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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副產品合同模板錦集10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6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副產品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副產品合同模板錦集10篇

農副產品合同 篇1

市場經營管理者(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食用農副產品經營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市食用農副產品安全監管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允許乙方在本市場內從事 (食用農副產品)交易活動,保證該類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當核驗乙方的經營資格,並建立檔案

(二)甲方應當建立確保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的市場管理制度,並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配置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

(三)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並按有關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狀況負責抽檢和管理。甲方應將抽檢結果及時告知乙方,並在市場公示欄上予以公示。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處置。因抽檢、處置不合格產品而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無相關檢測設備的,以法定檢測部門的檢測結果為準。

(四)甲方禁止乙方銷售並有權銷燬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產品和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來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發現乙方已出賣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雙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告知買受人,積極消除隱患。

(六)乙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難以及時從乙方獲得賠償的`,甲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先行賠償,並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辦理證照(農民自產自銷備案)等入場經營身份證明、交納守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等手續後,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市場經營,應當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經營規則,並接受甲方監管。

(二)乙方保證自己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食用安全、質量合格,不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質量不合格、國家明令禁售的產品。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能夠證明合法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等資料(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的除外)。

(三)特約經銷品牌商品的,乙方應出示供貨方的授權證明。乙方經營畜禽及其產品,應當從本市定點的屠宰場或批發市場進貨,並應查驗供貨商攜帶的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外省市出產的產品還應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運入證明、接受防疫檢查合格和車輛消毒證明。乙方應保證進貨的確認單和其他單證真實齊全、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相符,並將單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向消費者明示。

(四)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定應當查檢後方可上市的產品,乙方不得擅自銷售,應先到甲方指定處申報,經甲方抽檢或報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區域交易。經甲方抽檢為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複檢,但乙方須預付複檢費用(複檢合格的,返還複檢費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農副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税務部門監製的統一發票或者其他購貨憑證。

(六)乙方經營豆製品、肉類、糧食及其製品等重要商品的,應建立購銷台賬(政府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場請求並依法終止入場經營(租賃)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的,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場經營資格之日起 天內,在扣除消費者先行賠償金、違約方違約金等發生的費用後,按"多退少補"原則,結清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對乙方上市的食用農副產品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盡禁止、抽檢、管理義務,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其他法律後果。

(二)乙方入場經營政府規定或甲方認為必須抽檢的產品,乙方未按本市場規定申報或故意逃避抽檢的;乙方偽造、私自塗改產品單證或單證上的品種、數量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出售摻雜使假以及國家明令禁售產品以及應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貨源不明、不合法產品的,除承擔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責任外,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三)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規定,經營的食用農副產品來自非合法渠道,或經甲方或政府部門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處理方式:

1、教育;

2、銷燬經抽檢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

3、禁止來路不明或來自非合法渠道的產品轉移,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要求乙方作出書面檢討,並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檢和組織銷燬、處置有毒有害食用農副產品的實際費用;

6、責令限期補足守約保證金或押金;

7、收取違約金;

8、暫停營業___天;

9、單方解除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場經營資格(但不免除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四)甲方濫用前項權利,採取不適當方式處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甲方選定合法的食用農副產品安全衞生質量標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市場管理制度、經營規則和抽檢工作規程,以及雙方簽訂的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或進場經營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住 所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其他通訊方式:______ 其他通訊方式: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農副產品合同 篇2

提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副產品(竹筍乾)定期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為乙方種植、採摘、烤制竹筍乾,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收購甲方種植、採摘、烤制的竹筍乾。在約定期限內甲方不得將其種植、採摘、烤制的'竹筍乾銷售給第三方,乙方不得拒絕甲方提供的符合約定種植、採摘、烤制的竹筍乾。

第二條 甲方種植、採摘、烤制竹筍乾應符合GBl8406—20xx《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中一、二級要求,不得含有黴變、蟲害、腐爛和死筍,並且一級佔60%以上(包括60%)。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種植、採摘、烤制竹筍乾的時間和乙方向甲方收購的時間均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約定保護價____元/公斤,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五條 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上門收購甲方種植、採摘、烤制的竹筍乾,上門收購費用由乙方承當。

第六條 結算方式為現提現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3%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當場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產品的,應當負責賠償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永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提供方(簽章): 收購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農副產品合同 篇3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訂

農副產品合同 篇4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買受人

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乾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 )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合同 篇5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1.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説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説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 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後 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 交貨地點: 3、交(提)貨雙方聯繫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後,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 ,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合同金額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若雙方因合同產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農副產品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配送農副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範圍

