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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合同通用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36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起重機租賃合同通用15篇

起重機租賃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賃一台物料提升機。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順利完成本項目的建設任務。經協商,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和用途

租用平台和安裝高度的人員由施工現場指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為個月,自乙方將設備交付至甲方項目現場並在安裝調試後交付給甲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出之日止,具體日期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計算。注:租期不得少於個月,租期不足按月收取租金。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支付

1.(含入口安裝、出口拆除、運輸費用及電氣安裝調試),每套設備租金(不含貨梯司機工資)每月每套人民幣。數據檢測費:元。上述費用和税費由甲方承擔。

2.設備月租按月支付,月租在次月七個工作日內付清。自乙方將設備交付至甲方施工現場之日起一週內一次性支付入出境費。進出時間由甲方指定;逾期付款的,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

第四條:機械設備的移交和驗收

設備進場:乙方必須提供合格的進場設備,捲揚機必須配備斷繩保護裝置(防墜裝置)、上下限位裝置,吊籃必須有可靠的出機口安全門,地面入口有自落防護門。乙方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安裝,並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乙方負責安裝期間的安全管理。架設完成後,甲方人員驗收,甲方簽字認可,合格後開始充電。(因人為損壞等造成的配件損失由甲方賠償。)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增加接縫,並安裝附牆。拆除前,乙方還應負責臨時附牆裝置。(如設備由甲方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安排相關部門測試)設備退出: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日期進行驗收,移交整機,並派專職人員進行拆除,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認真遵循《機械設備租賃管理辦法》的質量體系、設備管理程序和建設部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並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維修和維護。

2.甲方必須按照企業機械設備工作標準和建設部JGJ59-99標準對設備進行標準化操作,不得超載和違章操作,確保設備安全生產;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派人維修。如甲方因不合理延誤造成工期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3.甲方應主動配合乙方維護設備,並如實提供設備運行的機器班次時間和故障情況。

4.甲方必須負責保證乙方設備的完整性,不得將設備轉租給另一方。

5.甲方負責標準化項目,乙方配合甲方..

6、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

7.擋土牆拉桿所用的鋼管及扣件由甲方提供,安全網、安全棚及各種圍欄由甲方自行解決。

第六條:其他經濟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更換和修復自然損壞。租賃期內,設備丟失、無證非法操作、人為損壞設備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收到甲方提前租賃的每套設備的押金並接受後,應將押金返還給甲方..

3.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拆除啟閉機,因此,甲方應全權負責因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時間損失和一切事宜。

第七條:發生安全事故時,上級主管部門應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租賃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因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違反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機械退出結算後失效。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

日期:

起重機租賃合同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機 貳 台。

二、本設備僅限於在中山市宏宇大廈工程作垂直和水平運輸之用。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設備配備操作手貳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設備的租賃費按每台/月(每台15000元/月)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設備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伍萬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3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以下統稱為設備)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設備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使用地點及項目名稱:

租賃的設備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嚴禁在設備租賃期間將該設備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設備扣除税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日)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設備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設備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設備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設備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設備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設備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設備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設備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運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六、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設備的安全。如造成設備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設備的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七、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4

合同號:_____

簽署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__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租賃起重機設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並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模型設定

評論

履帶起重機

250噸,SC_2500

伊泰

主臂64米

二、設備用途:

1)使用地點:__省__市

2)項目名稱:__石化項目

3)設備操作內容:吊裝操作

三、租賃期間

租期六個月,從20__到20__。需要延期的,另行約定。

四、租金價格:

租金是按月計算的。月租價格28萬元/月(288元/月),月租價格1萬元/天,不到一個月。該價格包括以下條件:

1)設備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40小時

2)設備維修及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3)燃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週末和任何節假日都不會影響租金價格;不是由甲方設備和甲方人員造成的工程暫停、等待和延誤不會影響租賃價格。

設備每月工作超過240小時,加班費按每小時1200元計算,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月租和加班費一起結算,加班費只在本月內累計,不跨月累計。

五、設備使用時間計算方法

每天工作時,甲方司機和乙方授權代表應在《設備服務時間確認單》上簽字,這是計算設備工作時間的唯一依據。

六、設備進出工作及費用:

1)甲方負責設備出入境期間的運輸和安全;

2)設備進場後,乙方負責在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卸載和組裝,設備出場時進行拆卸和裝載,甲方司機安排、指導或配合;

乙方應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在乙方施工現場的轉移、拆卸、組裝等一切工作及相關費用,甲方司機應予以安排、指導或配合;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出入境費___元(人民幣___元整)。

七、支付結算:

1)首付款:合同簽訂後2個工作日內(甲方設備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及一個月租金人民幣___萬元整,作為本合同的首付款。

2)租金每月20日前支付一次;

3)本合同租賃期結束後7天內付清全部租金。

八、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設備正常工作,滿足設備性能表中規定的性能要求

2)甲方配備_名具有國家頒發的有效操作證的合格操作司機;

3)租賃期內,甲方操作司機應服從乙方的調度指揮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履帶式起重機的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4)甲方負責合同期內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故障維修,並在做這項工作時充分利用設備的空閒時間;

5)甲方應保證設備每月完好28天以上(2月完好26天以上)。如果少於此天數,請按(月租賃價格÷30)扣除甲方每天的租金。

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提供符合設備安全要求的操作環境和條件,嚴禁非法調度和使用設備。甲方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操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造成甲方設備部分損壞或全部損失的,乙方應按設備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設備全部原值賠償損失;

2)乙方負責該設備在施工現場的保管和儲存;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設備用於超出本合同限制的施工現場和作業內容以外的施工作業;設備不得轉租給第三方。

4)乙方應為設備運行提供燃料;

