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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通用[6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58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通用[6篇]

工程合同 篇1

如何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實際施工人”

在我國法律現行的法律規範中尚沒有出現“實際施工人”這一法律概念,“實際施工人”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為止最後一次出現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這一司法解釋中,該《解釋》共有兩條共三次提及實際施工人。分別為:第二十五條 “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和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一、司法解釋為何首創“實際施工人”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實際施工人”這一法律概念,可以説“實際施工人”這一概念是由《解釋》首創。筆者認為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國所處的特定發展時期的產物,是一個過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誕生是現實、政策與法律妥協的產物。

1、《建築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建築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吸納了大量農民工就業,但是建築市場實踐中,農民工就業的主要途徑是,一些資質等級低甚至根本沒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由包工頭帶領一幫民工組成臨時隊伍,他們依託大的建築企業,以轉包和違法分包的形式承攬建設工程,但由於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的違法性,這些臨時隊伍往往難以追回工程款,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非常嚴重,極大的影響了社會穩定;另一方面,這些臨時隊伍沒有經過專業訓練,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築工程質量存在缺陷,直接影響了發包人的利益,並造成工程質量隱患危及公共安全。基於此,國家法律對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予以嚴格禁止,規定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無效,但實踐中,法律的禁止規定並未取得良好效果,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大量存在,而單純的否定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會增加農民工追討工資的難度,因為合同無效的話,實際施工人難以依據合同約定而需要通過起訴的方式主張權利,法院通常需要採取工程造價評估鑑定來核定工程款,由於鑑定時間不計入審限內,訴訟程序往往歷時很長,另外由於建築工程合同糾紛的複雜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尋求律師的幫助,預付的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以及取證的不確定性都使得農民工向轉包人追討工資難度加大,造成極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了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又能維護社會穩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關的司法解釋,當前,我國建築市場的運作存在大量不規範之處,其中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尤為嚴重,許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後並不進行施工,而是將工程再次轉包或違法分包。由於這些承包人已經獲得了相當數額的管理費,工程完工後他們往往不積極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解釋》出台之前,法律未對實際施工人問題作出規定,大量實際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築企業和施工隊因為與發包人沒有合同關係,無法直接向發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無力向農民工支付工資。這一問題引起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為有效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解釋》第二十六條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規定實際施工人可以將發包人作為被告,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責任。這一規定的出台,為實際施工人向發包人主張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審判實踐中,各地法院依據《解釋》第二十六第二款判決發包人對轉包人、違法分

包人欠付實際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擔責任的案例不在少數。但是,是否所有參與了工程施工的主體都可以適用《解釋》第二十六第二款向發包人主張權利呢?

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解釋》第二十六規定的“實際施工人”應如何界定。《解釋》共有四條提及實際施工人,其中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第四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第二十五條規定:“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認為,實際施工人應該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轉承包人、違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承包人、掛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輔助人、合法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勞務作業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意見也認為,實際施工人應與發包人全面實際的履行了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並形成了事實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即此時轉承包人、違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經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與發包人形成事實上的合同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才准許轉承包人、違法分包的承包人作為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訴訟。這一意見對《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進行了限定。

《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對農民工利益的保護是一種間接保護,該條對合同相對性原則的突破是有限度的,農民工個人不能以實際施工人身份、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追討工資的訴訟。筆者同意上述觀點,雖然《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創設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利益,但從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該條款針對的對象主要是缺乏建築資質的建築企業和施工隊,通過加強對這些建築企業和施工隊的保護而間接的保護農民工的利益。因此,審判實踐中,應正確理解《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真實內涵,嚴格控制實際施工人的範圍,不宜單純根據字面含義,將所有參與建設工程施工的主體都界定為實際施工人。對於因勞務分包、承攬、僱傭等法律關係參與了建設工程施工的農民工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相對性原則向其合同相對方主張權利,而不應簡單適用《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加重發包人的法律責任。

指出的是,審判實踐中,大量符合實際施工人條件的施工隊往往以工頭個人名義提起訴訟,法院在查明原告實際履行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與發包人形成了事實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發包人承擔責任的訴請。這種情形與前述農民工追討個人工資的情況是有着實質區別的。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EMALL:

銀行及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甲方資質定位及乙方註冊環評工程師的登記工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三年。聘用期自20xx年3月日至20xx年3月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未註明複印件的為原件)(證件提供完畢,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合同)

1、註冊環評師執業資格證

2、學歷證(複印件)

3、身份證(復件件)

4、註冊環評師登記證

5、滿足三年的繼續教育課時證明

6、註冊環評師註銷登記情況表

7、原註冊單位的解聘證明和離職證明(時間寫20xx年2月上旬)

