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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分包合同範文錦集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42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分包合同範文錦集5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經業主批准,需將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分包人情況

(一)分包地址: 臨安市錦城街道大學路135號 法人姓名: 張小楊

(二)分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 張小楊 技術負責人姓名: 張繼平 職稱: 助理工程師

(三)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見附表。

第二條:分包工程範圍、內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稱: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點和範圍:向陽橋、張弓橋等橋樑

(三)分包工程內容:具體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分包合同有關款項

(一)有關款項約定無

(二)分包價款

1、分包合同價為大寫: 伍佰玖拾壹萬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結算價扣除税金及項目直接支付費)

2、其他:無。

第四條: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的總體計劃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合同工期4個月,自20xx年9月20日開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總體計劃作出調整時,乙方應作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開工或延誤工期,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於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按照業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順延。

(四)甲方根據乙方工程的內容和進度,將有關施工圖、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給乙方,並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質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現行的國家驗收辦法、評定標準、施工技術規範及施工圖等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書及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向業主承諾的工程質量等級。如果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委派質檢員對乙方的質量進行監督,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質檢員。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先由乙方質檢員自檢符合要求後報甲方質檢員檢驗通過,再由甲方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籤認,通過後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工程所要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內容應到甲方的試驗室或甲方認同的有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完成,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檢測的頻率、方法、操作規程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等同於業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間發生在乙方工作範圍內的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變更和質量事故處理

(一)工程變更的處理方式及費用按照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應條款由甲方統一辦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和事故,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及時報告,按規定程序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一)有關款項的返還方式與時間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3、保留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動員預付款為零。

(三)工程款最終結算支付,按招標文件計量規則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並扣除應扣款項。支付所需的有關資料由乙方準備,計量支付報表的格式統一按業主規定的要求執行,逾期責任由乙方自負並順延至下期結算。價款的支付時間為甲方取得業主的支付款後的七天之內,並以銀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費等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或分包,否則將無條件被認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有關部門的極大不滿,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除上一條款外,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採取甲方認為合理的一切措施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的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流動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

2、進度滯後該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線下線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監理規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滿足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損失金。

(六)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保險

(一)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投保並承擔費用。一旦發生事故和損失,乙方應按要求和程序採用應急措施,並保護好現場,由甲方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乙方有責任提供理賠所需的基礎資料。甲方獲得的理賠金額扣除在理賠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後,補償給乙方,乙方得到補償後還不能彌補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除上一條款險種外,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投保並承擔費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項目,乙方必須進行投保。

第十條:工程管理其他內容

按招投標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關條款已有的,按其辦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無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終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竣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等複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單(附表)。

(三)擬投入機械設備(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項目委託給乙方承建;為圓滿完成該項目,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結合該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 工程名稱:匯景廣場

(二) 工程地址:上饒市鳳凰大道(交警大隊旁)

(三) 建築面積:

(四) 承包範圍:匯景廣場1#、2#、3#樓(裙樓1、2、3、4層及地下室、負1、負

2層)

1、消防工程報警系統

2、消防工程自動噴淋系統

3、消防工程防排煙系統

4、消火栓系統

上述系統材料、設備的成套供應、安裝及調試,系統竣工驗收合格起免費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統弱電部分安裝由乙方負責,強電由甲方負責;甲方將強電送到消防控制室配電箱內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櫃內。)

第二條: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實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統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江西省20xx年安裝定額及相關文件取費。

2、材料按江西省市場價格信息(注:以當地當月信息造價結算)

(三)工程總造價暫為: 元(大寫:人幣 元)。

(四)由於甲方前期原因導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應補償乙方相應費用,具體金額雙方協商制定。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語言:漢語。

(二)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件》及有關法規。

(三)適用標準、規範:

1、GBJ16-87《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2、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20xx版)

3、GB50084-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4、GB50261-9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

5、GB5016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6、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

