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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買賣合同9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6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電設備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9篇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1

單位名稱: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買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三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 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於收穫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並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四條 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五條 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六條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第七條 運輸方式: ,運費負擔:

第八條 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 (易損件、電器件

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併合理收費)。

第九條 (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

技術要求,製作砼基礎,並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 即:貨到指定地點後,付款總金額 ,即:

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即: 餘下總貨款即:

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三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2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餘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説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3

需方:簽訂時間:20140409 供方: 簽訂地點:北京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

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 1年。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30 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

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 □ 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

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

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並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併

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

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税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

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 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

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後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後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 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

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3 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 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

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2 份,需方執 1 份,供方執 1 份。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 月 09 日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月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4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編號 :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

買方:[名稱]

賣方:[名稱]

[年]-[月]-[日]

目錄

條款 頁碼

一、 合同標的及質量要求 ........................................................... 3

二、 設備包裝 ............................................................................. 4

三、 設備運輸和保險 .................................................................. 5

四、 設備交付 ............................................................................. 7

五、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 8

六、 到貨驗收 ........................................................................... 10

七、 安裝、測試、初驗、試運行及終驗 ................................... 11

八、 雙方的一般權利義務 ......................................................... 13

九、 質量保修 ........................................................................... 15

十、 備品備件 ........................................................................... 16

十一、 履約保證 ...................................................................... 16

十二、 税費 ............................................................................. 16

十三、 保密 ............................................................................. 17

十四、 知識產權 ...................................................................... 17

十五、 不可抗力 ...................................................................... 18

十六、 違約責任 ...................................................................... 19

十七、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 20

十八、 完整性 .......................................................................... 21

十九、 修訂 ............................................................................. 21

二十、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 21

二十一、 通知 ........................................................................ 21

二十二、 合同效力及其他約定 ................................................ 22

附件一:設備明細及技術標準 ................................................ 24

附件二: 安裝、測試及驗收操作指南 ....................................... 25

附件三: 機電設備買賣協議履約保函格式 ................................ 26

附件四:《質量保修期屆滿確認書》格式 ................................. 27

附件五:《驗收合格付款通知書》格式 ..................................... 28

附件六:《駐場監造協議》 ...................................................... 29

合同編號:

本機電設備買賣合同(“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簽訂。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以下合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標的及質量要求

1. 合同標的

本合同的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

2. 質量要求

(a) 設備的技術和設計標準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應滿

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頒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HBSY-QCGYC-20xx-MM-

買 賣 合 同

(機電設備類)

合同名稱:購買工作站採購合同

(物探研究院11451200)

買方: 華北石油管理局器材供應處 賣方:華北石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工行華油支行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華北石油分行

賬號:0408004009221006977 賬號:13001699808050509494

聯繫電話: 0317-2722874 聯繫電話: 0317-2700470

訂立地點: 河北省任丘市(縣)

訂立日期: 20xx年 月 日

買方(甲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會戰道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何桂鑫 聯繫人: 黃衞兵

賣方(乙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滄州市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蔣 輝 聯繫人: 孫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

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工作站

1.2 規格型號: T7500 至強x5675 3.06GHz

1.3 產地: 北京

1.4 製造商: “DELL”品牌

2 數量

2.1 數量: 5台

2.2 供貨內容:(見合同附表) 。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GB/T9813-20xx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詳見GB/T9813-20xx)。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865215.00元

大寫: 捌拾陸萬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整

4.2合同價款包含: 17%增值税、運費等分項價款

4.3 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經指導安裝、調試和運行驗收合格並買方出具

驗收報告後,按買方財務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金額的100%的貨款。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賣方送貨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20xx年12月31日前到貨

5.3 交付地點: 華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點。

5.4 賣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使用説明書等相關材料。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符合《產品包裝標識標註規定》及相關規定。

6.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產品包裝符合《產品包裝標識標註規定》

6.3 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發貨地點:任丘到達地點:華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點

收貨人: 王慶斌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運費及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標的額中

7.3 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7.4 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方應在貨到後 15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8 日通知賣方,賣方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賣方接到買方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方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

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賣方應負責 對設備進行相應的調整、維修或更換,以滿足合同約定要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賣方承擔。同時,因賣方其它過失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8.2 安裝調試

8.2.1賣方應在驗收後 //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3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設備、材料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河北省技術監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離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檢驗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鑑定,以該檢定意見為準。

9 質量保證

9.1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3約定事項之日起 12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賣方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 賣方同意將貨款總額的 // 即:人民幣 // 元(大寫)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方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2 合同變更和解除

12.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2.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2.2.2 賣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5 日內仍未交貨;

12.2.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賣方未按買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2.2.4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12.3 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 違約責任

13.1 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應向買方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1%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13.2 買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對方支付未付貨款金額//的違約金。

13.3 如發生12.2.3情形, 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10% 違約金,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賠償全部損失責任。

13.4 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3.5 賣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6

機電產品購銷合同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説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2 年。。

2、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3、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願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日 年月 日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買賣合同

(機電設備類)

出賣人:

買受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

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數量及計量單位

2.1 數量:

2.2 計量單位:

2.2 供貨內容:(見附件)。

3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

3.3有無技術附件:

4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人民幣,含17%增值税價):

小寫:

大寫: 元

4.2 合同價款構成

4.3 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6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 驗收標準:

8.1.2 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違約責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出賣人負責。

8.2 安裝調試

8.2.1 出賣人應在驗收後30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2 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15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3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給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7.2.3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 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出賣人同意將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 質量保證期滿後,出賣人憑使用單位的驗收意見和產品使用合格證明辦理質量保證金的結算。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9.5 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機電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2 合同變更和解除

12.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2.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2.2.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

12.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2.2.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2.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 違約責任

13.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0.5%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出賣人造成損失。

13.2 如發生12.2.3情形, 買受人不予返還出賣人質保,並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元違約金,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13.3 出賣人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13.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3.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3.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爭議解決方式

15.1 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5.2 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5.3 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機關協商解決。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公章)後生效。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3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4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蓋章)

( )

住所:

負責人(簽字):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户行:

帳號:

買受人税號:

郵政編碼:

出賣人:(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户行:

帳號:

出賣人税號: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簽字日期:年 月 日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8

單位名稱:xx合同編號:xx簽訂地點:xx購買人:xx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於收穫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並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二條: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三條: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四條:交貨地點:xx交貨期限:xx

第五條運輸方式:xx運費負擔:xx

第六條: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併合理收費)。

第七條:(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製作砼基礎,並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八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即:貨到指定地點後,付款總金額,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即:餘下總貨款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一條: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xx起生效。

機電設備買賣合同9

需方:

簽訂時間:

供方:

簽訂地點:北京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1年。

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30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並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併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税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後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後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2份,需方執1份,供方執1份。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