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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模板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8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模板,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模板15篇

工程合同模板1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託、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後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説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範。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並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並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覆,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覆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2天內不予答覆,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覆等,並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後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覆,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准,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範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託授權範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幹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於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係,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託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並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範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衞,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採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託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後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後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於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覆,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作出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徵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於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徵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後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准後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於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覆,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後5天內給予批覆,逾期未批覆則視為其已批准。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約定採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於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並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製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後7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託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於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後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託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後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並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於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於設計、設備製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後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户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後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於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範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後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並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5天內予以批准並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覆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後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後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並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蔘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後5天內予以簽證,並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於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並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並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後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後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採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託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託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製加工非標準設備,並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託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製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或配製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説明,對於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後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後5天內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覆即視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對於甲方代表不批准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後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後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後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於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於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後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後,由於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後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後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於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准,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後5天內予以批准並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於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範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築工程保修期:

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築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採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脩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築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於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後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於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製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於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採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餘的質量保脩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於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後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後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後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後5天內給予書面答覆。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覆,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覆的最後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後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並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於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採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築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並承擔費用,但由於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後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籤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併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後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並退還質量保脩金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範圍

2.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説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採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覆,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覆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工程合同模板2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

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

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工程合同模板3

甲方: ( 短毛車間 )

訂立設備大中修合同, 經雙方協議, 達成下列條款。

乙方: ( 設備部 )

甲 方 要 求

1、 設備大中修由設備部負責, 在安排檢修計劃時, 並規定交接日期, 履行交接手續 (按 規程接車) ,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2、 設備部在大修中規定試運轉期內, 造成檢修返工, 一切費用應由設備部負責。

3、 計劃改變, 車間提出檢修計劃, 設備部應予以協作。

4、 設備部檢修完畢, 做到廢舊機件分類, 集中指定地點並清理場地衞生。

5、設備部檢修計劃有變動, 應提前三天通知車間, 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6、 在生產過程中, 造成非計劃停台或不到檢修週期造成設備故障 (經分析原因確定責任 實屬設備部) 應負責直接損失的賠償責任。

乙 方 要 求

1、維護保養和注油短毛車間負責, 明確檢修界限, 搞好協作, 共同為生產服務。

2、 設備檢修計劃如有變動, 應提前三天通知設備部, 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3、 按規程交付檢修設備, 車間應説明設備運轉, 缺欠情況, 並保持機件完整, 衞生良好 (特別要清除油污) 。

4、 凡因維護保養注油操作不當, 造成設備故障 (經分析原因, 責任實屬車間) 應負經濟責任。 保養力量不足, 可提出保全協作搶修。 雙方損失均按直接損失價值相互賠償。

工程合同模板4

委託人:

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蘭埔花園園林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包括我公司設計的蘭埔花園園建、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對水電及園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 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壹拾萬零捌仟元整。

六、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20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10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園建工程、水電工程質保期為十二個月。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範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繫。

6、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簽名: 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合同模板6

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

XX市建設委員會

二0_______年印製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監理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_______名。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①定額工資單價為:

瓦工_____元/工日;結構木工______元/工日;裝修木工_____元/工日;鋼筋工_____元/工日;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水暖工_____元/工日;電工______元/工日;壯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按建築面積確定承包價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結構:_____元/㎡;地下結構:_____元/㎡;初裝修:_____元/㎡;水電: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項工程承包:

外牆面磚:_______元/㎡;屋面防水:_______元/㎡;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水泥砂漿:_______元/㎡;

內牆普通抹灰: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4.2.4因不可抗力、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累計超過八小時的按________________標準補償。

4.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

.1結算、決算資料:

5.1.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籤認資料等。

5.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工程交工後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勞務費的,每期支付的勞務費數額不得少於己辦理結算額的80%,餘款在發包人對決算資料予以確認後28日內付清。

5.3.3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發包人不得以現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勞務費。

5.3.4辦理支付的手續為:承包人為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向發包人出據“XX市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付給承包人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6.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XX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9.3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材料機具供應

10.1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確認防護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擔。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10.3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10.4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文物保護

對施工中發現的文物,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於收到書面通知24小時內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的,由責任人依法承擔行政的、法律的責任。因保護文物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5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12.6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7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8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__________,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託_____有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3.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13.5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説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衞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3.7承包人確認_______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4.1.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4.1.4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

