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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管理制度(集錦14篇)

欄目: 貿易 / 發佈於: / 人氣:1.06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藴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貿易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貿易管理制度(集錦14篇)

貿易管理制度1

“外貿法”規定中國政府對國際服務貿易的基本管理原則:

國家促進國際服務貿易的逐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服務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作的承諾,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

但是,國家基於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國際服務貿易:

1、為維護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為保護生態環境;

3、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國內特定的服務業;

4、為保障國家外匯收支平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

該法還規定,對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際服務貿易,國家予以禁止:

1、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承擔的國際義務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貿易管理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進口前,必須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並保證所提供備案信息準確、真實。

二、公司在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準確完備的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等的複印件及原件;

3、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

5、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相關材料及證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通過備案管理系統填寫並提交完整一致的備案申請表。提供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繫人姓名、電話、經營食品種類、填表人姓名、電話及承諾書等信息,並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通過備案信息與本公司相關人員取得聯繫。

四、若公司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等發生改變時,將及時通過備案管理系統提出修改申請,由省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後,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標籤管理制度

為加強進出口食品標籤管理,保證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檢驗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積極配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省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諾進出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籤符合國家規定,誠實守信,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三、本公司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按照報檢規定提供正確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配合檢驗檢疫機構銷燬或者退貨,由本公司相關負責人辦理退運手續,其他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諾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技術處理後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銷燬或退貨。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訓

一、培訓目的:

1、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過對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強化員工自身的安全責任,確保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二、培訓對象:

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訓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五、培訓時間: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六、培訓要求:

1、參加培訓人員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應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2、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需向公司請假,食品安全培訓將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同時,公司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晉級、加薪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培訓組織:

公司食品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並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第四章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檔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票證查驗

公司採購食品時,應按照《食品索證索票規定》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複印件。向供貨方索取的具體票證如下:

二、外觀查驗

公司採購食品時,應對每批次食品進行外觀查驗,具體外觀查驗內容如下:

三、查驗問題處理

1、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採購部門負責辦理退貨;

2、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由品管部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進貨查驗執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責任人:

倉庫管理員負責公司倉庫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

三、庫管員工作內容:

1。按送貨單驗收公司採購貨物,驗收內容如下:

2。驗收問題處理:

對於驗收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採購部。由採購部按公司採購制度處理。

3。驗收合格後的商品入庫管理:

4。商品儲存管理。

(1)分類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庫管理:

6。庫存盤點管理:

庫管員每半個月要對庫存商品進行全面盤點,以核對實際庫存數,盤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找原因,並向總經理彙報。

第七章進口和銷售記錄管理制度

一、食品進口記錄管理

1、食品進口記錄內容:各批次的進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記錄:

2、食品進口記錄責任人:

二、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

1、進口食品銷售記錄內容:銷售記錄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

2、銷售單據的填寫要求如下:

3、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方法: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處置預案:

(一)當公司經營的產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銷售:

(二)處置措施:公司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釋義

(一)食品召回定義: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説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

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組織銷售部和品管部對在售食品進行一次安全調查及評估,檢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項或潛在危害。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級劃分: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1、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並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處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範圍跨越縣(市、區)級行政區域,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3、其他以食品為載體,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責任人

公司總經理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第一責任人。

三、食品事故報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現或發生部門或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食監局報告;報告應採取電話、傳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初次報告:

2、階段報告:

3、總結報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紀律: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對發生或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義務直接報告總經理,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有隱瞞、緩報、謊報事件發生,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經濟和法律責任。

貿易管理制度3

物業管理與維修科是總務處倉庫管理的主管部門。各科室、中心是材料領用及使用的監督部門。倉庫保管員是維修耗材進出庫的具體管理人員。

一、維修耗材入庫規定

(一)維修耗材採購回來後首先辦理入庫手續。由綜合管理科協同物業管理與維修科監督供貨商向倉庫管理員逐件交接。庫房管理員要根據採購計劃單的項目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並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價格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並在接收單上簽字(綜合管理科、物業管理與維修科要在入庫登記簿上共同簽字確認)。

(二)維修耗材進庫根據入庫憑證,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所購耗材條款內容、質量標準,對耗材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入庫登記。

(三)維修耗材驗收合格後,應及時入庫。

(四)維修耗材入庫,要按照不同耗材的型號、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放入貨架的`相應位置儲存,在儲存時注意做好防鏽,防潮處理,保證貨物的安全。

(五)維修耗材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標牌、貨物相符合。發生問題不能隨意的更改,應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庫,多入庫問題。

(六)精密、易碎及貴重貨物要輕拿輕放.嚴禁擠壓、碰撞,倒置。其中貴重物品應妥善保存,以防盜竊。

(七)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嚴禁無關的人員進入倉庫。

(八)倉庫保持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由於倉庫的容量有限,貨物的擺放應整齊緊湊,作到無遮掩,標牌要醒目,便於識別辨認。

二、維修耗材出庫規定

(一)維修耗材出庫,倉庫管理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簽字。

(二)維修耗材出庫,數量要準確(賬面出庫數量要和出庫單,實際出庫實際數量相符)。做到帳、標牌、貨物相符合。發生問題不能隨意的更改,應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庫,多出庫問題。

(三)倉庫管理員嚴格執行憑發貨單發貨,無單不發貨,內容填寫不準確不發貨,數目有塗改痕跡不發貨。發貨單由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由維修人員持單領用。發生上述問題時,管理員應及時的與具體管理部門責任人做好貨物的核對,保證發貨的正確性。

(四)為防止出現出庫貨物差錯,要嚴格遵守出庫制度,領取維修材料時維修人員應先寫好出庫單,並且由具體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出庫登記工作,完成後才可以到倉庫領取貨物。

