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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合同集合十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7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演出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演出合同集合十篇

演出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手機: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邀請乙方模特參加由甲方主辦的 (下稱‘’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 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參加活動。

2、 活動名稱:

3、 日期:

4、 地點:

5、 活動時間:

6、 活動時長:

7、 乙方保證模特在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場,在模特相關的活動部分結束後即可離開現場:除此之外的活動其他部分,模特可自願參加。

第二條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

2、甲方在活動結束當場付清所有款項。

如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有權拒絕肖像權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2、 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隨行人員於活動行程期間的伙食及車費用(早、午、晚)。

3、 甲方保證不要求模特與活動期間做任何危險、不雅、不當、淫穢、暴力、違反善良風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與名譽的演出,保證活動現場沒有任何可能損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應做好活動期間及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衞工作,確保活動場所符合安全標準,併為模特及隨行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50萬元/人。如活動期間(包括前往活動地往返過程中)由於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隨行工作人員患病、受到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時,甲方應支付全部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明確責任後,由甲方向直接責任者追償,如確有必要,乙方將給予配合。如模特或隨行人員因此另行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乙方將在所得保險金額範圍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模特在活動前(即 年 月 日 點前)到達活動地點。

2、乙方保證模特對甲方的活動組織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工作人員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協議約定的除外)。

3、模特保證以良好精神面貌參加活動。

4、模特保證與其他參加活動的演藝人員進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動。

5、藝人或隨行人員在酒店下榻期間所發生的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額外費用(如:長途電話費和酒店所有設施及娛樂場所的消費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之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約,並由違約方賠償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 如發生不可抗拒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在該一方及時通知另一方免除該一方相關違約責任:如不可抗拒力發生前或者發生後模特或乙方隨行人員已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的,或不可抗拒力發生時活動已在進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協議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費用。

4、 雙方同意,因發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動無法舉辦的,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單方改變活動名目,或未得到相關政府部門(如文化部門等)的活動許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認為模特或隨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乙方均有權拒絕履行本協議並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6、 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協議的,應承擔其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應的費用。

7、 本條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指變更、模特傷病等因素。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所有附件為商業機密,雙方均應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義務後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演出組織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表演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組台文藝演出中進行表演,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乙方進行演出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大型文藝晚會活動現場(以下簡稱“晚會”)進行節目的表演,甲方支付乙方相應的演出費用。

第三條 演出地點:

第四條 演出時間:

第五條 晚會約為____________分鐘;乙方演出節目長度約為____________分鐘,甲方在正式演出_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在晚會中的出場次序。

第六條 演出裝台、排練時間: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演出報酬人民幣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正式演出前三小時之內支付其餘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演出結束後三日內支付完畢;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除支付乙方演出報酬外,還需承擔的費用包括以下____________項所列內容:

(一)乙方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從住所地(主營業地):____________至演出舉辦地:_________的城際往來交通費用(航空/鐵路/公路);其中飛機票_____張,火車軟卧票_____張,火車硬卧票_____張;

(二)乙方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在晚會舉辦地的住宿、交通、餐飲等費用,標準為____________;

(三)其它雙方約定由甲方擔負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及相關工作人員共計____________名。

以上費用由甲方統一組織並支付。

第九條 雙方約定,乙方表演所必需的道具、伴奏品、服裝由____________方提供並承擔費用,表演所必需的現場伴奏、伴舞、伴唱、羣眾演員等共同表演人員由____________方負責落實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業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條 甲方應當按照行業規定及演出習慣提供安全、適宜的演出場所。如乙方對演出場所的安全性有特殊要求,應在正式演出前___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以保證甲方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準備。

演出場所不存在缺陷,乙方在表演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而受到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因晚會宣傳需要,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完成下列第所列舉的宣傳工作:

(一)參加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於____________地點舉辦的新聞記者招待會及記者專訪;

