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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通用3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52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通用3篇】

房屋合同 篇1

一、本協議適用於城市市區、郊縣城鎮(包括張鎮)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除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和租賃給本單位職工居住的系統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賃,

二、本協議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簽訂本協議前,當事人雙方應相互交驗或出示本協議提及的有關證件和證明。

四、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或另有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協議條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協議編號:)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協議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和本協議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協議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協議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協議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協議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經本協議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協議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 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 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協議(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xx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xx使用。

二、租期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即:x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税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x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x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房屋合同 篇3

賣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經紀方: 地址:

賣方與買方通過經紀方的`居間服務於 年 月 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了關於 市 區物業(以下簡稱該房產)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現經三方友好協商,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 )項履行:

(一) 賣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係:

1、賣方須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將定金XXXXXXXXX)退還買方。

2、賣方同意賠償買方幣XXXXXXXXX),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賣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幣元整(小寫:XXXXXXXXX),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二)買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係:

1、買方同意支付給賣方幣XXXXXXXXX)作為賠償。

2、買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元整(小寫:XXXXXXXXX),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買方於年日搬離房屋,交還房屋鑰匙,並結清相關費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義務的,以拖欠金額為基數按日 ‰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三方之間的合同關係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雙方就本協議提供以下帳户作為收款帳户:

賣方户名: 開户行: 帳號:

買方户名: 開户行: 帳號: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經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經紀方: 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