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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購銷合同5篇[實用]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9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購銷合同5篇[實用]

購銷合同 篇1

購銷合同是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本文就購銷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確定作出闡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的規定,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種情況處理: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的。

約定履行地的,約定地點就是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

此時,以變更後的約定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變更原約定,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

三、三種情況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五糧液年份酒、飛天茅台、茅台年份酒、進口紅酒、進口威士忌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為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促銷活動等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乙方提供產品如出現假冒,承諾以三倍金額賠償甲方。

3、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任何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72內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予以調換。

4、非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如甲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不予調換,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產品包裝

1、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並且達到產品的安全和衞生條件。

2、產品的包裝符合國家對條碼、標籤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點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完畢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每月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應在乙方提出計劃的24小時內反饋。甲方臨時需要貨物(月計劃內),乙方應在2小時內送至甲方營業地點、4小時內送至成都市區3環內指定地點。月計劃外的產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確定,以便於乙方臨時備貨。

3、對於甲方自提的'產品,乙方在其門店將產品交付提貨人時,即為產品交付完成。

4、除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不得拒收。

5、乙方產品的所有權在產品交付時轉移至甲方,貨物風險隨之轉移。

6、產品交付後,如發生包裝物破損,甲方需要委託乙方採購新包裝物的,甲方應在發貨前向乙方全額支付包裝物貨款。

第五條、貨款的結算

1、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甲方應在收到貨物的5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2、無論任何費用,甲方均不得在應支付貨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條、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乙方是“華致”、“華致酒行”等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户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僱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後,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出具權威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則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的;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產品報價清單

甲方:

簽約日期:年月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3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名詞應具有如下定義:

本協議: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採購訂單、本協議所有附件、技術協議以及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協議甲 方: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註冊地址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在 成立。註冊地址為: 。 最終用户:指 下屬的分(子)公司(見附件1)。為本協議項下 最終使用人。除甲方書面同意,本協議所指定任何最終用户均無權直接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

第 三 方:指甲乙雙方、執行方、最終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組織機構和自然人。

招標文件:指由甲方發佈的編號為 的 項目的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指乙方為響應編號為 的招標文件而編制的投標文件,包括評標過程中籤署的答疑、澄清等補充文件。 技術協議:指乙方與本協議的最終用户就本協議項下的設備技術條件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標 的 物:指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為完成本協議及其項下合同所必須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全部的硬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運輸及保險等。

採購訂單:指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簽訂的包含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體要素的交易憑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見附件3)。

現 場:指項目所屬最終用户的工作現場。

第二條 框架協議執行方式

1.為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其需求計劃及本協議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價格和付款方式執行採購訂單,雙方最終簽署採購訂單。

2.除本協議明確約定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及其本協議項下訂單的製造、加工等義務委託或轉包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供貨範圍及技術標準

1.本協議適用於附件 1 中所列項目。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可以對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清單進行增減調整。每次調整由雙方書面確認。乙方承諾不因項目未批准無法實施追究甲方的責任。

3.技術標準:按照乙方與最終用户簽訂的技術協議為準。技術協議應作為本協議項下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價格及交貨期

本協議項下所指貨物單價固定(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 2 )。甲乙雙方根據該固定單價簽署本協議項下訂單。

1.貨物單價貨幣單位為人民幣,為到最終用户現場價格,含國內運保費、增值税等費用。

2.附件 2 中的價格為固定單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受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和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附件2中設備數量增加或減少均按該單價增減。

3.附件 2 中的價格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時間,在此有效期內,框架協議下的價格保持不變.

4.採購訂單項下每套交貨期不應超過 8 周。

第五條 技術協議與商務報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立即與項目最終用户技術交流,並在接到通知後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最終用户技術協議的談判和簽署。

2.乙方應將在採購訂單執行過程中有關開工會、設計聯絡會、組態、培訓、工廠驗收、現場開箱驗收、現場服務等所需人工日數量明確在與最終用户簽訂的技術協議中,並將上述費用在商務報價時一併報出。

3.乙方根據與最終用户的技術協議和本協議中的單項價格,向甲方報出每套系統的配置和商務報價,經用户核實並簽字確認後,提交甲方,作為甲乙雙方簽署訂單的依據。

第六條 付款條件

1. 本協議項下人民幣採購訂單付款條件為:(銀行承兑支付)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合同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發貨通知後30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5%;合同設備全部到達甲方現場,乙方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額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餘款10%為合同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設備(或合同工程)正常運行壹年無質量問題後結清餘額。

2. 如果採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應在訂單中另行約定。

第七條 採購訂單

1.甲方根據項目進展向乙方發出項目技術和商務談判通知,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程序和原則報價,雙方確認後簽署採購訂單

2.採購訂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未約定權利義務等內容均適用本協議有關規定。其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採購訂單約定為準。

3.採購訂單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如確需修改,則提出一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影響簽約進度和交貨期的責任。

