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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擔保合同(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49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證擔保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保證擔保合同(15篇)

保證擔保合同1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

保證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購房而簽訂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能夠得到切實的履行,乙方自願向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在保證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的擔保範圍: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風險告知:根據《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擔保人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具備上述能力的不能成為擔保人。我國法律對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擔保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等也不能成為擔保人。但有法人書面授權的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擔保。需要説明的是,有資格作為擔保人對外簽訂擔保合同的主體僅限於兩類,即經批准有權經營對外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除外)和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非金融企業法人,包括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第三條

本擔保合同所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擔保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即假使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需履行擔保義務。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若乙方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則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即甲方可以從乙方的賬户中自行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若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向借款人申請其他擔保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對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並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

風險告知:在進行保證擔保時,需要特別注意保證責任免除問題。根據《擔保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1)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責任期限或約定期限不明確的,在一般保證時,主債務履行屆滿6個月後,在連帶責任保證時,超過6個月的法定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2)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3)保證期間,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4)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市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以以附件方式另行補充,本合同所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之日為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2

貸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 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

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

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人連帶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在中標,根據該項目發包人

(以下稱發包人)的要求,甲方須提交以發包人為受益人的《預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請乙方為保證甲方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以下稱保函)。乙方審查甲方提交的申請文件和有關情況資料後,認為甲方符合乙方的擔保條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

第二條保函金額

《預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是乙方累計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三條保證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證為一般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止。

第五條保證範圍

《預付款保函》的保證範圍:

在保證期內,被保證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依據主合同和保函的約定,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履行保證責任的條件及方式

在保證期內,若甲方未能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該工程監理公司(全稱:)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的書面索賠通知及被保證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的法律文件後,經核定,在28個工作日內並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債務的追償

1.一旦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即有權開始對甲方的追償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償債務時,應向甲方出具:

(1)發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有關文件;

(2)乙方向甲方發出的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償債務的範圍包括:

(1)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後,應在七個日曆天內履行清償義務;

(2)逾期違約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履行清償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後的第八個日曆天開始計算,違約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3)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

(4)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保證擔保費

1.保證擔保費為人民幣(¥)整;

2,保證擔保費為事前繳納。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將上述保費退回。

第九條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依約交納保費後,乙方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變動、產權或經營方式的調整而影響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其制約;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向保證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後成立並生效。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保證擔保合同4

一、借款合同保證擔保方式

借款合同的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合同當事人之間協商達成的,在被保證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的協議。通過保證擔保,能夠提高被保證人(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和賠償能力,加強貸款人權利的實現。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但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為他人提供保證。

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的是一種補充責任,只有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借款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債務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合同保證擔保的內容

借款合同的保證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保證成立的書面形式。簽訂保證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簽訂保證合同的主要依據和目的;

2、保證人的名稱、地址、註冊資本、開户銀行及銀行帳户;

3、保證人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編號、名稱及其簽訂的時間、地址;

4、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數額、貨幣種類、借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計息方法;

5、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和償還方法。

6、保證人予以擔保的數額、期限;

7、保證的方式;

8、合同當事人協商議定的其他條款。

保證擔保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説,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於消滅。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這裏需要明確一下擔保合同的主體問題。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借款用途為_______。

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告知:關於借款利息,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當事人進行協商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償借款;自然人之間約定有償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於法定限制。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並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甲方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乙方損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_____%的賠償金。

8、甲方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乙方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乙方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乙方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甲方後,乙方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乙方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甲方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_____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證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證擔保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與____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協議”);

2.乙方與___(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__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乙方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借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借金額的借款提供部分擔保。

甲方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甲方的身份自願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現與乙方簽訂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同意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___(幣種)___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3.乙方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二條保證方式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在甲方按合同約定承擔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甲方的,各甲方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範圍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依保證合同所應承擔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借款到期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正常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逾期後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算的逾期利息三者之和的____%,實現債權的費用(以生效法律文書判決乙方承擔的為準);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乙方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後發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保證期間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乙方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____年。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依法具有完全的`代償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甲方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3.甲方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於自願,甲方在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甲方願意以擁有的全部個人資產及夫妻共有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的配偶亦同意以夫妻共有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甲方發生離婚,夫妻雙方仍在原共有財產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本條款所述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反擔保保證合同簽訂之日起,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留置、轉讓等)。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甲方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的抵押協議或質押協議與反擔保保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甲方的死亡而終止或受到影響,甲方願以全部遺產承擔清償責任,甲方的遺產代理人完全受反擔保保證合同的約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乙方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後____日內,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有關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甲方對乙方之欠款。

