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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5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5篇)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

甲方:(户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後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麪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國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 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 ,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户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xx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於xx二組,東至xx西至xx。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於XXX的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登記面積共150。4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權及附屬設施包括:甲方現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設設施及水電户口等。終身歸乙方享有。

二、保證此房屋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三、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X___元,大寫:XXXXXX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預付人民幣貳萬元,剩餘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權證及相關手續後交付給乙方。

五、房屋交付時間:XXX__年____月____日。

六、房產歸屬

1。在該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房屋轉讓款XXX__萬元,並償付違約金XXX___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房屋使用證和相關手續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房屋不能過户或無故進行交付,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壹拾貳萬元。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XX__年____月____日XXX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高 朗管____區荔枝根一隊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土地建築和其他附着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現有位於 春江大道鳳XX 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字第 號,

土地面積 840 平方米,轉讓面積共為 840 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 商住 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規劃用地許可證編號公號066 。

甲方土地位臵與四至範圍以用地規劃許可證為準。

第二條:甲方清理好土地上的房屋、樹木,平整土地。乙方擁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例如建房等)。土地後道路原3米增加2米空地便於山體放坡。

第三條: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合計 給甲方。乙方預付合同定金人民幣合計 伍萬整 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土地通過國土掛牌拍賣獲得使用權後過户給乙方時,由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由乙方負責到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納相關税費後辦理變更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在此過程中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或簽名等手續的,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因土地問題,交易前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共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並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於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於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後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並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6

原承包方: (以下稱甲方)

接受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 塊,地名四至界線分別為共計 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十年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於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費

三、轉讓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在土地內搞建築。

六、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平整、開發、利用並取得收益。

七、轉讓期滿後,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甲方繼續承包該土地,乙方無條件退出。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八、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承擔責任 。

十、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證明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7

甲方:

乙方:

乙方因自辦企業或種植果園,同甲方協商。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責任地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該地面積3.45畝(東西長約10.75米,南北長約218米)東鄰李全,西鄰關堂,南至水泥大路,北至關丙英。特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原意將關岱嶽村城道地耕地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願意付給甲方永久性轉讓土地補償費十萬元整。

三、轉讓後乙方在使用該土地時,如與四鄰發生因界畔不清等糾紛時,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乙方自行處理國家組織管理審批事宜,甲方不負責任。

四、雙方交款簽名捺印後即視為一次性永久轉讓,轉讓後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土地使用意圖。更不能反悔,如有反悔,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投入的2倍損失,如乙方反悔,甲方不予返還乙方的土地轉讓費。

五、甲乙雙方自轉讓之日起原土地上的任何事物都歸乙方所有,並主動將原政府和村委會發給的承包書自動消除。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捺印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七、甲方負責提供該地土地承包手續複印件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中證人: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鑑於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符合下列第項規定的轉讓條件:

(1)系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已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了投資開發、利用。

(2)系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業經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或原租賃合同規定,甲方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三條下列文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合同複印件(可以約定進行公證);

2、甲方提供的轉讓地塊界址圖和約定地塊地理位置圖;

3、甲方提供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條件説明;

5、乙方提供的項目建設安排及進度表。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地塊的使用權,作為乙方的用地。地塊面積共計平方米,其地塊形狀和位置詳見地塊位置圖和界址圖。

第五條該地塊用地性質原為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地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給乙方的權屬證明標明的使用年限為準。

第七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時,乙方有權依照政府規定就其在該地塊使用方面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為單價元/平方米,總額為元。

第九條前條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算以土地交接時土地部門勘察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價格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條合同簽字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計元;待土地驗收交接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剩餘的%,計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共計元。

第十一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塊的通一平,具體指的是。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土地驗收交接時間不遲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後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總額的%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就土地通一平進行驗收交接,雙方在《土地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以示土地交接完畢。甲方具體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等手續,乙方予以配合,並負擔相關手續費、税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第三人不擁有該地塊的抵押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

第十五條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有權將地上建築物、其他地上附着物連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一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有關法律規定辦理,並不得與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第十六條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有效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七條該地塊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屆滿日前,乙方要繼續擁有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申請續期。申請續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不續期的,乙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將該地塊完整交還給國家,該地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條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對該地塊的使用和處置,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3、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二十一條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量按照本合同地塊總價的萬分之計。

