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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公司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9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資公司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資公司合同

合資公司合同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並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

公司實收資本: 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上述表格適用於股東一次繳納全部出資;

若股東採用分期繳納的方式出資的,可用下列表格: )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出資方式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七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臵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注: 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

第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_____日(注: 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每召開一次(注: 會議召開時間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

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 可由股東自行約定)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注: 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四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___________(注: 此處填寫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作出決定。

(此處還可以約定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的限額)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_____________人(注: 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 可約定,不超過三年)。

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__________(注: 股東可以約定產生方式,如: 董事會選舉、股東會選舉、股東委派等)。

第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 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須由過半數董事(注: 具體比例可約定)出席方可舉行。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由全體董事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注: 可由股東自行約定)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經理每屆任期為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注: 股東對於上述八項職權可另行約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注: 經理非公司必備機構,不設經理的此條不寫入章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為______人(注: 三人以上),監事任期每屆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監事會中有職工代表______人(注: 股東約定,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注: 可以約定其他不違反公司法的職責)。

第二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

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擔任(注: 由董事長或經理擔任)。

第七章 股權轉讓

第二十八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注: 此條內容股東可另作約定)。

第二十九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注: 股東可約定)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書面報告。

第三十三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注: 股東可約定)分取紅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_______________(注: 選填股東會或董事會)決定。

第三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八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九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四十一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四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四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 、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___份。

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合同也叫"契約",是當事人為確立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而達成共同遵守的協議。經濟合同是雙方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協議。只有合法的經濟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涉外合同必須經政府機關批准才生效。

經濟合同的一般格式:

1.標題:表明合同的性質(如購銷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

2.當事人: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3.正文:主要條款包括:標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數量和質量;價款和酬金;付款方式、時間;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

4.落款: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雙方開户銀行、帳號、地址、電話、簽訂日期;鑑證部門的意見、印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2.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轉讓的規定。

4.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會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6.採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產品在中國境內和境外銷售的比例。

8.外匯資金收支的安排。

9.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10.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1.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中外合作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經營範圍和規模。

2.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其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3.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國籍(外國合作者為個人時,其姓名、居住地址、國家)。

4.董事會或聯合機構組成。

5.合作各方投資和提供的合作條件。

6.合作各方投資的交付期限以及交時的責任等規定;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條款。

7.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收交界的分配方法;對債務、責任及虧損的承擔內容和方式。

8.合作企業採用的財務、會計制度;物資見購買辦法和產品銷售辦法及勞動工資、勞動管理、勞動保險等。

9.合作的期限和終止。這包括:合作期滿時財產的處理、清算的程序和方法;違反合同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和程序;合同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等。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合資公司合同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在廣州市合資設立 建築施工總承包公司 (下簡稱“合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資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資公司名稱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

2、合資公司經營範圍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建材貿易 。

3、合資公司註冊地址設在廣州市,合資公司註冊地址由丙方提供,註冊地址產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4、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5、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為 ,經營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協商續期事宜。

二、合資公司註冊資本及各方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大寫:人民幣陸仟萬元)。

2、各方出資比例及出資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貨幣出資,其中甲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1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30%;乙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18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30%;丙方以 幣出資,出資金額2400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40%。各方出資需在 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支付至為合資公司開設的賬户內。

三、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1委派 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 人出任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長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長為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資公司總經理由丙方委派;合資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資公司其他高管人員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聘任。董事會決議經多數董事通過方可生效。

四、合資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及利潤分配方式:

1、合資公司成立後,由各方根據各自優勢選擇及決定合適的投資項目,其中合資公司註冊資本中的2400萬元,由丙方自主決定使用。合資公司的其餘資金由甲、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甲、乙方負責,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的比例進行分配。

2、甲、乙方負責聯繫擔保公司為丙方提供擔保,由丙方向銀行融資萬元,該融資款項由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丙方負責,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 xx%:3、利潤分配在每年度結束後30天內進行分配,但經三方協商同意,可另行決定利潤分配時間。

4、甲、乙、方三方在決定及經營管理各自負責的項目過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並接受合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財務部門的監督。

五、各方其他權利義務:

1、在公司成立過程中,各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配合工作。

2、各方應按時繳納出資。

3、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及承擔虧損。

4、各方應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合同的`終止:

(一)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本協議簽訂後6個月內,合資公司的設立未能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

2、合資公司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4、各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

(二)本協議被提前終止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的比例進行分配。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須按照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萬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其他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被解除的,違約方還需賠償經濟損失給其他方。

本協議被解除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xx% 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由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廣州市越秀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資公司合同4

甲方___縣_____養殖有限公司等。委託代理人顧_________________.乙方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委託代理人馬_________________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縣__甲方___縣_____養殖有限公司等。