第八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提供適合運輸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裝、運輸支撐件等,以保證貨物安全穩妥送達現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裝卸或運輸中發生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

2.如因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並向承運人追究責任。

第九條 貨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本協議及其項下采購訂單中貨物風險和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由轉移,雙方各自承擔交付前後的風險。即在採購訂單約定時間、地點交付之前貨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1.最終用户負責根據技術協議約定標準對到貨貨物數量、外觀等進行全面檢查及質量驗收。

2.如雙方對貨物質量、數量等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由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並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確認貨物質量的基本依據。相應的檢驗費用由檢驗報告中引起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

3.如最終用户通知甲方在貨物驗收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暫時中止支付相應部分貨款並根據第三方檢驗結果決定是否恢復支付。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質保期限及服務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每批貨物通過現場驗收後12個月或發貨後18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貨 (不可抗力除外),應向甲方承擔以下遲交貨違約責任:

1.1每遲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部分貨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部分的貨值。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不解除其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貨超過90日曆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遲交貨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3分期交貨情況下,如乙方部分交貨延遲導致本合同被甲方單方解除,甲方有權就已接收部分貨物向乙方要求退貨,乙方應退還該部貨款、承擔退貨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補足。如逾期未補足,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遲交貨違約責任。

3、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應向甲方承擔以下質量違約責任:

3.1如貨物在現場開箱檢驗或安裝調試過程中被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並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換。

3.2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自費對質量問題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

第十三條 備品備件

乙方應保證根據甲方要求供應本協議項下貨物的備品備件。如乙方因系統升級不能提供原型號備件,則須提供滿足系統要求的替代備件 。

第十四條 有效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有效期為2年。

2.本協議下采購訂單有效期至訂單項下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

十五條 修改和解除

1. 除非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協議主體及附件作任何單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協商一致後簽署修改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在修改協議簽署生效前,任何一方應保證本協議/採購訂單正常執行,不得停止擬修改內容所涉及的工作。

3.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協議/採購訂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單方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②對方未經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及訂單,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內通知另外兩方,並在其後14日內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 如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90日以上時,雙方應通過

協商解決如何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及訂單

第十七條 爭議協調程序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本着公平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服務和文件,不受第三方關於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甲方或用户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軟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對於甲方或用户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起訴,將由乙方負責應訴,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為履行本協議及訂單需要,在與本協議有關的管理方、設計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諾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資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技術協議內容及有關項目的資料信息,否則將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作為商業宣傳資料。

第十九條 附件及解釋順序

1.本協議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協議與附件內容不一致,應按如下順序解釋:

本協議補充協議(如有)

本協議

附件1:項目清單

附件2:分項價格表

附件3:採購訂單範本

附件4:招標文件

附件5:投標文件技術協議

第二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

第二十一條 其它

1. 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發生所有權、經營權變更不影響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執行。公司合併收購應由合併後公司、重新變更註冊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權獲得者承繼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

3. 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有關來往函件,應以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重要傳真的接收方應將傳真首頁簽字後回傳給傳真發出方;電子郵件的接收方應向電子郵件發出方確認收到。

簽字:甲 方:

營 業 地:

授權簽字人:

籤 字 日期:

乙 方:

授權簽字人:

籤 字 日期:

最終用户:

營 業 地:

授權簽字人:

籤 字 日期:

購銷合同 篇4

一、雙方當事人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雙贏、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

三、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照需方客人核批供方樣品的標準生產。

四、布料運抵需方之日起柒天內由需方檢驗,如質量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叁天內派員到現場處理,否則視作供方同意需方的'檢驗結果和處理意見.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匹裝入膠袋,包裝單應列出布號,缸號,合同號,色名及碼數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 付款方式,首付定金人民幣,餘款物流代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作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互助,友好經營的原則,雙方就購銷綠化苗木事項共同簽訂本合同。通過雙方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一條、訂購品種、規格、價格、數量、質量及辦法

具體苗木品種、數量等以甲方訂貨單為準,乙方供苗實際數量以現場驗收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及設計等各項指標。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發貨前3-5天,甲方通知乙方供苗,乙方負責組織苗木、裝車,將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驗收方式及乙方質量責任

1、按合同約定規格驗收,要求植株強壯、土球完整,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等;驗收時,甲方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2、甲方驗收時,如果發現苗木質量不符合訂單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要求退貨或調換不合格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苗木檢疫證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苗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驗收合格後,累計苗木款金額達到20萬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總額的50% ;

2、待供苗的工程項目全部完工1個月後,支付苗木款至65%;

3、苗木餘款在當年年底累計總量在100萬以下原則結清,苗木餘款在100萬以上,當年年底支付苗木款至90%。

第六條 責任與保證

1、合同簽訂後,中途如有增加或減少的苗木採購數量,甲方應提前3~5天通知乙方。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時供貨或提供的苗木質量達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籤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