(五)保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並定期向物業管理與維修科和財務部門做出入庫報告。物業管理與維修科要監督保管員按月核對庫房的維修耗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維修耗材倉庫盤點

(一)物業維修與管理科負責組織倉庫盤點,可以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

(二)倉庫盤點分月盤點、學期盤點和年度盤點。月盤點以“抽查”為主,重點抽查出庫比較頻繁的材料品種;學期盤點和年度盤點定期在學期末、年度末進行,要對倉庫整體盤點。

(三)盤點時必須詳細記錄盤點情況,參加人確認簽字。

(四)盤點後,物業管理與維修科應對各類材料進行分類統計,以便核定使用部門提出的下個採購計劃。

四、廢件回收

為防止學校國有資產流失,凡維修的廢件在固定資產帳的要辦理入庫。由使用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貿易管理制度4

第一章 貿易業務部崗位職責

一、 貿易業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貿易業務部經理

直屬上級:總經理 所屬單位:貿易業務部部

崗位目的 負責產品貿易、運輸業務工作

工作內容:

1、組織編制公司年、季、月度產品貿易、運輸計劃,並監督實施,做好貿易業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做好本部門其他工作。對總經理及產品貿易、運輸業務負責。

3、組織本部門貿易產品和競爭對手在市場上貿易情況的調查,綜合客户的反饋意見,分析及開拓市場,負責合作伙伴的開發。

4、組織貿易、運輸結算、統計工作,依照法律法規、制度處理商務糾紛。

5、組織下屬人員做好合同的談判起草和簽訂履行管理工作。

6、協調合作單位做好鐵路運輸計劃安排。組織好鐵路發運、接收相關工作。

7、監督業務人員做好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杜絕呆賬死賬的發生。

8、負責本部門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指導、管理、監督部門員工的業務工作,做好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和獎懲工作。關心部門員工的生活及思想動態,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絕經濟犯罪事件發生。

9、協調部門內部業務上的動態、信息。

10、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1、搞好與公司其他部門之間的團結協助和工作配合。

工作職責:

1、對貿易業務、運輸業務和貨款回收工作負責。

2、對收發貨、運輸業務安全負責。

3、負責提出本部門的業務培訓計劃,並組織部門相關培訓工作。

與上級溝通的方式:向直屬上級彙報,接受直屬上級的口頭和書面指導。

同級溝通:與公司其他同級領導保持溝通協調。

給予下級的指導:對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思想溝通。

崗位資格要求:

教育背景:營銷、經濟管理、貿易經濟或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經濟助理及以上職稱。

經驗:10年以上工作經驗,5年以上相關崗位管理工作經驗。

崗位技能要求:

專業知識:熟悉擬從事貿易行業有關政策法規,營銷管理以及相關業務知識。

能力與技能: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突發事件應變能力、敏鋭的分析判斷與獨立決策能力。

二、貿易業務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貿易業務部副經理

直屬上級:貿易部經理 所屬單位:貿易業務部

崗位目的 主要負責運輸業務工作,協助部門經理管理貿易業務

工作內容:

1、在貿易業務部經理領導下,做好運輸業務管理工作,協助經理做好貿易業務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在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做好本部門其他工作。對經理及運輸業務管理負責。

3、積極開展運輸業務工作,積極開拓市場,拓展運輸業務渠道。

4、組織運輸結算、統計工作,依照法規、制度處理商務糾紛。

5、做好運輸合同的談判、起草和簽訂工作。

6、協助經理協調合作單位做好鐵路運輸計劃安排。組織好鐵路發運、接收相關工作。

7、做好貨款回收工作,杜絕呆賬死賬的發生。

8、協助經理負責本部門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指導、管理、監督部門員工的業務工作,做好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和獎懲工作。關心部門員工的生活及思想動態,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絕經濟犯罪事件發生。

9、協助經理管理本部門相關業務、行政工作。

10、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1、搞好與公司其他部門之間的團結協助和工作配合。

工作職責:

1、對貿易業務、運輸業務和貨款回收工作負責。

2、對收發貨、運輸業務安全負責。

3、負責提出本部門運輸業務培訓計劃,並組織部門相關培訓工作。

與上級溝通的方式:向直屬上級彙報,接受直屬上級的口頭和書面指導。

同級溝通:與公司其他同級領導保持溝通協調。

給予下級的指導:對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思想溝通。

崗位資格要求:

教育背景:營銷、經濟管理、運輸管理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經濟助理及以上職稱。

經驗:10年以上工作經驗,5年以上相關崗位管理工作經驗。

崗位技能要求:

專業知識:熟悉運輸行業有關政策法規,運輸管理以及相關業務知識。

能力與技能: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突發事件應變能力、敏鋭的分析判斷力與團隊合作精神。

三、業務員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 業務員

直屬上級 貿易業務部經理 所屬單位 貿易業務部

崗位目的 具體執行貿易產品的採購、銷售工作、運輸業務管理、協助經理、副經理做好貿易、運輸業務工作

工作內容:

1、根據公司制定的貿易計劃及運輸計劃,有序的組織實施落實。

2、參與採購、銷售合同的洽談、起草、簽訂,並參與處理合同糾紛和商務事故。

3、建立健全合同台帳,並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選擇、評審、管理合同廠商,建立健全合同廠商的信息檔案,並對檔案進行規範管理。

5、做好質量跟蹤,堅持走訪合同廠商。

6、做好市場調查和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工作。開拓市場,優化採購、銷售渠道。

7、做好日常用户來電、來函、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8、樹立和提高公司形象,做好相關資料、數據的保密工作。

9、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10、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不謀私利、不徇私舞弊,爭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11、認真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工作職責:

1、對公司貿易產品採購銷售、運輸業務和貨款回收工作負責。

2、參與產品質量異議處理及運輸業務突發情況處理。

3、負責貿易產品的市場調研工作,及時為公司營銷策略調整提供依據。

與上級溝通的方式:向直屬上級請示彙報工作,接受直屬上級的管理和指導。

同級溝通:與本部室工作人員、本公司有關部門保持溝通聯繫。

給予下級的指導:對分管業務下屬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崗位資格要求:

教育背景:營銷、經濟管理或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經驗:從事煤炭、鋼材、水泥、焦炭等大宗物資貿易相關工作1年以上,有豐富的工作經驗,或3年以上運輸業務工作管理經驗。

崗位技能要求:

專業知識:熟悉貿易行業、運輸行業有關政策法規,具備營銷管理、現場管理以及相關業務知識。

能力與技能:較強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第二章 貿易業務部基本守則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客户資料、項目狀況、部門會議內容及其它貿易業務部資料不得外傳。

2、服裝整齊、潔淨(着裝具體要求見公司規章制度),上班時間內須保持精神飽滿的工作狀態。

3、嚴格遵守公司上班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准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任何請假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請假手續按公司規定流程辦理。(詳見公司請假制度)

4、努力學習、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專業知識,加強個人品德修養。要有工作責任心,爭取高效優質完成每項工作任務。

5、工作中服從管理,加強協作,積極主動反映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三章 工作計劃和報表制度

一、工作週報(周計劃和周總結)

1、工作週報的目的:為了避免工作疏漏和獲得公司資源支持,需對本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列出下周計劃;

(1)填寫內容:

①周計劃:主要是下週的工作重點,需要支持和資源的在周計劃中説明,以便部門經理安排;

②周總結:主要是針對周計劃的工作重點,説明它的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填寫制度:每週五下班前必須遞交本週計劃完成情況與下週工作計劃,如有特殊原因,則需在週一上午9點以前遞交。

二、工作月報

1、對本月工作的回顧,找出本月工作的成果和缺點。

2、當月工作回顧,分兩部分:一為工作成果;二為工作中存在問題;下月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列出工作重點。

3、業務人員必須在每月最後一天遞交工作報告

三、貿易業務部例會

貿易業務部每週一下午16:00召開部門工作例會,會議由貿易部經理主持,如遇其出差由貿易部副經理主持,貿易部副經理做會議記錄並跟進會議討論問題解決情況。

第三章 客户管理制度

一、 客户分級制度

1、貿易業務部客户分為三級:A、B、C

1)A主要描述:有明確的需求,並在1月內可以簽約的;

2)B主要描述:有明確的需求,2—3個月可以有意向簽約的,業務人員與該客户關係處理的比較好,並達成一定的合作共識;

3)C主要描述:該客户有一定潛力,3-6個月跟進時間;但尚未有明確的需求日期;

2、客户分級管理制度

1)隨着合作加深,客户的等級會不斷的變化,業務人員可以根據市場開拓狀況來調整客户的等級。

2)客户等級變化決定在該客户投入的時間和資源不同,所以業務人員所負責客户等級變化後必須在工作彙報中體現。

3、客户資料管理制度

1)目的:客户資料的有效管理有助於分析客户的需求,挖掘客户的潛力;輔助公司作業務範圍的定位及營銷策略的制定;

2)新客户資料填寫規範與內容;

①為了方便對客户資料的記錄,針對電話開發的客户或者初次拜訪的新客户,必須填寫客户資料表;

②必須填寫內容:客户名稱、聯繫人、聯繫人職位、聯繫電話、客户狀態;

③針對客户拜訪:每一次的拜訪都要客户拜訪的內容、拜訪人、拜訪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寫清楚,以便公司提供更好的資源支持;

3)客户資料更新制度;當發生影響客户跟進程度重要的電話,拜訪、活動都要對客户資料進行更新;

4、客户信息管理

1)客户信息的蒐集主要包括:

①客户的背景資料:客户的組織架構、組織政治;聯繫電話、通信地址、網站、郵箱;區分客户使用部門、採購部門、支持部門;瞭解客户具體的使用人員、採購人員、管理層;瞭解客户同類產品或者解決方案的應用情況;

②項目信息狀況:客户最近的採購計劃;客户最近項目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採購決策人和影響者,誰做決定,誰確定採購指標;誰負責合同條款、採購時間、預算;

③客户關係信息:主要指客户的決策流程,主要決策人在組織結構中的職責和職任;瞭解主要人員的個人經歷、教育背景、專長、興趣、喜好、行為特點、家庭情況以及個人生涯發展趨勢;瞭解不同層次的主要決策人、負責人之間的關係;瞭解同類產品和服務客户使用情況;

④客户規劃信息;

⑤項目信息:項目採購進度、預算、需求、決策、競爭、優先評估項等關鍵因素;

⑥競爭者資料;瞭解競爭者公司的情況、背景、產品的情況;競爭者客户經理、主要領導的名字、銷售的特點;

5、客户投訴管理

客户如對我公司任何部門、任何人的投訴都必須反饋給銷售部經理和銷售總監,由銷售經理協調處理,以保證客户滿意度。

6、客户檔案管理制度

1)業務人員須將聯繫過的所有行業客户資料及有潛在需求的企業客户錄入公司統一格式的客户資料檔案中。

2)對於每一個有可能形成銷售的客户,業務人員須將每一次聯繫的情況登入項目管理檔案中。

3)總經理和貿易業務部經理應督促業務人員做好客户資料的建檔和整理工作。

4)客户資料和項目管理檔案的建立將作為業務人員的日常工作評估的重要依據。

5)檔案建立力求真實可靠全面。

6)客户信息的檔案資料要求每位業務人員在每週五下班前分別向公司總經理及貿易業務部經理髮送一份,對當周增填的內容以不同顏色加以標註。

7)所有涉及客户信息的銷售檔案文檔要求加密,密碼由填表人員自行確定,建議原則上三到六個月換一次密碼,密碼單獨由銷售人員告知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第四章貿易業務部工作流程

