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海運出口貨物訂艙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
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
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
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
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
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
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
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
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
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
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户: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户: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
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力口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併力口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 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耒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6、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7、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
8、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賬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海運出口訂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__
聯繫電話:___
傳真:
銀行帳户: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
郵編:
經辦人:_
聯繫電話:_
傳真:
銀行帳户: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6、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7、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8、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1、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XX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5、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乙方:
簽字蓋章___簽字蓋章
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託運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 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 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賬户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