8、上崗證(若有上崗證,必需將上崗證一併註冊在甲方單位)

9、1寸彩色照片6張

三、聘用的環評工程師實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三年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元)支付乙方基本工資。支付方式:第一年,雙方合同簽定之後,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第一年費用肆萬元整(¥40,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在每年四月一日之前支付當年的工資,每年付款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元)。

四、協議期內,執業資格證,註冊證書由甲方保管。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好乙方的證書,因甲方管理不當,將證件丟失,因此而產生相關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註冊環評師資格證、註冊登記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負責補辦證書;資格證吊銷:甲方向乙方補償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五、聘用期內,甲、乙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完成註冊環評師在甲方的變更註冊登記,並提供登記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以保證乙方的註冊環評師登記成功。

2、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繼續教育費用,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3、甲方需要乙方親臨施工項目現場指導,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由甲方承擔。

4、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向乙方出具到期後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

5、協議期內,乙方應及時、齊全、如實的提供甲方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變更登記、申請資質時所需乙方的所有材料。並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在協議期限內日照綠之緣環保諮詢有限公司為其資格證書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信息變更,不得有掛失、註銷證書等影響日照綠之緣環保諮詢有限公司正常使用的行為。

7、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在年度資質考核或乙方的年度考核業績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評價報告書或其他資料上簽字(需簽字的報告或者資料,甲方應告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六、協議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協議可自動延長,延長期及相關事宜雙方協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一方需要在前三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七、本協議在下述情況下解除:

①因某種原因,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②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③任何一方有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行為。

八、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因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應互相諒解,協商解除本協議,乙方在收到甲方應給乙方的所有證書和材料後,乙方退還甲方自收到上述所有材料之日後的剩餘工資,至此本協議解除。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確認。

九、其他協議生效後雙方恪守、認真履約。甲乙雙方均有保護對方祕密的義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至人民法院訴訟。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履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簽字)

乙方:(簽字、私章)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圍牆設置工程

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甲方提供圖紙的工作內容:花式圍牆砌築、粉刷(含基礎)、鐵藝欄杆製作、安裝、油漆。附屬所需的地面砼等障礙物破除及土方開挖、回填以及恢復工作及預算中包含的其他子項工作。

2、按圖紙設計要求;特殊要求按甲方書面通知。

3、以上工程內容包工期、包安全、包質量、包工地內外的保潔並保持與周圍業主間良好的生產生活關係。承包範圍內的人工費、機械費、維護費、材料費、保險、税金、施工期間的材料價格風險、工程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突發事件搶險費用、管理費、措施費及規費、利潤、税金、施工配合及水電費等一切直接和間接費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調整風險及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4、施工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在經甲方確認後按實結算。合同中已有項目按合同單價執行,合同中沒有的項目按定額執行。

第四條 合同工期

接甲方指令後開工,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應完成全部包乾工作,雨天經甲方確認可適當順延工期。

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應承擔 1000元/天的違約金。違約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質量要求

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及達到發包人的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固定總價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本合同暫定總價包含:承包範圍內的人工費、機械費、維護費、材料費、保險、税金、施工期間的材料價格風險、工程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突發事件搶險費用、管理費、措施費及規費、利潤、税金、施工配合及水電費等一切直接和間接費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調整風險及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3、經甲方確認的施工圖中的工程內容在實際施工中未發生的,結算時應扣除。

4、付款方式

施工至全部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款的50%;結算完畢付至結算價的95%;剩餘5%結算價作為質保金,於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

乙方應於每次付款前向甲方開具相同金額的符合甲方需求的工程款發票,乙方未開具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且乙方未能及時開具工程款發票導致發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乙方不得因此而拒絕施工。

第七條 甲方職責

現場協調指揮:包括協助施工單位做好與小區業主的溝通、協調,協調處理綠化移植等有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

第八條 乙方職責

1、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內容確保工程質量。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保證安全、保證質量和工期。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依法辦理相關保險,承擔一切安全措施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及所屬人員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和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及時予以賠償。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應承擔的上述賠償金額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文明施工,保持現場施工整潔,做到現場施工整潔,如乙方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要求承包人整改,延誤工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書面通知7天內建築垃圾若未及時清理,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清理,其發生的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並且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違約金。

4、在質保期內因質量問題乙方在一週內不能及時進行維修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修理,所需費用直接在質保金中扣除。如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材料供應管理: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購,材料質量必須到達相關標準要求,且材質必須得到甲方的確認,如因材料不合格承包人應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包括工期延誤責任)。

6、乙方應負責已完成工程的保護工作,在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妥善做好看護工作。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工程應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如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將終止施工合同並不再支付剩餘工程款,乙方並應另行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逾期超過七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除無權取得任何款項外,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據實賠償損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內容或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清退乙方所有人員,並向乙方追索相應的損失。