一、採購工作流程:

在貿易業務中,採購是為銷售服務的,因此採購工作必須圍繞銷售工作來展開,緊緊圍繞銷售客户有質有量的進行。採購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詢價,比價,議價,評估,索樣,決定,請購,訂購,協調與溝通,催交,進貨驗收,整理付款。

1、 信息收集:根據銷售客户對產品的質量、數量、價格、供貨時間的需求情況,有針對性的收集整理相應的供應商相關資料,特別是供應商資信度調查。

2、 詢價,比價,議價,評估,索樣,決定是對產品供應商的考察與確定,合作的供應商不僅關係到公司資金安全,也關係到下一步產品銷售成本的高低,公司能否實現盈利及盈利率大小。因此對產品供應商的考察和確定必須按照上述完整的程序辦理,報公司審批,並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預案。

3、 下單:根據銷售訂單的要求,特別是產品的數量、質量、供貨時間,將採購訂單下給供應商,訂單必須含有以下信息:產品名稱、型號、數量、質量、單價、金額、計劃到貨日期等。

4、 跟催:採購訂單完畢以後,業務人員按照採購訂單上要求的供貨日期,採用時間段向供貨商反覆核對到貨日期直至產品到達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的客户所在地。

5、 入庫:

一)實物入庫:

業務人員收產品之前需核對供應商的送貨單是否具備以下信息:供應商名稱,訂單號,產品名稱,數量;如訂單上的信息與採購訂單不符,徵求貿易業務部經理意見是否可以收下。

二)單據入庫:

業務人員按照檢驗合格單,將檢驗單上的數據入到中,便於以後對帳。但也存在些問題,表現為:1.產品的`檢驗合格單沒有入庫;2.採購入庫訂單號和數量比較混亂。

二、銷售工作流程:

1、銷售的流程分為五個階段:

1)項目信息開發階段:關鍵點準確的信息;

2)立項階段:關鍵點:售前支持,有效的客户關係推進;

3)招投標階段:關鍵點:投標或議標

4)商務談判階段:關鍵點:合同審批和合同簽訂;

5)實施階段:關鍵點:驗收和資金回款;

2、項目信息開發階段管理;

項目信息管理;從下面六個方面進行項目信息的蒐集:需求、進度、競爭、決策(人和過程)、預算、優勢;

項目價值分析:通過分析,判斷項目是否適合公司戰略規劃,市場定位及產品和技術的發展方向。

3、立項階段的管理;

1)售前支持的目的:為了保證售前技術力量和高級商務人員的有效投入,確保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司風險的有效控制,策劃和考核項目步驟與行為,做好項目跟蹤,降低執行風險,提高項目成功率。

2)提出售前支持的項目,必須與上下游客户溝通“產品技術協議”,項目要求有明確的採購進度、預算、需求、決策、競爭、優勢等關鍵的評估;

3)對投入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產出的毛利進行分析,根據分析和風險評估,判斷是否繼續跟進此項目,售前立項申請得到最終申批通過後,才可以啟動跟蹤項目;

4)項目的詢價;只要經過立項的項目,填寫“詢價表”,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由負責採購的業務人員詢價;

5)項目立項後,主管業務人員及時更新項目的進展情況,具體操作如下:

制定銷售行動計劃;根據項目營銷計劃,制定階段性的銷售跟蹤目標和銷售行動計劃。(形式主要有:技術交流、參觀考察、方案演示會,客户拜訪、高層公關、娛樂活動等)

6)在瞭解競爭者的能力和客户需求的情況下,確定公司參與競爭所需要的資源、技術和能力,選擇合適的合作公司;

4、招投標階段的管理;

1)在招投標階段,業務人員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據招標文件協助技術人員寫投標書。

2)對成本和利潤進行分析;這是能否開展該項目的重點。

3)制定投標方案整體策略;

4)投標成功或失敗填寫投標成功/失敗分析表;

5、商務談判階段的管理;

1)商務談判的內容包括合同部分、項目實施、第三方管理;合同的審批由總經理負責。

2)商務談判過程中和預期相比,合同金額、利潤會發生很大的改變,如有變化要以口頭通知並書面的形式請示總經理;

6、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

1)完成銷售與項目實施的對接工作,填寫銷售—項目對接單,附合同、技術方案。

2)項目實施按照公司貿易業務部制度做好與客户的溝通協調,成功實施項目,保證客户滿意度;

7、技術支持管理辦法;

1)合同簽訂前,以貿易業務部為主導;合同簽訂後,以負責此項目的直接貿易業務人員為主導;

2)技術支持流程:針對立項的項目,由貿易業務部填寫《技術支持申請單》,明確客户需求及預期,交供應商技術部門協助辦理。

第五章 貨款回收制度

業務人員有責任對自己的銷售貨款進行催收,一般所有的貨款在貨到驗收合格結算掛賬後,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賬期)必須收回,回款成本計入銷售成本。

貿易管理制度5

一、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制度

為了鼓勵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保障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對外自主權,國務院對外經濟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涉及到的相應內容做出了規範,對外貿易經營者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總和構成了我國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是我國對外貿易眾多管理制度之一。

我國目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遵循自主申請、公開透明、統一規範、依法監督以及各類所有制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實行統一的標準和管理辦法的原則,實行登記和核準制。也就是企業在從事對外貿易經營前,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依法定程序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核准並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後,方可在其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國務院主管部門也可以對部分進出口商品,或者在一定期限內對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國營貿易管理或指定經營管理。

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管理制度是由進出口經營權管理制度和進出口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組成。

(一)進出口經營權管理制度

進出口經營權是指在我國境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國家批准所享有的對外簽訂進出口貿易合同的資格,又稱對外貿易經營權。這種經國家批准取得進出口經營權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相關法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稱為對外貿易經營者。