範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4.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工程合同模板7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廣東XXXX工程有限公司XXXX項目部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作、平等互利、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共同簽訂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名 稱:XXXX

地 點:XXXX南方商業城西區B10-02號

二、工程承包內容及方式

1、本合同為XXXX砌築分項工程,包括主體砌築、地下室砌築、零星構件、飄板、窗台(及壓頂)、電梯井內壁及牆體、柱補植拉結筋等項目。

2、甲方以包工不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工期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主要工作內容

1、本工程的砌築工程工作內容是指設計圖紙(含變更)全部需安裝的內外牆砌磚內容,現場工人120米搬運和垂直運輸、材料疊堆整齊、砌築、門、窗邊、線條等所有收口及完成後驗收前的所有本項工程的雜物清理(包括窗台壓頂、落地灰的過篩回收利用,垃圾運至指定點,門窗及管道由於砌築所造成的污染清理等)、以及砌築分項工程需要發生的其它一切工序均屬承包工作內容。

2、牆體拉結筋的預埋、牆體定位、放線,通知甲方施工員複檢。

3、乙方自帶滿足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小型設備,含砂漿機、斗車、切割機、膠管、鐵絲、鐵釘、衝擊鑽,鋁合金條、照明燈及電線、開關等。

四、雙方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施工圖,圖紙變更通知單;

(2)派專人負責指導,監督技術、質量工作;

(3)乙方進場後,由甲方提供宿舍,飯堂由甲方統一安排,乙方自行解決伙食問題。

(4)提供垂直運輸機械、材料由塔吊運輸;

2、乙方的責任

(1)乙方進場後服從甲方的宿舍安排,服從後勤管理,遵守《工地守則》。嚴禁閒雜人員入住甲方宿舍。

(2)砌築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規範及甲方的要求進行作業。

(3)乙方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立即返工至合格,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不良影響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行牆體定位、放線,通知甲方複檢。

(5)乙方負責牆體拉結筋的植筋,門窗木磚預埋工作。材料由甲方提供。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質施工。違反條例者,按章處罰。乙方不得辱罵及毆打甲方人員,一經出現,甲方將處乙方伍仟元以上每次的罰款,嚴重的驅逐出工地並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7)乙方如在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提出警告,乙方未能及時糾正,甲方有權給予處罰,嚴重者勒令退場,並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8)乙方自備安全帽及工服。

(9)乙方承包合同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離開工地連續4小時以上,經向甲方主辦施工員請假,否則按100元/次處罰。

五、質量要求

1、乙方進場前必須做樣板,樣板也就是以後甲方驗收的現場版本,也是乙方大面作業質量的標準。樣板經甲方驗收同意後,乙方可大面作業,並採用逐層驗收的方式來控制質量,既有層未經驗收通過,不得進入下一層作業。

2、乙方必須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按甲方要求的工藝標準進行施工。實行自檢制度,並服從甲方的質量管理。

3、按圖紙要求及施工規範對砌築、抹灰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觀感優良,主控項目合格,實測值合格率達90%以上。

4、乙方必須嚴格按砂漿配合比施工,每發現一次不按配合比施工,處罰伍佰元。

5、乙方砌築工程超出以下範圍,必須返工。

① 水平灰縫飽滿度<90%

② 豎直灰縫飽滿度<80%

③ 軸線位置位移>10mm

④ 垂直度每層偏差≥7mm

⑤ 水平灰縫厚度,豎向寬度<7mm,>14mm

⑥ 樓面標高±15mm以外

⑦ 表面平整度>8mm

⑧ 門窗洞口高、寬<5mm,>8mm

⑨ 窗口偏移>20mm

⑩ 水平灰縫平整度>10mm

7、安全要求

① 乙方必須做好自己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及處罰標準,用電機具、設備必須專人管理由持證人員操作,若違反規定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予以處罰。

② 現場和生活區的整潔,衞生責任區各自負責,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生活區及現場衞生,清潔工作。

