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合同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1、商品房團購協議書
(xx“住宅小區”)
出賣人: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
xx公司
(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
購買人:甘肅省林業調查規劃院職工團購房代表
出賣人: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
xx總公司(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
購買人:甘肅省林業調查規劃院職工團購房代表
第一條合同原則
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和購買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購買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
1、出賣人xx工業城實業總公司(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雁灘家園”商品房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項目所佔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設用地要求,出賣人具有商品房開發資質;
2、根據出賣人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與xx工業城實業總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蘭州xx房地產有限公司有權對“雁灘家園”商品房開發項目進行整體開發建設,並承諾出賣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商品房團購協議的履行;
3、出賣人保證建設的“住宅小區”所有土地未設置抵押或擔保,並且出賣人已為所開發的土地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該塊土地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爭議;
4、出賣人保證將開發的“住宅小區”相關手續辦理完畢;
5、出賣人保證所委託的“住宅小區”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都具備合格資質;
6、出賣人保證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第三條購買人承諾
購買人保證已接受本單位所有購房職工的委託,作為團購商品房的代表,有權處理購買
“住宅小區”商品房過程中所有與之相關的事項。
第四條:“住宅小區”整體概況
出賣人所建“雁灘家園”位於城關區雁灘T604#路以東、T605#路以南、S603#路以北、606#路以西,鴻運潤園對面,其小區總體規劃佔地約7.7畝。“住宅小區”位於“雁灘家園”之中,四至:
東至出讓範圍東端(保留13米消防通道)
西蘭州市國税小區
南至B637#規劃路
北至蘭州市供電局宋家灘110變電所
東西長45.96米;南北長111.67米,佔地面積約5132.35平方米。
“住宅小區”在24個月工期完成時,確保“雁灘家園”整體環境符合規劃設計,實現綠化、美化要求。
第五條:購買人所購商品房狀況
1.“住宅小區”住宅樓共2幢,設計為144套住房為東西走向南北朝向住宅樓。
2.“住宅小區”分以下二種户型:
A:兩室兩廳一衞建築面積:94.21平方米(僅含本層公攤)
B:三室兩廳兩衞建築面積:129.57平方米(僅含本層公攤)
(1)最終產權證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按有關規定的計算辦法計算,以國家認可的權力機構核定的面積為準;(2)公攤建築面積小於20%,公攤包括樓梯間、電梯間、配電室、消控室、消防水池、水箱間、水泵房、熱交換室、大樓外半牆、值班室。
(3)窗台突出部分不計入建築面積。
3.“住宅小區”一層全部為商鋪,層高為4.8米-5.1米,商鋪出入口朝南,“住宅小區”內不設出入口,二層以上(含二層)頂層以下層高為2.9米,頂層層高3米,樓頂為上人屋面。
“住宅小區”二層住户另贈不小於25平方米的平台,設統一分户圍欄,陽台設置出入平台的出入口。
第六條:“住宅小區”環境及設施
1、“國税小區”所在的“雁灘家園”小區建築覆蓋率小於30%,綠化率大於40%,容積率約3。小區內南北相對的兩樓之間的距離為20米至50米外南北相對的兩樓(含國税小區樓)之間的距離為37米至41米(小區北排樓朝北與相對朝南的'南排樓之間有不小於7
米至9米的綠化隔離帶)。
2、小區地面以上不設停車場,地下設有小汽車停車位,停車位使用面積為20平方米(不含公攤面積),有產權的車位出售價格每個為6萬元,無產權證(僅有使用權)的車位出售價格每個為5萬元。車位統一設置車位鎖,個人不能設置圍欄。設有地下自行車停放點。
3、小區內的人行道寬度不小於4米。
4、商品房交付時,小區內保證已有國小、衞生院、幼兒園、商場、銀行及綠化廣場等場所和設施。
第七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住宅小區”購房者按選定的房屋套型建築面積付款,每平方米均價為2600元,分四次付款:
(1)20xx年5月底之前首付房款總額的35%。
(2)“住宅小區”形象進度至正負零,出賣人取得《預售房屋許可證》後30日內,由出賣人和購房者個人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書》,確認雙方權利和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書》的內容應與《商品房團購協議書》一致,然後由購買人向出賣人支付房款總額的15%。
(3)“住宅小區”住宅樓主體全部封頂砌體完成後再付房款總額的45%;
(4)購房者個人在領取產權證時,按產權證上的證載建築面積結清剩餘房款。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_________
1.2 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1.3 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個百分點(libor+_________%)。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為_________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_________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1)《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2)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3)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户,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户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户,並借記借款人帳户。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户。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户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1)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2)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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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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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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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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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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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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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137370
房屋代碼:______
定金合同
(供商品房預訂時使用)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並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未經預售階段的商品房(現房)出售時當事人雙方約定採用。
二、購房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後,方可出售。在簽訂出售合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購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真實性、合法性可向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同時,將已抵押的事實告知購房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未告知購房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購房人在簽約前可向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擬購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情況。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商品房變更登記手續。購房人領取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六、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申請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本市仲裁委員會有上海仲裁委員會和上海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對外發售,建議購房人先行購買,仔細閲讀。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項目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標的
1、代理項目名稱:
項目位置:
2、代理標的相關文件:
(1)立項批准文件複印件;
(2)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複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複印件;
(5)施工許可證複印件;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
二、甲方責任
