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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欄目: 教師 / 發佈於: / 人氣:1.68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1

為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實現教師均衡合理配置,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全面提升xx學區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xx實際,特制定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以辦好轄區內每一所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為核心,建立科學、靈活、人文的用人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湛、師德高尚、能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的教師隊伍,達到取長補短、資源共享、共同進步、均衡發展的目的,使轄區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得到較大提高。

二、基本原則

遵循"政策引導、制度保障、穩妥推進、合理流動"的原則,教師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促進教師由師資富餘學校向師資不足學校、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合理流動。交流與晉職、評優、評模相掛鈎。

三、交流時間

自每年8月31日起,交流時間不少於1年。

四、交流對象

1.本校45週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

2.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教學能手等教學業務骨幹到薄弱學校交流優先安排。

3學校根據專任教師和班級數確定交流教師數,對申請交流教師進行統一安排。

4.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情況,有下列情況的暫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滿負荷工作的;(2)妊娠、產假或哺乳期的;(3)依靠本人照顧的直系親屬重病的。

5.音體美和英語學科的優秀教師可以申請走教兼課,

五、交流條件要求及待遇

(1)條件:優秀的在職在崗的任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的教師可優先考慮:主動要求晉升中、高級職稱的教師;確定為學校後備幹部的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數和年限:按教育局目標分配數落實交流教師數,交流時間為1年及以上。

(3)產生辦法:由教師本人申請,學校推薦,統一安排交流學校。

(4)優惠待遇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加分。具體辦法由職稱評聘方案規定。②在評先評優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申報。

六、工作流程

1、.每年8月下旬,交流教師提交申請,學校審核後報總支。

2、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確定交流人數和學校。審查交流教師材料,擇優確定人選。

3、將交流情況報告教育局備案。

4、學校將交流情況通知到交流教師本人。

5、8月底教師到交流學校報到。

6、交流正式開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現遺漏或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沖突的事項,以上級文件為準。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2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教人〔xx〕x號)和xx市教育局xx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xx市財政局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x教人〔xx〕x號)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交流着力構建科學、規範、有序的市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機制,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過校長合理流動,達到學校領導班子人員的優化組合,提升學校綜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過骨幹教師流動,進一步促進骨幹教師的合理分佈,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提高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科建設的水平;通過普通教師流動,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充分發揮多崗位任教對提高教師教學業務水平以及綜合素質的作用,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則

(一)均衡發展原則。以實現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為目標,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積極引導骨幹教師和優秀校長向農村學校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向空編學校流動。

(二)因地制宜原則。從實際出發,把校長、教師交流納入我市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積極探索符合我市區域特點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實施辦法。

(三)積極穩妥原則。以人為本,穩步推進改革。統籌兼顧學校發展需要和教師實際情況,積極引導教師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公開公正原則。公開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辦法,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更加註重師德、能力和業績,把真正優秀的教師校長交流到重要崗位上去,激勵中國小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三、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

1.校長:在同一公辦學校連續任現職滿xx年的學校校長、副校長(下同)。

2.普通教師:男50週歲、女45週歲及以下的,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xx年(不含支教時間)的。

3.骨幹教師:男50週歲、女45週歲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xx年(不含支教時間)或已享受骨幹教師年度考核獎滿5年的。

4.在符合相應服務期的條件下,對尚未達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納入交流範圍的教師,自願要求參加的,經所在學校同意並報市教育局批准,可納入交流。

其他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納入相應類別教師交流。

(二)暫不交流對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達到3年及以上的教師,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城區教師,可暫不納入交流,但在現學校已連續任職滿xx年的應納入交流。

2.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患重病並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確實不宜交流的教師,可暫不納入交流範圍。

3.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市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範圍,但延長時間至多不得超過3年。

上述骨幹教師係指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享受教授級待遇的中學高級教師)、瑞安市級及以上名師,“三壇”教師(教壇新秀、中堅、宿將),學科骨幹教師,以及經市教育局確認,並納入市級骨幹教師管理和校級後備幹部管理的其他優秀教師。