第四條:圖紙及甲、乙雙方現場代表

(一)圖紙提供套數: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圖

(二)圖紙特殊保密要求:雙方均應妥善保管圖紙

(三)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第五條:工期

(一)開工日期: 20xx.4.15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隊全面進場後 個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場地有障礙物,施工用水、用電未接通,經雙方協商,工期可以順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順延。

3、因甲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材料、設備供應

乙方負責提供和購買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設備,所有材料必須執有出產品合格證;設備必須出示國家消防產品檢測機構合格檢測報告。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總額的90%,驗收合格後(注:驗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驗收意見書為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總造價的 97%。

(三)剩餘工程總造價的 3%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後 7日內付清。

(四)在合同簽訂後,除遇材料和設備價格上浮外,無特殊因素,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由乙方造成的誤工或在驗收過程中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乙方負責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八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現場施工協調、監督,並盡力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辦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臨時佔用的場地。

3、提供設計和施工中必須的相關技術資料。

4、協助組織對該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工程進度款辦理竣工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圖施工並達到消防驗收標準。

2、做好施工的'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維修資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併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責任。

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清潔、道路通暢、器材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5、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6、負責對使用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系統操作培訓。

第九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銷售許可證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做好質量自檢記錄。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4、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叁套。

5、經驗收檢查工程需返修,則以返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備,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期十五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

第十條:其它

1、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不利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的一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雙方協商解決。

3、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規及有關條例規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滿後,自動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地址:地址: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消防系統工程施工

浙江新世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分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質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為確保該工程按時按質竣工驗收,現將該工程所有木工作業 承包給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單包工 2 工作量:牆面、地面鋪貼、樓梯踏步鋪貼 30 元每平方米,意向是20xx平方米,按實際發生平米數計算,石材幹掛另算。

二、工程進度:按甲方要求,總工期 天,甲方保證現場符合施工按期完成,須做好場地清理,供材按時到位,設計變更造成工程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安全上:必須保證施工安全,杜絕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帽由各工 種自備,但乙方需購置符合國家安監合格產品,對職工要簽定好安全合同,分項工程要有安 全技術交底,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負 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文明衞生 1 現場每天保持整潔,講文明、講衞生,工種間互相協調、配合、不爭不吵,給業主和監理 留下好印象。材料進場堆放整齊、垃圾歸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場清、不浪費。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甲方支付乙方一部分費用,剩餘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結清。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總包方: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凱建築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北京市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自由小鎮A1、A2號住宅樓、東方玫瑰家園A5#、A6#住宅樓陶粒水泥增強隔牆板供貨及安裝事項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自由小鎮A1、A2號住宅樓、東方玫瑰家園A5#、A6#住宅樓

 1.2 工程地點: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小街村

1.3 承包範圍:

1.3.1具體承包範圍為9cm隔牆板的供貨及安裝(不包含水電專業埋設管件開槽;包含試驗檢驗費、二次運輸費)(以下簡稱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質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強條板符合華北標準圖集《輕質陶粒隔牆板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符合對門頭板、十字牆、丁字牆、牆轉角、牆與砼件結合處等設計要求。

1.5.2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提供該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技術質量資料包括:相關檢測報告、質量合格證、生產廠家資質證書、產品專利證書或授權證明、質量承諾、產品使用説明書以及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施工技術資料等。

1.6 供貨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貨要求:合同簽訂20日後,分包方按總包方確認規格數量、材料進場時間分批連續供貨送至施工現場,供貨、施工總週期不超過 天。

1.6.2安裝施工:執行國家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操作規程、施工驗收規範及質量檢驗標準。

1.6.3工期要求:遵守發包方及總包方的工期進度要求。

1.7 合同價款:

1.7.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具體綜合單價如下:

1.9cm隔牆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綜合單價包括:

本合同1.3、 1.4條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具體包括所有材料費用、製作加工費、運輸費用、運輸損耗、運輸保險費用、材料檢測費、安裝人工費、現場二次搬運費、安裝所需鐵件、粘結劑、板縫網布、等附材輔料費用(總包方及發包方不提供任何輔料)、安裝機械及工具費、二次搬運及安裝損耗費用(所有因二次搬運及安裝造成的損耗均由分包方承擔)、現場保管及成品保護費用、冬施、加班、窩工、技術資料費用、臨時設施費用、售後服務費用、管理費、利潤、税金等費用。以上費用外的其他費用總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總價:

暫估總價款:

(大寫)玖拾壹萬元整(人民幣)

(小寫)¥910000元 (暫估)

注:最終結算工程總價款以總包方審核、確認的工程量為準,據實結算。

第二條 總包方責任

2.1總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電、用水接點位置,由分包方負責將水、電接至各工作面;總包方協調分包方解決材料堆放場地,所發生的保管、材料存放臨時設施等相關費用由分包方負責;總包方負責提供工人住宿場地。

2.2指派 為總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的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進行現場協調、監督、檢查等事宜。

2.3合同簽訂3日內,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一份。

2.4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5在施工前為甲方做好測量放線。確保垂直運輸,不影響正常施工。

2.6調節與其他勞務分包隊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協調其他隊伍對階段驗收後成品保護的責任。

2.7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上的損失。

第三條 分包方責任

3.1合同簽訂前,分包方應提交施工資質證明、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資質信譽證明(以上資料須加蓋有效公章);合同簽訂3日內,按照總包方總體進度計劃、工程設計圖紙(包含設計變更洽商技術文件)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總包方確認、備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內容包括施工工藝標準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計劃、質量標準、安裝輔料質量技術要求、質量驗收標準及質量承諾、工程進度-勞動力計劃分析表等內容。在實際與計劃發生矛盾時,分包方需服從總包方的統籌指揮。

3.2指派 為分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的履行。在進場前上報相應施工組織管理體系及人員名單,經總包方確認後方可開始施工。分包方駐工地現場代表出勤率不低於90%。在緊急情況和進行主要施工項目時,分包方駐工地代表必須出勤,併科學組織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分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分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總包方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機械和工具,經總包方審核,並保證材料的型號及質量與設計圖紙及總包方要求相同,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產品進場憑檢驗報告和合格證書,進場檢驗報告向甲方報驗,驗收通過後方可安裝.

3.4 分包方負責施工垃圾的清運工作,保證及時將施工垃圾清運至場外,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3.5分包方負責對進駐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知識教育,並保證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與總包方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擔。

3.6分包方駐現場管理人員和所有進場操作人員應具備相關資質及崗位證書,且年齡不低於18週歲不超過55週歲。特殊工種應持有效上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報總包方備案。

3.7為確保工程質量,分包方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經驗和較高的技術水平。

3.8分包方必須遵照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文明施工,如總包方發現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現象,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及費用均由分包方承擔。

3.9分包方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對於由於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等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10分包方負責對本工程現場的一切設施及工程成品進行妥善保護,否則一切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電等臨時設施費用由分包方負責,但水、電費用由 甲方承擔。分包方不得浪費施工用水、電。如現場發現分包方浪費水、電現象,總包方、監理方及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予以罰款。

3.12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與移交:分包方應根據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及時編制、收集、整理相關施工技術資料4套,並及時上報總包單位,技術資料質量、數量及真實性應符合相關要求。分包方承擔以上相關費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資質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應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發生噪音擾民、污染環境、影響交通,否則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3.15 負責隔牆板施工所需的現場機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費用自理.負責階段,驗收前的成品保護,階段驗收後,需有乙方負責階段收後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損壞,乙方負責修復,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總包方駐現場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及結果應送總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由總包方代表簽字會同發包方、監理確認後方可實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應由總包方統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員在現場如發現打架、鬥毆、酗酒、、破壞或偷竊現場材料等行為,總包方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如情節嚴重者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3.19 遵守總包方與發包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協議、來往確認文件。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簽定後,應嚴格按照合同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展開施工。因分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予順延,分包方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分包方應在接到發包方通知後一天內到場施工。

