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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教師 / 發佈於: / 人氣:2.99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1

為切實做好我校教師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據德惠市人事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師,考核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編制與工資關係為準;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教師不參加考核;20xx年學校返聘人員參加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從20xx年2月28日開始,至20xx年3月4日前結束。

考核對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

三、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

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具體內容:

德(25分):即思想品德。包括愛崗敬業、熱愛學生、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尊重家長、為人師表等。

能(15分):即工作能力。包括教學組織、掌握教材,駕馭課堂、語言表達、組織開展活動課.實際操作、教育科研和完成臨時任務等。

勤(15分):即工作態度。出滿勤,幹滿點。包括對工作的敬業、感激(擁有這份工作心懷感激)、認真、主動、及時(完成工作及時)和執行(無條件完成工作)。全年請假7天(含7天)以上,不能評為優秀。

績(30分):即工作業績。包括教學、教研、活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

廉(15分):即工作廉潔。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維護大局,廉潔自律。包括不收受禮物、不亂收費、不亂辦班等。

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在具體工作中應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進行。

程序及方法:

(一)開好教職工大會。3月3日召開全校(含村小校長)年度考核大會,解讀考核方案、明確考核內容、嚴肅考核紀律。當天,對我校教職工進行考核打分,並計算考核結果。

(二)3月4日,被考核人員需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並進行個人總結或述職;

(三)考核小組根據民主測評(佔40%)和領導小組測評(60%)得分情況,綜合評價被考核人的績效分析,提出考核結果等次建議,並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

(四)確定考核等次後,對擬確定為優秀等次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3月4日——3月8日);

(五)3月9日,上報我校考核結果。

四、優秀等次名額核定

根據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名額數不超過我校本年度考核人員總數的15%。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待遇以及聘用、獎懲、培訓的主要依據。

(一)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薪級工資;

2、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績效工資;

3、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發放獎金,獎金標準可參照優秀公務員獎勵標準執行。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級工資;

2、不發放績效工資;

3、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

4、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下列人員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初次就業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況作為轉正和定級的依據;

(二)非初次就業人員,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計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試用期)的,在我校進行年度考核並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學校提供;本年度在單位工作累計不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試用期)的,參加本次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三)年度內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連續兩年不參加培訓的,不得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四)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考核等次,待問題查清後再行確定;

(五)受行政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從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六)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合格;因其他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七)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情況確定其考核等次。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認真研究、貫徹落實德惠市人事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考核工作的領導,轉變考核就是評優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過場、流於形式。

(二)嚴肅紀律、客觀公正。要嚴肅考核紀律,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把關並在備案表上審核簽字。對不按要求認真考核,並在實際中出現問題,造成影響和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2

為及時檢查、客觀評價一個學期來全鎮國小及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情況,為下學年教職工評聘及各類評優提供可靠的依據,進一步調動教幹、教職工的積極性,中心校擬於期末對學校、教職工進行全面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組,研究制定分類考核的實施意見,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時,成立業務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工作的具體操作。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業務考核小組

組長:

成員: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輔導員等3—5人組成。

二、考核對象

全鎮國小及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方法

(一)學校

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共100分,其中開學檢查權重為0.10,期初、期中視導權重為0.20,期末考核權重為0.20,期末複習檢查權重為0.05,各項師生競賽活動成績權重為0.10,各種材料上交情況權重為0.05,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30。

(二)學校負責人

總分為100分,根據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和個人工作成績(評價指標同教師)量化出該負責人得分。其中學校整體工作成績權重為0.6,個人工作成績權重為0.4。

(三)國小、成教校教職工(含臨代教師)

基本分為100分,評價指標共7項,其中師德表現權重為0.05(由各中心國小組織測評)班級管理權重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成績合併使用);備課權重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評,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非班主任權重為0.25,音體專職教師權重為0.40,在縣備課檢查被點名批評的一律下降一個等次);作業權重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結果合併使用);各種學習記錄、會議記錄及學習效果權重為0.10(由中心校組織考評);出勤權重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凡參加中心校活動遲到,下降一個等次,未經批假者不參加的下降兩個等次,重大活動遲到、曠工的一律為差(出勤抽查被點名的參照執行);教師工作量權重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據臨時工作、日常工作的執行情況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15(無教學檢測成績的由中心校考評)。

(四)、其他情況

行政後勤、成教等有關人員,根據本人承擔的實際工作,進行述職打分和量化考核結合進行。

附加部分:教職工本人蔘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獲國家、省、市、縣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1分;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比賽,獲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0.2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05分,加滿5分為止。本學期加分範圍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獲獎勵,以獲獎證書或簡報上的時間為準。

四、有關要求

為了使考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讓教職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關的工作,特別是各考核小組對每一位教職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嚴格按要求執行。

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3

根據《xxx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規劃》及《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精神,現就做好全省基層黨建工作集會考評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評內容

