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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69K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準工程施工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甲方在本次土地整理項目中所承攬的施工內容,其中六角板工程部分,對照圖紙測算,初步彙總價格,經甲、乙雙方反覆磋商,意見達成一致,甲方原則上同意將本合同段內六角板(按六角板圖紙施工)的工程分段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方便管理,互相制約,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按照設計圖紙本分項工程為包工不包料,施工內容含基礎開挖、砌築、回填(保證水溝暢通)、勾縫、壓頂、排水孔等圖紙所含內容。施工後的六角板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線形順、直、平,完成後達到設計所需效果,工程數量為經監理及業主驗收後合格的數量為結算依據。

二、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六角板元每方,結算依據按實做方數結算。上述單價已綜合基礎開挖、六角板、回填、勾縫、壓頂、排水孔,以及雨季施工抽水、防雨措施等。為保證工程質量,付款方式為業主驗收合格後付%,省級驗收合格付%,餘下部分作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________年到期後付清。

三、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計劃工作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逾期未完成按總承包價格的`千分之五每天計算處罰。

四、質量要求:施工必須嚴格按業主的有關技術標準,施工規範及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合格標準。在施工過程中每道工序必須有甲方施工人員及監理到場,施工工序的監理程序及分項驗收表格必須現場填寫同時得到監理許可。如因質量出現問題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及返工重做。

五、安全生產:乙方在施工的全過程中,必須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施工場地按規範要求,全方位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包括用電)施工人員和外請小工必須按工作性質的區別穿戴安全帽和安全標誌服,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六、文明施工:鑑於本項目施工面大,管理分散,無論是甲乙雙方,堅持做好文明施工,塑造良好形象,做到工完場清、冰留隱患,並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可依,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範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築面積:本工程建築總面積為6100.472。

六、工程造價:6100.47289

2.00元XXX

9.20元(伍X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税);(平方造價依據:

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

2.92元水電暖59元網線、電話線

9.20元99

1.12元。

2、依據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

1.12元-9

9.10元89

2.02元)。

七、工期:.0

8.1

5.0

1.15

八、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15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衞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找坡、50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細砂軟墊層10;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衞生間為20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細砂軟墊層10,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杆: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杆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

2.5,進户門尺寸為1

2.1,窗尺寸為3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牆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牆面白色外牆防水塗料,衞生間為瓷磚牆面,頂面均為白色外牆防水塗料。

6、所有塗料牆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塗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後,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於國家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二、酒後進入施工工地,酒後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2%,塗料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款的5%,採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餘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後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脩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

2.5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3調整,超過

2.5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

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樑工程另算。建築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XX(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私人建房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使甲乙雙方明確各自責任,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承包內容:

1、 本工程基礎挖孔樁由甲方自行負責。

2、 本工程包含的所有砼的澆築,主體工程的磚砌體,木模板的'製作,鋼筋的製作邦扎,砌體的內外抺灰工程,排面貼面磚(天花板不抹灰)。第二層貼地板磚,廁所貼牆磚。

3、 室內樓梯間扶手製作,由甲方負責。

4、 本工程排污工程由甲方負責。

5、 本工程為磚混現澆結構,所需木模板釘子,鐵線由乙方自行負責。

6、 本工程所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機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工程造價:

本工程為單包工,工程計價以滴水為界按每平方米200元計算。另外加工程如後牆貼條磚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室內貼內牆磚按每平方米18元計算,貼樓梯踏步按每平方米40元計算,另本工程負一層不砌磚,柱子不抹灰,按每平方100元計算。

三、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負一層砼澆築付甲方 元,其餘兩層每澆築完一層砼,甲方付款60%,完成每層內粉水付10%,外牆貼磚完成付15%,其餘15%在工程完工後付清。

四、 工程質量,按本地修建房屋普遍質量為準。

五、 安全問題在20x元以內由乙方負責。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在證人: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發包人名稱)(以下稱發包人)擬修建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的投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本協議書,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書中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2條所列的專用合同條款和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

(1)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彙集並代替了本協議書籤訂前雙方為本合同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4.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付款並承擔合同規定的.發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本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若需公證或鑑證時尚需辦理公證或鑑證手續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份,發包人執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份,其餘副本由發包人分送有關單位。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承包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注:若承包人為聯合體,除責任方處,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也均應在本協議書上簽名並蓋單位公章。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樁基工程

4、 工程承包範圍:打樁

第二條:工期

本工程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施工日曆時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及設計變更等,則工期相應順延,並按實際開工日期計算工期。

第三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 預製樁型號、規格、數量、單價

2、上述單價均為閉口包乾價,以後不做調整。

3、 合同總價:本合同打樁總價為 ,如需增減3。1款中所列型號的預製樁的數量,就增減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單價以實際發生的數量計算總價。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 本合同簽訂後樁機進場、同時50%樁全部到現場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打樁款的30%,計 元。

b、樁基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打樁款的65%,計 元,累計支付至打樁款的95%。

c、 打樁的剩餘的5%待樁基驗收合格取得驗收合格證明後滿________年後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 7 天,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合法有效的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相應遲延付款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四條:各方的責任

