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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中心國小學年教師評價方案

欄目: 教師 / 發佈於: / 人氣:1.86W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着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中心國小學年教師評價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鄉中心國小學年教師評價方案

鄉中心國小學年教師評價方案1

為了切實做好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學校科學管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訂《教師年度考核量化評價細則》試用稿。

(一)教職工年度考核五個要素量化評價的內容和量分標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總分25分)

本項考核分科室羣眾、直接領導和考核組三個層次。每一層次的考核均分優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較差(10分)、差(5分)五個檔次。科室羣眾、直接領導進行定性考核。量分時,某一方面違犯師德有關規定,有家長或教師反映而查實者扣5-10分;若受到治安、執法部門或行風辦點名的,扣10-15分;受處分的扣15-20分。

每學期請病假3天內不扣分,超過一天扣0.2分,請事假一天扣0.5分,會議請病假一次扣0.1分,請事假一次扣0.3分,扣完3分為止。按規定請婚、喪、產假的,不扣出勤分,未出勤而又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作曠工論處,曠工1天以上不得進入“優秀”等次,曠工3天以上直接進入“不合格”等次。

年度內獲地級、市級、鎮級綜合先進的,分加3分、2分、1分,單項先進按1/2計分。對錶現突出或受上級表揚,某一方面表現好在社會上引起反響的,加0.5-2分。

計分方法:

①科室羣眾評分:在被考核對象本人述職之後,按上述要求,本科室人員對其進行無記名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數時,去除最高、最低各10%後再算出平均分,按50%記入綜合評價分。

②“直接領導”評分: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直接領導”給本組每位教師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數時,去除最高、最低各10%後再算出平均分,然後按20%記入綜合評價分。

③考核小組評分:校考核小組審核“科室羣眾”和“直接領導”的評價分,平衡各科教師的得分情況,然後給全校每位教師作定量考核(打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後算出平均分,再按30%記入綜合評價分。

2、文化專業知識水平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規定學歷或合格學歷,同時參加學校規定的教研活動或學術活動,參加規定的繼續教育。

3、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能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包括行政後勤)工作,完成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的任務。本學年內至少開過一次公開課或講座。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開課或講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公開課或講座二次及以上者,從第二次開始加分,校級每次加0.5分,鎮級每次加0.8分,市級每次加1分,地級每次加1.5分,省級以上每次加2分。

②教師教壇新秀、教學大比武市級獲獎加2分,鎮級獲獎加1分,單項比武獲獎按1/2標準計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10分。

4、履行職責考核(總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擔學校教務處分配的學科教學任務,擔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團隊工作等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條例》規定負有培養指導教師職責的教師,一級及以上教師至少有培養指導一名教師(含實習生)。

達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校文明班級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級集體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分、0.8分、0.5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25分。

5、工作成績考核(總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夠完成教育教學計劃,所教學科學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達到要求;指導學生課外活動,參加及組織教改實驗活動,或因工作需要組織安排其擔任行政、後勤等管理工作,達到學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校級以上交流或發表。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課題立項,市級加1分,地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全國級加2,5分;課題結題加倍計分。(參與減半計分,最高加5分)

②自制課件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地級以上加倍記分。以證書等為據,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計分。(最高加2分)

③輔導學生課外活動,根據取得成績多少加分。憑評獎機關或單位(指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公佈的輔導師文件依據或證書分別記分(非教育部門評獎的按1/3記分)。輔導學生在國家、省、地、縣級獲一等獎分別記5分、3分、2分、1分;獲二等獎的分別記3分、2分、1分、0.5分;獲三等獎的分別記2分、1分、0.5分、0.3分。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0.3、0.2、0.1分。獲獎團體獎的加倍計分(計團體獎後,團體獎中的個人獎不再重複計分),班主任等支持有關教師輔導本班學生出成績的,可按1/4計分。(最高加5分)

④論文,有獲獎、發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獎的),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分,鎮級分別加0.5、0.4、0.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1.5、1、0.5分,地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3、2、1分,省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4、3、2分;國家級獲獎加6分;省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的加3分,地級發表加2分,縣級發表加1分;,同級報紙減半計算。同一篇論文按最高一項計分,多人合作的論文第一作者得該獎項的80%,第二作者得該獎項的60%,第三作者得該獎項的30%。省級交流記2分,地市級交流1.5分,縣市級交流1分,鄉鎮級交流0.5分。科研成果獲獎,按論文獲獎的2倍計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30分。

鄉中心國小學年教師評價方案2

教育理念、教育行為、教學方式和教學評價隨之日益更新,這就對教師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教師必須改變傳統角色,以適應新世紀的挑戰和新一輪課程改革的需求。因此,就要對原有的教師評價方法進行改進,不斷充實評價內容,不斷完善教師的評價方式,以便更好、更快促進學校的發展、教師的成長。

一、評價原則

1、全員評價和全面評價的原則

本評價制度面向全體教師,要求對教師的職業道德、文化素養、教學能力、參與意識、善於共事、終身學習以及個人奮鬥目標進行全面的評價。

2、全體參與和共同進步的原則

本評價制度不僅要求改善少數教師的工作表現,而且要求改善全體教師的工作表現。其目的是通過全體教師的共同進步,從而促進每一位教師的未來發展,促進學校的未來發展和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

