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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精品]

欄目: 建築 / 發佈於: / 人氣:2.99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工程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工程合同[精品]

建築工程合同1

委託保證人:

保證人: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建築工程合同2

甲方(賣方):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經______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品牌:型號:_______機號:_______

二、轉讓價格:_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説明(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説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户:_______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3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

第二條:

工程地點:____

第三條:

建築面積:____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____

第五條:

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____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____

第七條:

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____

第八條:

發包方義務:____

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並做到“XX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____”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第九條:

承包方義務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第十一條:

其他協助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發包方:_________(蓋章)

承包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地位於××××××××,用地面積為××m2,建成×層框架結構樓房住宅,建築面積約×× m2給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設,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甲方提供建築圖紙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按圖紙規定做好各項施 工。乙方負責清理地基,甲方按實際支出費用補給乙方清理地基款。

二、 甲方按建築面積××元/m2計算給乙方,按投影計算面積,工程竣工結算,按實際工程量,質量須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三、 乙方負責基礎工程和主體工程包工包料建設。

1、基礎工程:乙方負責地基孔樁柱××條的包工包料施工,甲方按每立方米××元計算給乙方,孔樁直徑××米,鋼筋籠要求××米,計算給乙方應加護壁0.15米。

2、乙方負責主體工程建設,內外牆裝修,內牆、天花批灰底,外牆三面瓷磚,層面隔熱層,天面攔河,鋁合金窗、排水、排污管,外散水,屋內排污排水管封閉,完工時清理好一切多餘建築廢料。

四、 乙方負責一切工程機械、模板、排架、水電費用等施工用具和管理。

五、 門洞、衞生間排氣扇孔和廚房排氣扇孔應按甲方指定位置和尺寸預留或安裝。

六、 建築材料選用:鋼材--國標韶鋼,水泥--仙石牌水泥,排水管--聯塑75管,排污管--聯塑110管。

七、 施工總工期為120天交付給甲方。

八、 乙方施工時如出現質量問題和誤差,甲方認定需要返工時,一切費用有乙方承擔。

九、 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建設的地基工程(標的物地基墊層只一層地面),甲方支付××萬元;主體工程費用按工程進度70%支付,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甲方支付餘下工程費用。

十、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可以隨時檢查及現場監督,對不當行為可以制止。

2、在不影響乙方工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變更施工圖紙。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4、工程竣工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十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各建設行為及建設用料均符合相關行業標準及積極性行業慣例並保證誠信;若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乙方應無償返工且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2、乙方自負己方人員及相應物品的安全責任,乙方人員出現的意外、傷亡等人身損害以及財產損失自負其責,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3、乙方因施工不當或未盡相應注意義務給他人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時,應付相應賠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4、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向甲方收取相應工程建設費用。

十二、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生產安全標準施工,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如在施工期間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當面商定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後分別保存。副本分數按自定,可報送所需部門。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處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B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

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

(詳見附表

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

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

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

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____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2)其它規定:______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

2、___

3、__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

八:工程驗收單);

0.2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

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手續(見附表

九:工程結算單);

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

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簽訂地為:本市___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

第一次於開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即 __元;

第二次於工程進度過半,將剩餘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於在市場內簽訂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

2、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

.2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

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5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2.6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4.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 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第十五條 附則;

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5.3 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5.5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5.6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市場合同認證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XX……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建築工程合同7

甲方:xxx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小區_____樓____單元_____室_______內部裝修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客户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説明;

2、甲方將隨時對工地進行抽查,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藝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時,要辦理材料驗(接)收手續,不負責退料;

