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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優秀】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2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借款合同【優秀】

關於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該借款乙方已經收到,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萬元,轉賬__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指定收款賬户為: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經營需要.

乙方應將借款用於合同約定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金額%的.違約金,同時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

第五條、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償付完畢後兩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關於借款合同2

借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帳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户。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後一天,(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週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條 税款

6.1 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税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税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税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税款,則應在交税後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税或轉讓税、印花税或類似的税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________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________號的帳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户。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 計算____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 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 批准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9.5 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為。

9.7 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 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並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 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 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 重複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關於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為________地普遍接受並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並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説明書,説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關於借款合同3

借款單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貸款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貸款銀行(簡稱乙方)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1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1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公章)法定代表:(簽字)______或負責人:(簽字)____貸款銀行:(公章)法定代表:(簽字)____擔保單位:(公章)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關於借款合同4

x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x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x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x款逾期不還的部分,x款方有權限期追回x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x款方的x款,x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x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借款合同5

《合同法》對民間借款合同的規範採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於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

(1)借款合同違法《合同法》關於利率的有關規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2)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七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民間借款合同是無效合同。

(4)在民間借貸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5)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係或者聯營合同關係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關於借款合同6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鑑於:(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於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兑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願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兑現承諾內容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複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兑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三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後,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佈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借款合同7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税。有網友諮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3、企業與企業之間簽署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兑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1)根據《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税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週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税貼花。以後,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它憑證徵税。”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協議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必繳納印花税。

(3)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對於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須繳税?”近日,某企業的財務人員打電話向當地主管税務機關諮詢,對此,税務人員解釋如下:

在企業所得税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並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經濟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於《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髮[1996]173號)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因此,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而作為徵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但是根據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定,其徵税範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裏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1]55號)的規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與銀行企業的區別,金融企業包括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銀行金融企業是指國家專業銀行、區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説,印花税徵收範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於《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髮[1996]173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説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税的徵税範疇,不繳納印花税。

此外,需要説明的是,納税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税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定,但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款業務,就營業税而言,《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税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税函[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税目徵收營業税。而在企業所得税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規定。

綜上所述,從税收層面上來説,印花税徵收範圍內的借款合同是一種狹義上的借款合同,而並非經濟合同法所界定的廣義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覆》(法釋[1999]第3號)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兩者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卻不屬於印花税的徵收範圍。

關於借款合同8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為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____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____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

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借款合同9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名稱:

開户帳號:

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貸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户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户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户;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關於借款合同10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具體條款。

關於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

借款 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

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

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台(套) 萬元;

土建 平方米 萬元;

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税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務局。

借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貸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保證人(單位)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關於借款合同12

申請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核定的貸款指標範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的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借款合同13

借款合同印花税的問題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税。有網友諮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3、企業與企業之間簽署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兑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税?如何繳納?

答:

(1)根據《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税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週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税貼花。以後,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它憑證徵税。”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協議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必繳納印花税。

(3)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借款合同印花税常用知識

問:公司給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麼算,是根據借款合同還是根據具體的發生額,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發生的時候可能借了還,還了又借,每次發生的金額也不一定相同,這樣一年根據發生額累加的金額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額,請問一下公司應怎麼算印花税?

答:關鍵是合同怎麼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税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税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週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税貼花。以後,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如果不是週轉性合同,那麼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借款金額貼花。

印花税同其他税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⑴徵收面廣,税源廣泛。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徵税,其税源廣泛。

⑵徵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自行計税、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税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徵收比較簡便而且徵收費用少。

⑶不退税、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税款,不予退税,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税重罰。印花税税負輕,最高税率為1‰,最低税率為0.5‰,但對於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税對象,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税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鑑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税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税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税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並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税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 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税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税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並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關於借款合同14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5、保證條款:________________。

6、違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關於借款合同15

貸款方:

借款方:

貸款方和借款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資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叁拾萬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項時,應向貸款方出具借條,此借條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將按3%計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從20xx年1 月 13日起至20xx年 7 月 12 日止。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和期限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逾期天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利息。

本次6個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成業家園8幢406室(銷售合同正本和副本) 房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琅琊區人民法院進行法律訴訟。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簽字、蓋章): 借款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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