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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範文10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8.71K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造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造合同範文10篇

建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對勞動力資源之需求,經雙方進行雙向選擇後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參與本工程建設,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書,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工地從事 崗位工作,並不得自行要求變更工作崗位。

三、雙方責任:

1、乙方進場後需將身份證複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生活所用電費、租賃費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進場後,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訓,後上崗。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對公司所造成和損失和責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崗薪 元(含個人應繳納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乙方當月崗薪中直接扣繳)。

(1)乙方從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導致丟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質量問題。

(3)乙方在甲方工地內出現打擊鬥毆等不良行為時,甲方根據其影響的嚴重程度給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罰款。

8、如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脱離本崗位工作,甲方視所造成損失大小,有權在乙方未結算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進行經培訓通過後,先試用三個月,如在試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有權根據現場工程進度及勞動力資源情況隨時終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暫定壹年,實際期限視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零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 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險,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需的生產工具盒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後工資為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保障乙方享受國家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 30日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法》第

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零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 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險,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需的生產工具盒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後工資為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保障乙方享受國家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 30日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條件

乙方通過國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或考核,取得合格證書,並按相關規定能在省建設廳辦理乙方在甲方執業的註冊登記。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為三年。即從建造師註冊成功之日起(以建設部網上公告時間為準,下同)滿三週年止。從註冊成功起,每12個月為一個付費期,如需提前解聘,需在每個付費期結束前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知情。

三、聘用期間費用及付款方式

1.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税後)1.8萬/年作為基本服務費。

2.服務費支付方式,乙方交齊相關資料給甲方,甲方付給乙方5千元

定金(註冊成功後該定金自動轉為基本服務費的一部分),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確保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將乙方建造師註冊成功,如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建造師註冊未成功,則聘用日期自本協議簽訂滿三個月開始計算,甲方在聘用期開始計算7個工作日內將聘用工資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將乙方建造師註冊成功。自注冊成功之日起的第一個星期內甲方付給乙方第一年的餘款1.3萬元整。第二、三年的聘用費用按合同規定,在簽訂合同日期的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每年的建造師年檢費及繼續教育費用及地點由甲方負責。

四、聘用期間勞動關係和工傷處理方案(第四點去掉)

聘用期間,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非甲方項目招投標或備案檢查等甲方工作需要,不在甲方辦公,涉及乙方在外的一切經營法律責任、債權債務關係和勞動關係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聘用期間服務範圍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註冊證書僅用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不用於承接工程項目。不得外借乙方證件及將乙方資格證書註冊到其他企業。

六、聘用期間風險責任

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被吊銷,甲方按註冊人二級建造師當年基本服務費標準發放聘用工資,直至乙方重新註冊成功為止,重新註冊手續的辦理及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甲方負責成功辦理乙方初始註冊(續期註冊、變更註冊、年檢等)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應及時傳達建造師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信息,積極支持和組織其業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3、按時足額支付聘用費用;如甲方不按期支付聘用費用,由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甲方還應支付違約金2萬元(改為1萬元)整。

4、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各類證書等完好無損,成功註冊後

及時將畢業證交付乙方本人。畢業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伍萬元(改為5000元),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證件印章丟失的,甲方應負責全力為乙方掛失和補辦,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給予配合。補辦期間,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甲方應按該協議標準人民幣1.8萬/年的協議費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直到證書能正常使用為止。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建造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7、甲方在註冊(變更)成功公告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及交付建造師註冊印章(十個工作日內),視為違約。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的,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相應損失。乙方在聘用期間依法履行建造師職務時,有權要求得到甲方的支持和保護。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的聘用期限,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九、合同的解除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

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轉註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格證、註冊證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被依法撤銷的。(2)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規定的。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或有其他違約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被依法取消建造師資格的。

(2)乙雙方違反合同第八條規定的。

(3)乙方在除甲方以外的單位註冊本職業資格,或通過任何途徑傷害甲方名譽或泄漏甲方商業祕密。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反,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相關責任,如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達到本合同解除條件或聘用期正常期滿前一個月,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註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開具乙方解聘證明,不得無故刁難。