4、甲方工程監理或工程巡檢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並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5、甲方接到客户維修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乙方前去維修;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給甲方名譽及經濟上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保證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處罰,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須遵守物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衞生工作,必須做到每日清掃現場,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護,杜絕一切事故隱患及違章作業,合同期內,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及因違章作業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傷害,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負責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結款項,風險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本工程採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進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單價_______元,工程總造價___7000元,大寫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進場施工____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過半後,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並同業主結算完工程款後,____月內無異議,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的10%,(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9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文件和本工程情況,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為: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的共同合同。分包單位必須服從承包單位的管理領導,為總包單位負責。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範圍:商業會所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及分水器以後的地暖管鋪設、發泡水泥保温層的施工及系統試壓。_____樓不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價格見附件。

四、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①完工後按實鋪面積據實結算。

②完工後付承包價格的75%,資料齊全驗收合格後付到結算總價的95%。質保期為兩年,下餘5%為質保金,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不加息)。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合格。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有關規範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與監督。

2、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供應商及品牌購進材料,嚴禁私自使用非指定的品牌材料。材料進場後要及時報驗、未經報驗不得使用。

3、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系統施工,經試壓合格後,甲方或監理應在驗收單上簽字。

六、工期:乙方及時與土建施工單位協商地暖開工日期,歷行施工天數______天。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1)、為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方及各方面的關係和材料堆放場地、庫房、用水用電等。根據工程進度促使土建施工方及時做好地面找平、防水層、地面清理垃圾和積水等,為地暖施工提前創造條件。

(2)、為乙方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3)、督促土建施工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地暖充填墊層,不得使用振搗器。

(4)、負責組織竣工驗收。按規定為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及監督。遵守土建施工單位的一切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規範進行施工、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

(2)、按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進行採購、運輸、保管,完工後做好成品保護,現場丟失材料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配合土建施工單位澆注充填層的施工。

(4)、乙方應做到文明生產、安全施工,出現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因施工質量或材料不合格造成滲漏,其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他人為造成的滲漏不承擔責任。

(6)、竣工驗收合格後,除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外還應按户數提交“地暖工程注意事項説明書”。

(7)、工程保修兩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4小時內儘快進行維修。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價款的2‰違約金;乙方未按約定工期交工的,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包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工程設計人:

施工隊負責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____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紙、乙方工程預算及工藝説明為準。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

1.6雙方約定,本工程價款,以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結算:

(1)以設計圖紙所含項目、預算一次性總包,甲方無須支付超額部分款項。

(2)預算單價不變,按實際發生並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項目結算。乙方工程結算,除去甲方要求變更的項目,其結算價不應超過預算價的百分之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及工程監理的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監理公司的工作。

第三條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甲方應在裝修開工前告知物業管理單位及相鄰權利人,並辦好相關審批手續。

4.2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日,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X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X歸堆、遮蓋等。

4.3施工期間甲方提供自來水_______度(水錶起始度數_______度),電_______度(電錶起始度數_______度),超過部分由乙方支付。

4.4甲方涉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設備管線等變動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使用該居室的,應協助做好非作業時間的保衞、消防等項工作。

4.6甲方應參與裝飾材料及工程質量的驗收。

4.7施工期間甲方負責做好相鄰住户的'解釋工作並督促乙方做好公共走道的衞生清掃工作。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乙方應將有關政策法規、規範及驗收標準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5.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預算、施工工藝、工程保修等提出詢問,乙方應當做出真實、明確的答覆。

5.3乙方應嚴格按設計圖紙做好工程預算,不得故意漏項。工程預算必須標明材料品種、品牌、材質(天然或者人造材料)及工藝説明,並經甲方簽字確認。故意漏項是指:乙方在工程預算中主觀故意漏報施工項目,以低價吸引甲方,開工後採用變更或增項手段提高工程造價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況:

①項目在設計中包含,但預算中不報;

②應做防水或找平層,預算不報防水或找平層價格;

③水電項目不分項和明細報價,只報一個總價,開工後隨意加價;

④不註明材料品種和材質,以低價材料冒充高價材料,以人造材料冒充天然材料;

⑤低報項目單位面積或數量,開工後增加單位面積和數量;