1、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五證”複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後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裝修標準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細、物業服務項目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户簽訂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户簽訂。銷售價目祥見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樓處(含裝修)、項目沙盤、來電顯示電話4部、飲水機3台、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辦公電腦4台,沙發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單,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折舊後)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按揭貸款手續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並負責與相關各部門的關係協調。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兩賣的誤訂情況。
7、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户,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8、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項目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税務事宜。
10、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於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11、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乙方責任
1、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按照折舊後價格賠償。
3、負責客户電話諮詢及上門諮詢客户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並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負責該項目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閲批准後方可發佈。
6、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本項目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閲。
四、代理內容
1、代理週期:本樓盤代理週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五、代理銷售提成(佣金)費用事宜
1、顧客繳納定金並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範圍: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户保留金2000元及2000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2、佣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佣金。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乙方實際銷售的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4、甲、乙雙方同意客户購房有三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户在銀行簽字後,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貸款部分代理銷售佣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後一日起收取客户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佣金。每月結算代理銷售佣金1次(即每月28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5、如有客户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户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並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佣金。
6、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户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佣金一併結算。
六、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
(1)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户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户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佣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佣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佣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並通過收取客户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並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甲方保證若購買的房產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乙方:
(1)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户,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範圍內對客户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户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税務部門開出代理銷售佣金發票向甲方結賬,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和其他費用。
2、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後,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 年 字第 號)的履行,甲方自願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後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 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並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該商品房狀況如下:
房屋坐落:
項目名稱:
預售許可證: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並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 月或累計 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後,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並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申報材料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分户平面圖、銀行進帳憑證、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預購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或者授權登記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預購人是個人的提交身份證明、所購房屋是現房的`須提交《房地產權證》、預購人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提交經重慶市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
收費標準:
住宅:轉讓手續費3元/平方米;
非住宅:轉讓手續費按成交價的2%計費。(轉讓雙方各承擔50%)
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涉外商品房買賣中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需提供的資料:(資料請自留複復印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商品房買賣事同示範文本;
3、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
4、進户通知單;
5、商品房結算單;
6、住宅使用説明書較驗原件;
7、工程質量保證書較驗原件;
8、單户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9、涉外人員公民護照較驗原件提供複印件;
10、涉外公證部門的公證書;
11、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託辦理還需提供:
(1)委託人,受託人均為個人,提供委託公證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
(2)委託具有中介資質的房地產中介公司辦理,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原件。
合同編號房字第 號
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電話: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甲方經__________批准,開發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工作量 ____ 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週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 ,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 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複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30%,挪用貸款加罰利息100 %。
五、甲方以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作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 (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擔保單位: (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