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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錦集7篇

欄目: 愛車 / 發佈於: / 人氣:8.21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錦集7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第三條 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第四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第五條 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繫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第六條 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複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

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第七條 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車型 押金 元整;租車費 元/天;租用天數 ;起租時間 年 月 日至終止時間 年 月 日;共計: 元整(用車時間24小時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第八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第九條 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合作的各項權利和業務,保證雙方的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就甲方租用乙方旅遊汽車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因旅遊業務開展之需要,根據團隊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賃各類型旅遊汽車,乙方在第一時間要優先確保甲方的用車要求。

2、甲方根據本公司團隊需要,優先租賃乙方的車輛、並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況除外)將用車計劃(時間、車型、人數、接送地點)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及時給予確認,並確保計劃內容的執行。

3、甲方負責支付用車過程中的停車費、路橋費(另有約定除外。)並負責組織客人的乘車安排,用車過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載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拒載。

4、甲方須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須接團的地點、時間及導遊的聯繫方式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須保證接團車輛具備旅遊用車的所有合法營運手續,同時保證所提供車輛的每個座位均購有10萬以上車乘保險。若在行程中車輛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傷亡,由乙方依法承擔其全部責任,同時要負責甲方乘客的相關保險理賠事宜,確保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給予及時賠償。

2、乙方根據甲方的租車計劃負責安排車輛,同時派出的司機必須具國家合法資質,嚴格按租車計劃要求進行派車,不得隨意更改甲方的租車要求,徵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應在甲方團隊出發前1天以上將所提供車輛的車牌號碼、車型、司機姓名、手機號碼等通知甲方。出團時,司機須按指定的時間提前10分鐘抵達現場,保持車輛的清潔。同時乙方司機須按甲方規定的線路行車,團隊運作過程中的油費、車輛發生故障時的維修費用、壞車時的換車費用、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和因車輛證照問題被處罰的費用及司機的工資、補助費等由乙方負責,另司機不得強行索取小費。

4、乙方須保證所派車司機着裝整潔,駕駛技術過硬、服務態度良好,並督促司機上團時不喝酒、不抽煙、不超速行駛、不熬夜、不隨意用手機聊天,更不許與客人發生爭吵,嚴守租車費用祕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須保證提供給甲方使用的車輛符合本合同規定。

即:乙方出租給甲方使用的車輛新,車輛的音響、麥克風、充足的冷氣等設備須正常使用,單團行程超過一定天數的長線汽車團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司機人數,否則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應根據旅遊季節變化及時做出價格調整。為甲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如遇大型節假日或交易會已方有權看情況調價。

三、車費結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其結算方式採用現金或轉帳的形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憑有效的票據向甲方收取租車費。

1、一團一結;

2、月結,乙方下月初與甲方財務對帳,在每月的15日前將上月的車費支付給乙方;

3、在每次的租車計劃上註明結算方式。

四、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取消整個用車計劃(特殊情況除外),按雙方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提供旅遊汽車服務過程中出現服務及質量問題,引起遊客投訴,經甲方調解後所造成的損害、損失等,由乙方負責進行賠付解決。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出團前需租用車輛的內容確認並出租車輛給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協議支付乙方租車費用,雙方有共同的義務和權利,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關係。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無終止要求,可自動延期到新合同簽訂時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進行友好協商,再達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所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協定執行,造成一方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如下: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繫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單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圓人民幣(大寫),車輛租賃抵押金圓人民幣(大寫)。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時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碼為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變賣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交通罰款費及乙方支付的車損維修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出售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或私自更換甲方車輛附件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等操作不當行為致使發動機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還車時,必須將使用車輛清洗乾淨後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將乙方使用的車輛清洗乾淨,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出車前為滿油狀態,乙方在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和20元的加油費。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扣分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以及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乙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

拓展

問:企業簽訂無償的車輛租賃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税?

答: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xx〕106號) 附件1《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税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xx〕106號)附件1《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納税人提供應税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視同提供應税服務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税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税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税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税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税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税價格確定。組成計税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税務總局確定。”

因此,單位和個體工商户無償提供車輛租賃,應視同提供應税服務由主管税務機關核定銷售額後進行税款繳納。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組織機構代碼:工商註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承租方駕駛證類型: 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本表不夠,可另附表填寫

(1)按租期:起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 終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租期 日時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 元。乙方現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 。(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説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誌、標識。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採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