5)乙方應向甲方司機提供與其現場員工同等條件的食宿;

6)乙方應在租賃期結束前20天通知甲方。

十、違約條款:

除上述條款規定的部分違約責任外,雙方還受以下條款的`嚴格約束:

1)如果甲方的設備不符合性能表所示的性能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時更換合格的設備,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和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此情況下,乙方也可選擇解除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在發出催款通知後三天內責令設備停止工作,或隨時安排設備退出,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仍有義務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租金照常計算。

3)如果乙方因實際租賃期少於本合同原租賃期的50%而提前退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另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損失賠償。

4)如乙方未能在租賃期結束後30天內付清全部租金,則每拖欠一天,乙方應承擔拖欠金額的1%作為罰款。

十一、安全責任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應按現行國家安全責任事故規範的規定進行區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三、爭議解決: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由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法院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約到期,租金結清付清後到期。

出租方:

代表簽名:

承租人:

代表簽名:

起重機租賃合同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結構形式:

2、租賃設備品牌:型號:

數量: 台

租賃設備產權人:

3、租賃期限:預計租賃期限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以乙方租賃設備到達甲方現場開始計算,停租日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

4、租賃形式:按形式

租賃單價: 元/台班·台

5、合同總價:(實際結算以雙方確認單為準)。

6、租金結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機組填寫租賃機械使用數量確認單,一式兩份,並於當日交甲方有關人員確認。僅本合同所列人員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員才有權對籤認單進行確認。

甲方人員為: 乙方人員為: 。

甲方應在當日內對確認單做出確認。日確認單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從起租日次月及後每月10日支付確認單確認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餘租賃期不滿30天,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計取租金。

6.3 租金構成內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時)×實際租賃設備使用小時數計取租金。

6.4設備離開施工現場甲方支付總枱班數金額的6.5餘下款項在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終止後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於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後30天內,由甲方的項目部對其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初審後,提交甲方的合約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審查完畢,並於審查同意後的應向乙方支付租金餘款。

7、雙方義務

7.1 甲方義務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場地,乙方作業人員的住宿。

7.1.2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設備進場相關手續。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員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費。

7.2乙方義務

7.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證明、起重作業人員崗位證書複印件、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所在市級安監局檢驗合格證的複印件。所有資質複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審核、備案,符合要求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2.2乙方應於交付租賃設備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權屬證明文件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乙方須保證租賃設備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進場人員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設備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4小時之內,另派同規格起重設備到甲方現場進行替換,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7.2.5在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設備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施工起重機械運行記錄”。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賃通知之日起當日離開現場。不得因甲方未付清應租金而延誤出場,延誤期間乙方無權收取租賃費。

7.2.7 乙方委派的吊車司機及司索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由於乙方作業人員的原因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設備質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7.2.8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燃油費用、工人工資、生活費用、設備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備專業指揮司索工(持證上崗),明確指揮方式(報話機、旗語、口哨,使用報話機指揮人員必須説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的指揮工作。

8.2乙方機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JGJ33-20xx《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施工。

8.3乙方吊車司機應按司索工指揮操作機械,拒絕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員的指揮。

8.4夜間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8.5乙方司索工、吊車司機嚴禁酒後指揮操作機械,一經甲方發現,立即開除現場並不作結算。

8.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租賃器械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禁止超載作業,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確認單予以確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雙方協商的支付時間支付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進場日進場,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3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9.3因租賃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延誤甲方工期,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20xx元。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9.4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安全施工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

9.5租賃期內設備出現故障,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未修復,甲方有權讓乙方另派同等設備進行替換,否則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元,遲延超過__2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且不給予租金結算。

9.6合同期內,乙方起重設備維修期間不予計時,甲方不支付維修期內的一切費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資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機的,停機期間租金按照實際停機天數×設備台班折舊費(折舊費=日租賃費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1500元,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現場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極怠工、罷工等情況,乙方不但要另派作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配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負全責。

9.9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10、禁止權利轉讓

乙方不得在執行與甲方期間將設備租給第三方。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月租額20%的違約金。

11、糾紛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1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工程所屬地區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2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台(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

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台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

(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X,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台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台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項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工作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每月元/台。此價格不含税)。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台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並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於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性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設備進場前應該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運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設備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交底,並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並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項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持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係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信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諮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鈎、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弔”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於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設備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瞭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通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信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並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繫。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費用付清後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有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9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類型及數量8噸汽車吊

2、施工地點:馬鞍山

3、施工內容:吊裝

4、租車時間: 年 月— 年 月止,初計貳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鑫定萬貳仟元/月(進出場費壹仟元),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白天必須按八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計時收費。

3、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弔”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所欠金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表一份。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 天,原則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之日或設備離開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計算租金,退場租金支付完畢之日停止計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設備到場日或設備離開公司基地之日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税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彙總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無償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籤合同,自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0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XXX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設備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設備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設備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起重機租賃合同12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點:

第三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起用時間:合同期限:

第四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五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八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3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台,用海南三風友製藥GMP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QTZ80、-TC5610,生產廠家:長沙京龍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出廠時間: 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m,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 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月租金按第三條第1點約定)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的1/30),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 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台(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路通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工資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項目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審核後 15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税租憑費(工資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説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數據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機。

1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合資質維修廠的維修合同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免費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項目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設備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設備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項目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台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起重機租賃合同14

出租單位: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用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台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設備運進場,乙方設備進場安裝調試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設備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設備起租日直至設備退租之日終止。

二、設備進出場費(含設備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台。設備安裝完畢時(設備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台/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台/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運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設備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在設備安裝完畢後對設備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設備(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設備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設備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置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設備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設備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設備事故的責任。

4、確保設備運轉良好,在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