③ 乙方必須做好“工完場清”完工後樓地面必須恢復原狀,否則甲方由權派人清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④ 嚴禁在工地打架鬥毆,只要動手打人,甲方處打架雙方各3000—5000元罰款。先動手罰款5000元,後動手罰款3000元,分不清先後,各罰款5000元,並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工期要求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 20xx 年 11 月27 日 預計完工日期為 20xx年1月 25 日。 或每層在3天之內完成。

① 現場只要具備砌體分項工程施工的條件,乙方必須予以密切配合甲方進行,必須做好隨叫隨到,嚴格執行甲方編制的總施工進度計劃,工期不得延誤。

② 乙方必須保持砌體及批蕩分項工程進度不得對其他分項工程造成阻礙,一旦發生,乙方必須增加工人,加快進度,否則由乙方補償其他分包人的工期損失。

③ 甲方以施工任務單的形式對乙方施工進度進行進度控制,質量、文明施工、進度未達到要求,按規定處罰。

④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基本保證磚工18人,其他12人。

⑤ 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合同內容時,可增派其他班組作業,單價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方要求人數進場,如沒有達到甲方要求,則作為乙方無條件退場合同押金不退還。乙方如能按時完成任務,滿足甲方工期要求,付進度款連同押金一起退還給乙方。

9、承包單價及付款辦法:

(1)承包單價

所有層次:

① 水泥砂漿砌180厚蒸壓灰砂(紅磚)磚以塊為結算單位每塊(小寫): 0.285 元,(大寫):貳角捌分伍元。(18牆按96塊/m、12≤牆按64塊/m計)工程量實做實結

(2)工程款支付辦法:

① 乙方自帶工人生活費完成八層工程量。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借支含生活費)支付,以後以此類推。

② 乙方完成本合同內容退場時甲方支付工程款90%,其餘款待甲方驗收合格符合要求一個月後按工程量付清乙方工程款。

④ 乙方未經批准或未辦理退場手續自行退場,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⑤ 結算時扣除施工洞、門窗等。

十、其他

1、乙方施工人員技術素質差、施工質量低劣,甲方有權按情節的輕重進行罰款或終止合同,並勒令退場。

2、乙方進場應保證開工人數,以滿足進度質量要求。如人數不保證或跟不上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增加工班或工人,乙方不得有異議。增加工人的工資由乙方出,按每人每工日400元計扣。

3、有工開而不開工者,甲方收取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設施使用費。

4、乙方須在每天下班及下雨天蓋好機械,斷開電源開關,保護好電動機,工程完工後完好無損的將設備歸還甲方。

5、簽約人或委託管理人必須住在工地,以便管理:若委託管理人不能有效地管理工地,簽約人必須住在工地,否則當無效協議。

6、本合同簽訂時生效,結清工程款失效。

甲 方:XXXXXX項目部 乙 方:(指 模)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身份證號:

日 期:

工程合同模板8

甲方:小襖兑村委會(二組)

乙方:土默特右旗薩拉齊利旺水文建工隊

甲方委託乙方打井3眼(趙忠厚地、三斗渠地、董稱心地),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訂立此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一、工程內容

預計深度120米,採用鋼筋混凝土1000×430無砂井管,機井出水量每小時50噸。

二、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負責水資源的一切審批手續及費用;

2、甲方負責供水、供電、供柴油及費用;

3、乙方嚴格按照鑽井施工規範施工,確保鑽井質量;

4、乙方負責打井所需材料購進及運費;

5、如鑽井沒有成功,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工程款;

6、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

7、為了下井管勝利進行,甲方出人員配合乙方下井,並僱用裝載機、充砂費用由甲方負責;

8、因施工現場、道路不暢通,無法拉運材料,甲方出車配合拉運,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工程費用付款方式;

工程總造價按實際發生米數計算,每米240元計算,機井交付使用後,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因三眼機井為一組、二組共同所有,所以只出全部工程款的50%。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簽字後生效。

五、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組長村民代表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模板9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甲方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乙方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白鶴灘電站工地土石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有關具體事項訂立如下協議,便於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

四川省寧南縣白鶴灘鎮。

二、工程名稱:

白鶴灘電站左岸導流遂洞出水口邊坡土石方挖運。

三、工程內容:

土石方挖運(包括清挖工作面、施工便道挖運及施工道路整修,在乙方施工範圍內),運距4千米以內,如超過4千米每增運500米運價另算。

四、工程單價:

土方挖運單價:壹拾元(10)元/方,石方挖運單價:壹拾叁點伍元(13.5)元/方。按實際測量的板方計算,柴油價格8元/升計算,如市場油價變動,本合同油價不變。

五、工程工期:

總工期12個月時間。

六、承包方式:

單項全額承包。挖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建築營業税由甲方承交。

七、工程計算

乙方工程計量以甲方與發包方結算工程量為準。

八、工程款結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扣除燃料、借支),挖運單項工程完工必須一個月以內辦理工程結算,所有工程款在甲乙雙方工程量結算後一個星期以內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時間、要求配置的人員和設備進場,不得招用童工和智障人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機械產品;

2、乙方在施工中要絕對聽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嚴格遵守工程施工管理條例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作業,若有挖運跟不上進度、不聽從甲方正確合理的安排指揮,甲方隨時有權與乙方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索賠誤工損失。

3、乙方要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4、如果乙方違約造成中途退場,必須承擔甲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5、如因甲方的原因耽誤乙方挖運,所產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6、如發生糾紛,雙方約定由保山市人民法院解決。

十、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人員和施工進行全面管理;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和人員進行處罰;

3)甲方要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提供必備的施工條件;

4)甲方要按合同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質量和進度。

2)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調甲方全面推進工程進展;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備的施工條件;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按協定支付工程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辦公室存檔備查。

十二、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合同模板10

xx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

(20xx年版)

通用本

使用説明

1. 《xx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xx版)》(以下簡稱“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xx年版)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xx年版)作為基礎,結合我省實際情況進行編制,適用於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包括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工程招標項目。

2.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包括第1章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第2章投標須知、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6章招標圖紙、第7章技術標準和要求和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

3.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由《通用本》和《專用本》兩部分構成。其中,《通用本》適用於所有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每個招標項目不再另行發佈。《專用本》由招標人按照《通用本》規定的格式和要求並結合招標項目具體情況進行編制。

4. 《通用本》的內容原則上應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確實需要修改或補充的,應當在《專用本》中相應章節進行修改或補充。

5. 《通用本》和《專用本》以及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如有時)的內容為對應關聯關係,可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通用本》與《專用本》約定不一致的,以《專用本》為準;《專用本》無約定的,從《通用本》的約定;《通用本》或《專用本》與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約定不一致的,以後者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後約定的內容為準。《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以雙下劃線或加黑斜體字標識的內容為實質性要求;以空格下劃線標示的,由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或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填入具體內容。下劃線上的括號內容為提示性內容,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或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填入的具體內容應將其覆蓋。

6.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應當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工程量清單應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並與招標文件同時發給各投標人,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招標人不得要求投標人在開標前核對工程量。

7. 在招標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招標的,則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全過程中以被代理人名義辦理招標人委託範圍內的事宜,並承擔相應責任。

8.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由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委託xx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分會起草,並由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開徵求各方意見、組織專家評審後發佈。對《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向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業處反映。

目 錄

第 1 章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 5

第 2 章投標須知 ...................................................... 6

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 .............................................. 7

第2節投標須知 .................................................... 8

(一) 總則 ...................................................... 8

(二) 招標文件 ................................................. 11

(三) 投標文件 ................................................. 12

(四) 投 標 ................................................. 16

(五) 開 標 ................................................. 18

(六) 評 標 ................................................. 19

(七) 合同授予 ................................................. 20

(八) 異議、投訴與處理 ......................................... 22

(九) 紀律和監督 ............................................... 23

(十) 其他 ..................................................... 24

附件2-1福建省建築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格式) ..... 25

附件2-2: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 ............................... 26

附件2-3:投標保證金擔保保函(格式) ............................... 27

附件2-4:投標保證保險(憑證)(格式) ............................. 28

附件2-5:開標記錄表(格式) ..................................... 29

附件2-6: 問題澄清通知(格式) .................................. 30

附件2-7:問題的澄清、説明(格式) ............................... 31

附件2-8:中標通知書(格式) ..................................... 32

第 3 章評標辦法和標準 ............................................... 33

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 34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 35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綜合評估法,適用於未應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 39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綜合評估法,適用於應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 43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 47

第2節評標辦法和標準 ............................................. 49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 50