以《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為依據,由市(州)、縣(市、區)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制定相應的《考評細則》。省委組織部在過程考評、專項督辦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項目,制定《複查考評細則》和相關《登記表》(附後)。

二、責任分工

考評工作在省委領導下進行,由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分級負責。考評工作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市、區)委

依據《考評細則》,負責組織本縣(市、區)所有基層黨組織實施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的全面自查和考評。

(二)市(州)委

負責對本級和所屬縣(市、區)實施基層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依據《考評細則》,對縣(市、區)進行普查和重點抽查。每個縣(市、區)抽查3個鄉鎮(街道)及所屬村(社區);抽查縣(市、區)直屬的5家黨政機關、5家事業單位、5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重點抽查的單位名單在考評前由市(州)委組織部確定。

(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負責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單位黨組(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2個機關直屬單位或處室,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確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學校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個院系,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確定。

注:黨組織關係在市(州)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納入省委統一考評,由市(州)考評組負責考評。

(五)省國資委黨委

負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國有企業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家二級單位,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國資委黨委確定。

三、考評方式

根據責任分工,由縣(市、區)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派出考評組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評,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複查考評。考評工作主要採取以下方式進行:

(一)查閲資料。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查閲被考評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文件、制度、台賬、記錄、名冊、檔案等資料原件,並採取隨機詢問等方式,核實工作的真實性。

(二)查看現場。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和項目要求,查看被考評單位基層黨建工作的現場。

(三)問卷調查。向被考評單位的黨員羣眾發放調查問卷,並按一定比例計入被考評單位“社會調查考評”分值。

(四)量化評分。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對所抽查的基層單位進行評分。縣(市、區)和市(州)的綜合計分和排序辦法由各實施單位研究確定(可參照全省計分辦法)。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對各考評單位按照《考評細則》直接評分、計分排序。

(五)建立台賬。集會考評結束後,各實施考評的單位分級、分類建立考評工作台賬,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在複查過程中對考評台賬進行抽查。

(六)彙總上報。考評結束後,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為單位對考評情況進行彙總,形成考評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報送省委組織部。考評報告內容包括: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各單位綜合得分及排序。同時附各被考評單位需要整改的項目及建議等。

各縣(市、區)的自查考評報告(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項目及建議等)由市(州)委組織部收集彙總後一併上報。

四、複查考評

省委組織部組派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重點對基層黨建工作重點項目進行復查考評。

(一)複查單位

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全省所有的縣(市、區)。

(二)複查內容

依據《複查考評細則》進行。複查考評重點項目:

1、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

2、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

3、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

4、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

5、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三)複查方式

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深入縣、鄉、村和開發區(園區),採取查閲資料(台賬)、查看現場、社會調查(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其中:

1、關於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台賬。由各縣(市、區)提供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和達到“五務合一”要求的村、社區認定名單,依據縣(市、區)提供的所有達標村和社區名單,逐一實地查看(“五務合一”建設標準分別見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複查考評登記表》,附後)。

2、關於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台賬;由各縣(市、區)提供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的名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3、關於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台賬;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4、關於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調閲縣(市、區)有關資料、台賬;深入開發區(園區)隨機抽查5家企業。

5、關於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賬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社區安排抽查。

(四)計分辦法

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百分制計分、排序。

1、縣(市、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單獨計分排序。同時作為綜合項目之一計分。

2、縣(市、區)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過程管理考評佔20%,專項督辦考評佔15%,社會調查考評佔15%,年度複查考評佔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其中複查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佔30%、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佔25%、村“兩委”換屆工作項目佔20%,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佔10%、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項目佔15%的比例計分。

3、市(州)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複查縣(市、區)基層黨建綜合考評實際得分累加平均,計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對市(州)沒有組織實施集會考評工作的,將通報批評,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計零分。

五、時間安排

全省考評工作從11月下旬開始到3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縣(市、區)和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自查考評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並按要求分別向市(州)委組織部和所歸口管理單位報送自查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縣(市、區)同時報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A4紙張裝訂成冊)。

(二)市(州)對縣(市、區)的普查考評工作在縣(市、區)自查結束後進行,1月15前完成,並按照要求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同時報送各縣(市、區)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冊)。

(三)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考評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並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

(四)全省複查考評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進行。3月底前完成考評工作綜合報告,分別向省委組織部部辦公會和省委常委會彙報。

六、結果運用

(一)以省委名義下發考評工作通報;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發出《基層黨建工作整改通知書》,部署開展集中整改工作;對縣(市、區)核定上報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達標村、社區和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名單,數量不實、經複查考評出入較大的,將通報批評。

(二)根據全省市、廳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辦法,將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得分按一定比例計入其年度考核總分。

(三)根據年度綜合考評情況,結合全省“七一”創先爭優活動總結會議,對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4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鑽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國小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製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後),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國小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國小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並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並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後,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鈎”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幹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範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幹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後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羣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國小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