⑥木門、櫥櫃等木製品不報五金配件等。乙方在預算書中告知甲方的,不屬於故意漏項。

5.4乙方應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施工。

5.5乙方應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X,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6乙方應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有遺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5.7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及時清掃施工現場及受其影響的公共走道。

第六條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並及時附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變更圖紙,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及變更圖紙,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時,應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説明書、質保書、環保檢測證明,由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時,應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説明書、質保書、環保檢測證明,由甲方驗收並簽字確認。

7.3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和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相關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8.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gb502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和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執行。施工過程中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可聘請具有資質證書的質量鑑定機構對工程質量予以鑑定。經鑑定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經鑑定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雙方約定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工程階段驗收;

(2)瓦、木工程階段驗收(牆地磚、小型砌體、粉刷、木製品等工程項目);

(3)油漆工程階段驗收(牆、頂面乳膠漆,木器漆、牆紙等工程項目);

(4)工程竣工驗收。在進行工程階段驗收時,雙方應注意隱蔽工程質量。包括:防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吊頂內吊筋、龍骨等。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雙方應在____日內填寫工程階段驗收單。

10.2在竣工驗收前,對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按下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進行檢測;

2.不進行檢測。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後,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檢測機構必須具有相應資格,檢測時,雙方均應到場。雙方約定,檢測結果符合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室內環境污染物限量標準見附表1

1),檢測費由甲方承擔;檢測不合格,檢測費和治理費由乙方承擔。檢測室內環境污染物時,由甲方自行採購的傢俱、窗簾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10.3如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乙方應在檢測合格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0.4甲方應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

10.5驗收合格由甲方簽字確認。驗收不合格,甲方應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在____日內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驗收報告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包括材料費、施工費等)。

3.4條款支付違約金。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見,視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期為竣工日期,甲方應從竣工次日起承擔____元天的工程保管費。

10.6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應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甩項是指:個別工程項目由於甲方所購設備不能及時到位的原因,不能按時完工,但又不影響工程竣工驗收的項目。

10.7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圖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紙的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__份,圖紙種類有:

①電源控制線路竣工圖紙;

②弱電控制線路竣工圖紙;

③冷、熱水管輔設安裝竣工圖紙;

第十一條工程保修

1.1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項目保修期為:

(1)衞生間牆、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牆面防滲漏項目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3)裝飾裝修工程項目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4)木地板、廚櫃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1.2甲方提供的裝飾材料設備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負責。

1.3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後____日內派人維修,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除外)。

1.4乙方應在工程保修期內,對施工項目產生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當負責更換,不能更換的,應當賠償損失。

1.5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和工程款支付

2.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量清單報告,甲方應在接到報告____日內通知乙方,核實竣工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甲方收到竣工工程量清單報告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進行計量,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被甲方確認,作為工程款結算的依據。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核實,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且未經甲方簽字確認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竣工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款結算清單,並將有關資料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日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款結算清單並簽字確認。

2.2雙方約定按以下步驟支付工程款。

(1)簽訂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工程階段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瓦、木工程階段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於____日內辦理房屋移交手續。

2.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3.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2未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甲方不得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__________元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告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後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按__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向乙方發出催告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後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5乙方在工程預算報價中故意漏項,所增加的工程造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3.6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

3.5條款支付違約金。

3.7乙方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材料等欺詐行為的,乙方應當以材料價款的一倍給予甲方賠償。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人民調解或向裝飾裝修主管部門及其管理機構投訴等方式解決,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5.1工程施工產生的廢棄物,由乙方負責運到甲方(或物業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5.2施工期間,甲方將居室外門鑰匙__________把,交給乙方保管。房屋移交時,甲方提供新鎖_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5.3施工期間,在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九時至次日七時之間,乙方不得使用產生噪聲或者振動的工具進行施工作業。

5.4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甲方相鄰權利人的牆體損壞、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等,乙方應當及時修復。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先行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5.5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工程質量保修卡(單),承諾保修期內的義務。