(二)授權甲方以宣傳該整體演出活動為目的,在相關的廣告片、宣傳畫、節目單、門票等向公眾展示的媒介中使用乙方的表演照及演出視聽資料片段;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有義務共同維護晚會的整體形象及乙方表演者的演出形象。雙方均承諾不在錄音、錄像、現場直播、記者採訪、廣告宣傳及演出過程中作出歪曲、詆譭晚會及乙方表演者形象的行為。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演出前的廣告宣傳中或者在其後的.演出過程中或者在演出終了時,以適當的方式表明乙方的表演者身份,乙方主動要求可不予以表明的除外。

第十五條 乙方表演的節目確定後,甲方應根據《着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獲得該節目着作權人的授權,依法取得作品表演權或表演許可,並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六條 基於乙方進行演出活動而產生的表演者經濟權利,雙方約定,鑑於乙方表演的節目是整體演出活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列所列舉的經濟權利歸屬於甲方,但僅限於在甲方對晚會作為一個整體使用的前提下;除新聞報道外及為晚會進行宣傳外,甲方不得對乙方所表演的節目進行單獨使用;

1、錄製權;

2、向公眾傳播權;

3、複製權;

4、發行權;

5、提供已錄製表演的權利;

6、____________權。

第十七條 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乙方就自身演出部分依法享有全部或部分經濟權利。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簽訂《表演者權許可使用合同》或《表演者權轉讓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節目內容親自進行演出。

第十九條 為保證晚會的商業效益,乙方承諾,在____________期間不參加在____________地區範圍內由第三方組織的組台演出活動。但甲方明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與第三方達成演出協議的,不受本條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與第三方達成演出協議的,應在合同簽訂前明確告知甲方。

第二十條 經雙方一致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合同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二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一)未經對方同意,一方將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

(二)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導致晚會無法舉辦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取消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乙方與第三方簽訂有效的獨家代理演出協議,隱瞞實情並且未徵得代理方同意,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二)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因違法行為可能導致接受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三)乙方泄漏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的;

(四)乙方不履行協助甲方進行宣傳活動的義務,導致甲方受到嚴重損失的;方及整體演出活動的;

(五)乙方以行為或言論故意詆譭甲方及整體演出活動的;

(六)有證據證明乙方因健康原因不可能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質量進行演出,且乙方拒不提供健康證明的。

第二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甲方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組織該演出活動所須資質的;

(二)甲方組織的晚會在正式開始前____________日內仍沒有獲取文化行政部門批准或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

(三)甲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導致其受到吊銷營業執照、責令停止演出等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在晚會演出前的宣傳、廣告中弄虛作假或採取其它不正當手段,情節嚴重,繼續履行可能導致自己名譽受到損害的;

(五)甲方以行為或言論故意詆譭乙方及其表演的;

(六)甲方提供的演出場所或由其負責提供的演出服裝、舞台道具等不符合同約定,存在引起人身傷害重大隱患的;

(七)甲方侵犯乙方表演者署名權,情節嚴重的;

(八)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演出報酬的;

(九)有證據證明甲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不可能支付演出報酬,且甲方拒不提供擔保的。

第二十四條 任何一方在行使解除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負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補償對方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合同一方違反合同,而導致對方解除合同的,()在合同解除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當根據對方實際經濟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合同一方違反合同,對方可以行使解除權,但為避免擴大損失而選擇繼續履行的,違反合同的一方應當根據對方實際經濟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損失的計算方式如下*****。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期支付乙方演出報酬及合同約定承擔的相關費用,甲方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____________%/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籤成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簽約地點:

演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租賃演出用服裝道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服裝道具 件(套)

二、租賃時間: 天,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服裝道具價值 元,租賃價格 元 / 套(件)

租金合計 元,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賃服裝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並交納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項:

1、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按時歸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裝總價值的5%收取滯納金。

2、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服裝道具損壞,丟失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將該服裝道具轉借,轉租他人,如乙方違約,應向甲方繳納違約賠償金(按服裝道具價值的'50%計算)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聯繫人: 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 篇4

酒吧演藝派遣合作協議書

甲方:深圳市樂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南山區阿曼尼酒吧

為了更好地促進深圳本土娛樂行業的發展,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派遣8-10名舞蹈藝員去乙方酒吧負責演藝相關工作;

