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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汽車租賃合同模板合集9篇

欄目: 愛車 / 發佈於: / 人氣:9.07K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華】汽車租賃合同模板合集9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户,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税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税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 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築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限

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於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掛靠租賃車輛狀況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 發動機號 車輛型號 掛靠租賃於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 萬元。

二、掛靠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三、甲方責任

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2、(1) 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2)車損險;

(3)每個座位保額一萬的座位險;

(4)不計免賠險;

5)自燃險。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並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貨運公司承租方:×××××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____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備案及相應證件的配發。

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條件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自有10輛以上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齊全有效,車輛類型為核載人數為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

(三)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可供企業20%以上自有車輛停放所需停車場地。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向所在地設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企業章程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

5.自有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含檢驗記錄欄)、《機動車登記證》及複印件;

6.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複印件;

7.經營管理、車輛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8.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汽車租賃服務流程和規範、服務投訴處理制度、租賃車輛維護保障制度、車輛防盜搶騙等治安防範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1.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請人當場補全或者更正,當場不能補全或者更正的,原則上應當場出具註明日期且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職權範圍的,應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許可前公示和現場審查

對已受理的汽車租賃經營申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申請的有關情況在本部門網站或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或結束後,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人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有關條件和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查驗。

(四)許可決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在受理汽車租賃經營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依據查驗及審核結果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准予許可的,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並抄告設區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並説明理由。

(五)許可結果公告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後,應將許可結果在其網站或辦公場所予以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公眾查閲。

四、汽車租賃證件使用規範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許可決定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租賃的車輛配發《租賃汽車證》。

(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

1.《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採用防偽標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

型採用燙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運輸管理局監製”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副本用於記錄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年度質量信譽考核結果、變更結果等情況。

2.《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包含“閩交運管許可×字000000000001號、業户名稱、地址、經濟類型、經營範圍、證件有效期、核發機關、核發日期”等內容。副本除有與正本相同的內容外,還有分支機構及地址、變更記錄、檢查(考核)記錄、年度質量信譽考核記錄等。“經濟類型”按國有,集體,私營,個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台以及其它經濟分類。

3.《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證號格式為“閩交運管許可×字000000000001號”,其中 “×”為全省九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開發區的簡稱,從福州到寧德按順序分別為榕、莆、泉、廈、漳、龍、明、南、寧,嵐, “000000000001”前六位為行政區劃代碼,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鑑於招商局漳州開發區未列入國家行政區劃代碼範圍,“×”也用“漳”,編號前6位使用漳州市轄區的區劃代碼350601。

4.證件有效期為四年,經營者應當在到期前十日內到原發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換髮。

(二)《租賃汽車證》

1.《租賃汽車證》證件尺寸為9.0×6.2 cm,材質為205克

銅版紙,採用防偽標誌,封面墨綠色,外廓尺寸為10.5×7.5 cm,。

2.《租賃汽車證》正面是車輛有關內容,背面粘貼車輛45度角紙質彩色照片,然後塑封,《租賃汽車證》有效期4年。

3.《租賃汽車證》內容為業户名稱、地址、經營許可證號、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座位數、車輛尺寸、經營範圍、核發機關等。其中“經營許可證號”填寫經營許可證上後12位阿拉伯數字,“車輛號牌”填寫車輛號牌號碼加上號牌顏色,“車輛類型”填寫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填寫行駛證上核定的載客數(含駕乘人員),“車輛尺寸”填寫車輛外廓長寬高尺寸,以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的數據為準,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無登記外廓尺寸的,以同型號車輛使用説明書或車輛公告目錄上數據進行核定。

4.《租賃汽車證》證號按9位編號,格式為“閩交運管×字000000001號”,其中“×”為九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簡稱,招商局漳州開發區的 “×”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區劃代碼的後三位數(第一位區分設區市,2、3位區分縣級),漳州開發區使用“601”;最後六位為自然數編號。

五、汽車租賃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程序

自有車輛300輛以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向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