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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9篇(合集)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23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分包合同9篇(合集)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文件,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罕台廟工業園區瓦工工程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包清工,本合同為一次性的固定價合同,在發生任何物價漲跌的情況,均按本合同價格執行。

4、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

5、工程單價:每平米17.5元(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

6、工程必須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轉包和分包。

二、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施工所需用水、電到位,施工所需的電費由甲方支付

2、確保施工場地施工期內的暢通。

3、甲方處理好施工現場周圍的關係,確保施工的正常順利進行。 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班組的主要人員名單及施工所需的技工證書;指定 為項目經理,為項目副經理兼現場施工員,為現為現場安全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常駐工地,甲方代表有權考勤,出勤率需達每人每月26天以上。以上人員如需變動,必須報甲方審批。

2、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乙方予以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期間編制有關工程資料,以保證工程竣工按時驗收。

4、施工現場清潔,並符合 關於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付前清理現場必須達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 工程進度:

乙方應在每月的28日前將本月的工程進度和下月工程計劃報送監理和甲方審批。

四、 工程安全:

乙方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若施工期間發生工傷或疾病等事故,法律責任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 工程款計算與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量完成50%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量的50% 作為首付款,工程竣工後,雙方驗收合格且結審計後5天內支付部分工程款。但要留取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限為

60 天 。

2、,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滿後,經雙方複驗,確無質量問題且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在5天內付給乙方 ,

六、工程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乙方自願承擔每天3000元違約金;但總額不超過總造價的.15%。

2、安全違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而監理、甲方指出乙方存在的安全隱患並要求乙方整改後,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的,乙方自願承擔每次1000元的違約金。

七、關於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服務等方面的保證措施或承諾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必須按約定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範圍及內容: .

1.4 建築面積: .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3 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後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 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 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 材料單價的確定:。

6.3 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裝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的裝飾部分 %,安裝部分 %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費。本工程税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合計: 元整。

6.6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審計費和經雙方協商認定的經營費。

6.7 凡屬於乙方工作範圍內工作量未施工完畢,甲方按實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交納各類規定費用,如進交易中心的手續費,檢查費,環保費等,並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中的水電費按實際扣除。

第七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7.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7.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7.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預付款: 萬元。

8.2 預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合同條款第六條有關合同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並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准後,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後十天內,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脩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後,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並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後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脩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脩金到位後支付。

8.4 乙方保證收到工程款後專款專用。

8.5 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風險的業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九條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簽發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9.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9.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9.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9.6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的一週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9.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9.10 甲方在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有關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9.11 及時辦理好隱蔽工程驗收和各種資料的簽證手續。

9.12 施工現場內停電,停水應在24小時前書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間,組織乙方共同處理好附近單位和居民的協調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10.3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台帳工作,並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複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關費用。

10.4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後10天內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圖預算書,如有業主未核定的市場價材料,設備及設計師未明確節點,工藝方案,乙方應結合自身技術能力和採購資源的優勢,在編制預算書時以暫定價列入,並附暫定價清單和有施工工藝説明的單價分析表。

10.5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與業主的階段結算和竣工結算工作。

10.6 提供和維修施工用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保衞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10.8 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 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業主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在此期間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修復。產品保護費由乙方承擔。

10.10 施工場地周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0.11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的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閒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10.13 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週歲未成年工及55週歲以上老年工,由於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

10.15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6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0.17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0.18 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分包/材料採購必須進當地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應的費用。乙方須委託甲方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以及乙方需直接委託甲方實施採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包的,每委託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書面委託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並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10.20 乙方應負責辦妥各專業分包的各類報批文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經營手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等資料,報甲方批准後方可進場施工。專業分包隊伍進場時,甲乙雙方都要對專業分包方的進場人員資質,設備,材料進行驗證;對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核審批。對進場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10.21 對乙方自行發 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採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後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複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不得瞞報。

