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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彙編7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9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管理合同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物業管理合同模板彙編7篇

物業管理合同 篇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物業)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m;

建築面積:_____m。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甲方就住宅區域內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委託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修繕和管理。

2、公共設施的修繕和管理。

3、社區服務配套設施的經營和管理。

4、房屋修繕基金、高層住宅電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設施修繕基金的賬務管理。

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6、建築管理。

7、公共環境衞生。

8、保安。

9、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服務管理。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五條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住宅使用公約》和《住宅使用説明書》並將其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在小區的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保修責任範圍內的房屋、設施和設備的維修養護,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物業管理和服務。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其他。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相關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其他。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八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略)。

第十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十一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户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劃。

第十三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户按建築面積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同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按項目總額的20%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一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十六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堅定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合同 篇2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用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用户(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衞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用户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着“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繫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複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户的時間為準。

用户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衞生,不得隨意吐痰,扔煙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繫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XX市龍陽大道236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繫,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繫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

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物業管理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城工業園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

物業類型:工業園;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車輛行駛及停泊(不包括車輛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七)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設備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用户滿意度調查,用户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0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0、2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0、1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龍城工業園房屋及設備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壹仟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收費項目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收費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龍城工業園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2、若發生上述情況後,甲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業管理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甲方:XX開發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XX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XX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XX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

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7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樑、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户外牆面等 ;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郵政信箱、避雷裝置、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四)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六)車輛停放車位的服務與管理,特別是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車輛有效制止停放;

(七)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等 ;

(八)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九)乙方應當公示特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當按規定付費。

第三條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二)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三)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五)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

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負責返修、完善;

(七)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八)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九)其他:

1、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四)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六)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七)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九)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十)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 五十以上;

2、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 五十 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 二 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或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檔案和有關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

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有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平面引導圖;

3、封閉陽台、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設備運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的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按照 有關標準執行;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五)環境衞生: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綠化養護: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七)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4、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5、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業主應在每月 日前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三 交納滯納金。

(二)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投資方委託物業向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動車輛:

(1)

(2)

2、非機動車輛:

3、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三)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部門或甲方

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總目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管理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 十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

(二)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五日內整改,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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