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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

欄目: 教師 / 發佈於: / 人氣:2.14W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1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户。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閲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閲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脱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審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國小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國小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範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國小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國小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國小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並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後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後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説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羣眾參與範圍,更好地接受羣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瞭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採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並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會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國小分三個等次,一等佔25%,二等佔50%,三等佔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後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瞭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3

為提高收費崗位服務質量,激勵收費員工作積極性,確保費用收取的正確度和窗口工作的高效率,建立良好的院部窗口形象,特制定月績效考核方案。

一、績效考核內容

1泄露病人隱私者,一經發現扣款當事人xx元。

2、未執行服務規範禮儀、用語的,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xx元。

3、在辦公區域更換工作服、梳頭、打扮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x元。

4、在辦公明顯區域擺放私人衣服、包等他人私人物品,發現一次扣發x元。

5、收費過程中當着病人面接聽私人電話或聊與工作無關的話題者,發現一次扣發xx元。

6、辦公區平時應保持整潔乾淨,經抽查衞生不合格又未及時改正的,當班人員每人扣發xx元。

7、病人信息數據打錯與票據不符月累計x次以上的(含x次)暫定,扣發當事人xx元。

8、在收費處嬉戲大聲説話,影響院部形象者發現一次扣發x元。

二、違反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當月績效獎金

1、遭投訴經查證屬實的,不予獎勵。

2、月病、事假次數累計超x天的不予獎勵。

3、違反員工手冊制度和相關規定累計金額達xx元者,不予獎勵。

三、部分服務規範禮儀

1、儀表:收費員儀表整潔、大方並主動微笑服務。接待醫院內外人員的諮詢、交費時,應注視對方,語氣温和,音量適中的耐心解答。

2、收費人員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如下:

十字語:“請”,“您好”,“對不起”,“謝謝”,“請慢走”。

(1)雙手接到患者的單子時要説“您好”;

(2)請問是xx先生/女士(阿姨)嗎?

(3)您好,一共是xx元xx角;

(4)先生/女士(阿姨),請問有xx零錢嗎?

(5)找您xx元,請核對一下;

(6)雙手遞出單子時要説“請慢走”!

(7)請拿申請單到×樓×科作檢查;

(8)請到xx科,換/開個單子。

月績效考核獎金暫定xx元,如有不妥之處,另行討論後及時修訂和完善。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4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範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後果的(有嚴重後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佈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閲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閲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閲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後十名為合格級,其餘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5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範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着重於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閲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國小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於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閲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佈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範;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閲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於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閲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閲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閲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閲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閲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閲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並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閲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後確定綜合名次。

(4)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5)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並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並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幹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範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並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週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於或等於90分可評為優秀;介於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於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於校長室。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6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文件,結合我鎮國小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國小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按年度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複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七部分:

師德、教師出勤 、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其它。

(一)師德

違反法律、法規、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的師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不享受績效工資部分。

(二)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後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三)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並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准,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着上課、課中擅離教室、玩或長時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並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或學校指定的其它業務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

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教師業務量化積分比重分四個部分:一是各校檢查30%,二是鎮期中視導20%,三是鎮期末業務檢查40%,四是鎮抽查10%。

附量化細則: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週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每課時一篇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週的基礎上,超一週扣5分。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並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範,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儘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於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後,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學科質量調研:在教學質量調研評估中,對教學效果較好的前三名予以獎勵,分別依次獎勵120、100、8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2)鎮不定期舉行的教學質量單項調研獎勵辦法按第(1)項標準減半獎勵。

(3)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2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績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彙報,並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五)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1)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

(2)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優質課兩項比賽中,獲一、二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蔘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不含書法展示賽)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後並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並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本省級以上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教育研究與評論》、《江蘇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 獎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連雲港教育》刊物上發表, 獎第一作者200元(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知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外省級刊物不作獎勵。由教育部主辦或主管的國家級刊物獎勵同本省級。

(3)參加省級 “教海探航”、“師陶杯”論文評比,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8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舉辦的評比中獲獎的不作獎懲)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或講座的老師,獎20、30、50元。