1、 丙方應在開工前辦理施工許可,並提供在打樁區域內的電纜,煤氣、上下水管道等分佈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進行交底,以免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做好三通一平,提供運輸車輛進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 丙方必須在開工前提供勘探資料、樁基礎圖紙等。

3、 由甲方負責放線定位,甲方負責複核驗收,保證樁位準確無誤。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由甲方提供,並在開工前由甲方以書面形式在施工現場交給乙方。乙方在打樁過程如遇到地下障礙物無法施工時,由乙方向甲方及時提出,甲方須在三天內提供處理方案,超過三天由甲方補償給乙方機械台班費(台班費用另行協商)。

4、 甲方於開工前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在施工現場內提供接口,乙方在開工前到甲方處辦理安裝計量表具手續後,安裝計量表具。場內接管、接線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對於現場是否符合施工條件進行書面確認,乙方未確認而直接開始施工的,視為乙方認可現場已符合施工條件。

6、 為保證本工程的實施與完成,乙方應提供所有為保證質量和工期所必須的工具、機械設備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圖後,在3天內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實施;乙方需保證有 2 台打樁機同時正常工作。

7、 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對周邊環境(建築物,道路,管線)的安全進行保護,同時對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若造成損壞則由乙方賠償。

8、 在工程進行的全過程中,乙方應時刻保證現場有足夠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員在現場進行操作,保證工期按時完成和按計劃執行。如甲方認為乙方現場管理人員不能勝任或者數量不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進行調整,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執行。特殊工種和專業性較強的管理工作崗位的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規定而引起的整體工期拖延或階段工期延誤,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若整頓後無明顯效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同時承擔本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9、 乙方必須為自己的所有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乙方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和費用,施工期間持續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過程中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達到____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達不到,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 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給工程帶來工期和費用上的損失,甲方有權另行指定其他隊伍完成該部分的工程,相應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其他單位選定、進場、退場、合同款、甲方管理費等都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 如乙方所施工的項目未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各種規範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條件地整改完畢,甲方有權委託其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對於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圖紙、文件等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將上述資料等複製、泄露給

第三方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間合同部分,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若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管樁由乙方進行驗收,乙方發現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拒收該部分不合格的貨物,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對經驗收的貨物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14、 乙方負責施工場地內屬乙方操作的機械、用具的調試、保養、維修及妥善保管等。

15、 如果圖紙和甲方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市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或差異的地方,乙方應以質量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6、 涉及變更、工作指示單、工程會議紀要、施工組織措施、甲方交辦的臨時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若拒不執行或拖延時間完成,每發生一次,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支付 500 元的違約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項目未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各種規範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條件地整改完畢,甲方有權委託其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認真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驗收標準、設計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對於返工修改的項目,乙方無條件的進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

19、 乙方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在每天內將施工段建築材料或建築垃圾清理歸堆完畢,並將建築垃圾運至甲方指定點,每拖一天乙方應按照200元次的標準承擔違約金,該違約金累計計算,無上限。

20、 對違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乙方應按照甲方所指派現場質量和安全監督人員的`要求承擔違約金(工人每次30元以內,管理人員每次100至500元)。

21、 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一經發現,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施工質量與驗收

1、 乙方在驗收管樁後對已驗收部分的樁製作質量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説明和有關樁基礎施工要求,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驗收標準。乙方保證工程達到一次驗收合格標準,否則乙方自費修復至合格,同時應按合同總價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修復整改時間計入工期。

2、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乙方自己檢驗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地點及部位,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和返修,再次驗收直到合格為止。

3、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填寫報驗申請單給甲方,甲方收到報驗申請單後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樁基礎未經驗收甲方進行後續工程的施工,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4、 乙方在樁基工程完成後應及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六條:保修條款

1、 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約定質量保修期為工程樁設計文件規定的使用年限。

2、 保修內容:

乙方對於施工範圍內的所有工作承擔保修責任。

3、 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後的7天內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乙方的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乙方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4、 其他

施工期間,圍護樁若發生位移、變形、滲漏等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應修復。

第七條:違約、索賠和爭議

1、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款項,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應支付應付款項的 0。3 %的違約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內容並通過甲方有關部門的驗收,若造成逾期竣工並通過甲方有關部門驗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打樁費總額的0。3 %的違約金。若超過 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打樁費總額 5 %的違約金,同時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

5、 乙方有正當索賠理由成立後14天內依據相關證據向甲方提出索賠通知,超過14天視為放棄。

6、 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無條件退出工程現場;合同解除後並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後,已完成的工程量由雙方進行結算;辦理結算後,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 乙方必須於每月____日報送給甲方一份詳細帳目(副本抄送施工監理單位),詳盡列出當月乙方根據合同條件有權獲得的所有索賠項目(應當包括索賠事項發生的時間、原因、具體工程部位、工程數量、索賠估算總金額,如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管理費、利潤等所有費用)。不列在此帳目中的額外索賠視為乙方放棄此等索賠,甲方將不予考慮。