目前在我國還不是任何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從事對外貿易活動,只有那些經過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機關批准享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法人和組織,才能有權對外簽訂貿易合同。獲得外貿經營權的法人或組織憑批准文件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並向海關進行企業備案。

1.對外貿易經營者條件根據《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必須具備: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明確的對外貿易經營範圍;

(3)具有其經營的對外貿易業務所必需的場所、資金和專業人員;

(4)委託他人辦理進出口業務達到規定的實績或者具有必需的進出口貨源;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種類我國對外貿易經營者主要有:

(1)隸屬於原外經貿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專業外貿公司;

(2)有權自營進出口的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及各類內資生產型企業;

(3)對外經營科技產品的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

(4)從事國際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國際合作公司等。

(二)進出口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經營範圍係指國家所允許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具體商品類別和服務項目,具體體現在國家所允許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內容和方式。經國家批准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境內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從事進出口經營活動。

1.經營範圍的規定在我國,除國家實行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以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所規定限制經營的個別商品外,不同類型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所享有的進出口經營權是各不相同的。

(1)對於隸屬於原外經貿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專業外貿公司專業外貿公司是目前我國對外貿易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經營有關國計民生的大宗商品和在國際市場上壟斷性、競爭性較強的以及依照政府間雙邊貿易協定的商品,並負責在其批准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國內其他企業進行進出口業務。

(2)有權自營進出口的生產企業,包括外商投資及各類內資生產型企業其經營範圍僅限於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技術、設備、零部件和原輔材料,出口本企業自產產品。

(3)對外經營科技產品的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其經營範圍僅限於進口本院所科研和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技術、設備和零部件,出口本院所研製開發的技術和自產的科技產品。

(4)從事國際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國際合作公司按照其國際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外經貿主管部門根據其項目需要,對其進出口經營範圍進行單獨審批。

2.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制度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制度的實質是國家通過對進出口經營權的登記和核準管理,規範我國對外貿易秩序;通過對進出口經營範圍的管理,建立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制度,使國家能夠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進出口商品實行有效的宏觀管理。

(1)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及其區別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都是指政府授權一些公司代理某種產品的進出口業務。它們的區別在於,根據我國與世界貿易組織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中所的,國營貿易是可以一直保留下去(除非另有規定,如植物油),而指定經營則是需要在談判結果所的時間內取消。

(2)國營貿易和指定經營主要規定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進出口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經濟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

實行指定經營管理的進出口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

未列入國營貿易企業名錄和指定經營企業名錄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從事實行國營貿易管理、指定經營管理的貨物的進出口貿易;國營貿易企業和指定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正常的商業條件從事經營活動,不得以非商業因素選擇供應商,不得以非商業因素拒絕其他企業或者組織的委託。

(三)我國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管理制度的發展方向1.逐步放開對外貿易權對外貿易權即對外貿易經營權。我國自2001年7月起,對企業獲得對外貿易權實行登記和核準制,在此之前,我國實行的是對外貿易權許可制。目前,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是,企業在依法註冊後,就可以獲得進出口權。在我國為加入WTO所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中,在加入WTO3年後,我國將取消貿易權管制,對所有在中國的企業經過註冊登記後都可以獲得對外貿易權,但國營貿易除外。目前我國新實行的登記和核準制,就是為履行對外、最終實現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的一種過渡措施。

2.保留國營貿易並逐步取消指定經營為使我國在加入WTO後保留對進出口的合法調控手段,我國在WTO談判中要求對重要的進出口商品繼續實行國營貿易。同時,我國將在加入WTO3年內,每年調整和擴大指定經營制度下的企業清單,並最終取消指定經營制度。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是我國貿易管制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榮譽和對外貿易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內的生產、促進對外貿易健康發展,保護我國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是國家主權的具體體現。

(一)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含義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是指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以及我國政府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出入我國國境的貨物及其包裝物、物品及其包裝物、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設備和進出境人員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和行政手段的總和。其國家主管部門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1.出入境檢驗檢疫職責範圍

(1)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實行目錄管理,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對外貿易需要,公佈並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簡稱法檢目錄商品)。該目錄所列名的商品稱為法定檢驗商品,即國家規定實施強制性檢驗的某些進出境商品。

(2)對於法定以外的進出境商品是否需要檢驗,由對外貿易關係人自行決定。對外貿易合同約定或者進出口商品的收發貨人申請檢驗檢疫時,檢驗檢疫機構可以接受委託,實施檢驗檢疫並制發證書。此外,檢驗檢疫機構對法檢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可以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監督管理。

(3)對關係國計民生、價值較高、技術複雜或重要環境及衞生、疫情標準的重要進出口商品,收貨人應當在對外貿易合同中約定在出口裝運前進行預檢驗、監造或監裝,以及保留貨到後最終檢驗和索賠的條款。

2.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的組成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內容包括: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以及國境衞生監督制度組成。

(1)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商品所進行品質、質量檢驗和監督管理的制度。

我國實行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順利發展。商品檢驗機構實施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衞生要求。我國商品檢驗的種類分為4種,即法定檢驗、合同檢驗、公正鑑定和委託檢驗。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強制性標準或者其他必須執行的檢驗標準的進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檢驗標準檢驗;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有強制性標準或者其他必須執行的檢驗標準的,依照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檢驗標準檢驗。

(2)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實行動植物檢疫的進出境的監督管理制度。

我國實行進出境檢驗檢疫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傳出國境,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

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動植物檢疫監督管理的方式有:實行註冊登記、疫情調查、檢測和防疫指導等。其管理主要包括:進境檢疫、出境檢疫、過境檢疫、進出境攜帶和郵寄物檢疫以及出入境運輸工具檢疫等。