5.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附則

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6.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或者分包。

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1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_______天。

六、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_______%,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_______工程竣工後_______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乙方責任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雙方提供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衞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_______%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項目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雙方公司合作的具體情況,現初步擬訂合作條款如下:

1.合同標的

乙方執行及完成甲方的規定和要求,在經營範圍許可內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國國內的工程。

2.合同總價_________$

本合同價為一次性包定價,包括內容:

2.1廠房設備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諮詢,代理聯絡,前期採購,輔助繪圖工作。

2.2設備所需的機械(或鈑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勞動用品和一系列的輔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輔助,工具輔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的對飲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____市外的服務。

2.5安裝設備工程後的維護工程:油漆,清理現場,無技術含量較高的檢驗配合(包括夜間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滿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要求。

3.2乙方需按時提供給甲方服務,逾期造成的後果損失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1前期需準備的工作甲方須在工程開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2採購送貨服務乙方在明確要求後,12小時內給予答覆,可進行的任務須在(最多60小時內完成送貨)。

3.3乙方應及時完成輔助繪圖工作,甲方須保證提供資訊完整和聯絡的時效。

3.3根據實地情況,油漆工程和輔助檢檢驗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經商議後共同解決。

4.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其供應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應甲方要求,須提供響應質量合格書或型號材質證明,有説明書的特殊器材,乙方應提前提供説明,甲方在違反常例使用後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5.技術資料

甲方需要的技術資料,商務訊息,乙方應準備與要求相符的資料,圖片,圖紙按時寄送給甲方,如甲方認為資料提供不完整或丟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確要求後必須再次提供。

6.管理人員

6.1甲方代表為________

6.2甲方________對質量負責監督與驗收

6.3乙方負責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為_______

6.4甲乙方管理人員:

6.

4.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變更由_________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屬姓名和日期後生效,甲方代表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執行,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可見損失。

6.

5.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交給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日期後生效,甲方承擔因錯誤執行指令產生的費用和給其自身造成的損失。

6.6甲方責任:

6.

6.1甲方組織乙方技術人員,採購人員等考察現場,給予口頭安全輔導。

6.

6.2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監督並指出技術上的問題。

6.

6.3協調乙方人員和________的操作手續。(如進廠,停車,安全服飾等)

6.

6.4尊重並信任乙方,對甲方在中國國內私自進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擔責任。

6.7乙方責任:

6.

7.1乙方在工程開工前7天內將本公司的相關實際情況反應給甲方。

6.

7.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按質如期提供五金,機械配件,人力並確保質量。

6.

7.3對額外採購物品需明確報價,並嚴格遵守書面文件的條款履行責任。

6.

7.4對甲方的.商業信息無條件進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類大小業務。

7.轉包與分包

乙方在經營範圍許可之外、資質未達標、資金暫缺的情況下,未經甲方批准時,不能將業務分轉給其他單位。

8.付款方式與索賠

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電子、書面報價單後:

8.1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以內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__以內的,甲方預付乙方總價_______%以內定金,在驗收後的15天內付清餘款。

8.3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__以內,甲方預付乙方總價_______%以內預付款,餘款在工程結束前結清。

8.4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以上的,須協商後製定單獨的項目合同。

8.5如當時無法立即驗收的情況下,在交納上述定金後,可暫扣餘款的_______%作為擔保金,工程結束前驗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餘款,驗收時任有異議的,可制定書面條款再進行處理。

索賠:乙方對合同要求不符應負有責任,並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內(甲方的工程期間和之後的3個月)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8.6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貨物和對某項目工作的終止,乙方負擔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倉儲、裝卸費用、運費、等一切額外開支。

8.7根據貨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損的程度,經雙方同意實行貨物價格的降價處理。

8.8更換、修正有缺陷的貨物,更正乙方因技術不良造成的施工錯誤,以達到正式合同的規定,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