綜合評估法 ....................................................... 58

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 66

附件3-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表 ................................. 71

第 4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 72

第1節合同協議書 ................................................. 73

合同協議書 ....................................................... 74

第2節通用合同條款 ............................................... 77

通用合同條款 ..................................................... 78

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 130

第4節合同附件 .................................................. 131

合同附件 ........................................................ 132

第 5 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 ............................................ 153

第1節工程量清單 ................................................ 154

第2節招標控制價 ................................................ 155

第3節投標報價 .................................................. 156

第4節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格式 .................................... 157

第 6 章招標圖紙 .................................................... 158

第1節招標圖紙目錄 .............................................. 159

第2節招標圖紙 .................................................. 160

第 7 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 161

第 8 章投標文件格式 ................................................ 162

第1節 資格審查文件 ................................................ 163

第2節 商務文件 .................................................... 179

第3節 技術文件 .................................................... 186

工程合同模板1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

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大寫:

第二次: %

大寫:

第三次: %

大寫:

第四次: %

大寫:

工程驗收後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税費,税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税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税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説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12

裝飾企業合同編號: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託代理人: 設計師: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現場施工負責人: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住宅室內裝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國家合同示範文本的相關內容,結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以下簡稱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範圍(詳見附件圖紙及預算)。 1.3 工程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詳見附件預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件預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附件預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開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 元,(詳見附件預算)。

其中輔料和人工費 元;代購主材費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定《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設計費(大寫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辦理有關裝飾裝修的報建手續。甲方應為乙方入場施工創

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免費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單位與鄰里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

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

4.6 如負責材料或設備的採購,應對其質量和按期進場負責; 4.7 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指派(姓名) 為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關承包人負責的各項事宜。

5.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3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 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5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6 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現場和施工人員的各類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給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

工程費用及工期。

6.2 甲方書面要求工程項目變更,但甲方拒籤書面變更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簽定變更協議後,乙方再行復工,且工期順延。 第七條 材料的供應和驗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後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

辦理交接手續,因施工期間對材料、設備保管、搬運、使用等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時通知甲方,並接受甲方驗收

後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等質量證明的,乙方有義務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與甲方約定的標準,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應形成書面意見,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 產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雙方人為的停電、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誤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應順延,並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材料費及返工費由乙方承擔,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質量標準

合同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標準為

9.1 施工質量標準為:國標。 9.2 室內空氣質量驗收標準為:國標 。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含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

驗收:

(1)水電隱蔽工程驗收; (2)防水工程驗收; (3)瓦工工程驗收; (4)木工粗裝工程驗收; (5)木工精裝工程驗收; (6)油漆及竣工初驗; (7)竣工驗收 。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工程結算單)通知甲方驗收,

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

10.3 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

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工程保修單)。保修期以竣工驗收

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保修單用於保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工程決算書,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

發包人接到決算書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發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發包人付清工程價款,承包人開具財務手續,向發包人辦理移交及發放工程保修卡。

11.4 發包人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違約行為,承包人有權停止施工,並追究違約責

任。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未付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其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

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3.1

施工圖紙或施工説明及施工場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質量合格,施工場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員和施工設備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義務對施工圖紙中安全問題進行審查,如有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甲方仍堅持的,應當形成書面意見,其結果由甲方承擔;乙方未審查或未能提出與安全有關的意見,施工後所產生的與安全有關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13.2

乙方應加強施工場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間所發生的施工人員和施工設備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場所的安全責任後果由乙方負責。

合同雙方應當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承重牆,如甲方未經有權部門批准,堅持改變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相關部門調解。協商

工程合同模板13

甲方:

乙方: (經銷商)

為共同開拓市場,充分發揮雙方的經營優勢,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組建穩定、高效的市場網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及雙贏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僅確定雙方合作關係,銷售協議另行簽訂。

第一條 協議事項

1、甲方同意乙方建設美的 專賣店,經營以下產品:

□ 製冷電器 □ 廚衞電器 □ 微波電器 □ 精品電器 □ 生活電器 □ 環境電器

2、美的專賣店名稱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號為 ,門店詳細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諾在第二條所列地點開設美的專賣店,店內只能經營美的產品,實際經營面積不得低於 平方米,用於製作美的門頭的面積不得低於 平方米;甲方給予空殼樣機(僅部分型號熱水器)、產品單頁、宣傳海報、終端物料等相關宣傳資料,並不定期給予贈品、促銷活動支持。