8、 三方因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履行完畢全部各自的義務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6

發包方(甲方):XXX

承包方(已方):XXX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XXX委託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

XX。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從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共XXX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X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XXX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XXX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XXX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XXX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完工後達到XXX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XXX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XXX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X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XXX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後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XXX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XXX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XXX

乙方代表(蓋章)XXX

合同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XXXX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7

(以下簡稱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承包方: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係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並負責放樣及抽鑑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係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 、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並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後,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C-300215;75A樁,單價為

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税,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30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500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8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 工程名稱:

二、 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 工程編號:

四、 工程地點:

五、 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碓房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場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設計圖紙 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 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 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定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 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家反負責辦理申請、定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家反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 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 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 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 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 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 元的百分之 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該貸款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 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一反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繼續施工;

2、 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 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 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 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同志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責。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 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同志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售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並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 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方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本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地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反讓在驗收時應儀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甲乙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移交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施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談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一反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達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 天內審定完畢,如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 歸乙方,百分之 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工程的項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獎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 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 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負責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報送甲乙殺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儀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 全部施工圖紙

三、 施工圖預算表

四、 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 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⒈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 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 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第四條 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遵循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該工程為本工程甲方以 包工包料 的全包形式包給乙方,總承包價為 人民幣 元包乾。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甲方負責協調準備施工電源、水源及進場道路,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或隱蔽的)。

2、合同簽訂後2天內,提供完整的`工程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

1、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有關各方,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是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和通知有關各方,按主管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治安保衞(門衞制度)、環境衞生以及其它有關方面的規定(紀律、制度),否則,不但應承擔所發生的後果而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搞好防盜及施工現場綜合治理工作,嚴防治安案件的發生,一旦發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1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採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後,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後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範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後,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並且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閲。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並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後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於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7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並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後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繫時,分包項目經理應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徵得承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閲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後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後應儘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採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並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並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後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後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並經承包人確認後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並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複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於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並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後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後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並且不排除採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後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後,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覆,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並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於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於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採取保護措施,並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範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後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2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人工費:______管理費:______,設計費: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費用:______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

3、工程保修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糾紛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郵編:______

郵編: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 公路維修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里程:

二、主要工程數量:

1、 漿砌擋土牆

2、 路基填心

3、 清運塌方

擋土牆尺寸;根據現場實際確定並結合擋土牆通用圖。

三、工程費:

1、漿砌擋土牆單價元/m

2、路基填心單價元/m 33

3、清運塌方單價元/m3

工程總金額按實際發生計量。

四、工程質量要求:按公路工程技術規範進行施工驗收。

要求本工程項目:

1、保證工程施工各工序合格。

2、保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為100%,在施工中,甲方施工人員發現乙方偷工減料、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及時返工或補救,直到符合要求。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費用支付:甲方按乙方的施工進度支付工程費,工程完工後支付整個費用,乙方憑税票結帳。

六、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施工期限: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消防工程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消防系統

4、工程工期: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四、工程質量及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工程並符合消防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甘肅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3、安全生產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施工規範的要求,防止事故發生。

4、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採用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產品、規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並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工程質量。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2、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餘款

六、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

(1)按合同付款方式提供合同書所規定的全部費用

(2)指定專人負責系統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工作,免費為乙方施工提供存放器材的房間及施工電源和施工用水。

(3)負責系統工程項目的組織及驗收。(甲方內部驗收)

(4)甲方負責現場設備安裝位置的供電,確認佈線路、管道等設施的協調工作。

2、乙方責任

(1)負責系統設計、安裝、調試、開通試運行的全部工作。開通試運行後向甲方交付系統竣工資料和全套系統的技術資料,按時向甲方交付一個符合技術規範驗收合格的系統。

(2)乙方在施期間,乙方施工人員及設施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傷亡和損失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工程如不符合消防驗收規範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因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在工程完工後由甲方造成的'人為損壞由甲方全權負責。

(4)工程驗收:按照消防部門意見,由乙方配合,甲方負責驗收。

(5)負責對甲方的系統使用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6)自系統開通運行之日起,乙方提供對系統及系統設備免費保修工作(質量責任限於產品本身的修理、更換或維護,不包括其他人為破壞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人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壹年後提供優惠服務,系統出現故障後,乙方將在24小時內響應,對一般故障在一天內予以解決,並對設備實行終身維修和系統長期售後技術支持。

七、所有權與風險轉移

在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以任何方式將貨物收回,甲方須承擔因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違約金,收回貨物的運輸及其他費用等。

八、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在合同簽定後,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將設備運抵現場。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時。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而不能施工時。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提供合同規定之相應條件時。

九、系統工程項目延誤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開工或影響進度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應按拖延天數順延。

2、由於乙方的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期交付驗收合格的系統造成的損應由乙方負擔。

十、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2、工程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以期實現友好合作的目的,協商有分歧時,可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3、本合同自簽定蓋章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需要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調同意,籤具修訂撤消合同的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工程施工合同15

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