(3)國境衞生監督制度國境衞生監督制度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衞生監督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其他的衞生法律法規和衞生標準,在進出口口岸對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貨物、運輸容器以及口岸轄區的公共場所、環境、生活措施、生產設備所進行的衞生檢查、鑑定、評價和採樣檢驗的制度。

我國實行國境衞生監督制度是為了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實施國境衞生檢疫,保護人體健康。其監督職能主要包括:進出境檢疫、國境傳染病檢測、進出境衞生監督等。

(二)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的作用隨着我國改革開放和國家經濟的不斷髮展,對外貿易不斷擴大,出入境檢驗檢疫對保證國民經濟的順利發展,保證農林牧漁業的生產安全和人民健康,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1.出入境檢驗檢疫是國家主權的體現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作為涉外經濟執法機構,根據法律授權,代表國家行使檢驗檢疫職能,對一切進入中國國境和開放口岸的人員、貨物、運輸工具、旅客行李物品和郵寄包裹等實施強制性檢驗檢疫;對涉及安全衞生及檢疫產品的國外生產企業的`安全衞生和檢疫條件進行註冊登記;對發現檢疫對象或不符合安全衞生條件的商品、物品、包裝和運輸工具,有權禁止進口,或視情況在進行消毒、滅菌、殺蟲或其他排除安全隱患的措施等無害化處理並重驗合格後,方準進口。對於應經檢驗檢疫機構實施註冊登記的向中國輸出有關產品的外國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取得註冊登記證書,其產品方準進口。這些強制性制度,是國家主權的具體體現。

2.出入境檢驗檢疫是國家維護根本經濟權益與安全的重要的技術貿易壁壘措施,是保證中國對外貿易順利進行和持續發展的需要世界各主權國家為保護人民身體健康,保障工農業生產、基本建設、交通運輸和消費者的安全,相繼制訂有關食品、藥品、化粧晶和醫療器械的衞生法規,各種機電與電子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涉及安全的消費晶的安全法規,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法規,檢疫傳染病的衞生檢疫法規,規定有關產品進口或攜帶、郵寄入境,都必須持有出口國官方檢驗檢疫機構證明符合相關安全、衞生與檢疫法規標準的證書,甚至規定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與安全衞生保證體系,必須經過出口國或進出口國官方註冊批准,並使用法規要求的產品標籤和合格標誌,其產本站能取得市場準入資格。許多法規標準,已形成國際法規標準。出入境檢驗檢疫是合理利用國際通行的非關税技術壁壘手段,保證中國對外貿易順利進行和持續發展的需要。

3.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對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安全,促進農畜產品的對外貿易和保護人體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安全,使其免受國際上重大疫情災害影響,是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擔負的重要使命。對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品,以及裝載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品的容器、包裝物和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含集裝箱)實施強制性檢疫。這對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等檢疫對象和其他危險疫情性傳入傳出,保護國家農、林、牧、漁業生產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履行我國與外國簽定的檢疫決定書的義務,突破進口國在動植物檢疫中設置的貿易技術壁壘,從而使中國農、林、牧、漁產品在進口國順利入境,促進農畜產品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4.國境衞生檢疫對防止檢疫傳染病的傳播,保護人體健康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屏障中國邊境線長、口岸多,對外開放的海、陸、空口岸有100多個,是世界各國開放口岸最多的國家之一。近年來,各種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仍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發生和流行,還出現了一批新的傳染病,特別是鼠疫、霍亂、黃熱病、艾滋病等一些烈性的傳染病及其傳播媒介。隨着國際貿易、旅遊和交通運輸的發展,出入境人員迅速增加,隨時都有傳入的危險,給各國人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因此,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強制性檢疫,對防止檢疫傳染病的傳入或傳出,保護人體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三、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匯、用匯。這裏所提的國家有關規定就是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即國家外匯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對外貿易法》、國務院《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對包括經營項目外匯、資本項目外匯、金融機構外匯業務、人民幣匯率的生成機制和外匯市場等領域實施的監督管理。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是我國實施外匯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份。

(一)出口貨物收匯管理我國對出口收匯管理採取的是外匯核銷形式。國家為了制止出口企業外匯截留境外,提高收匯率,1991年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及中國銀行聯合制定了《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該《辦法》採用《出口外匯核銷單》的方式,對出口貨物實施直接收匯控制。《出口外匯核銷單》是跟蹤、監督出口單位出口後收匯核銷和出口單位辦理貨物出口手續的重要憑證之一。該控制方式的具體內容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出口外匯核銷單》,由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填寫,海關憑以接受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以核銷收匯。

(二)進口貨物付匯管理進口貨物付匯管理與出口收匯管理均採取外匯核銷形式,國家為了防止匯出外匯而實際不進口商品的逃匯行為的發生,通過海關對進口貨物的實際監管來監督進口付匯情況。其具體程序為:進口企業在進口付匯前,需向付匯銀行申請國家外匯管理統一制發的“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憑以辦理付匯,貨物進口後,進口單位(或其代理)憑蓋有海關出具的“報關單進口付匯核銷專用聯”連同報關單向外管局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核銷。

四、貿易救濟措施

我國2001年底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國,世界貿易組織允許成員方在進口產品傾銷、補貼和過激增長等給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護國內產業不受損害。

反補貼、反傾銷和保障措施都屬於貿易救濟措施。反補貼和反傾銷措施針對的是價格歧視這種不公平貿易行為,保障措施針對的則是進口產品激增的情況。

為充分利用WTO規則,維護國內市場國內外商品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秩序,我國依據WTO有關《反傾銷協議》、腫M佔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和《保障措施協議》以及我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制定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及有關針對保障措施的有關規定:(一)反傾銷措施傾銷一般是指一國產品以低於其正常價值的價格,將產品出口到另一國市場的行為。傾銷從表面上看對進口國是有利的,但實際上,這種低價銷售的背後,出口國為了壟斷進口國市場,用價格手段擾亂進口國市場,打擊進口國競爭對手,而這樣的結果常使進口國的相關產業因不堪低價競爭而紛紛關閉,而造成進口國一系列的問題,如國內產品價格份額的減少,工業委縮、就業機會減少等,同時還會嚴重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和國家財政。因此,各國往往通過國內立法手段進行反擊。從反傾銷的產生和其功能來看,應屬於一種非關税措施。