4、乙方承諾向甲方首次打款提貨人民幣 元(大寫) ,購買美的電器產品用於產品出樣及經營(打款標準為每米1萬元),並交納展台製作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交納押金標準視製作規模而定,押金待乙方完成甲方雙方約定銷售目標後,自動轉為貨款,可用於正常產品提貨。

5、乙方承諾向甲方為乙方唯一供貨商,並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保證不發生跨區域銷售及低價行為,如有竄貨和非甲方渠道進貨行為發生,將沒收押金,並予以處罰。

第二條 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約定的年限滿後,乙方願意繼續合作,應在本協議規定有效期結束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2、協議有效期結束後,乙方不得繼續使用美的 專賣店品牌形象及授權牌。

第三條 資源支持

1、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天內為乙方出具美的專賣店裝修效果圖,並在時間條件允許下,按乙方要求時間前完成裝修。

2、乙方承諾向甲方出具相應房屋租憑合同、經營證件及相關經營資料。

3、乙方承諾在最終裝修效果圖確認後,雙方在效果圖上簽字(複印件、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應),且在總裝修效果圖確認簽字後,不得再提出任何更改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展台製作押金;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專賣店經營權利,並扣除提貨額的10%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自行辦理營業執照,並承擔經營投資及盈虧的行為。

2、乙方承諾合法經營,如乙方經營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承諾給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設計、銷售指導、推廣宣傳和業務培訓等方面的支持,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專賣店形象維護、銷售、培訓及推廣宣傳活動,如乙方承諾經營行為損害美的品牌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承諾協議有效期內在美的專賣店內不銷售除“美的”品牌電器外任何品牌的任何產品,如專賣店內有其他品牌電器展示、銷售的,一經發現必須在2日內將其他品牌的產品清除,若逾期不改的,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取消乙方專賣店經營資格,同時甲方有權拆除並撤出廣告製作的展台展櫃、樣機等相應配套資源。

5、乙方承諾將甲方提供的促銷物料支持只用於美的專賣店甲方指定的美的電器產品的促銷。如乙方將甲方促銷物料及資源未用於專賣店內美的產品,甲方有權要求退還,並有權向乙方賠償。

6、美的專賣店內的展台、展櫃、樣機、授權牌以及其他物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如雙方停止合作或乙方因特殊原因將專賣店關閉,甲方有權收回以上物料。

7、如專賣店裝修開業 年內,乙方對專賣店進行遷址,則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且新店必須由乙方自行出資,按照甲方專賣店標準進行裝修,新店未裝修或不符合甲方標準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並有權將已支付該專賣店的裝修費收回。

8、如乙方在開店 年內將專賣店關閉或店內有其他品牌的產品經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甚者通過法律手段索賠等方式收回已兑現的專賣店裝修支持費及其他支持費用。

9、乙方在開業期間違法甲方渠道管理規範中要求的,發生竄貨、低價行為的,按照規定處罰 元。

10、甲方擁有展台、展櫃廣告製作的最終擁有權。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因乙方存在:違反協議中的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或法規、經營指標惡化、嚴重經營過失、損害美的品牌形象、損害甲方利益等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權利,並在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2、本協議未盡事宜,以雙方銷售協議為準,或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模板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第四條 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範圍。

第五條 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_______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第八條 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

第九條 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作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作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2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 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受讓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除應實效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2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

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模板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1、範圍:

樓工程,基礎、主體項目工程所有的模板工程等需支模的全部分項工程、設計變更及模板垃圾現場清理、衞生包乾及標化工程涉及的常規用工。

2、內容:

1)配合施工員放樣、釘測龍門樁、搭設木工棚。

2)從基礎墊層開始到工程全部竣工木模翻樣;模板的配製、焊限位,止水片、模板安裝、拆除;支模架的搭拆、穿牆螺絲桿的製作安裝;模板的清理、上油、歸堆、預留洞;預埋件的設置;圈樑、大馬牙蹉邊設置防漏條;預製構件支、拆模板;澆築混凝土時的看護;炸模漏混凝土的鑿除、清理;模板拆除後鐵釘撥除、整理、堆放、鋼管扣件歸堆;進場材料卸車等定額及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技術措施等內容。(本工程不發生木工點工)

