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推薦】買賣合同彙編五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買賣合同彙編五篇1
一、違約責任説明要細緻
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如果原合同沒有明文規定違約責任的話,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求對方補充進去,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及時過户的交易,應該在合同中強調,若交易過程中過不了户,對方無論出於任何原因都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但是要注意,如果通過其他渠道查詢到該車是屬於“問題車”的話,就要儘快向對方提出退車要求,一般退車時間拖到三個月以上,對方很有可能就會合理提出扣除折舊費之類的要求,這時就很難得到全額退款了。
還有比較重要的一點是,簽定二手車買賣合同後要及時辦理二手車過户,因為一旦出現了交通事故,這會給前車主及新車主帶來很大的麻煩。
二、車況問題要在合同上談
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及時要對方提供詳細的車輛狀況説明,或者找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定(這要與車行進行協商),然後體現在合同中。又或者讓對方在合同中註明,如原車原車保證無大事故、無大的機械隱患等。反正要記住一點,不要輕易相信口頭承諾,承諾必須要註明在合同中去。
三、隨車手續要齊全
在較為詳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中,一般都會有是否交付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購到合同的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税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以及保障期限。
四、合同描述要清晰準確
在簽署二手車買賣合同時要認真仔細的閲讀裏邊的條文,在簽署合同時遇到描述模糊不清,表達出現爭議容易造成理解誤差的條文要及時的修正。確保一份合同讓買賣雙方都能看明白、理解透,自己所承擔的責任和履行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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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明確機動車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1、甲方將( )普通二輪摩托車轉讓給乙方,該車車牌號為:( ),出廠日期( ),上牌日期( ),車輛型號( ),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發動機型號( ),發動機號( )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 )。
2、本次交易純屬甲,乙雙方自願交易,錢、車交付兩清,不再另立字據,雙方簽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後,產權歸乙方所有。 付款方式:過户前簽定本協議,支付定金( )元,待過户完畢後支付餘款( )。
3、該摩托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及違法活動(維護修理或被盜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4、該摩托車轉讓後,乙方使用時如因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的損失,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5、該摩托車轉讓後,乙方使用時如因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甲方(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6、該摩托車轉讓前,甲方(行駛證登記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乙方無關。該車自轉讓之日起,以後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等)。
7、協議規定該摩托車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轉賣(或者轉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視同對車身及發動機、車輛質量及工作狀況已經認可,手續由乙方驗證確定,甲乙雙方車款兩清後概不退還。
9、隨車證件: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發票,交強險單據。
10、本次交易轉讓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11、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 日 期:
【推薦】買賣合同彙編五篇3
合同編號: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 年個月。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
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
(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推薦】買賣合同彙編五篇4
甲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於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公安局2棟第三單元3樓302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甲方未辦理,辦清後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8911223。屬磚混結構。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共60.02平方米,共3室1廳1衞。
第三條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移給乙方。
第四條 商品房售價總額為:人民幣陸萬貳仟(小寫: 620xx.00)元整。
第五條 乙方在籤合同之日一次支付57000元購房款給甲方。甲方交出房產證和土地使用分割證;甲方在10天內搬出並交鑰匙給乙方;餘下的伍仟(小寫:5000.00元)購房款,等到房屋產權過户到乙方名下後當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時交付購房款,每日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 在乙方將57000元購房款交給甲方後,甲方交出房產證、土地分割使用證和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准入證,甲方須在10天內搬出並交鑰匙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需要把該商品房過户到自己的名下時,甲方一定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户所需的證件、資料、票據等到縣房管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户給乙方。否則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八條 該商品房登記過户又乙方負責,甲方協助(甲方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所需税費、契税、評估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户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時退款,乙方有權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户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九條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讓後,甲方承諾不拖欠任何管理費用、水費、電費等。並承諾其它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到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的事項消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相互遵守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將賠償違約金叁萬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摁手印認可,否則作修改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機關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買賣合同彙編五篇5
買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
賣方: 簽訂日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產品的名稱、商標、規格、數量:
二、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確認樣品為準。
三、 檢驗方式及標準
1、 檢驗方式 買方或其授權代表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2、 檢驗標準:按貨物描述單和合同要求;貨物描述單和合同未盡事項,按部頒標準;無部頒標準的,按國家標準。
四、 貨款結算方式:
賣方憑增值税發票、或蓋有買方公章的收貨單、專用繳款書、商檢證書或產品合格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五、 違反合同的責任:
1、 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的,均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的10%的違約金。
2、 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交貨義務,在寬限期內仍未能交貨的,或者境外客户因此不再要貨的,買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包括信件、電報、傳真等)通知賣方解除合同。如賣方逾期交貨,致使買方改變外銷合同約定的運輸方式(如海運改為空運),由此增加的運費損失由賣方承擔。
六、 糾紛解決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1、 鑑於本合同項下貨物系出口貨物,買賣雙方特別約定,當境外客户收到貨物發現貨物質量有瑕疵並提出索賠或退貨時,由賣方與境外客户協商處理並承擔協商結果。
2、 如屬分批交貨的合同,賣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貨或質量不符合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貨的限制。
八、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才能生效。變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須符合上述形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