第二十二條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履約地具有專業權威的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三條違約事實發生後,違約方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和賠償金的,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四條違約金、賠償金最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償付。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再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塊的使用權,並在扣除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後,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不計息)。

第二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30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簽訂。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9

合同編號:

甲 方: (以下統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統稱乙方)

為了改變以往農民一家一户的散户種植、標準不統一、品種不良、品質不高、效益難以保障的局面,政府鼓勵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形式集中農民手中的閒散土地和資金,讓農民集約化經營佔領市場,全力提升林果業產業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有力的促進林果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本着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共同發展、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此合同。

一、乙方自願加入 專業合作社,成為合作社社員,遵守合作社章程,並保證履行社員義務,執行社員大會、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對乙方的承包土地進行標準化經營的管理權,範圍包括:優良品種的引進推廣,對土地經營過程進行技術指導,如提供栽培種植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耕作澆灌技術,林間管理等勞動技術指導。

2、甲方對乙方的產品應優先優價收購,使乙方的經濟利益得到有效合理的保障。

3、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對入社資金進行有效管理,確保乙方各類利益得到最大保護。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權利。

2、乙方有權按照章程規定與本社進行交易,並可享受合作社的社員按海棠果交易量進行年度盈餘分紅。

3、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社員大會、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4、乙方因林間管理不善導致其果品未達到甲方收購標準的,甲方將不予收購。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將果品銷售給第三方。

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社務公開的權利,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

7、乙方在入社期間對果樹擁有管理和收益權。

8、乙方入社期滿後,合作社將退還社員入社股金。

四、果樹入社細則

1、入社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乙方自願退社,如乙方要求繼續入社,雙方可續簽本合同。

2、乙方以海棠果樹入社 畝,每畝繳納 元為合作社股金,共繳納 元入社股金。海棠果樹掛果後,甲方負責收購乙方海棠果,乙方在海棠果收購合同價的基礎上,根據海棠果收購等級並可享受收購價以外的補貼(一等0.5元/kg,二等0.3元/kg,三等0.2元/kg),三等以下不予補貼。

以上入社方式入社的土地必須是每年按輪次至少配有4輪以上用水土地,並且土質要符合栽種海棠果樹要求。

五、入社要求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都應遵守下列規定:

1、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入社社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和要求:一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二是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三是入社的土地、林地必須出示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林權證複印件,合同地必須提供有效的長期土地承包合同複印件;四是入社土地未作抵押或第三方土地轉包。

2、乙方入社後,入社林地符合辦理林權證的由合作社協助社員辦理林權證,林權證的所有權歸社員所有,林權證統一歸合作社管理。已辦有林權證的,需將林權證交合作社管理。

3、乙方以果樹方式入社的,該樹的苗木所有權全部歸社員所有。社員必須嚴格按照合作社的統一管理模式進行果樹管理,以確保海棠果的品質要求。入社期間的海棠果果實收益歸社員所有。

六、財務管理制度

合作社將嚴格按照農村合作社財務章程安全合理運用各項資金,積極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社務公開制度,接受全體社員及主管部門的監督。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章程》、拒不履行社員義務、不服從合作社管理,合作社可將其除名。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合作社理事會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社事務中有不正當行為;被除名的社員自理事會決議生效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的社員自行退股。被除名的社員對除名有異議的,可以在理事會決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自願退社或被除名的,不再享有甲方的各項優惠政策。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認為本合同有需要補充的內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成立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簽字: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0

甲方:xx國小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國小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1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負責人: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對協議條款的含義均已理解且無異議。

一、轉讓標的:

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土地轉讓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面積為準,土地權屬證號為:廠房暫無產權證。(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及廠房分佈見附件一)。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轉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所有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綠化、水電、管網,配套基礎設施詳見設施清單(詳見附件二),轉讓標的質量以現狀為準。

2、土地使用權、廠房及廠房內裝飾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付款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另人民幣萬元整(小寫:)

於乙方進駐甲方工廠當日支付。之後若乙方反悔不願購買或因乙方無法立項、證照無法辦理或乙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萬元定金不退,若甲方反悔不願轉讓或因甲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退還定金。

2、餘款萬元,乙方於年月份付款人民幣,餘款人民幣萬元於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

四、標的物交付:

1、乙方交清定金後,年月日部分廠房交付給乙方裝修,甲方於年月日前正式將房屋交付於乙方,乙方進駐甲方廠房後暫時以租賃形式行使租賃權,可以對廠房內房屋進行裝修、加蓋,以乙方單位的名義行使正常經營的權利,但廠房,水電等所有物業均由乙方負責維修。

2、乙方在付清餘款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之後,甲方於付清當日開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財產轉移手續以甲方單位股權轉讓的方式或者重新註冊成立一家新公司,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將所有財產轉讓給乙方,以工商備案轉讓日期為準,該日期前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該日期之後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對外公告期為。如上述兩種方式均不能辦理,甲方可以直接將土地廠房轉讓給乙方並辦理相應轉讓手續,具體方式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合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所有,除土地使用權的押貸款之外不存在查封、凍結、出租、為他人擔保等第三人主張權利等權利瑕疵;如

有相應瑕疵,甲方應積極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甲方廠內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乙方提供甲方所現有的相應辦證資料,所有權證的所有人為甲方,辦理所有權證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乙方付清所有轉讓款時,通過上述第四點第2條的方式辦理房產的過户手續,過户給乙方,廠房產權的轉讓税費包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中需要繳納税費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繳納應繳税費。但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需要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兩次以上轉讓的,則甲方只承擔第一次轉讓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税費,其他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其受讓土地及廠房用於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5、雙方均同意口頭另行約定乙方提前進入甲方廠內進行生產經營的準備性工作,包括裝修,加蓋等,但在裝修加蓋的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給甲方及甲方職工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甲乙雙方均需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所有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或乙方至年月日前不能付清款項

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土地廠房過户所繳納的税費,乙方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甲方廠區內所加蓋房屋及裝修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七、本協議約定的財產清單、營業執照,界限界址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江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2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重慶市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部分國有土地使權有償轉讓給乙方。有關事項約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座落

地塊編號:《重慶市 組團a標準分區控制性詳細規劃》a11、a13號地塊及a9-5/01號地塊中的一部分。

第二條土地面積

土地面積以地塊周邊道路中心線至地塊邊線圍合計算;共計 平方米(摺合 畝),實際土地面積以國土部門核發的用地紅線面積為準。

第三條土地綜合價金及支付方式、時間

3.1土地綜合價金按徵地及平整成本價 萬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正( 萬元)。

3.2乙方以支票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土地綜合價金;

3.3土地綜合價金支付時間

3.3.1本協議簽訂6個月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萬元);餘款在辦完土地使用權證後30日內付清。

第四條土地交付

4.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可在30日內到國土部門申請用地紅線,開展工程前期準備工作;

4.2本協議確定的用地範圍由甲方按修建性詳細規劃標高±30cm進行土地平整。用地周邊的邊坡、支擋工程,地塊間及周邊市政道路、管網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3甲方將土地平整後,雙方根據測量機構測繪結果現場確認交接土地。並簽訂土地交付備忘錄;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按國家規定完善應該完善的土地轉讓手續,200 年6月30日前為乙方辦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轉讓性質為有償出讓;

5.1.2配合乙方辦理規劃用地紅線手續,提供控規和地災評估資料供乙方規劃設計;

5.2乙方責任

5.2.1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綜合價金;

5.2.2按用地區域控規要求並與本地塊其他用地單位協調規劃設計、修建機關職工集資房,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建設手續;

5.2.3用地交付後及時開工建設,按期竣工,遵守國家土地使用應遵規定;

5.2.4土地使用權未經批准不得轉讓、抵押、租賃。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違約

甲方不能及時交付土地或不能按期為乙方辦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應承擔每日1‰延期交地(或交證)賠償金至土地及權證實際交付為止。

6.2乙方違約

6.2.1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綜合價金,延期按每日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延期達30日,甲方終止協議執行並追收滯納金,土地使用權收回;

6.2.2不按國家土地使用應遵事項,不及時辦理法定建設手續,自行承擔違規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協議生效及失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所有條款履行完畢失效。

第八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合併執行。

第十條協議份數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十份,雙方各執五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經辦人:

二○一八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3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XX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户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

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户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

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台前縣打漁陳鎮東仝村二組小地名叫仝其會(仝廣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仝其乾。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計人民幣大寫:壹拾玖萬伍仟元整(195000.00元)。農曆20xx年臘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四、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五、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覆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範本1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於 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牆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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