2、甲方不承擔聘用期間內乙方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其他原因產生的費用。

3、聘用期內,若乙方自身工作或學習需要臨時使用證件,可要求甲方及時配合借用,但使用時間應以不影響甲方工作為前提。特殊情況,由甲

乙雙方協商處理。

4、乙方可將執業資格證書及執業印章自行保管,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必須經得乙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湖南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5

【判斷題】

“工程施工”科目餘額小於“工程結算”科目餘額,反映施工企業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辦理了結算的價款總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作一項流動負債,通過在資產負債表“預收款項”項目反映。(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判斷題】

如果建造合同的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則形成合同預計損失,應提取損失準備,確認為當期費用,該損失準備一經計提,在建造工程期間不得轉回。( )

(對 、錯)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

預計損失不能轉回,只能在完工時,將該損失準備轉銷衝減合同費用。

相關知識點: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指直接可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生產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常見的用於間接費用分攤的方法有人工費用比例法和直接費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後處置殘餘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衝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建造合同 篇6

第一條 規格和船級

1.説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並按本合同的條款,説明書和總佈置圖(統稱説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説明書經雙方簽字並附於本合同之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 長:___________ 總 噸 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 主 機:__________

型 寬: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續 航 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 定 員:__________

上述主要規格的詳細説明及定義、檢驗方法和計算均附列説明書中。

3.船級和規範: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範建造,並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誌。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説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範並達到其標準要求。

為入級並符合上述規範和達到要求條件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淨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並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兑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後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後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後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後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於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於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後,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户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於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後,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户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於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後,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户內。

建造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二級建造師) 身份證:

甲方因工程業務拓展的需要特向社會招聘建造師。乙方的條件符合甲方的要求。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願意應聘在甲方單位任職建造師相應的崗位工作。為認真履行各方的職責,簽訂合同如下:各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貳 年。 貳年聘用期到期後,雙方無異議如需續聘,甲方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合同無效,甲方須歸還乙方所有證件(印章)以及及時配合乙方辦理變更所需要的資料、手續,不得拖延。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聘用期內及時做好建造師繼續教育的各項審驗和培訓工作,並承擔聘用期間的審驗和培訓費。

2、薪資待遇

二級建造師薪資待遇: 元/年(大寫: ),合同期限為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元(大寫: )(税後)。乙方建造師與企業在浙江省廳辦理建造師變更註冊手續辦完後,甲方在一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貳 年共30000.00 元整(RMB 三萬元整)。

招投標、會議等如需乙方到場參加,需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差旅費如有發生按實報銷,出差補貼 元/次。如工程中標,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獎 元 (大寫: )(税後)。

建造師的證書和職業資格章保管在甲方處,甲方在有關要求需履行建造師資格印章等權利時必須事先告知乙方本人同意,否則造成有關糾紛及後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準時參加配合甲方的招投標等活動;

2、積極參加工程中標後,甲方工程建設中需要乙方出席的相關活動和會議。

3、建造師的證書和職業資格章保管在甲方處;

4、乙方保留一切因甲方履行建造師職權的知情權,甲方應及時將履行情況告知乙方。

5、通訊、住址等的信息變更及時通知甲方。

四、合同的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需要變動合同,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在下列情況下,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所需的證書資料及不能及時配合甲方需要的,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並可向乙方索賠,索賠內容包括已支付的未履約時間段的聘用費及由於乙方不配合造成的甲方損失;

(2)甲方不能按期及時支付乙方相關的薪資待遇,乙方可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3、非雙方原因未最終註冊成功,雙方互換證件後本合同解除。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在合同期內在除甲方以外的單位再行註冊建設部註冊類執業資格的,影響甲方經營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及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2、在合同期內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相關薪資待遇,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向乙方賠償違約金伍仟元整。甲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申請辦理變更註冊。

3、乙方無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符合浙江省關於二級建造師變更註冊的相關規定,並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伍仟元整。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在職期間,承擔項目負責人的工程在投標、中標後的施工中到保修期終止前所致的工程質量、安全等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2、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因參加配合甲方的招投標及會議等活動造成的意外事故,甲方須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承擔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有不盡之處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8

聘用協議書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固話:固話:

手機:手機:

E-mail: E-mail: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 專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技術顧問,該職務實行不坐班工作制,不參與項目管理,在乙方的配合下為其辦理註冊手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3年,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結束。