4、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不但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還須向甲方支付付每傷亡人次10000元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合同解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廉潔條款

承包人被發現以任何形式之商業賄賂予發包人員工,如“回扣”、“招待”、“娛樂”、“購房”、“就業”、“國內或國外旅遊”、“饋贈”、“購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對本公司職工和其家屬物資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視為商業賄賂,如發生這種情況,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之間的合同,凍結所有應付款項,如情節嚴重或者涉及刑事,則發包人提交相關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如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無法通過協商途徑解決的,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起生效,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自行終止。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原甲乙雙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書:

1、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築物的保修、維修及後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_______萬元至法院並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________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__________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_____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簽字後向________市_______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並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於_______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籤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並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萬元給甲方。本條義務完成後,乙方向法院提出並徵求甲方及______縣建築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後由法院將______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後,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業生存發展之本,是企業立於不敗之源,是開拓創新之基,是企業久戰沙場而不銷聲匿跡的根本。20xx年,蘭州宏安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始終堅持以誠信為本,追求為主管部門和授權企業創建一流滿意服務,獲得了廣大消費者的積極評價和充分信賴。

一、堅持不懈地抓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20xx年,蘭州宏安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支持和指導下,在公司領導班子重視和帶動下,堅持不懈地抓了《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好、宣傳和培訓工作。在全公司範圍內形成了學好、用好《合同法》的局面。充分利用集中學習、網絡教育等形式進行重點學習。一年來,公司多次舉辦員工《合同法》學習班,公司領導在工作十分繁忙之中擠出時間,帶頭學習,述職報告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此外,公司為員工發放有關《合同法》書籍,督促他們利用業餘時間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並注意在平時工作中強化宣講各種合同、信用管理新政策,在公司營造出了學習《合同法》、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設,各項制度得到不斷完善機構建設是創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組織保證。20xx年,公司進一步強化了對信用、合同工作的組織管理,創建形成了以公司領導為核心由公司總經理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目前,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機構健全,合同管理人員到位,信用合同管理架構已經基本確立。

三、在對外經營活動中,公司注意發揮合同管理人員的作用,使其能夠全程參加各種經濟、銷售合同的洽談、起草,依照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審核合同條款,以確保合同合理合法、條款完備可行。目前,公司所有的經濟合同,均需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參與洽談、起草,並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最終,由總經理審批簽訂,杜絕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發生的職責不清,職權不明的問題。在合同商定過程中,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員做到嚴把法人資格關、個人身份關、合同條款關、履約能力關、資信等級關、嚴格按照公司的經營範圍對外依法開展經營活動,20xx年,公司沒有發生一起合同、信用事故,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誤”。

四、領導重視、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在20xx年度創建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工作中,公司始終堅持圍繞“領導重視、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不動搖,始終堅持領導班子把重合同守信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不動搖,嚴格履行總經理負總負責,其他領導及中層經理分工協作的工作準則,在全公司上下形成了共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生機勃勃的局面。通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目前,公司合同履約率基本達到了100%,良好的信譽得到各商户的一致認可,20xx年,公司被評為AAA級信用單位的光榮稱號。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協調與合作、誠信友好的原則,就( )項目,經雙方商討達成以下條件及承諾並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1、本着( )項目指紋鎖物質供貨的人脈及項目充分了解,為乙方提供真實的信息,協助乙方對( )項目指紋鎖供貨的合同簽訂給予配合把關。

2、確保項目的真實性,並協調業主與乙方簽訂( )項目指紋鎖智能鎖的供貨合同。

二、乙方義務與責任

1、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跟蹤業主對此項目的進度動向。

2、本着甲方對( )項目電子智能鎖發包瞭解及拿到電子指紋鎖供貨合同的信任及信心,為甲方負責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及相關指紋鎖供貨的資質及授權,勞動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為唯一協調負責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為協調負責人。

三、報酬支付

1、在甲方幫助乙方取得這一項( )項目供貨合同並實施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總供貨金額的 %。

2、本項目施工合同簽訂後 天內,甲方所得報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本項目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同類公司的中介委託。

2、本協議簽訂後,若甲方就此項目給予另外的同類公司參與項目競爭,視甲方違約賠償乙方違約金 萬元。

3、若乙方拒絕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權另行尋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越過甲方與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間接),視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條的第1款所約定的勞務報酬,甲方對該勞務報酬有無限期追償權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力。

2、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就此項目與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視乙方違約賠償甲方違約金 萬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務項目中,甲、乙雙方對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永久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協議合同乙方沒有意見,雙方簽字當日生效。

甲方:乙方:

見證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