(5)宣傳工作。根據教育局宣傳工作要求,外塑學校形象,促進每位教師做好學校信息宣傳工作,在灌雲教育信息網、連雲港教育網發佈學校工作信息達局宣傳工作規定。(縣教育信息網每月4篇,市教育網每月2篇。)按月核算縣級每篇5元,市級每篇15元。每年度發放縣局任務規定內績效額度不超過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規定報道篇數後,另發佈的學校信息報道以每篇縣級10元,市級30元作獎勵,另獎勵部分總額度不超過500元。

(六)班務管理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津貼(班均每月12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小教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鈎。

每學期根據班主任考核積分分三類發放:第一類佔班額的20%,發放標準為800元;第二類佔班額的30%,發放標準為650元。第三類佔50%,將班主任津貼餘額均分。

2、在管理期間由於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3、教幹津貼參照班主任執行,平均額度不超過班主任一類標準。

(七)借用教師績效考核

外借其它單位教師績效考核:以本鎮在崗教師最低績效的90%為發放標準。

(八)實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7

為確保我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和《咸安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們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統籌兼顧,適當傾斜。統籌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待遇,兼顧管理人員、教學人員和後勤人員的利益、適當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要突出體現班主任在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領導小組

根據上級要求,成立雙溪中心國小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程平

副組長:吳禕張金霞

成員:學校行政人員和年級長

四、考核對象

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中層管理人員、教師和工勤人員。

五、考核內容

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和履職考核兩個方面。

(一)師德考核。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教師的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教師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在考核中要明確,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礙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力弱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並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的必備基本要求。

(二)、履職考核。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各學校要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分類考核,承擔多個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照不同崗位的職責要求,分別進行考核。

1、教師履職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教師專業發展、教育教學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學貢獻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履職考核參照其他職責確定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等方面,重點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情況。

六、考核方法

績效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工作表現及年度考核述職情況由學校負責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考“德”佔考核總量的20%;考“能”佔考核總量的30%;考“勤”佔考核總量的20%;考“績”佔考核總量的30%。具體考評標準由各鄉鎮教育組會同學校參考該方案制定

(一)教師績效考核由學校組織的考核小組和年級組、學科組負責考評。主要考核教師的職業操守、育人成效、專業水平、教學常規、教學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學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教師考評。主要考核他們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績效主要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級管理、關愛學生度、學生教育、學生轉化、學生評價、溝通家長、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協調利用教育資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確定和結果的使用

(一)學校行政績效考核等次由總支和本校校長根據該校的行政績效考評小組的考核得分確定;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等次由學校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績效考核分優秀(綜合考核分為90—100分)、合格(綜合考核分為75—89分)、基本合格(綜合考核分為60—74分)和不合格(綜合考核分為59分及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超過20%左右。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採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二)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不能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因病事假等離崗超過相關文件規定的,適當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報教育局批准後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視考核等次發放,要適當拉開分配差距。績效考核的結果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離崗退養人員;

2、一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事假超過2個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

八、獎勵性績效具體項目和各學科工作量係數比例

(一)獎勵性績效具體項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15%左右,超課時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左右,教育教學成果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左右,其他綜合考核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75%左右。

(二)、各學科工作量校正係數指導比例

1、教師教學基本工作量標準暫按《湖北省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鄂政辦發[xx]112號)執行,即國中教師周課時14—16節,國小教師周課時20—22節。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上下浮動兩課時,多出節次按超課時發給津貼。

2、學科工作量校正係數

國小語文、數學為1.2,其他學科為1。

九、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考核,以考核促進學校發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成立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召開績效考核辦法的行政會和教師會,指導績效工資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認真實施。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報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考核工作要抽調原則性強,辦事公正,懂學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參加。併成立三個考評小組:考評組成員原則上由6-7人組成。

1、行政考評組。(張金霞、陳加勝、張遠勝、石秋燕、李先平、張遠發)

2、班主任考評組。(張金霞、陳夕信、王傑、陳恢家、徐晚仙、張遠志。)

3、教師考評組。(張金霞、朱瑞豐、陳加勝、張遠勝、陳夕信、周光恩、陳細先。)

考核人員要正確掌握考核標準,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體系。校績效工資實施後,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對本校教職工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要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範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內容,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加強我區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教師年終獎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8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制度。具體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

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

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於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四、評選條件:

1、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項目)。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説課、課件製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