10.22 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分包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也是乙方的義務和責任,在任何時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該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10.23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0.24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與業主達成的書面及口頭合同,協議,承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5 乙方對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6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一條 圖紙

11.1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套。

第十二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方自檢互檢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 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後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三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採購,所選擇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應商)名錄內,必須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在採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採購。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甲方有權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序號

產 品

備案證明防偽複印件

許可證複印件

進場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塊

(含混凝土多孔磚)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給水管,電工套管等)

5防水塗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燒結磚

9內外牆塗料

10門窗

11防水卷材

12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

13粒化高爐礦渣粉

14商品砂漿

15混凝土外加劑

16混凝土泵送劑

17預製混凝土構件

18牆面板

19夾層玻璃

20鋼化玻璃

21建築飾面石材

22複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 .保修起始日為: .

14.9 在保修期間,如乙方保修不及時有損甲方聲譽,甲方可代為修理,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條 工程索賠,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索賠,簽證事件時,乙方應在事件將要發生和事件發生約定有效期限(根據甲方與業主約定的有效期限)內提出報告,及時向甲方報送發生索賠,簽證的詳細清單和計算依據,經甲方審核後報送業主確認。對業主不認可的索賠,簽證,甲方對乙方也不予認可,且乙方放棄對甲方的追索權。若乙方逾時沒有報送, 無論索賠,簽證事件發生與否,均不予考慮。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8.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傭關係,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儘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並撤離其人員。

18.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僱傭關係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後生效。

18.3 如由於分包方違反分包合同而導致業主終止總承包合同,那麼前述18.2條有關付款的規定不適用,且分包方須賠償由於自身違反分包合同導致總承包合同終止而引起的總承包單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單位的損失。

第十九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於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兑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9.3發生上述19.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條 附則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0.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0.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上海市XXXXX

簽約日期: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將的模板及安裝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明確責、權、利的關係,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內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職工公寓和綜合樓模板安裝和拆除的全部工程。

二、承包價格職工公寓和綜合樓按圖紙和變更圖紙的實際操作的混凝土與模板接觸面積計算,以每平方米元計算。

三、 模板及支撐

本工程模板職工公寓和綜合樓乙方必須提供兩套完整的模板,外圍板及柱模新板,其它允許用舊板,甲方提供鋼管、扣件,其餘部分都由乙方自理。其中綜合樓三套樑底。底層墊板不要求用槽鋼,甲方需夯實整平,乙方用板墊鋼管。

四、付款方式

每棟每層澆搗混凝土後付元生活費,二層後按已做工程量60%結算;主體結構結束付至7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所做的

五、工期

乙方必須每月和甲方簽訂當月進度計劃,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否則一切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款拖欠除外)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提供本工程圖紙及相應的設計變更。

2、 提供模板按章所需的`水平標高、軸線放樣。

3、 提供施工現場所需的電、線、照明燈。

4、 提供住宿、食堂、牀。

5、焊牆板定位鋼筋、撬棍鋼筋、水泥撐由甲方提供。

6、如鋼管、扣件不能及時供應,應順延工期和承擔木工相應損失

7、如果甲方造成半月以上的停工(含半個月)允許乙方退場,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每天和甲方對當天的考勤表,每月底做工資表交給甲方。工人工資由甲方直接發放到工人手中,所有進場人員須提供身

2、質量要求:按圖施工、施工規範、操作規範、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組織施工。確保驗收一次性合格,不合格每次1000元罰款。

3、班長必須對本班人員進行各項安全技術交底、三級安全教育,實行班前、班中、班後質量檢查,杜絕質量問題。

4、必須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章,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否則,自身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理,三萬元以內的甲方概不負責(超過三萬元的情況下,甲方付50%,乙方付50%)。

5、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統一指揮和安排,必須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同時要積極配合其他班組工作,互相協議,搞好團結,維護甲方權益和做好產品保護等工作。