2) 甲方所有舞蹈藝員的`崗位報酬,按個人工資每10天一次發放,由甲方主管(馬靜)領取

3) 甲方藝員每月有4天有薪休假,平日工作時間22:30-02:30,週末或派對日22:30-03:00;

4) 派遣期間甲方所有藝員,自覺履行乙方公司《崗位職責》,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

的各項規章度,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接受乙方的管理;

5) 甲方所派遣的舞蹈藝員有權拒絕非法或色情、暴力或其它有損藝員人格和名譽的表演工作;

6) 甲方藝員應積極配合乙方安排的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及時支付藝員報酬,不得拖欠;

2) 在派遣期間乙方須每天安排車輛接送藝員,保證安全;

3) 甲方藝員如有違反相關勞動紀律,乙方有權按照公司規定罰款;

4) 乙方應合理經營,不能要求舞蹈藝員從事非法或色情演出;

5) 在工作時間內,乙方應負責甲方藝員的人身安全;

6) 如甲方派遣的藝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藝員;

7) 自本合同簽訂日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是間接與第三者承諾並簽訂任何與本合

同有牴觸或是有損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和演藝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合同。如不續簽,乙方不得私自聘請甲方任何藝人員,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深圳市樂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南山區阿曼尼酒吧

代表:馬靜代表:

日期: 日期:

演出合同 篇5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演出劇目和主要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計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場。

第三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設備及聯繫好宿舍(住宿費由承擔),並給予一定裝台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四條

票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分賬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條

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等。

第七條

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在演出過程中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

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設備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指定的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談判代表(簽字):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談判代表(簽字):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6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樂團

甲方誠意邀請乙方樂隊參加由甲方組織的週年慶活動。經雙方協定,特簽署以下真實有效的合作內容:

一、演出日期:

二、演出地點:

三、演出時間:

四、演出人員:

五、演出費用:

六、甲方責任:

1、主要負責好演出場地的安排及佈置,確保舞台效果。

七、乙方責任:

1、主要負責確保藝人按時到達演出地點參加排練、演出。

2、乙方確保演出效果。

八、付款方式:

1(可直接匯於乙方指定銀行帳户)。

2、 甲方於乙方到場演出後,支付乙方演出餘款人民幣

4、銀行帳户資料如下:

帳户姓名:

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等其他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要按演出定金的'雙倍賠償給乙方。

2、如乙方樂手不能按時到場延誤了演出視為違約,乙方退回演出定金。

十、爭議解決:

1、這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協議正文具有法律效力,如對協議內容作出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後達成協議。

3、本合同為中文文本,一式兩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名執一份為憑。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日期:

演出合同 篇7

演出方: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演出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誠邀乙方提供藝員:________參加________活動(晚會)的________表演,時間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場,具體演出的節目時間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分鐘,演出地點: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每場演出酬金____元(税後款),共____場,合計____元(税後款),簽約時付全部演出費的____%,藝員到達後付清演出款的另____%,甲方提供乙方演職員________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方人員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到達演出地點。

三、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有關管理條例,演出健康的、有水準的.節目,應配合甲方安排的節目彩排。

四、乙方須提前提供演員一切演出宣傳資料,配合甲方作好演出和宣傳工作。

五、乙方演員按時到位而甲方未讓乙方正常演出,甲方須負責乙方全部的節目製作費。

六、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作出經濟賠償共________元。

七、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簽約即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20xx年陝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慶五一職工文藝調演”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導演服務(安排與調整演出全局,把握調演主線,指導調演彩排合成,調演現場流程指揮,達到整體效果)。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調演活動結束為止。。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導演服務費為人民幣捌仟圓整(¥:8000。00元),税金8。5%為人民幣陸佰捌拾圓整(¥:680。00元)。

2、結算方式:活動結束後,甲方在五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金額為人民幣捌仟陸佰捌拾圓整(¥:8680。00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指定地點:學校禮堂),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本次調演的導演工作委託乙方辦理,以保證甲方的正常演出。