第二條、聘用期薪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薪資採用税後年薪制,薪酬為 7500元 每年,大寫( 柒仟伍佰 元整),3年合計22500元,大寫( 貳萬貳仟伍佰 元整)。薪酬在合同簽訂之日先預付2500元,大寫(貳仟伍佰 元整),剩餘的20000元,大寫( 貳萬貳仟伍佰 元整),待建築部門審驗建造師資料、成功辦理註冊,建設廳網站公示後七日內,一次直接支付全部薪酬給乙方,但是最遲支付時間不能超過20xx年4月30日。

2、乙方收款帳户

收款單位(乙方): 開户所在地:

開户行: 賬號: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聘用期間甲方只能使用乙方的資格證書用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資質保級、資質年檢。免費為乙方辦理初始註冊、續期註冊、變更註冊、年檢等相關手續,並在《執業手冊》上記錄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

2、聘用期間,甲方涉及公司業務需要或應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需要原件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甲方更不得將乙方執業資格證轉借或註冊到其他單位從事非本單位業務之外的工作,因此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

後果和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聘用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符合註冊條件資料後的最近一個註冊期內造成註冊延期、註冊不成功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20000元,大寫( 貳萬元整)。

5、聘用期間,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學習,繼續教育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工作原因,無法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甲方有義務請人代之學習。如建設行政主管單位要求乙方必須到現場並出具有效證件參加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乙方酌情核發一定補助。聘用期間,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註冊地業務培訓、差旅費(硬卧或者二等座,出租車票、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自行參加繼續教育。

6、聘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若有損壞和遺失,或所有者(工程師)證件被吊銷,甲方需向聘用人員支付賠償金並協助辦理補辦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丟失發生後30日內向工程師支付賠償金,每個證書賠償金額如下:

(1)、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執業印章、註冊證,其中每丟失或損毀一個證書,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由於畢業證書無法補辦,如因甲方過失造成工程師每丟失或損毀一個畢業證書,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80000.00元(大寫:八萬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甲方賠付工程師人民幣100000元(大寫:十萬元整);

7、聘用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其他職業資格報考的條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證書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證件資料有誤造成註冊未獲成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有偽造證件行為導致註冊無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30000元(大寫: 叁萬 元整)。

2、在甲方辦理資質升級、保級、年檢及應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必需提供乙方身份證、學歷證等證明材料原件併到現場參加具體檢查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

3、在申請註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初始註冊,以便順利註冊成功。如因乙方配合不當造成註冊延期、註冊未獲成功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 乙方在註冊期間考取國家其他職業資格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報考、註冊條件。若甲方有其他職業資格註冊需要,應按當時市場行情價給予乙方相應經濟報酬。

5、聘用期間,如甲方因為業務需要需乙方到場參加開標會議或到現場參加例行有關工程業務出勤的,乙方應積極配配合甲方,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户籍信息和聯絡方式,以便甲方在聘用期間與乙方保持暢通及時聯絡,如由於乙方住址和聯繫方式分發生變化導致甲方無法聯繫到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解聘與續聘

1、聘用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

2、如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註冊材料,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註冊證等),不得無故拖延。

3、有以下情況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有其它重大違約行為的。

4、如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註冊管理機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致使乙方沒有辦法在甲方公司繼續註冊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提出與乙方解除協議。

5、聘用期結束前30天,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繼續續約事宜,如不續約則甲方在協議終止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調離手續,並歸還乙方註冊證書、職業印章等相關資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3、特殊情形,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9

長春圖書館分館是長春圖書館在館外設立的讀者服務場所,在業務上接受長春圖書館的指導與檢查,在行政上隸屬其主管部門。為確保分館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明確長春圖書館與分館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長春圖書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負責對分館進行業務指導及人員培訓;

2、負責技術支持,包括: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選擇、安裝、技術指導、維護等;

3、首次提供圖書500冊;提供較新期刊1000冊;

4、定期為分館流通圖書、期刊;

5、不定期為分館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錄光盤等資源。

二、分館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1、提供一處面積不低於40平方米的館舍;

2、保證年購書經費在20xx元以上或籌集有利用價值的書刊200冊以上;