6、如有爆模,打爆乙方自理。處理過量問題,一切材料損失均由乙方按價支付。

7、乙方不提供材料發票機勞務費,不提供任何施工用料。

本承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應遵守合同條款,單方違約應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承建的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建築面積:平方米

三、工程總金額:元

四、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質量等級:

六、工程款支付:開工一月後付萬元,其餘待工程完工後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特殊工種持證率100%,技工持證率85%,平工持證率60%。

八、分包工程質量必須全部合格,質量要求須由甲方現場項目部質監負責人按國家所規定的有關施工驗收規範和標準驗收和簽發。

九、分包工期:乙方進場後按項目下達的'生產工期施工,每延長一天,罰款元,以此類推。

十、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等有關税費由甲方代扣代繳納,並向乙方出具納税證明。

十一、臨時設施水、電費由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與農民工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建設部關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剋扣工資,工資發放應編制工資表,並將簽字發放後的工資表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驗後自然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現場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分包商: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業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省建設廳制

建設工程施工作業分包合同示範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或專業工程分包人):

施工作業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

下簡稱為“發包人”)與 已經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或專業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作業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施工作業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證書有效期:

2 施工作業分包範圍及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作業內容:

3 施工作業期限

開始施工作業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施工作業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作業天

數為: 天。

4 施工作業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施工承包合同(或專業工程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

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施工作業分包必須達到

質量評定 等級。

5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專業工程分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 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相關約定外,本合同另有以下標準規範適用:

(1) (2) 7 施工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有關合同價款細節除外),供施工作業分包人查閲。當施工作業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及專業工程分包合同(有關合同價款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施工作業分包人應全面瞭解施工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

合同價款細節除外)。

8 圖紙

工程承包人應在開始施工作業的 天前,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施工作業有關的標準圖 套。

9 項目經理及施工作業負責人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稱:。

9.2施工作業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作業負責人為 ,職稱:。

10 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所承包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施工作業分包人的施工作業前期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業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的施工作業條件和場地,具備施工作業條件和場地的交付要求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施工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施工作業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Z,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設備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驗檢測的管理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辦理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負責辦理竣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施工作業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設備設施、施工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供應施工作業所需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機具、週轉材料、安全設施應保證施工作業需要;

10.7 工程承包人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應負責按規定在工地設立農民工學校,解決在工地培訓農民工的場地、設施、師資;

10.8 負責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提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件和環境,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勞動保護、衞生健康標準的生產生活條件;

10.9 按本合同約定,向施工作業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0.10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施工作業關係。

11 施工作業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施工作業分包範圍內的施工作業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崗位證書的熟練工人進場施工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的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作業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應提交階段施工作業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作業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作業計劃相應的施工作業人員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標準規範、規程、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組織施工作業,確保施工作業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施工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11.4 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開展班前安全生產活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1.5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承包人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施工作業質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6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對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情況,施工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隨時檢查;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7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保管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8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服從工程承包人、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配合工程承包人進行施工作業質量驗收;

11.9 協助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做好工程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施工作業分包人責任發生的損壞,施工作業分包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及罰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施工作業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11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施工作業分包人應對其施工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施工作業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專項工程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其施工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1.12 施工作業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施工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12 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施工作業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作業,接受安全生產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杜絕違章作業,消除違章作業所導致的事故隱患。由於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施工作業分包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及因此而發生的各類保險賠償以外的費用。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施工作業分包人的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對施工作業班組開展班前安全生產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作業前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出書面記錄;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因工程承包人違章指揮、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保護和保證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 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

13.1 工程承包人應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Z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保證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13.2 施工作業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毗鄰建(構)築物或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環境等部位施工作業以及實施爆破作業、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作業時,施工作業前應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工程承包人應提供防護和保證措施並承擔費用,指派專人負責監護。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守信用”的原則基礎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環境條件及工程情況後,為了確保安全、優質、順利地完成工程項目施工,雙方按照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承建滕州市篤山口周圍石灰巖礦區治理工程中爆破施工,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條、施工範圍及內容