4.2分包方應嚴格按照合同雙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及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材料供應和充足的勞動力展開施工,如實際與計劃發生矛盾時,分包方需服從總包方的統籌指揮。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雙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或總包方的統籌指揮展開施工,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在 3 個工作日內趕回計劃進度。如分包方未按規定日期趕回進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總價款的 3‰向總包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現嚴重的質量、工期等問題,並且總包方認為分包方已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總包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誤,經總包方代表書面確認後,工期可相應順延,但不得向總包方索賠工期延誤損失、誤工費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否則不構成分包方順延工期的免責事由)。

4.3.1如夜間施工,因總包方原因停電(一次8小時以上)造成累計停工超過24小時。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而造成分包方無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2小時內通知總包方,並於二日內向總包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並經總包方代表確認。

第五條 關於工程驗收及保修的約定

5.1 工程驗收標準

5.1.1分包工程的最終驗收以總包方、監理、發包方、設計、質量監督部門的核驗結果為最終依據。分包方協助發包方組織辦理相關驗收手續。

5.2 驗收後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應按要求進行整改,並承擔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

5.3由於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質量問題造成達不到驗收要求時,由分包方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並承擔相關費用。分包方須在48小時以前通知總包方進行驗收和重新檢驗,由於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誤,按本合同8.4違約條款執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分包方對本工程出現的由於分包方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免費進行維修。分包方應在接到發包方修理通知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總包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保修,所發生的費用由總包方在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對其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負有終身的質量保障責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發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損失,分包方負責賠償給總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關於材料的約定

6.1 分包方供應材料的品種規格及質量必須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裝輔材料必須符合現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要求及本合同中發包方的規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約定而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承擔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3為保證工程質量,總包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分包方所供應的材料進行現場隨機抽檢,總包方在現場材料抽檢覆試後(複試費用由分包方承擔),由國家認可的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未能達到國家標準的,須再次取樣重新複試,並由總包方、監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檢測場所,保證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檢測指標依然未達到國家標準或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標準,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貨。在此期間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分包方承擔,並按有關規範進行的複試檢測費用由分包方承擔。

6.4 總包方在分包方供貨前有權派駐材料採購人員進駐分包方材料生產廠,進行材料的生產、檢驗、運輸的監督工作。

6.5 在材料進場前,分包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方進場材料的規格、數量、使用部位,並於次日為總包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排風道的出廠合格證、檢測試驗報告等材質證明文件,並主要原材料的進貨來源,並提供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產產品所採購的所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總包方的規定和要求。總包方有權進行監督、抽查。

第七條 關於工程進度款支付、結算方式及質保金的約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兩個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裝完畢,經總包方驗收、審核後,總包方支付分包方至總包方審核、確認工程量價款的70%。

7.1.3每棟單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由分包方按總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資料、向發包方提交結算書後進入結算程序,據實結算。半年內結算完畢,經雙方確認後,發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該單體工程結算款的95%。

7.1.4餘款作為保證金,待合同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滿1年,如無任何質量問題問題,一次性付清。

7.2結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業務一週內,按照圖紙工程量結合變更驗收,確定分包工程實際工程量,按照雙方確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單價計算工程價款,辦理結算手續。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8.1由於分包方原因,(自然條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施工,工期不能順延延誤一方罰款 800 元/天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賠償。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況,工期不予順延,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賠償。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質量、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及給後續工程項目帶來費用增加時,返工費用及增加費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8. 4工程質量如達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應按合同質量要求進行返工,並承擔造成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按本合同8.1條款約定執行)。分包方應在接到總包方通知3日內派人返工、整改。否則,總包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返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若因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總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經濟損失,分包方負責承擔總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8.5 分包方不按總包方審定後的施工工藝、方案、技術措施施工,監理、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進行返工,並承擔造成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按本合同8.1條款約定執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應提前10天通知總包方,經總包方同意後,雙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分包方賠償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7分包方施工現場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若發現現場遺留垃圾,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費2倍的違約賠償。