四、交流範圍

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骨幹教師在全市範圍內交流,而普通教師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區內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骨幹教師、普通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分別不低於相應符合交流條件總人數的30%、15%、10%。對於超編學校,市教育局根據該校超編人數和學科結構情況,下達指令性交流指標。

五、交流辦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導型交流。重點是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學區、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名校集團化”、“城鄉互助共同體”、“聯盟合作學校”、“雙向對口交流”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頂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師培養基地,既促進新教師培養,又緩解城區學校因選派教師參與交流而產生的任課教師不夠的矛盾。

4.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餘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學校流動,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各教育學區、學校也可根據本片區、本校的特點,實行更有利於隊伍建設和教育均衡發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驟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訂交流計劃,主要根據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從長到短推薦符合要求的教師進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師校長交流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和全市範圍內學校師資需求,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並報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按照年度交流計劃,市教育局將當年交流任務和交流指標下達到各教育學區、學校。各教育學區、學校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要求和教師隊伍的實際,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報審批。

上述交流對象原則上隨遷人事關係,交流後服務時間不少於3年(經市教育局審批選派的各類支教人員計算交流服務時間),交流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選擇回原學校任教,也可選擇參加市內教師流動或統籌調劑到交流前所在片區同類學校。

六、保障機制

(一)建立和完善與交流制度相適應的`編制、人事管理機制。根據“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市教育局加強對交流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和指導,探索建立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的教師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辦學校教職工編制核定的總量內,根據崗位設置比例的總體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額、生源和交流計劃等,統籌使用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統籌管理義務教育學校崗位,互補餘缺,合理調劑;並及時將調整後的教職工編制數、崗位設置方案,報市編委辦、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備案。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應加強對學校人員交流後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崗位聘任等相關編制、人事工作的.監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長選拔、名優教師評選機制。義務教育學校新任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任職時間一般不少於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從20x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浙江省特級教師、瑞安市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對積極參與交流並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職稱評聘機制。義務教育學校的中、高級職稱教師原則上實行均衡配置,並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國小教職工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崗位,專項用於評聘交流教師,確保交流後聘任職級保持不變或高於交流前。

在職稱評審中,農村學校中、高級教師的通過率原則上不低於城區學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在評聘中、高級職務(職稱)時,應有在農村、欠發達地區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及以上經歷。對交流的教師,在中、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學校職稱比例限制准予參評,並給予傾斜和優先推薦。對交流到薄弱學校的教師,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對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交流後在農村學校中、高級崗位任職滿3年的,由市教育局實行統一考核,對其中表現突出的,如有相應崗位職數空缺,可在同一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等級內高聘一級。

在薄弱學校、農村學校任職期間晉升中級及以上職稱,以及獲評瑞安市級及以上“三個層次”榮譽的,從取得高一級職稱或相關榮譽之日起在本校服務期均不得少於2年,服務期內非組織原因調離本校的,停發骨幹教師年度考核獎和相關待遇。定向評選的瑞安市級及以上的“三壇”教師,服務期不少於5年,服務期內非組織原因調離本校的,取消榮譽稱號和相關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待遇保障機制。繼續實施並逐步提高農村教師任教津貼,並進一步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邊遠山區和海島學校傾斜。對城區交流到農村、人事關係隨遷的教師,在農村任教期間按規定享受農村任教津貼。在績效工資總量外,市政府設立教學獎勵資金,用於參與義務教育學校交流教師的骨幹教師年度考核獎、生活補助及其他獎勵等。對城區交流到農村任教的骨幹教師,按照交流地域近遠,其年度考核獎是城區學校骨幹教師的1.5至3倍,並給予相應的生活補助。農村骨幹教師和發達地區學校教師主動申請跨片區交流到農村薄弱學校,參照執行。優先資助參與交流到農村的名優教師設立工作室。國培和省、市級骨幹教師培訓首先保證農村教師和參與交流的教師參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業務素質。充分發揮參與交流的骨幹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帶動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提升業務水平。加大交流教師培養培訓力度,在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幹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幹教師傾斜。擴大農村學校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等骨幹教師的培養規模。組織實施以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為重點的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着力抓好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崗位培訓和骨幹教師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加強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的管理指導,把學校教師交流工作列入對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師校長檔案管理機制,加強對教師專業發展的跟蹤指導。各教育學區、學校要加強交流教師校長工作績效的管理和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機制,堅持考核管理和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鈎,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嚴格交流紀律。廣大教師校長要充分認識交流對促進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性,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積極參加交流活動。對應交流而不服從組織安排交流的教師,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各類評先評優和瑞安市級及以上“三個層次”骨幹教師的評選,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在崗位聘任時,予以低聘一個崗位等級,停發骨幹教師年度考核獎和相關待遇,同時取消或建議取消其相應榮譽稱號,是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的予以免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協調溝通機制,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時研究和解決教師校長交流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指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工作規範和實施細則,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範圍內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緻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儘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二)加強政策宣傳。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學區、學校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深入細緻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三)平穩有序推進。各教育學區、學校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結合本片區和學校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教師的引領作用,避免“削峯填谷”。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解決交流教師的後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任職的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3

