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則,根據《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小區幕牆上發佈幕牆廣告一事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乙方委託甲方為其發佈品牌形象幕牆廣告。
二、發佈位置:**市**區**路**號***小區幕牆*號廣告位。
三、廣告位規格:4米*4米(內框、製作尺寸)。
四、發佈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廣告內容:
1、乙方提供廣告樣稿,供甲方審核。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樣稿有權對違反法規的廣告內容及表現形式,要求乙方予以修改,否則不予發佈;
3、最後以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廣告樣稿進行發佈;雙方審核簽字原稿甲方留存。
4、乙方自行負責其廣告製作、以及發佈期內的維護。甲方負責廣告安裝。
六、廣告位租賃費:¥ 元/年(大寫:幣 元整)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後叁日內付清。
七、廣告手續:甲方負責辦理廣告發布期內的全部手續。
八、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 託 人: 委託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