8.9乙方延誤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確證明的情況下,乙方承擔甲方賠償金的_____%。

8.10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操作,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報價單價格的1%天,如在20天內仍未作出改變,甲方有權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而乙方仍有義務支付上述的各種違約金,賠償金。

9.合同文件

正式簽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組成:

9.1本協議書(參考)

9.2正式合同書(最終修正本)

9.3各項目報價書(最終修正價)

9.4履行合同時所需相關表格:甲乙方各部門管理人員名單,乙方服務項目表,送貨清單,人力出勤表格,諮詢格式,驗收單,支款書,收款單,預付款申請單,索賠書,合同終止書

9.5正式簽約合同前的來往函件

此意向書還需經雙方協商,修改,補充,再次制訂正式合同書以後,簽字蓋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日期:____日期

建築工程合同13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199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________年版)gb50261-199

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1-199

8.《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512-20.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脩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

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繫,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並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並主動做好工程的後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後在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

建築工程合同14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將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轉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位於工程項目全部一次性轉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設獨立管理,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2、乙方執行甲方與業主方簽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轉包成功前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業主方協商修訂。

二、轉讓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業主方所交保證金______萬元(______元),由乙方承擔。簽定合同後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______萬元整(______元),十個工作日內再交______萬元(______元)。 該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筑後由業主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業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證金,由甲方先墊付此保證金給乙方;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前期投資建設的板房和其它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單據,乙方另行計價給甲方。

3、乙方進場後____月內交管理費(税後)______萬元整(______元)給甲方。

4、甲方在業主方承包的單價按04定額上浮5%,甲方轉包給乙方按04定額上浮3%,其中2%仍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業主方支付進度款中按比例付給甲方。

5、甲方原掛靠興____市天壽建築公司,管理費為總承包費的______%,轉包成功後由乙方繼續履行此義務。

三、税費和保險費 工程已全部轉給乙方,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各種税費和各種保險費,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四、工程進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築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進度款的60%付給乙方,時間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該項目工程總造價的______%進度款。可轉帳或現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匯票到銀行其它的票據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間______個工作日內。

3、每次拔進度款,付帳後____日內乙方開據相應的金額發票給甲方。

4、工程竣工驗收後的30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達到結算的總價的97%,保留3%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月內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應在六枝成立______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於管理和交納各種税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給甲方的'______萬元(______)定金,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進場後如乙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清退出場,並按工程的破方結算。

3、乙方建設工程投資到位,且按時保質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條第

1、2款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乙方。

七、其他

1、本協議不完善的事宜,甲乙雙方另外補充條款,完成合同的真實性、更加便於合作。

2、信息費按甲乙雙方承諾支付。

3、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建築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以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濮陽XXXX二期工程外牆抹灰、保温。

二、承包內容:xxxx財富廣場第六層至樓頂所有外牆抹灰及保温。

三、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所有施工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外牆保温構造説明和國家驗收規範、規定標準和建設方、監理及甲方要求。

四、工程量計算與價格:外牆抹灰按實際面積、保温實做面積計算工程量,抹灰每平方米定價為____元,保温每平方米定價為____元。

五、施工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不能保證質量、進度和安全操作過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頓,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中必須做到成品保護,安全用電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違約責任:當發生下列情況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上合同內容經簽訂生效後,任何不遵守或違背合同內容的都視為違約。乙方如自身原因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履約或被建設單位、監理、甲方勒令退場及其它任何不能正常履約的'。乙方無條件退場或施工過程中自動放棄,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即施工工程量視為零)。乙方行為或結果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必須全部承擔甲方所有的損失。

七、付款方式:乙方人員入場施工部分工程量後開始支付生活費,工程施工分項完成50%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後付合同價款的80%,剩餘20%待建設單位、質監站、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等外牆膩子刮完後付清。

八、安全事故: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紅傷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