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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三規做好本分國旗下講話稿

欄目: 講話稿 / 發佈於: / 人氣:2.49W

鄧校長講:“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這是一個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的基本準則。”

踐行三規做好本分國旗下講話稿

鄧校長講的“三規”,樸實,通俗,明瞭,易記,正所謂大道至簡。“三規”表明了一個學生在學校的本分,提出了對一個學生的基本要求。作為一個學生,要做好分內事,達到學校的基本要求,就應該牢牢記住鄧校長的這句話:“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

如何理解“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這句話呢?鄧校長又提到了“錯位”一詞。比如在教室睡覺,在寢室看書,在操場吃東西,在餐廳打球,這就是地點錯位了。又比如上課去上廁所,就寢時起來洗澡,返校時請假,吃飯時不吃飯去運動,這就是在時間上錯位了。“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就是告訴同學們不要“錯位”,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及各場所的'功能按部就班、循規蹈矩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學習。

“三規”是一個學生的本分。何謂“本分”?即本身分內的。比如自己吃飯,自己走路,自己説話,自己思考,這都是每個人的分內之事。如果吃飯要人喂,走路要人背,説話要人鼓動聲帶,思考要人扣動腦筋,那就是連分內的事都做不好,這豈不滑天下之大稽!有同學可能對此嗤之以鼻,不屑一聽,認為這些連三歲小兒也能做,並且能做好的事,何以言之滔滔,竟登大雅之堂?殊不知,生活中有多少人正是因為沒有做好分內事而被炒魷魚、遭唾棄、受囹圄的。上班玩遊戲,這樣的人單位還敢要嗎?斥父罵母,這樣的人不受譴責嗎?光天化日之下敲詐勒索,這樣的人不下監獄嗎?察其形跡,都是不安分不守己造成的。所以,做好分內事,説易也易,説難也難。明確責任,牢記使命,言行不逾矩,則易;得過且過,偷奸耍滑,言行離經叛道,則難。那麼讓我們問問自己,有沒有在教室吃零食?有沒有在就寢的時候説話?有沒有在返校的時候遲到?有沒有到了吃飯的時候去吃泡麪?類似的一些行為在你身上發生過嗎?如果有,就是不守本分。鄧校長的話“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就值得你多念,多思,多剖析。“吾日三省吾身”,同學們,請牢牢記住:“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

“三規”是對一個學生的基本要求。人是羣居動物,每一個羣體都有自己的管理體系,或形諸文字,或潛藏心中。德國哲學家康德説過:“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一個人能做到不逾越心中的道德定律,就達到了“慎獨”的境界。這一境界,眼下甚至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們可能還達不到,但可以“心嚮往之”。與至高境界相對應的是至低境界,即基本要求,這個基本要求就是要求我們“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有的同學很不喜歡別人提要求,這或許是共有的心理,大概是所謂的個性自由使然。但是,同學們都知道,草長多了要拔一拔,樹長歪了要扶一扶,塵灰厚了要擦一擦,不能任其自然,這是公理。當然,上課開小差,跑操時躲在教室,吃飯時吃泡麪,這些也不能任其自然,得管一管。管好了,同學們就能做到三餐依時,堅持鍛鍊,課堂高效,就有了好身體,好成績。鄧校長講:“對一個學生來説,身體第一,品德第二,學習第三。”同學們如果自覺踐行“三規”,達到一個學生在學校的基本要求,這“一”“二”“三”也就跟着來了。所以,希望全體同學牢記鄧校長的話——“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不要我行我素,自由散漫,不求上進。

目前,在我們學校,大部分同學已達到了“三規”的要求,有的同學甚至還遠遠超出了“三規”的要求。比如七年級黃錦文同學,晚上九點別的同學回寢室休息了,他還在辦公室堅持寫作。高一朱儁同學,總分比第二名多七十多分,下課還爭分奪秒思考問題。高復衞楊濤同學,週日放假一個人在教室一學就是一個下午。像這些我們身邊的楷模還很多,比如有的同學在排隊時默默記單詞,有的同學在睡前躺在牀上默默回顧一天所學,有的同學在別人有困難時熱情伸出援手等等。希望同學們向我們身邊的榜樣學習,認真踐行“三規”,做好本分;積極做人,快樂生活,努力學習,超越他人,成就自我。

“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情”,簡單易記,簡單易行,那麼,就讓我們把鄧校長講的這句話作為我們生活、學習的座右銘,時刻審視自己,鞭策自己,不斷努力奮進吧!

本週晨跑口號:踐行“三規”,做好本分,快樂生活,努力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