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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編7篇

欄目: 愛車 / 發佈於: / 人氣:2.61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編7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汽車租賃代駕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車輛,並配司機自行駕駛,並準時足額的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同意將車型;,顏色黑色,車牌號鄂行駛里程公里的車輛及司機出租給乙方,甲方司機必須謹慎駕駛;保證安全無損交還車輛。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半年。從20xx年月日時起至20xx年月日時止。

四、租金結算:租金支付標準以、月、計算,(共人民幣元整)。該租金包括:在租賃期限內的保險費及養路費,及司機工資.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乙方負責車輛的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維修費。

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納租金---元。

六、該租賃車輛只限於湖北省內行駛,如乙方需駕駛出省外,必須經甲方同意,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七.司機必須服從一方的管理。

八、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須在合同約定租期期滿前5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與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且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全過程。

十、在本租賃合同期內,僅車輛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一、在租用車輛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十二、由於乙方任何原因導致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人民幣:150佰元整/輛的標準收取車輛停場費。

十三、甲方負責租賃期內車輛的保險、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電腦維修,網站建設,微信開發,IT外包等費用。因司機原因造成交通違章乙方不負責。

十五、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因司機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不負責。

十六、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必須立刻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因司機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概不負責。

十七、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甲方出租車輛不拆件,不改裝,如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十八、在租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級別的車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而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乙方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務給乙方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二十、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制定,經擔保人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二十一、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襄樊)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二、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時 還 月 日 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項目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7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三、意外風險及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汽車事項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基本內容

1.1甲方將汽車 台出租給乙方使用,該車品牌及型號為 ,牌號為 ,出租時行車裏程為 公里,車況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1.2駕駛員由甲方本人擔任或由其僱傭,費用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保證車輛及駕駛員證照合法齊全。車輛行駛證號為 ,擬任駕駛員駕照證號為 。

1.4租賃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各自責任

2.1甲方責任

2.1.1 甲方駕駛員必須聽從乙方指揮,按乙方要求出車。

2.1.2 甲方須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保證乙方乘坐人員安全。發生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1.3車輛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2.1.4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1.5租用期間車輛修理費及違章罰款等由甲方支付。

2.1.6由於車輛或司機原因影響乙方使用,應按 元/天減少租賃費用,連續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範本《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2.2乙方責任

2.1.1租用期間正常用車發生過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但需憑票報銷。

2.1.2及時支付租賃費。

2.1.3提供飲食方便,費用按乙方職工同等收取。

第三條 結算方式

3.1 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 年(或填寫天、月)(大寫)。

3.2 結算支付時間為(根據商談情況填寫每月30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預付當月租賃費等)。

第四條 其它

4.1租用期間油料費由 承擔。(如果由乙方承擔,則應添加“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油,費用由乙方結算”或者“加油費需有乙方工作人員確認”等字樣)

4.2每月行駛里程最高限制為 公里。(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油料費由甲方承擔,則應限制最高里程,如果油料費由乙方承擔,則可不限制最高里程。)

4.3每天出車時間為 。(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商談時約定了每天最多出車時間,或者約定了晚上不出車,則應填寫相應內容。)

第五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租賃期滿且租賃費支付完畢時終止。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 (只需填寫(一)或者(二))解決:

(一)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貴陽仲裁委員會”寫為“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