1、工程名稱:滕州市篤山口周圍石灰巖礦區治理 工程。

2、工程地點:棗莊市滕州市。

3、工程範圍:巖石爆破、倒運、機械回填整平。

4、工程承包內容:

? (1)爆破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包括爆破單位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 (2)爆破點上層覆蓋土開挖、運輸至指定區域;

? (3)爆破器材、物資購買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準備炸藥及裝藥,準備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線,封鎖爆破區,爆破前後的檢查、爆破、清理危險巖石、撬開及破碎不規則的大石塊,修理工具,爆破作業面清理等相關石料開採的所有作業工序;

? (4)爆破石方裝運、推平,整理修坡;

? (5)場內臨時道路施工期維護。

? (6)石料開採、運輸、回填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和人員。

第二條、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項目實行單價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機械設備、包安全生產、包工程質量。

第三條、合同單價

1、爆破石方(含税)綜合單價為 元/m3(不含税)。

2、非爆破區挖運土石方至指定地點堆填,整理修坡(運距2km以內)綜合單價為 元/m3(含税)。

3、乙方負責辦理分包工程所有税務事宜,開據發票。

第四條、工程數量

按甲、乙雙方現場確認驗收合格的工程數量為準。

第五條、合同工期及調整

1、合同工期

乙方分包工程工期為 4個月。乙方應保證其施工能力能夠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計劃要求,並按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進場組織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節點工期或總工期的延誤所導致的建設單位、監理對甲方的罰款、索賠、賠償等,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設備、人員及費用的承擔

1、乙方按合同要求進場的施工設備,其性能應滿足施工達到的相應要求。並由乙方提供為達到設備使用性能和保障能力而必備的修理保養人員。

2、設備使用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單價之內。

3、乙方確保進場設備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性能和裝置及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提供相應的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4、甲方對乙方設備的性能鑑定不能免除乙方設備安全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相關責任,由於乙方機械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按山東省有關部門規定為其屬下的全體人員及機械設備購買相關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為完成工程施工所發生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等一切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單價中(甲方提供的設備除外)。

7、由於乙方不按施工規範操作、野蠻施工、爆破所用相關材料現場儲存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承擔的各項費用或罰款,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第七條、施工管理

1、甲方施工管理

1.1 工程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設計圖、技術資料和施工技術交底,並給乙方下達工程施工形象要求與月施工進度計劃。

1.2? 協助乙方進行施工現場總體佈置規劃。

1.3 甲方有行使對乙方的施工指揮調度權、施工管理權、質量環保安全管理監督權;當施工進度滯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設備和提出措施保證施工進度要求,乙方不得拒絕。

1.4 乙方違章作業、不服從指揮,甲方有權制止施工、停工整頓,乙方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所有責任(包含法律責任)。

1.5 當乙方無視施工技術規程、規範和質量標準,野蠻施工、工藝粗糙,爆破造成新的危巖體,從而使治理區域超出設計治理範圍,回填量增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和更換作業人員,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1.6 乙方不得分包或轉包。如甲方發現乙方有分包或轉包情況,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清退分包或轉包隊伍,並自行清結相關債務,解除合同,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7 甲方負責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臨時辦公及住宿。提供水、電的生活設施。

2、乙方施工管理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月進度計劃的要求、施工強度組織施工,提供滿足施工需求能力的人力、設備資源確保工程總工期目標。開工前,必須書面向甲方提交勞動力清單及工期保證措施。

2.2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和適用的施工技術規範、規程和質量標準等組織施工管理,嚴格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藝,在工程中發生質量事故、質量缺陷必須返工返修達到設計的質量標準,所發生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了總工期,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2.3 乙方的負責人應確保常駐工地指揮生產的時間每月不得少於25天,離開工地須甲方項目經理批准。

2.4 乙方的施工管理、技術負責人及關鍵崗位、特種作業人員調離或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

