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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工程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5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並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後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餘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

3、交貨地點: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

貨到達指定地點後,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託書)負責點數、驗貨,並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户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於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後,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後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貸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承包____ 國(地區)____ 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核定的貸款範圍發放貸款。雙方經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條 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證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條 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____ %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本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貸款本息。

第六條 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 (單位)____ 資金中清償。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 方:單位名稱________(公章) 乙 方:單位名稱________行(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承包方: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書

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雙方責

任感,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設計施工圖紙所包含的所有內容

二、工程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造價為人民幣元,即人民幣元整。 本造價內含兩年養護費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設計,採用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質量、

包工期等完全總承包。承包範圍和內容:設計施工圖紙範圍內的

所有綠化工程(詳見施工圖)。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為: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綠化工程養護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按工程進度每月支付完成產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後支付工程總造價的驗收合格後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剩餘 %的款項;

3、本工程價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Xxxxxxx xxxxxx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 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XX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本合同由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XX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XX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三)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XX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XX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XX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XX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XXXX 年 XX 月XX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L2011428-8 的《 XXXXXX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因甲方資金等方面原因。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對原合同條款部分內容進行補償説明,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補充部分為:

乙方責任:

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保證甲方XXX項目具備通電條件。

甲方責任:

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總價(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元)保證在項目通電前付清。具體付款時間及金額為XXXX年X月XX日付XX萬元,XXXX年XX月XX日付30萬元, XXXX年XX月XX日付40萬元,XXXX年XX月XX日付70萬元。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遵守合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 元及相應的財務費 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遵守合約保證金 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3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完成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 印章管理

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 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 %(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7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税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税。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 ,於每月30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 違反約定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反約定,違反約定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反約定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遵守合約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時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完成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工程合同 篇7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分析:理解該條的要點在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影響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條文散見於《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

二、《建築法》

第二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建築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築法》上述的一系列規定,主要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建築工程的承建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沒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是不能承建相關工程的;二是對合法承包、違法掛靠、聯營、非法轉包、合法分包、違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築合同行為進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xx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分析:《招標投標法》的上述規定明確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必須招標的範圍(第三條),對該條的理解必須結合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來理解;二是在法律責任章節裏用六條規定來明確了招投標後合同無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第四條 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該司法解釋是目前為止我國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權威的司法解釋,對建築施工合同的熱點爭議問題作了較全面的解答。稍有遺憾的是該解釋對合同效力的規定範圍較前述幾個法律的規定來説是縮小解釋,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認定為無效?該解釋的出台在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