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監督意見書書寫內容
一、醫療監督
1、 規範使用門診登記本,做好門診病人的全員登記。
2、 建立、健全門診各項規章制度,並積極落實。
3、 發現傳染病人應及時上報,並做好登記。
4、 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批准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 活動。不得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
5、 不得使用非衞生技術人員上崗從事衞生專業技術工作。
6、 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處置診所(衞生室)產 生的醫療廢物。
7、 嚴禁利用B超設備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
8、 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牀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抗菌藥物。
二、公共場所
1、從事經營XXX需取得衞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衞生許可證後,方準從 事經營活動。
2、衞生許可證應懸掛於明顯處,做到亮證經營。
3、從業人員應取得有效健康證和培訓證明後,方準上崗從業。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並上牆公示。
5、嚴格落實消毒制度,供顧客使用的物品,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6、設置供皮膚病人使用的專用工具,做好工具消毒。
7、定期對消毒設備進行維修養護,確保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被監督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意見:
針對你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整改意見:
1、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傳染病防控管理機構或部門。
2、任命一名學校在編人員專門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
3、配備專職或兼職傳染病防治管理人員或者衞生保健人員,專門負責本
單位學校生晨檢、因病缺課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4、將傳染病防控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5、將健康教育納入年度教學計劃。
6、建立學校傳染病突發事件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7、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卡。
8、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以及報告記錄。
9、建立學生晨檢制度和學生因病缺勤與病因追查登記制度和登記記錄。
10、建立學校傳染病病癒返校復課醫學證明查驗制度和記錄。
11、使用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規範的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
12、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驗,沒有建立學生健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