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每個交易日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