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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大全[14篇]

欄目: 愛車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租賃合同大全[14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景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職責由甲方承擔,如所以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職責。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光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光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職責由各職責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職責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職責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職責,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職責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貼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到達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職責。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能夠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貼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_x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合同解除生效日。合同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合同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 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峯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遊。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遊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後,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裏説的是這麼一個情況:由於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後生病,並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採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裏説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裏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麼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裏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裏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多餘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於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説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裏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説,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後,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那麼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遊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説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裏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12、對於甲方在旅途中委託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 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麼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X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X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後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長安4S店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XXXXXXXXXXXXXXXX4S店東面場地,並有甲方負責按乙方規劃要求建設標準建築物,並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可以使用後,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長安4S店經營。

第二條 建設租賃期限

1、建設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2個月。

2、租賃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裝修免租期為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60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並默認租期為乙方書面通知的租賃期限,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其他特殊原因,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90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法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萬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建築物驗收合格後,籤協議 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萬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建設租賃保證金

根據雙方協商約定,建設開工前支付 萬元保證金,用於約束雙方的協議履行。

第六條 前期支持

因甲方需要一定建設週期,如乙方遇到現有經營場所市政拆遷,甲方須確保乙方正常經營,同意在本協議租賃場地上搭建臨時展廳,及利用甲方現有車間場地及食堂等設施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乙方協調溝通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及甲方各部門關係。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甲方要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給予乙方使用,包括食堂、停車區、宿舍等,所產生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乙方所產生的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私自轉讓、轉借場地。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 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如甲方單方面解除的需要支付乙方裝修損失及搬遷費用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國家消防治安等相關制度約定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與乙方自簽訂協議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主體方案完成外部施工,乙方則進行內部裝修及設備調試。如甲方超過約定期限未能交付乙方,則按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 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

第二條 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xxx

承租方(乙方):x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xx車架號為xx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貼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帶給狀況貼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帶給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能夠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職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個性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務必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乙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户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名稱數量及用途: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租給乙方客車一台。車號為:供乙方職工通勤之用。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為每車元/次。租金按實際次數每結算一次。

四、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保證車輛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證件齊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時登記有關證件。

2、負責對出租車輛投保車輛以外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司機必須持準駕車型駕駛證駕駛,駕齡三年以上,司機不能隨意調換,嚴禁司機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行駛。

4、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負全責。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2、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合同以外的營運業務,因特殊情況確需從事合作以外的業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車輛轉租給第三人。

4、租賃期滿,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租的。

(二)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給予的一個月寬限期內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賃車輛用途使用車輛,致使車輛造成損失的。

(四)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非法活動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規則與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賃車輛部分或全部損毀,致使不可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二)租賃車輛存在重大隱患,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或者採取及時補救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在規定租賃期屆滿前10日內,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年月日時起到20_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1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權人:身份證:電話:電話(公司/住宅):附件:

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一、此車手續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税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户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户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6、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核定載重量為:噸;車牌號碼為:;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車輛顏色為:;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

第二條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租賃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幣費用及税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 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保險費、過户費)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户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税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代表人:聯繫電話: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複印件:(附後)擔保人:

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台,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台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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