我國依據WTO關於《反傾銷協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實施反傾銷措施。反傾銷措施包括臨時反傾銷措施和最終反傾銷措施。

1.臨時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是指,進口方主管機構經過調查,初步認定被指控產品存在傾銷,並對國內同類產業造成損害,據此可以依據WTO所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查,在全部調查結束之前,採取臨時性的反傾銷措施,以防止在調查期間國內產業繼續受到損害。

臨時反傾銷措施有兩種形式:

一是徵收臨時反傾銷税;

二是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徵收臨時反傾銷税,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根據其建議做出決定,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予以公告。要求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做出決定並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2.最終反傾銷措施對終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並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在正常海關税費之外徵收反傾銷税。徵收反傾銷税,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根據其建議做出決定,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二)反補貼措施補貼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對企業提供財政捐助,以及政府對其收入或價格的支持,特別是出口補貼。補貼與傾銷一樣,也是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

反補貼與反傾銷的措施相同,也分為臨時反補貼措施和最終反補貼措施。

1.臨時反補貼措施初裁決定確定補貼成立,並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採取臨時反補貼措施。臨時反補貼措施採取以現金保證金或者保函作為擔保的徵收臨時反補貼税的形式。

採取臨時反補貼措施,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根據其建議做出決定,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

2.最終反補貼措施在為完成磋商的努力沒有取得效果的情況下,終裁決定確定補貼成立,並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徵收反補貼税。

徵收反補貼税,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根據其建議做出決定,由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三)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指進口國在進口激增並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採取的進口限制措施。保障措施在性質上完全不同於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針對的是公平貿易條件下的進口產品,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針對的是不公平競爭。

根據wTO《保障措施協議》的有關規定,保障措施分為臨時保障措施和最終保障措施。

1.臨時保障措施臨時保障措施是指,在緊急情況下,如果延遲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進口國成員國可不經磋商而採取臨時性保障措施。臨時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不得超過200天,並且此期限計入保障措施總期限。

臨時保障措施應採取增加關税形式。如果事後調查不能證實進口激增對國內有關產業已經造成損害或損害威脅,則增收的關税應立即退還。

2,最終保障措施最終保障措施,可以採取提高關税、純粹的數量限制和關税配額形式。但保障措施應僅在防止或救濟嚴重損害的必要限度內實施。

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4年,如果仍需以保障措施防止損害或救濟損害的產業,或有證據表明該產業正在進行調整,則可延長實施期限。但保障措施全部實施期限(包括臨時保障措施期限)不得超過8年。

目前,我國正在對部分種類和規格的進口鋼材,實施特別保障措施

貿易管理制度6

第一條、組織機構

組長:伏成(企業法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伏仕蓮

成員:伏成、秦詠梅、伏仕蓮、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

第二條、職責分工

(1)組長為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衞生;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員工患病及時建檔,並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貿易管理制度7

倉庫管理工作是公司貨品流通到中轉站的調度運作,是公司各部門工作能協調一致的重要環接之一,為使本公司的倉管工作有條不紊,做到踏實、準確、快捷,特制訂本倉管制度:

一、 健全發貨手續,見單發貨,發貨時倉管員做到一看(看清楚發貨單的內容和貨品標籤,對號發貨);二數(數清貨品數量);三核對(上車後再核對放行)。

二、 要求倉管員熟記庫內貨品種類,發貨做到準確、快捷,操作熟練。

三、 做好貨品出入登記工作,記錄每批貨的入庫數量和入庫時間,做到先進先出。登記每批貨每次的出庫數量,做到每批貨的進出數量平衡。

四、 當日貨單當日做帳,及時統計銷售額和庫存數,為經理決策 提供準確數據。

五、 保持庫內清潔衞生,做到貨品擺放整潔。

六、 提高警惕,做好防盜工作。做到離庫先鎖門;任何人

不準帶包進倉庫;不得在倉庫內接待與工作無關人員;鑰匙不離身,不得讓別人攜帶,每次都要親自開門。

七、 不準在倉庫內吸煙或帶其它火種進庫。

八、 倉管員掌握着公司的`銷售數據各種貨品價格,不能隨便與人談論,以免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

貿易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第五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第六條、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為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貿易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註冊的有限公司,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屬於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税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於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並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税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税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製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税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繫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並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徵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於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佔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於令各項資產的佔用趨於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後,董事會審批後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採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範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後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採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採購的商品,單筆採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採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採購合同,採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後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採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並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託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餘,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後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於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後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台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户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並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於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後,根據管理公司批覆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註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後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税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税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税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採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淨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後,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範圍:房屋和建築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採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淨收入(或淨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閲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淨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淨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淨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後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後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採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於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採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裏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於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衝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於“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淨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範。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範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説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説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説明。

第五章 税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税法規定,保證納税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税,依增值税、營業税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税,依税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税所得額,按所得税税率計算應納所得税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徵收的各種税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税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税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範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範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户餘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户餘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户餘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户的餘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説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鑑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鑑。

4、所有印鑑應放置於保險櫃內,每天用完後放回原處。

5、印鑑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複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餘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税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並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着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着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説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後,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註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後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燬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後按規定銷燬。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税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並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税票要粘貼足額,並畫銷或註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閲

會計檔案調閲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閲人當時查看。借閲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説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貿易管理制度10