委託代理人顧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託代理人馬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縣_____磁選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100萬元,甲乙雙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出資50萬元,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實物出資,各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甲乙雙方負責各自所代表股東按照約定金額和時間出資到位。甲方負責1月內按照建廠進度5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乙方負責公司設立前的土地使用、採礦協議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應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六、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馬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鐵礦開採、磁選、銷售。

八、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閲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一、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税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二、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施。

三、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摺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___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户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户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兑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兑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議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用户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户。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户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税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税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税,並且在此後___年減免所得税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於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餘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兑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合同6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萬元,出資為(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於年月日前足額存入公司相應賬户/辦理完過户手續;

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於年月日前足額存入公司相應賬户/辦理完過户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户開設後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

四、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五、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_______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六、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七、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八、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閲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九、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公司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税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一、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施。

十二、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未約定分配比例的按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十三、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依期足額繳納出資的、以實物出資未交付至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未辦理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其認繳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一個月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其次,在履約階段,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並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採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範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六、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7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商場經理聘用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止,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為加強超市管理,提高工作績效,聘用乙方為超市經理。工作時間隨商廈辦公室制定的工作時間。

2、超市經理負責超市全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年度預算和工作計劃,達成工作績效,並對超市股東負責。

3、超市股東不參加日常經營管理。非重大決策問題股東不干預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三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每月底工資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每月一次探親假,報銷往返路費。

3、甲方按地方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的企業承擔部分,

4、甲方每月給乙______元伙食補貼並解決住房問題。

第四條工作績效

1、乙方在聘用期間,保底指標年銷售額______元。

2、保底指標超出部分,乙方可獲得5‰提成。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有5%的銷售增長。如完不成保底,則按1‰扣除工資。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參照商廈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參照商廈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商廈管理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合同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_______ 公司、 _______ 公司與 _______ 國(地區) _______ 公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_____

甲方:_____(內容包括名稱、註冊地址、註冊國別、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乙方:_____(同上)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方,依此類推。]

如投資方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國籍等內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資經營企業名稱為:_____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 (含幣種) 。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 (含幣種) 。

其中:_____甲方認繳出資額為 (含幣種),佔註冊資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資。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 (含幣種) ,佔註冊資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資。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間有差額的情況下適用)企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自行籌措解決。

外匯與人民幣折算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註冊資本出資繳付期限:_____ ______________ 。

投資方出資無先決條件。

第十一條 公司在經營期內一般不減少註冊資本。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一方向合營各方以外的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各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_____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 方,依此類推。]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不少於3人)。其中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 方委派  ___名(由合營各方依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董事長由 ___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___ 方委派。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第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_____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營企業的合併、分立。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不設立)監事會(公司如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_ 名股東代表和 ___ 名(職工監事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公司職工代表。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由 股東委派,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如不選擇設監事會)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 名(1-2人),由股東會(或股東委派)選舉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_____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全體股東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其他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以下條款選擇設立監事會適用)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每年度召開_ ___ 次(至少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及其職權由董事會決定。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遵循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僱傭、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前180天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依法解散:_____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五)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條 公司宣告解散時,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額,即構成違約,應承擔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由合營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准,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於 ___ 年___ 月 _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權代表在 _____________ 簽訂。

投資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資合同不存在衝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_____(蓋章) 乙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丙方: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合資公司合同9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在________合資設立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合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資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資公司名稱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____________。

2、合資公司經營範圍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確定,暫定為: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註冊地址設在______,合資公司註冊地址由提供,註冊地址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4、合資公司為______責任公司。

5、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經營到期前______天由三方再協商續期事宜。

二、合資公司註冊資本及各方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2、各方出資比例及出資形式:甲、乙、丙三方均以貨幣出資,其中甲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持有合資公司股權______%。各方出資需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支付至為合資公司開設的賬户內。

三、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1、合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由各方委派,其中甲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委派______人出任董事。合資公司董事長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長為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資公司總經理由委派;合資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資公司其他高管人員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聘任。董事會決議經多數董事通過方可生效。

四、合資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及利潤分配方式

1、合資公司成立後,由各方根據各自優勢選擇及決定合適的投資項目,其中合資公司註冊資本中的______萬元,由自主決定使用。合資公司的其餘資金由甲、乙方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甲、乙方負責,不予干涉,甲、乙方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進行承擔。

2、甲、乙方負責聯繫擔保公司為提供擔保,由向銀行融資______萬元,該融資款項由決定投資項目,所投資項目的管理及經營由負責,甲、乙方不予干涉,決定的投資項目所獲得的利潤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所產生的虧損由三方按照前述比例進行承擔。

3、利潤分配在每年度結束後______天內進行分配,但經三方協商同意,可另行決定利潤分配時間。

4、甲、乙、方三方在決定及經營管理各自負責的項目過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並接受合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財務部門的監督。

五、各方其他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在公司成立過程中,各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配合工作。