2.5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

第八條、安全生產

1、乙方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等相關法律法規施工。

2、根據本工程特點,乙方嚴格爆破參數控制選擇,採用設計要求的爆破方式,嚴禁隨意更改設計,嚴禁使用自制炸藥,爆破施工採用的所有材料的申報、領取、存儲、使用、銷燬等都必須符合第1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爆破前應全面瞭解存在的風險,做好現場安全巡查警戒,按要求設置警戒線;安排專職警戒人員,防止外來人員進入爆破安全距離以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控制爆破震動、飛石、衝擊波等方面的危害影響。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4、乙方必須保證進入作業面的工作人員的崗前安全培訓。開工前和每項工程前必須對全體員工分工種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

? 5、 必須保證進入作業面的工作人員安全着裝及安全防護(費用已含在項目單價中),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設專人監護。

? 6、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法定部門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上崗。

? 7、乙方應認真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加強職業防護,在有危險性的施工生產區域作業,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倒塌、爆炸、觸電、中毒、窒息、設備毀壞等各類生產事故時,乙方應主動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安全預案。

8、乙方負責購買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附加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費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中。

9、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並承諾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獎懲制度,如違反甲方規定和制度,根據甲方的獎懲規定接受甲方的相應處罰。

10、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隸屬關係立即上報所屬上級並通知甲方,按隸屬關係組織事故處理和進行善後工作,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11、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對於現場打架、鬥毆人員,每人每次罰款500元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12、乙方負責所有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技術、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上報甲方。

第十條、工程計量、結算與支付

1、在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具體工程範圍區域進行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進行測量,爆破區上方覆蓋土和強風化巖石清理後,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並作為結算時的計量依據。

2、在工程竣工後,有設計圖的部分按設計圖,其他的按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對具體工程施工內容進行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進行測量,並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最終結算時的計量依據。

3、結算時通過兩次地形斷面、剖面或地形原狀測量的結果、並依據設計圖紙進行計算土石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超出設計範圍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4、每個月(即每月的28日)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現場測量籤認的工程量)結算月進度款,並於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支付工程進度款後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 %的工程進度款。

5、乙方按甲方所發聯繫函內容及設計圖紙完工後,建設單位、監理和甲、乙雙方按規範標準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結餘款項。

6、甲方如在乙方正在施工且未驗收的工程內施工其他配套工程時,甲、乙雙方必須現場對已具備驗收的工程進行驗收簽字認可合格後方可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確實需進行配套工程施工,乙方必須配合,對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但乙方必須負責返工修復,費用由甲方或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決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1 乙方原因工期嚴重滯後,在甲方規定的趕工期限內仍達不到要求;

1.2 乙方原因發生質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絕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驗收不合格;

1.3 出現本合同其它約定解除情形的。

2、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2.1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2 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終止或項目取消;

2.3 因工程設計變更導致合同內容不存在。

第十二條、附 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且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他人。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工資發放情況。乙方應及時發放所僱員工工資,並按期向甲方提供其員工工資發放清單。如果乙方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甲方有權利用乙方工程結算款予以代發,乙方無異議並應積極配合。甲方因乙方拖欠員工工資受到當地勞動部門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若損害甲方形象的,將按1萬元/次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4、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補充修訂,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儘可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向項目所在地申請仲裁或起訴。

5、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內容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 話: 開户行:

傳 真:?? 帳? 號:

? 電? 話:

傳? 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分包合同 篇7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xx綠化工程的委託給乙方施工,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的內容

包括XX市陳倉物流園區會展北路、南二路、北二路三條道路的綠化工程。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的工期從月日起至日止,共30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的合同價款

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的,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對道路綠化工程的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的苗木樣本,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的付款辦法

1、竣工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合同價款的90%.剩餘10%竣工驗收完成後支付。

六、工程的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

七、工程的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的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承包方