3、自我診斷和自我評價的原則

教師發展性評價要強調突出教師的主體地位,鼓勵教師進行自我評價。要求教師對照《國小教學管理》,引導教師經常性地開展自我診斷、自我分析和自我總結,揚長避短,不斷朝教學能手、名師發展。

4、民主性原則

增加評價過程的透明度,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參與意識,激發教師的積極性。要認真聽取周圍教師的意見、家長的意見,多比較,多總結,取長補短,加速進步。

5、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對教師工作的評價,既要看教師工作量,如教學課時、課外活動等,又要看教師完成工作的質量。在教師評價過程中,對評價的數據、信息、評價結果進行量化處理,以數據的形式反映評價結論。

二、評價內容

本評價內容,以人為本,注重個性差異的分層次評價。我校根據教師的年齡情況,把教師分為了三大類型:

一是青年型,該類教師是剛參加工作,或參加工作在十年以下的;

二是中年型,該類教師是教學時間在10年到25年的教師;

三是老年型,該類教師是教齡在25年以上的教師。根據分類的不同,學校對教師的評價要求也不同。

青年型:青年型的教師分為基礎型的教師和成長型的教師。基礎型的教師指的是剛分配的特崗教師以及分配三年內的特崗教師。這類教師要求儘快站穩講台,掌握教學的基本方法。要有一年適應,三年成長,五年成才的目標。

通過傳、幫、帶,讓他們熟悉有關的教育法規,初步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常規,熟悉教學內容,儘量縮短“適應期”,早點步入“成長期”。成長型的教師指的是工作10年內的教師。這類教師要求掌握教學常規,熟悉教材,能獨立備好並上好一堂好課。學校儘量創造機會多讓新教師外出聽課學習,讓他們儘快把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結合起來。

中年型:中年型的教師分為發展型的教師和成熟型的教師。發展型的教師要求都要有當骨幹教師、名教師的思想。懂得備課、上課都是一門藝術,有了好的教案,還需要與之相適應的教法、技巧,更需要教師臨場的應變和發揮的能力。成熟型的教師要人人爭當骨幹教師和名教師。這些教師要多上示範課,多指導青年教師上課。執教示範課是事半功倍地提高青年教師能力的有效措施。如果青年教師要在區級或以上舉行上課比賽或公開課,至少有一位成熟型教師共同下海備課、上課,同一內容不同處理教材方法,便於參賽者汲取精華,為取得好名次奠定基礎。

老年型:認真開展教研組的聽評課活動,做到“教學五認真”,把自己的教學經驗傳授給青年教師,多指導年輕教師上課。同時對新課程的教學理念、教學方法等要多學習,多向同事們請教,做到互相學習、互相提高。

學習方面:基礎型教師和成長型教師側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要多聽、多看、多思、多悟。發展型教師與成熟型教師應側重專業知識,新的教育理念、理論的學習;老年型教師量力而為,側重與實踐,提倡“活到老,學到老”。

對骨幹教師和名師的'實行激勵制度,對年輕、職低、有為的教師進行激勵,促使他們不斷髮展,並把做專家型教師當作奮鬥的目標。

三、評價措施

教師的工作受到各方面的監督和評價,我校採取以下途徑進行評價。

1、建立評價小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價小組,負責制訂教師發展性評價的計劃,確定評價範圍,組織制訂評價標準,開展評價的實施。

2、確定評價週期。期初教師對照自己的優點和不足制定正確的發展目標;期中作自我對照,記錄反思、交流,修正意見;期末要以平時的自我反思為基礎,進行自我總結、自我評價,;同事評價以相互聽課、交流和平時觀察為基礎,期末互評一次;學生、家長評價一般每學期進行一次;學校評價以學年度為單位,每學年度評價一次,在學年度末進行。

3、教師自我評價。由教研組長對該教師在參與教研組的集體備課、校本培訓、教研活動、聽課評課、活動參與度等方面進行評價,並結合平時的自我反思和期末的自我總結來進行教師的自我評價。

4、學生評價。學校可以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訪談、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學生對教師工作的看法,也可以通過學生作業,學生試卷等教學資料,瞭解教師的工作表現。

5、家長評價。家長評價可以通過問卷調查和訪談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家長開放日、公開課的方式來收集家長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評價意見。學校要引導家長以一種客觀公正、嚴肅負責的態度參與到教師評價中來。此辦法只能獲取典型信息,不能對教師進行全員評價,但也是評價的參考素材之一。如我校在評優、獎勵中就有一條:必須人民滿意度高,評價聲譽較高的可適度加分,社會評價低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6、學校評價:由評價小組對教師對照教研組的總評進行核定並平衡各教研組的工作,使教師感受到備課組是自己成長的沃土。

7、同事評價:同一教研組的教師,以被評教師在平時的備課、聽課、教研、培訓活動中的表現情況為基礎,以教師發展性評價指標為依據,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8、與被評價對象交流。與評價對象進行面談,聽取被評價對象的自我評價,肯定被評價對象的優點和成績,探討其進步與特長、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解決的辦法和措施、預設評價對象未來發展的方向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