為進一步建立幹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願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國小範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範圍及對象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願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週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中學、各國小(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

教導主任)

②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願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國中教師申請到國小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國小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幹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願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後,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願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國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後,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於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於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於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國中與國小、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國小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並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後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並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並於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並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並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4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國小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瞭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鑑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於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係、工資關係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並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並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5

為了實現教師資源的科學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學區各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市教育局市編辦市人社局關於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教發【20xx】30號)及《xx市xx區教育局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灞教發〔20xx〕91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們大學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提高教育滿意度為宗旨,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通過推進大學區教師交流,不斷均衡教師資源配置,逐步實現“學校人”向“學區人”的轉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區域統籌,合理流動,優化結構,共同發展”的原則。

三、交流對象和條件

交流對象為實施大學區管理學校的所有教師(含副校長及中層管理幹部)。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作為交流對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處分期間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交流範圍和形式

(一)教師交流

1、大學區各學校中,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教師,都要分批進行人事關係不動的交流。

2、教師交流的具體形式有:幫扶支援、協作共享、跨校兼課、影子培訓、團隊教研、名師引領、網絡共通。

3、從20xx年起,評選特級教師、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模範教師、優秀教師時,必須有累計一學期以上教師交流工作經歷。

4、今後,各校教師崗位聘任時,除國家規定外,聘任專業技術五、六級和八、九級崗位時,前一聘期內(一般為三年)必須要有一定時期交流工作經歷,具體依據區教育局的規定。

5、交流期間,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交流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者,需按一定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不超過50%發放。

(二)幹部及教輔人員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長、中層管理幹部按照教育局安排,進行任職交流或掛職鍛鍊。

2、各校教輔人員也可結合實際有計劃地進行交流。

五、交流的時限和人數(人事關係不動的交流)

(一)交流時限:幫扶支援、協作共享、跨校兼課和影子培訓等交流原則上為一學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學區長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交流時限。

(二)交流人數:各校交流的教師年度內參與交流人數要達到大學區專任教師人數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時限在一學年以上的人數不少於專任教師人數的6%。

六、交流教師的管理

(一)管理職責:交流教師實行人事關係所在學校與交流學校雙重管理,以教師人事關係所在學校管理為主。交流學校負責交流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務:交流教師必須自覺遵守交流學校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學校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高水平、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業績建檔:交流學校負責記載教師交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並初步確定考核等次,學區長簽署考核結果意見,上報區教育局審核後存入個人業務檔案,並將其作為評審職稱、評優表彰的依據。

(四)強化措施:凡經學區長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需交流的教師,必須參加交流。拒不服從者,三年內不得晉升職稱、不予評先選優,並依據《xx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級工資。

七、考核和結果的使用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學區制定的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辦法,主要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工作、出勤等,採取領導評議、學生評議、同行評議、家長評議等方式進行。

(二)結果使用:對積極主動參加交流,完成任務情況好、工作表現優異,考核成績為優秀等次的交流教師,在年度評優、職稱評審、職務晉升、評優選先以及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和教學能手等人選推薦時優先考慮。

八、工作步驟

(一)召開xx國小大學區教師交流工作動員大會,公佈教師交流方案。各學校召開教師交流工作動員大會,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提高教師對教師交流工作的認識,公佈本校所在的大學區內各學校交流的指標。