簽名 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承攬修建 工程 標段,並接受了乙方對本工程的勞務投標,乙方在確保合同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環保的前提下,甲方將所屬 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勞務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及人員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件(身份證)、法人委託書、被委託人證件(如果授權)。

(注:以上證件複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紅章,作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內。)

2、人員

施工負責人:---職務:隊長職稱: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職務:總工職稱:工程師

第二條 勞務分包工程項目及勞務報酬

1、分包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勞務報酬

(1)按不同分項工程的綜合勞務計件單價和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分包項目清單》見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為結算工程數量。

(2)甲方按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綜合單價(或業主批覆的新增單價)收取 的綜合管理費,最終結算依據為業主批覆的.乙方承擔的工程費用結算書金額。

(3)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得調價,除非業主調整。

(4)勞務報酬單價中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相應勞務分包清單項目所有工作內容需要的勞務、材料、機具、機械設備、水電費、安裝、質檢(自檢)、管理、環境保護、勞動保護、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建設、拆除與恢復)、缺陷修復、税金(營業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費附加費、其他地方税務部門徵收的其它税費如個人所得税、印花税、資源税、建築税等由均乙方負責繳納)、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關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本工程的臨時工程建設、施工便道、便橋、拌合系統、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為之相關的費用均已含到第1章總則費用或單價中,不再另行計量。如有索賠按索賠條款處理。

(6)工程量清單第1章總則費用除11-1保險費、12-1竣工文件、14-2項其他不進行分割,其他項目乙方佔 %。

(7)本項目發生的所有前期費用(包括公關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修建炸藥庫發生的費用(即含庫房臨建工程、看守人員工資、避雷設備、所有相關附屬設施及按業主和地方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必須配備的設施費用),乙方承擔費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規費(業主或地方政府收繳的)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其他税費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

第三條 對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要求

1、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時,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難以履行合同條款,要求撤換時,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在7天內撤換,重新委派繼任者。

3、因更換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分包工程期限

1、總工期以業主和公司的工期為準。

2、節點工期以監理、業主確定的節點工期為準。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業主以及國家和交通部現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分項、分部工程一次性驗收(檢驗)合格率1%,單位工程合格率1%。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交通工程項目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所有規定、甲方技術交底及公路現行技術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設計文件和相關的國家、省部現行的《規範》、《驗標》要求,並令甲方、監理工程師和業主滿意。

3、乙方應無條件地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質檢員的質量管理,同時也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指導。對於施工中達不到業主、監理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作出不給乙方計量或返工、停工、罰款、辭退等處理決定,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工程負責人必須常駐本項目工地,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不能常駐工地(每月不少於25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伍仟元·人·次或驅出現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其費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後兩天內向甲方報一份上場主要人員名單,原則不允許隨意更換。未經甲方同意,每更換一人,對乙方罰款伍仟元,若甲方發現乙方現場人員不能勝任工作,乙方應在7日內予以更換。否則對乙方處以伍仟元·天·人的罰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應及時上報甲方質檢人員和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並配合甲方及時上報籤認各項相關資料,待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將不予計量,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其它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

1、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業主監理要求建設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各種安全文明標牌由乙方按照要求製作和佈設,隨時接受各級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按規定採取措施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分包合同 篇9

發(總)包單位 (甲方)

承(分)包單位 (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將4S店的停車場的回填土發包方(以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回填土總量

二、承包內容:

2.1地外、內運輸所需的便道或鋼板鋪路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實體方量計算,綜合單價為/m3(不含税金)。

3.2乙方採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應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及甲方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經雙方協商確定

工期暫定 2 個月,具體工期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開工時間

為20xx年 月 日。

4.2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進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設計變更;

②業主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

③由於業主提供的材料、設備未按時進場等原因而影響施工進度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業主辦理有關工期籤認手續(屬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應提供相關的資料,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如未取得業主、監理籤認工期,乙方必須按原經甲方審核認可的工期執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應按總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的處罰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總價每天 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誤則由甲方承擔總合同的罰款內容。

五、質量:

5.1按總合同的質量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所承擔的工程質量等級按照國家或企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為 合格 。

六、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名單:

甲方負責人: 資質等級 : 聯繫電話:

乙方:負責人: 資質等級: 聯繫電話:

七、甲、乙雙方責任:

7.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2經協商乙方進場後,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住房及相應的臨時設施。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的收取,雙方協商解決。

7.3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進行有關技術、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説明資料報送時間的要求以及罰款的依據和相關的現場管理規定,並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7.4甲方對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質量有權進行檢查,若達不到要求時可責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書時,應無條件執行,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及時對質量進行檢評,但最終的等級評定應以業主、監理、質監等部門驗收評定為準。

7.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作業提出整改意見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供項目班子的機構名單、辦公場所、職工住房及相應的臨時設施需用計劃,並做好開工前的生產準備。

7.6乙方進場後應嚴格按照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的管理。有義務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覺遵守甲方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到工完場清,隨做隨清,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區及宿舍區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法令、規程、標準及強制性條文規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應承擔其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

7.9對產品的保護,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義務和責任,在施工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對產品保護的有關規定,凡造成對方產品破壞的應按損壞產品價值2倍予以賠償。

7.10乙方必須按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將應交納的各種保險以及農民工意外傷害險。

7.11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以甲方名義向材料供應商出具欠款説明,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12乙方自備挖掘機、運輸車輛及一切與土方施工有關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將土方運進了本工地大門以外,必須遵守南寧市的衞生管理條例,遵守國家及南寧市現行的交通法律、法規及有關的交通管理條例,所發生的一切違法、違章行為並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在工地大門以外(或道路上)所發生的一切違反南寧市衞生管理條例的事件或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所產生的罰款及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

7.14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為其土方施工相關工作人員購買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交納的保險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在基坑內不聽指揮違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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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在回填前與甲方共同確認原地面標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後與甲方共同及時確認完工的實際方量,並及時向甲方申請付款。

(2)乙方在夜間進行土方施工時,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足夠的照明燈具。

(3)乙方需按南寧市市政要求設置有壹個或壹個以上洗車台,自帶洗車設備,對運輸車輛進行清洗,幫助維持市容市貌的清潔。

(4)乙方在土方施工過程中有權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員跟蹤進行土方開挖質量控制。

7.2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清洗車輛的場地。

(2)負責提供滿足夜間土方施工的照明燈具,並派出電工跟班。

(3)負責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員隨進度控制回填邊界及場地標高。

7.22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服從施工管理人員的指揮、調配和領導,有權制止乙方在本項目場地內施工中發生的違法、違章行為;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上述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和領導的現象,情況惡劣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退出場,更換新的施工隊,甲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本合同作廢。

(2)甲方有權督促乙方遵守國家和南寧市現行的交通、衞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方面的管理條例。

(3)甲方有權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員不到位的違章作業行為。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因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八、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雙方都應認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後結算時不按期付款,則按未支付餘款的每天5‰給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按甲方要求進行回填,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如乙方多次不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的,甲方有權選擇另外土方施工隊進場施工,因此產生的費用增加,甲方從乙方剩餘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後三天內,乙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進場施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4 工過程中,擅自中途退場並且未組織機械再次進場施工,此情況作為乙方自動退場處理。

九、付款方式與結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終完成了全部土方開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壹拾伍天(15天)內結清全部款項。

9.2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總承包合同及有關協議中關於工程款支付的約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報送實完工作量報表,甲方收到乙方的進度報表後,應在一週內核實確認後簽字,根據現場施工進度和用款計劃支付給乙方,(如業主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不屬甲方責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費用應及時支付,如因此而發生的訴訟,法院查封甲方帳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依照法院判決書應付的款項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為支付。

十、爭議:

合同在履約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經過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條款:

11.1凡屬甲、乙雙方在以上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可在此條款中協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簽訂:

12.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發(總)包方(蓋章) 承(分)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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