2.甲方同意及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天內,甲方無條件代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甲方對乙方之欠款。

3.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4.接受乙方每半年對甲方進行的反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甲方有關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5.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後____日內寄出回執,若甲方不回覆,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2)與甲方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甲方身體健康、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甲方或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7.甲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乙方審查後認為不影響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之後,甲方才能付諸實施:

(1)甲方對其資產和收益將要做出的任何抵押、質押、留置和其他第三人權益之情況;

(2)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託管;

(3)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分立;

(4)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5)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甲方轉讓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7)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8.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9.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0.在乙方與甲方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甲方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後果,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均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2.若甲方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規定惡意轉移個人及夫妻共有財產,該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及其配偶仍應在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所列甲方擁有的全部個人資產及夫妻共有財產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若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4.若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因甲方過錯造成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無乙方主體資格或有法律規定不允許甲方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2)其他因甲方過錯造成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反擔保保證合同經乙方簽字蓋章及甲方簽字後生效,至借款合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2.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於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並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反擔保保證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7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額、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小寫) 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證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條例》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並在還款時一併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 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9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上述保證人自願為乙方此筆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__萬元整;

人民幣:__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1.5%。

三、借款用途:商業經營、貨物買賣、債務清償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

五、借款歸還: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還款日為週六日或法定節假日為理由延遲還款,否則構成違約。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還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六、擔保條款

1、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2、保證期間:為兩年;

3、本合同所有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每個保證人均負有在其擔保範圍內獨立清償被保證人所欠全部債務的義務。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於_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八、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2、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刑事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

3、如乙方及各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的承諾,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計拖欠甲方兩個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請公證強制執行,乙方及保證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4、因乙方違約,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十、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證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保證人均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繫方式未書面通知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保證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本合同各保證人願意單獨或共同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乙方聯繫電話為:__

郵政編碼:__

乙方特快專遞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證人: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證擔保合同10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致:(以下簡稱貴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下稱債務人)簽署的編號為___ 的《委託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貴公司為債務人向 (下稱債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年/月)金額為(幣種) 萬元 (貸款/承兑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擔保。

本公司 (下稱反擔保人)應債務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下稱反擔保書):

1、本反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種類為:

依據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的約定,由貴公司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金額為 (幣種)__萬元的(貸款/承兑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項下債務擔保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之約定為準。

2、本反擔保書擔保的範圍包括:

2.1 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擔保費、逾期擔保費、滯納金、利息、違約金、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2 債權人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3、本反擔保書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在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書約定承擔責任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保證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止。

5、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債務人的上述全部債務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債務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或協議以及其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願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反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有權要求本反擔保人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按照本反擔保書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7、若貴公司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反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本反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的主合同發生變更的(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的標的、數量、價款、幣種、利率、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及方式等內容變更),則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向貴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本反擔保書的效力獨立於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等相關合同或協議,本反擔保書不受上述合同或協議效力的影響,上述合同或協議無效不影響本反擔保書的效力。

9、本反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9.1 本反擔保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依照有關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財務狀況,本反擔保人有權作出並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9.2 本反擔保人將按貴公司要求提供企業財務報表及其它有關文件,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均是真實的,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9.3 本反擔保人接受貴公司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和監督;

9.4 未經貴公司同意,本反擔保人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財產;

9.5 如需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併以及其它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貴公司,並不得影響貴公司的權益。

10、本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債務人分立、合併、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或發生其他任何變化而有任何改變。對本反擔保人的違約情形,貴公司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11、本反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反擔保書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本反擔保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本反擔保書自反擔保人簽字或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繫方式發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繫方式發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②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的,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任何文件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或指定聯繫人,即視為送達。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按指模): 電話:

指定聯繫人: 年月 日

保證擔保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

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

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協議通過仲裁解決。

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擔保合同13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擔保合同14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保證擔保合同15

編號為:匯融(20 )002-3號

致:廣東XX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佛山市XX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於20 年4月日簽署的編號為號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貴公司為借款人向廣東(以下簡稱“貸款人”)所借金額為叁佰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書。本擔保人願作如下保證:

一、擔保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規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在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後十個工作日內本人無條件地代為清償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本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擔保人非徵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份財產進行 、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貴公司的擔保的費用,則本擔保人對不足部份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費用全部還清為止。本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貸款之日起兩年。

五、本保證書項下的擔保是本保證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

六、本保證書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廣東地方有關法規,若因本保證書引起糾紛,應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蓋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述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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