(二)各學校對本校報名交流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報名情況,確定交流的教師及教輔人員名單,填寫《教師交流登記表》。

(三)各學校在指定的時間迎、送交流的教師。

(四)開學前,各學校完成交流教師的調轉手續工作。

九、幾點要求

(一)各學校要提高對教師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要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正確把握教師交流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積極宣傳有關政策,提高教師對教師交流工作的認識,認真做好本校教師交流工作。

(二)教師交流工作的操作過程要以人為本,注意審慎、科學、理性地把工作做實、做細,堅決杜絕方法簡單化、平庸化,既要積極開展、注重實效,又要操作有序、維護穩定,按工作時間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務。

(三)各學校要顧全大局,端正工作態度,不得將可能影響工作的患病教師、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列為交流教師,非現任任課教師不得作為專任教師進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師交流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學校要制定符合學校具體情況的教師交流工作的長期規劃,預定每次交流的人選和範圍,堅決杜絕只顧眼前利益的短視行為,從而使教師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6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陽襄市《關於加快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優化我校行管教輔隊伍整體結構,提高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整體辦學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適應學校“四個一流”總體發展要求,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效和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增強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輔服務水平為導向,體現崗位績效和持續強化、歷練的現代管理理念,在現有的崗位編制數額內,全面推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逐步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形成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新型用人機制。

二、基本原則

1.行管教輔人員結合個人實際選擇崗位,學校和應聘對象實行雙向聘任、雙向選擇;

2.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年齡在50週歲以下原則上實行崗位輪換,特殊專業崗位除外。

三、聘任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學歷達標,具有相應的崗位執業資格。

3.遵守教育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熟悉崗位職責職能,能適應和勝任崗位工作需要。

4.愛崗敬業,具有讓服務對象、對口單位和教師、學生、家長滿意的敬業精神。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學校公佈各部門的定編指數和崗位職責。

2.個人填寫“擇崗意向書”。

3.各處室負責人根據應聘個人填寫的“意向書”和“聘任原則”提出聘用人員名單,交主管校長和校長辦公會協調研究。

4.校長審核,並在“擇崗意向書”上籤署意見後將其“意向書”返還本人。

5.所有參與聘任人員的擇崗意向報經校長宣佈,並以行文形式下發、備案。

五、聘任崗位設置

行管教輔人員崗位設置(不含中層以上幹部,共55人。)

(一)校辦、紀委(9人)

勞資員1人;檔案、保密員1人;校史資料收集、宣傳文祕員2人;工作人員2人;收發員1人;司機2人。

(二)教務處(15人)

教務員2人;學籍室2人;實驗室5人、招生辦1人、教研、繼教員1人、圖書室4人。

(三)學工處(4人)

政教員2人;宿舍管理員2名。

(四)總務處(12人)

水電管理員2人,綠化管理員2人,醫務室2人,總務管理員2人,會計人員4人。

(五)後勤處(4人)

食堂管理員2人,基建管理員1人,門面房管理員1人。

(六)現代教育技術處(7人)

校電視台1人,電教員1人,多媒體教室管理、校園網絡管理與維護4人,競賽及檔案管理1人。

(七)保衞科(2人)工作人員2人。

(八)老幹科(2人)工作人員2人。

(九)教研處、團委、工會、婦委會暫不設工作人員崗位。

六、落聘、拒聘人員相關待遇及處理方法

1.落聘的認定及政策。

(1)未被學校任何處室選聘者視為“落聘”。

(2)落聘人員無學校集體福利。1—3個月之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80%;4—6個月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50%(若調出本校,則從未上班的時間起停發其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超過6個月者,學校停發其全額工資,且按自動離職處理。

(3)學校同意落聘人員申請調出本單位。

2.拒聘的認定及政策。

(1)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於拒聘:本人擇崗意向未得到滿足,又不接受學校安排者;不符合“內退”條件而申請內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崗者;符合“內退”條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崗者視為拒聘。

(2)凡拒聘者,學校從拒聘下月起停發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與其辦理調動手續。

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7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國小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國小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傑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幹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國小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2、國小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國小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於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後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願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週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