3、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根據甲方要求協調各部門關於調演的工作會議與分工,參與燈光、音響、節目流程等演出方面工作的`制定,為甲方成功舉辦本次調演提供相關專業指導,確保調演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服務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違約責任及其它

1、甲乙雙方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條款,或未完成項目任務而影響整體合作的,需向另一方交納合同款5%的違約金。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日期: 日期:

演出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演出內容、時間、地點、場次

1.甲乙雙方經過相互協商,決定舉辦_____________。

2.演出時間定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演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演出場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演出裝台、排練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演出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_________元,舞美製作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費,道具運輸費及食宿費)

2.演出場地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營業税由_________方負責。

3.演出的宣傳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節目單印製由_________方負責。

4.演出道具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燈光由_________提供,演出音響由_________提供,演出佈景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裝,化粧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樂器由____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運輸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6.演出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往返交通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7.演出總人數為_____人,在演出期間的當地住宿費由_____方負責,住宿標準為三星級以上賓館,其中單人標準間_____間,雙人標準間_____間。

8.演出人員在演出期間的當地餐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三、結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全部款項在_________內結清。

四、其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像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須向乙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2.乙方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須向甲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六、互不承擔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邀請 參加甲方舉辦的*****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基本情況

甲方通過乙方邀請****參加甲方定於20xx年11月10日在湖北省**市舉辦的******,共計1場。行程及活動安排如下:

*******

二、甲方義務及權利

(一)甲方義務

1. 甲方於合同簽訂之前向乙方説明本次活動行程及內容安排,並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執行。

2. 甲方承擔演出所需全部費用(演出勞務費、税金、機票費、食宿費),並負責辦理演出相關手續。

4. 甲方負責乙方演員及隨行人員(共計5人)北京至武漢的往返飛機票(5個經濟艙),負責乙方人員活動期間的接送事宜。甲方在乙方到達演出場地後,按乙方提供機票票據據實報銷。

5.甲方負責承擔乙方演員及隨行人員所有食宿費用。住宿時間為11月9日——11月10日,餐飲為11月9日晚餐、11月10日午餐,住宿條件為不低於三星級酒店,標準房3間。

6.甲方負責提供演出場地、燈光、音響設備,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證演出場所符合安全標準。

7.甲方應做好演出場所的治安保衞工作,確保演出場所及行程符合安全標準。

8. 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動安排,應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索要宋翊菲、於瑋、沙莎、陳驍等人的健康合法的影像資料用於本次活動宣傳工作。

2.甲方擁有本次演出的完全電視版權。本次活動中所有藝人形象照片、膠片以及藝人在活動中所有影像資料的版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在自身媒體上播出本次影像資料。

3. 若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則應返還已收費用給甲方,並賠償雙倍演出勞務費給甲方。

三、乙方義務及權利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於20xx年11月9日17:00前將*****邀請至演出地,不得出現臨時換人或一切影響本次活動的行為,並按照合同約定的行程、活動安排嚴格執行。

2. 合同簽訂之後,乙方應將來洪湖的行程及時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接機事宜。

3.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收到預付款之後合同簽訂應向甲方提供宋翊菲、於瑋、沙莎、陳驍等人健康合法的影像資料用於本次活動宣傳工作,並保證所提供的藝人相關影像資料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

4.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保證演出內容合法健康。

(二)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詳細説明演出活動的行程安排,並嚴格按照合同執行。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其活動期間的.接送事宜及食宿、藝人造型安排。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演出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確保藝人人身安全。

7.如未經商議,乙方有權拒絕參加甲方安排的非活動行程內容之外的一切活動。

8.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不得將所有藝人在本次活動中所有的影像資料用在其他媒體處播放,不得將影像資料用於其他商業用途。

9. 若因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不予退還所付費用。

四、演出勞務費支付方式

甲方於簽定合同兩日內支付給乙方演出費用的40%作為演出訂金,於演出前兩日向乙方付清剩餘60%的演出費用。否則,乙方演員均有權拒絕參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因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時間:20xx年10月16日 時間:20xx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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