2、各方應按時繳納出資。

3、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及承擔虧損。

4、各方應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合同的終止

(一)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合資公司的`設立未能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

2、合資公司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4、各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

(二)本協議被提前終止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須按照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萬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天,其他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被解除的,違約方還需賠償經濟損失給其他方。本協議被解除的,如合資公司尚未成立,則扣除成立合資公司期間的費用,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收回各方出資款;如合資公司已成立,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合資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由甲乙丙三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由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10

甲方:

乙方:

以上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合作成立的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項目投資主體,預計總投資:萬元。

2、雙方入股方式與出資比例:

甲方提供廠地、廠房、現金流,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提供技術、成熟技術人員,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甲、乙雙方出資額以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的評估值為準)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資產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委託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本項目所涵蓋產品的研發、生產、安裝、改造與維修範圍內的各自職責與義務;

3、甲方職責與義務:

3.1負責公司組建期間的資料整理、註冊申報、許可審批等工作;

3.2負責籌建廠房、廠地;

3.3負責本協議所涵蓋項目的設備投資;

3.4負責其他人員招聘;

3.5負責產品的市場開拓;

4、乙方職責與義務

4.1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涉及研發、生產、安裝、改造、維修環節上的技術人員;

4.2負責提供公司技術人員培訓、考核;

4.3負責提供本協議內所涵蓋項目的在研發、生產、安裝、改造、維修各環節上的.技術;

5、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資;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和變更

甲、乙雙方向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經甲、乙雙方同意;

2、甲、乙雙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經甲、乙雙方同意;

3、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甲、乙雙方均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甲、乙雙方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成立後,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分擔。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則由該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從簽定之日起,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蓋章):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公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養殖有限公司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縣_____磁選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100萬元,甲乙雙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出資________元,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實物出資,各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甲乙雙方負責各自所代表股東按照約定金額和時間出資到位。甲方負責1月內按照建廠進度5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乙方負責公司設立前的土地使用、採礦協議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應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六、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___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鐵礦開採、磁選、銷售。

八、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閲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一、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税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施。

十三、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1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出資設立________公司,並於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製訂並簽署本股權分配協議。本協議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

第一條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二條 公司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

國內零售、批發(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三條 公司註冊資本: 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________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佔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運營與資金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運營與資金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術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術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術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東名稱: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運營 ,佔公司股份的________%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_______________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_______________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所認繳的股權,從事對應的工作;(備註: _______________股東如不能履行其從事的相應工作,經股東會商議討論,股東股份投票通過率達到50%以上,有權降低其股份;如情節嚴重者,有權撤銷其股東身份並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東會管理)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 _______________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兩年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100%被公司收回,並由股東會管理。)

(5)股東離開公司,不可以帶走公司任何資料信息和財產;如因違反,給公司造成損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公司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投票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 全體股東股份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_______________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

(3)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4)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9)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股東會的會議由股份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股份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

第十六條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_______________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提名公司人選,交股東任免。

(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

第二十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永久

第二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_______________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5)宣告破產。

第二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二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 份, 位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丁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各出資10萬元,甲乙丙三方以實 物方式出資,丙方以現金出資,各方以 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丁方先行預付股金5萬元,另外5萬元則在以後每年從公司紅利中扣除,扣完為止。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_______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閲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税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一、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 施。

十二、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四、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資公司合同14

出讓方:

住址:

受讓方:

住址:

鑑於甲方在______________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全部股權。

2、乙方願意以_______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銀行户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税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三、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_______%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瞭解;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乙方保證在其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後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持該公司的.發展。

四、合同生效條件

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

該條件為: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的授權與批准。

五、股權轉讓完成的條件

1、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全部手續,並將所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權過户至乙方名下。

2、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確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數額。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_______%,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方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2、雙方同意,出現以下任何情況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依本合同所應履行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已完全實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批准。本合同因上述第、項原因而終止時,甲方應在10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3、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祕密,不得向公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祕密;

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為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祕密;

除非是:

法律要求;

社會公眾利益要求;

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資公司合同15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國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雙 方

第一條 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 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 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生產和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範圍(略)

第八條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 註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元,佔_____%;

乙方_____元,佔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 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廠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11.2.乙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 貸款

總投資和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1、

2、

3、

4、

5、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徵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註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註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 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於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 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 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6.1 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棗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棗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棗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棗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棗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棗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棗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税和税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棗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棗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棗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16.2 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 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 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標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 5」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由合資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

第九章 董 事 會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4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併;

4.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5.採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准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後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託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託他人蔘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的採購

第三十一條 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採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

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 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三章 工 會

第三十五條 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六條 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七條 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_____%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和審計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税款。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税法支付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 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相同,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三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六章 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六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四十九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

第十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第十二條規定的註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於出資額_____%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 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適 用 法 律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佈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四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或,應提交__國__地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 合 同 文 字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 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署。

中國__公司代表 __國__公司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