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僱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範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泄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單 位: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勞動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即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訂立、履行、變更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填寫勞動合同第四條中勞動者崗位時,屬於勞務派遣工的,一律明確填寫崗位屬性,即臨時性崗位、輔助性崗位或替代性崗位。同時對勞務派遣工應當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應由勞動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郭東鋒 委託代理人 住所 平安縣平安鎮海東路202號聯繫電話 0972-5922573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取下列第 三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崗位工作(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屬性為:),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週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二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3200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 、甲方把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製作,並聘請乙方為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負責廚房原材料的採購、供應以及日常節約監督。
3、甲方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電、氣費用自負)
4、乙方每月總承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包括工資、加班費、福利、勞動保險),每月____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後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在試用期過後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在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有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 000元。
5、甲方根據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或辭退。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配備的人員至少有________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經甲方考核合格後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 人、砧板 人、涼菜 人、麪點 人、打荷 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乙方若對廚房人員調整時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保證零餐、宴席達到毛利率50%( 77;3%);團隊餐達到毛利率30%;早餐、員工餐只計成本,如達不到乙方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5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週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並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月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團餐、生日宴、標準餐、會議餐,不定期進行創新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衞生工作保證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衞生規定要求,由於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出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應按要求辦理健康證,持證上崗,乙方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一律不準另行兼職。
9、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0、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11、廚房員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節日期間不得安排休假。
12、如乙方中止本協議時,需提前通知對方,待甲方找到廚師後方能離職,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3、為保證乙方承諾到位,進場前需交 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員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前到位, 天后押金退回並用工資做為擔保;每月發放總承包金額的80%做為工資,剩下的20%將作為崗位保證金留在酒店,離職時一併退還。
14、乙方每週須配合採購人員到市場購買原材料,瞭解市場價格及菜品品種。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塗改無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市______鎮街(區)_________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衞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衞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衞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週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佈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元/月。
第十條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製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支付
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離職15天后或1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並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一條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並在1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負責
第三條、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户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後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閲讀了甲方發佈的日常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後發佈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並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後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三)其他: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浙江省温州市。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 年,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 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 ,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 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竿動報酬的;
2.甲方以、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 ,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 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 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甲方(用人單位):註冊地址: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 30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乙方試用期結束合格就發放正式工工資。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國家、寧波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提供的.上述個人信息有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該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的訂立日期為: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內。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一)甲方原則上不要求乙方加班,如乙方為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而自願加班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乙方月工資為_____元;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現金支付。工資發放日為每 月 日左右。
五、社會保險
甲方原則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如乙方不願意繳納或另行繳納的,甲方則在乙方的工資中另行補助,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追究甲方責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參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七、乙方在本合同上的簽字視為乙方已得知甲方的相關公司規章制度且自願遵守,同時乙方自願履行本協議。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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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以及甲乙雙方所在地的有關地方規定,鑑於乙方願意到甲方工作,甲方也同意接受乙方為其工作,並且乙方承諾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如企業、個體工商户、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沒有勞動關係,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工作崗位: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或調動,並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四條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按照國家法定工時制度安排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甲方依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放假安排,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法律或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期間安排乙方帶薪休假(因特殊崗位工作需要安排的乙方加班除外)。
第六條乙方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四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勞動工具和職業危害防護,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操作規程和標準。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安全衞生制度、操作規程。從事特殊工種崗位者,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格。
第八條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計劃生育的各項法規,併為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的崗位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入職教育、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崗位培訓及其它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的各種與崗位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依照甲方的工薪管理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其工資水平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對因特殊崗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第五條所列的休假節日期間加班,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工薪管理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月工資見《薪酬福利協議》。
第十四條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直接從乙方每月工資中予以扣繳。
第六章社會保險及公司福利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依法參加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甲方負責按時為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或政策,結合公司的經濟效益,制定符合甲方實際情況的公司福利規定,為乙方提供相應福利。
第十七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中有利於乙方者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工資按照甲方的考勤制度執行,同時享受公司相應的醫療福利。
第七章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恪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照甲方要求參加各種技能培訓,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執行的各種勞動安全衞生條例、操作規範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訂的《員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二條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不得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具有勞動/勞務關係和工資報酬的第二職業。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在與公司有關的任何活動中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個人回扣。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聘)用條件的;
(二)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期: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天津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試用期後,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要求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二)未按照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第三十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四)甲方依法宣告破產、解散的。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不再包含試用期。
第三十九條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情形的,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當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三)、(四)項情形的,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十一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辦理正常工作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但甲方可以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十一條之後進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要求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不予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第四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四)項規定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四條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按照國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第四十五條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解除本合同,按照國家和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以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乙方的月平均工資和乙方在甲方的連續工作年限為標準:
(一)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一)項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應當依照國家及甲方所在地的有關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二)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二)、(三)項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四十六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於甲方所在地上一年企業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四十七條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規定,終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四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除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違約金外,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一)甲方為錄用乙方所支付的直接費用;
(二)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
(三)對甲方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九條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承諾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的基本條件,隱瞞其與原單位具有勞動關係的事實,造成甲方對乙方原用人單位承擔的連帶經濟損失賠償責任,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十三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勞動爭議,應本着合理、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解決。甲乙雙方均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經甲方加蓋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乙方簽字後,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時間為生效時間。
第五十三條《勞動合同變更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對本合同正文內容的增加、修改、刪除等變更,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合同中與之相牴觸的部分失效。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在簽訂的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以前連續勞動合同中,最後一次簽訂的《員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的期限內以及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持續有效。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住所性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號碼
聯繫人户籍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元。
2、雙方約定以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川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________(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