3)所有支模架必須設置掃地杆,由施工員、技術負責人、監理驗收符合要求後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符合要求且不採取加固措施的,則項目部點工進行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工日為壹佰伍拾元;樑柱施工必須貼膠帶,違者罰款200元/次。

4)支模架不得與外架連接,如發現一次則罰款200元/次,外架上不得堆放模板、方木、鋼管等。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甲方提供鋼管、模板、管卡、方木、垂直運輸機械,其餘鐵絲、元釘、小型機具三級配電箱及電纜和勞保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購置,除塔吊外所有開機操作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安全帽由甲方代購,費用乙方自理)

三、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質工程要求,杜絕質量事故發生,工程全過程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模板的斷面尺寸、水平位置、標高必須正確無誤,如有差錯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模板的支撐必須牢固可靠,避免炸模現象,拆模注意混凝土的齡期和對混凝土成品的保護,未經項目部同意,不得隨意鑿拆。

四、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價格:乙方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質工程標準,按模板接觸面積每平方米多層 元、小高層 元、高層 元(含鐵絲、元釘等)一次性包乾。

2、如乙方中途退出承包,則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結算,工人工資由承包者自己解決,與項目部無關,並且甲方有權追究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的各項經濟損失。

3、如乙方由於自身原因二次結構退出不做的,則按模板接觸面積每平方米25.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4、工程款支付:

1)工程開工合同簽訂後,職工生活費每月按實際出勤人數(28天)每人每月支付750元(由項目部代發,結算時在工程款中扣除),班組長每月領取20__元生活費(結算時在工程款中扣除),結構封頂時支付工程總款的 85 %,工程二次結構完成付工程總款 5 %,工程總體竣工驗收達標後付工程總款 5 %,餘款 5 %在炸模部分砼鑿除後二個月內付清。

2)承包方承擔所有風險責任、自負盈虧。在支付職工生活費時必須要有出勤職工的工資表及身份證(在項目部安全科登記的),工資表上工數必須同出勤工數相等,並有施工員及工地負責人簽字認可。

五、工期責任指標: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進度必須按期完成所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確保工程如期完成,如沒有按項目部的進度計劃如期完成,則每推遲一天罰款 500 元,因支模原因影響其它工種進度及施工所造成損失應承擔一切損失。

2、乙方有責任配合前後工序銜接工作,合理配備勞動力,確保工程施工進度。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必須堅持每天施工及加夜班(根據施工的進度計劃)。

4、二次結構必須及時跟上,不得影響泥工班的施工。

六、安全責任指標: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不得安排未經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戴好安全帽上崗作業人員,否則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進入施工現場發現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罰款壹拾元,安全頻率和歇工率分別控制在“0”。

3、機械設備操作必須是專職人員持上崗證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4、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及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它班組造成損害的,費用在50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5000.00元以上的超額部分由項目部承擔50%,其餘由乙方承擔。

七、消防管理指標:

1、班組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制度,每個工人必須接受消防知識教育。

2、嚴格實行用火申報審批手續,寢室內禁止使用煤氣和電爐電飯煲等,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及清除工作,生活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非專職人員不得使用氧氣瓶,進場後並設專人管理。

4、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並必須有專人負責。

5、禁煙區內禁止吸煙,同時不準吸遊煙。

八、文明施工指標:

1、必須遵守地方政府和項目部的“雙標化工地”的各項文明施工規定。

2、施工人員必須掛證上崗施工。嚴禁使用童工及有先天性疾病或傳染病者。

3、施工人員要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文明施工搞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工作,材料堆放整齊。

4、搞好宿舍衞生,寢室長排好值日表,生活垃圾要入桶,門前實行衞生包乾。

5、宿舍內嚴禁私開伙食及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飯煲等),發現一次除沒收該用具外處以500元罰款,按次類推計。罰款在承包班組當月生活費中扣除。

6、宿舍每間裝有電錶,用電數值超過項目部規定的數值按國家電力價雙倍取費,對活動房門窗及玻璃損壞按價賠償,在承包款中扣除。

九、治安管理指標:

1、每個職工到達工地,首先向甲方申請填表。接受三級教育。交納審辦暫住證,勞務證的費用,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領取施工上崗證。

2、乙方職工必須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各級治安保衞制度和有關的規章制度。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3、各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做好治安工作,嚴禁賭博、打架、偷盜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別是打羣架的,除了賠償造成工期延誤損失及受害人全部損失外,項目部還處以乙方承包人5000元人民幣以上罰款,肇事當事人處以500元人民幣的罰款,另外公安機關罰款一併由乙方承包,如本班組發現有偷盜行為按髒物十倍罰款,第二次加倍按次類推,必要時清退出場。

十、材料設備管理責任指標:

1、乙方必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提交工程所需材料、用量,如乙方不能按時提交材料、用量申報,造成材料不能按時進貨,影響進度等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做好所承包分項工程材料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做到材料不浪費,科學配料。甲方如發現有浪費工程材料現象的,每次處以人民幣200元的經濟處罰,罰款在當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應配合各幢號施工員的測量、放線、定位等工作。模板拆除時必須撥除鐵釘,鋼管、管卡、模板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班組如不按要求執行,按每平方一元的單價扣除或按施工細則規定處罰。

十一、甲乙雙方的職責:

1、甲方職責:

1)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全面的安排給予指導和督促。每月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並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進度計劃的交底。

2) 對乙方的新工人進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

3)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動態管理、檢查督促,乙方及時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幫助乙方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困難,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4) 甲方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解決乙方人員的住宿、就餐的場所住宿每人一鋪,男女不得混居,嚴禁帶家屬占房,帶家屬的要自己解決住宿。

5) 甲方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到位,做好現場消防,治安方面的防範工作。

2、乙方職責:

1)依據崑山市人民政府關於訂立勞務合同文件精神,與每位進場工人員簽訂一式四份勞務用工合同,上交開發區勞動局、項目部各一份。

2)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及質量、技術要求,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嚴格執行勞動法,嚴禁使用童工。

4)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衞工作和宿舍及施工現場的衞

生工作,如由於乙方違章施工,違章操作而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材料進場計劃,班組要成立QC小組,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方法,消除施工中的質量通病。

6)所有進場職工必須具備有關證件(身份證、暫住證、勞務證、計劃生育證)並

配合甲方辦理現場上崗證,特殊工種必須持上崗證上崗。

7)愛護施工現場的一切財產,協助甲方一起做好產品的保護和材料的保管。

8)乙方必須指定班組安全員,負責班組安全生產、治安保衞工作,每天做好班

前安全教育,並做好書面記錄,項目部不定期抽查。

9)乙方必須配備專職文明施工檢察員,每天檢查班組的文明施工,宿舍衞生情

況,及時整改不足之處,以保證場地、宿舍、食堂、廁所等場所的整潔衞生。

10)乙方必須配備專職翻樣工和現場技術人員指導檢查施工質量,協作放線。

11)樓面澆搗時,乙方守模人員如不到位,甲方有權以每人每天150元的工資另作安排。

12)嚴禁在生活區、宿舍樓上隨地小便、倒水,違者罰款50元。

13)嚴禁在工地新建住宅內大、小便,如發現罰款100元/次。

十二、獎罰辦法:

1、施工進度每拖延一天、根據情況罰500元/天,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無

故不加夜班罰款200元處理。

2、於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而使材料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的材料損失,並處罰款。

3、班組長的到位率必須達到每月25天,每少一天罰200元。(特殊情況經請假同意者例外)班組長的出勤由甲方施工負責人考核。

4、重要節假日(如春節)甲方因工程施工進度的需要,需乙方繼續施工的,必須服從甲方指揮,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對前期的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三、其它約定條款: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細則》、《材料管理細則》、《文明施工管理細則》條款的管理。乙方若勞動人員不足,有作業面無人做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作業人員參與分項作業,根據對方要價,工資在乙方的總工程款中扣付。如乙方在管理上混亂,工地安全、工程進度,質量未達到要求,造成材料浪費,甲方提出罰款與整改措施後,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於當日退場。乙方的餘款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的50%結算。承包方對自己工人所付的工資,一切由承包方負責。

十四、本合同工未明確事項:

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細則》、《材料管理細則》、《文化標化管理細則》及獎罰措施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完帳清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