3、設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並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分館工作人員調離時,應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清點藏書,辦理交接手續;

4、分館需與長春圖書館辦理集體借書手續,每次可借200—500冊書刊;

5、每年開館時間不少於100天,每年發展讀者不少於100人;

6、每年組織讀者活動不少於2次。

7、書架(單面6層,每個書架可放置圖書400冊)需5個以上;期刊架(單面6層,每個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種)需2個以上,並配備相應的報紙架、閲覽桌椅等專用設備;

8、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配置計算機,並通過網絡與長春圖書館實現資源共享;

9、做好各項業務統計工作,並及時上報長春圖書館,確保統計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

四、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雙方對協議無異議,可自動延長

五、協議解除之後,分館需返還長春圖書館為其配置的相關設備及文獻。損壞或丟失設備需按原價進行賠償;丟失、損壞長春圖書館的書刊需按長春圖書館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六、本協議未列事項,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長春圖書館 分館

公章公章

簽字:簽字:

建造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簽定本合作協議。甲、乙雙方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一、 總則

1、乙方在 區域內和甲方合作成立招生輔導點,從事建造師考前培訓的招生和培訓。

2、甲方在xx網上,列明乙方地址和電話,以證明乙方的合作身份。

二、 利益

1、遠程輔導學員(簽約高通過學員除外):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的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乙方每次結算開通儘量保持課程卡總數不低於10張(保過班除外),以節省費用。匯款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a:網絡精講班

課程 指導價格

一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 /科

一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科

一級建造師報4門全科 1200/4科

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報3門全科 1000元/3科

b:網絡串講班

課程 輔導時間 指導價格

一、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約考試3周前 200元/ 科

一、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約考試3周前 300元/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800元/4科

二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600元/3科

c:模考串講強化班費用:

課 程 輔導時間 學費

公共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900元/科

專業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1500元

全科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3000元

注:①網絡精講和串講不收取資料費,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以代購,郵寄費自理,請提前聯繫。

②一級或二級建造師培訓同時參加網絡精講和串講班的,一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600元/人;二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400元/人。

③乙方在一級建造師開始報名以後一個月內結算額低於3000元,本協議自動解除。

④乙方精講和串講班的最低結算額度為人民幣15000元,考前20天為計算日期。否則甲方有權不與乙方合作高通過班。

對於強化學員按培訓函明確的條款給予單退考試沒有通過課程的強化費,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強化費。

d:網絡高通過班:

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

課程 指導價格 資料費

公共課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經濟》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施工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專業課 《建築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全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6000元/人 600元/人

二級建造師全科 5000元/人 450元/人

注①.資料處理費:每科150元交給甲方,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代購,郵費自理,請提前聯繫。

②.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協議樣本以乙方名義和學員簽定培訓協議,對於考試沒有通過的學員按樣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培訓費。學員培訓協議的樣本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③.網絡高通過班培訓總科目數不得低於20科,提供學員真實資料(姓名、電話、身份證號、學習科目等詳見報名表)。

2、面授學員: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面授學員收費標準的 折和甲方結算。

3、甲方不承擔開票税收,乙方在學員報名時負責消化税收費用。如需甲方開票,乙方按照開票額的5。55%承擔税收。

4、 甲方的新項目,乙方可以優先合作,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

5、合同期結束後,可以解約或續約。

三、 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將學員電子報名資料發送給甲方,並把實際的約定結算費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户內,甲方收到後必須在4個工作日內把開通的學習卡帳號、密碼給予乙方,不得延誤。

匯款指定賬號:,户名:;銀行卡號:

2、遠程培訓是電子虛擬服務產品,學習卡帳號開通後,不辦理退學。

四、 學員收費

乙方直接向終端學員提供服務時,必須按照約定指導價格銷售,優惠幅度不得大於9折,集團報名優惠幅度不得大於8折。

五、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祕密,對因一方(含一方員工)對協議內容公開而造成的相對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由泄露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被侵權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向對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經濟以及名譽損失的賠償。

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當事人則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進行仲裁。

七、 協議生效、有效期、續簽、失效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3月20日結束。

2、 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期滿,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應在協議到期前30天內續簽協議;如雙方達成共識,結束合作關係之日起,本協議失效。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2、 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20xx年3月22日 日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