8.8在施工過程中,無論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縱容、煽動工人停工、滋事、騷擾總包方或發包方,因發生上述情況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不低於10萬元的違約賠償,並由分包方承擔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失。

8.9總包方延遲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總包方承擔延遲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違約責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誤。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合同雙方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現下列一個或多個的情況,總包方經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本合同,總包方終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應賠償總包方的全部損失,還應向總包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內容及時進駐施工現場和組織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總包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表進行施工,導致階段施工進度延期或整個工期延誤,在收到總包方通知後3天內,仍使上述情況持續或重複出現。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停工,在收到總包方通知後3天內,仍使上述情況持續或重複出現。

10.1.4分包方拒絕執行總包方按本合同規定方式發出的指示或工程變更。

10.1.5中間工程質量檢驗不合格或施工過程中不按總包方審定的施工工藝、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執行並拒絕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資質等情況。

10.1.8分包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約定

10.2 如果總包方按前述終止了本協議的執行,分包方須於3日內無條件撤場,撤場時要保證現場在施建築物和總包方及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施工設施完好無損,並向總包方移交經整理後的施工資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規定日期撤場,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 ‰的違約金,總包方有權安排新的分包方進場,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和責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擔。

10.3 因分包方責任終止本合同導致的增加費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後,費用確定前,總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項給分包方。

10.4 由於不可抗力或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緩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總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價款。

第十一條 附則

10.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經總包方書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轉讓債權。

10.7雙方確認來往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繫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10.8結算單等資料必須經發包人項目經理單路朝簽字後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應支付總包方的違約金,總包方有權直接從分包價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組成:

(1)本合同條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協議書

本合同一式五份,總包方執三份,分包方執貳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訂地址:

總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項目負責人:

乙方項目負責人:

甲方將承建的 城北花園11###樓 工程的鋼筋 項目分包

給乙方施工。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正常住宿條件(宿舍和牀鋪)、就餐

乙方自理。

2.甲方必須及時的供應材料,乙方必須按樓層提前3~7天向甲方提

供數量,杜絕浪費現象。

3.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施工工作面的軸線,施工技術的要求數據。

4.甲方保證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費用(每人 元/月)。

5.甲方必須提供施工人員的'安全帽,施工操作面的臨邊防護。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對乙方違規操作進行處罰(按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合理配料,如有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對材料要節約,做到日做日清,用料合理;併合理使用週轉料,對所用材料工作面結束後剩餘的堆放要整齊,如不能及時的清理,甲方將有權指派他人清理,工資雙倍扣除;如果乙方不能合理使用材料,甲方發現按材質的雙倍價錢扣除。

8.乙方必須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本班組的工人,不得打

架鬥毆;施工操作必須按規範、規程執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9.乙方工人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上班必須配戴安全帽,如有違規不戴最高罰款50元/人次;如有違規操作等,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同時要接受甲方的處罰;如造成質量問題的返工,對材料要照價賠償,並接受處罰(1000元以上罰款)。

10.乙方人員中如有偷竊行為的,一經發現送法辦,並罰款500~1000元。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按 結算,乙方內容包括 鋼筋加工,製作和綁紮及各項驗收

2.施工期間,生活費按付工程款的 %,餘款年底確保 %,爭取結清。乙方每次付款必須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後方可實施。

三.質量工期要求:

1.乙方的施工在分部分項驗收(按建築施工規範驗收標準)中,都必須合格,如不合格,一切後果和所產生的費用皆由乙方承擔。如工序驗收時,發現不合格,從而影響其他工種施工程序,承擔班組的窩工的損失,另外甲方還有權進行處罰。

四.乙方如因進度、質量等問題不能按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務,並對甲方信譽造成傷害的,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給乙方結算,甲方有權增加力量確保按期按質完成,乙方同時積極配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