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為蔬菜、水果、魚類、豬肉、糧油、乾貨、調味品等。配送產品如需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二條、農副產品配送的期限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則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商品的質量標準

1、乙方向甲方供應與配送的蔬菜水果的質量符合國家無公害食品相關標準。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魚類、肉類、豆製品商品應保持新鮮,並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食品衞生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3、乙方向甲方配送的糧油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質量符合該商品所標示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商品的價格及合同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價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報價單,經甲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作為貨款結算的依據,配送商品的價格每日確定一次。

2、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元)。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則乙方從甲方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貨款等;如保證金不足扣除相關款項的,甲方必須繼續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如本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則合同期滿後,乙方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回甲方。

第五條、商品的交貨地址、配送時間、運費負擔

乙方按照甲方訂貨單所載明的商品名稱、數量、規格、質量要求、配送時間等信息,將商品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以乙方的配送車輛能駛入甲方的地點為限),商品的配送運輸費由乙方負擔。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時間為每日;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地址為:。

第六條、商品驗收

1、乙方按甲方報送的訂單信息,將甲方所訂購的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後,由甲方在分鐘內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卸貨並按訂單的信息對乙方配送商品的數量、品種、金額等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配送的商品經甲方指定的人員驗收簽字確認後,證明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甲方訂單要求,經乙方送貨人員及甲方收貨人員簽字的送貨單為雙方貨款結算的憑證。

3、配送商品數量約定:乙方根據甲方的訂單進行商品配送時,實際數量以甲方驗收的數量為準,乙方配送商品的數量允許在甲方訂單數量的基礎上上下浮動%。

4、如甲方驗收時發現所配送的商品與訂單不符等情況,應即時在送貨單上予以註明並向送貨人員及有關主管人員反映,如存在相關問題,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5、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時間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默認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訂單的要求,以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配送的商品提出任何異議。

第七條、結算方式

1、雙方貨款結算時,以乙方送貨人員和甲方收貨驗收人員共同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的原始憑證為貨款結算的依據。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貨款結算週期為每月結算一次(即公曆每月的1日到當月的最後一日為一個結算週期)。

3、每個月的日雙方財務等相關人員一起共同完成上月的貨款核對工作,經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應在每月4日前將貨款一次性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若遇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依次順延),乙方收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第八條、訂貨流程

1、甲方向乙方訂購商品,應按乙方訂貨時間要求(水果:每日13點之前訂貨;乾貨、調味品、糧油類:每週一、四13點之前訂貨;蔬菜類、肉類、豆製品:每日19點之前訂貨),將所需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相關信息以網絡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報送,經乙方確認後,作為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依據。

2、甲方每日向乙方訂購商品的總金額不得低於元,每個訂貨單品重量不得少於市斤,如果甲方所訂購的商品不符合本約定的,乙方將不受理甲方的訂貨申請。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保證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質量方面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如因乙方商品質量方面的原因,並經市級以上相關部門檢驗確認屬於乙方所配送商品質量問題的,由此造成甲方有關人員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貨款及時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總額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以此累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中途退貨或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應按退貨或拒收貨款總額2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乙方其他相關損失的,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訂單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經雙方協調後,乙方仍然無法改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繼續合作意向,本合同自然終止。

3、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雙方都必須對債權債務進行清償,做到貨款兩清。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依法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異議或爭執,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農副產品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買受人名稱(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合同 篇8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為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結合公司農副產品開發計劃及農户的基本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農副產品種植收購合同,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要求:有特殊質量或品種要求的農作物種子由甲方提供,無特殊要求的`農作物由乙方自選種子。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統一提供子種的種子款由甲方墊付,墊付資金於產品收購時扣回。

第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禁止對農作物使用農藥、化肥等。

1)玉米收購質量標準:無雜質、無黴變、無碎粒、顆粒均勻飽滿、水分含量在13%以內、陽光照射涼幹,不得用柴火或煤碳烘乾。

2)土豆收購質量標準:無雜質、無破損、無腐爛、單個重量100克以上.

3)其它農產品按照有關標準執行,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不予收購或另行議價收購。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時收購乙方種植符合質量標準的農副產品,並按市場收購價上浮8%收購。

第五條 產品收購地點:預約定時定點收購。

第六條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貨款兩清。

第七條 合作期間,甲方要及時對乙方農作物種植進行規劃與佈署,按時提供種子,無償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及指導。

第八條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可拒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僅對訂單農户有效,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農副產品合同 篇9

買受人: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__縣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並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徵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並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______(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合同 篇10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_________

十、獎罰標準及兑現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鈎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十二、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