1、凡屬醫療、教學、科研所需用的儀器、設備、衞生材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由相關部門統一負責採購,供應、調配和維修。採購工作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依據招標後中標結果定點採購。招標範圍以外的`商品,須經院領導批准通過政府招標採購後,方可進行採購。

2、根據院年度工作要點和規劃,編制採購預算。

3、應成立專門的組織負責大型儀器設備的論證、報批、招標、商務洽談等工作。

4、一般醫療用低值易耗品、物資材料等,根據院內工作需要和庫存量制定月採購計劃,進行定點採購。

5、所有采購商品,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質量標準和檢測標準。採購人員要認真查驗註冊證、合格證、檢驗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6、採購員和保管員要嚴格遵守入、出庫驗收制度。每月匯同會計核對盤點一次。年底全面盤點一次,製表上報。

7、庫房物品要按性質分類保管,作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貿易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確保各類貨物在運轉、儲存與交貨等過程中達到適時、適質、適量且不會發生損失和劣化,使進出作業得以順暢進行,特制訂本規定,倉庫管理人員必須以貨物為中心做好商品的驗收、出貨、盤點、保存等工作,並在相關單據資料上履行各自手續。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經由本公司倉庫的所有物資及商品。

3. 作業內容:

3.1 倉庫規劃與標示:

3.1.1 倉管人員應依貨物的品種、規格、體積、重量等適當規劃倉區,各倉區根據物品使用頻率、體積大小、安全庫存量、包裝方式、搬運工具及路線等,規劃適當儲存空間及倉位,並繪製《倉儲平面配置圖》標示於明顯易見之處;各倉位所存貨物分別以統一形式做明顯標示,以便於日常倉儲管理。

3.1.2 倉庫存放物品原則上應定點定位,若倉位不足時,則可將下列各項物品合併存放同一料位,並以明顯標示區分,防止錯用、錯發。

(1) 進出頻率低者。

(2) 數量少者。

(3) 容易分辨、分開者。

3.1.3 庫存物品應視需要做相應包裝,避免碰撞、磨擦壎壞或髒污表面。

3.1.4體積小、重量輕之物品,原則上存放於較上層倉位,較重者存放於下層,體積龐大者則放置於地面固定區域內,貨物存放和碼垛應整齊,之間還應保持適當間隔,以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節約庫容為原則。

3.1.5倉管人員應經常檢查物品是否受潮、損壞變質,隨時保持堪用狀況。

3.1.6倉庫應設置一般度量衡器具,供常規收發及檢驗使用。

3.1.7倉管人員在物品進出作業中,應確實審核各項異動單據無誤後,方可辦理進出作業,並應當日完成進出帳目登錄,以維持最新的.庫存數據。

3.1.8倉管人員應經常抽點實物庫存,發現帳、物差異時,應即及時查明不符原因,以符合帳物一致要求。

3.2 倉儲安全:

3.2.1 倉儲區域應設置適當消防及防盜等安全防護措施。

3.2.2 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險性物品應隔離保管。

3.2.3 存放過久會變質的物品,應注意保存期限,超出保存期限之物品,使用或出貨前應先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出貨。

3.2.4 倉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各類物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損失時,應即制定處理對策,呈報並依公司核示結果相應處理。

3.2.5業務部門應根據以往銷售狀況及客户訂單狀況配合倉庫制定出常用貨品的安全庫存量,倉管人員應保證名錄所列貨品保持在安全庫存數以上,在庫存低於安全庫存時應及時通知採購人員適時、適量採購。

貿易管理制度12

為規範公司所有醫療器械產品的倉庫貯存、養護、出入庫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貯存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並有明顯區分(如可採用色標管理,設置待驗區為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2)庫房內牆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説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範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並填寫“安全衞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範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牆、頂、燈、温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為;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12、從事為其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提供貯存、配送服務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其自營醫療器械應當與受託的醫療器械分開存放。

二、庫存養護

1、養護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並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衞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養護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

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環養護檢查,(所謂三三四指一個季度為庫存循環的一個週期,第一個月循環庫存的30%,

第二個月循環庫存的30%,第三個月循環庫存的40%)並做好養護記錄,發現問題,應掛黃牌停止發貨並及時填寫“質量複檢通知單”交質量管理部門處理。並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養護人員要指導並配合保管人員做好庫房温、濕度的管理工作,當温、濕度超過規定範圍時應及時採取降温、除(增)濕等各種有效措施,並認真填寫“庫房温濕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於2次對庫房温濕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採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後按規定進行銷燬,並保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採購入庫驗收、倉貯、

出庫複核銷售及售後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採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入庫時應認真填寫“效期商品管理記錄表”,並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貨位卡特別註明,填寫效期催銷表,銷售時,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並做好售後服務。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為不合格商品,登記後放置於不

合格區。

4)對所有商品應根據企業銷售情況限量進貨。

6、養護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為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後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並做好記錄。

7、企業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倉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為: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為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企業應當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註明不合格事項,並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退貨、銷燬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並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1)醫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2)標籤脱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3)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4)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複核並建立記錄,複核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複核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複核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為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複核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項目,逐項複核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複核人員等項目。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後,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繫,並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複核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複核記錄。出庫複核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後2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並符合以下要求:

(1)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温度要求;

(2)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3)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温度後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温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温度、自動調控温度、報警、存儲和讀取温度監測數據的功能。

貿易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商品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商品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帳

所有商品應按每一品種規格設置商品明細賬,所有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及存放區域均應在明細分類賬上作詳細的記錄。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報廢品、試用品等應分別建賬反映。

二、入庫

商品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訂貨單、送貨單辦理入庫手續,根據實物填寫入庫單,入庫單應詳細登記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經手人,並根據入庫單登記材料明細賬和存貨卡。入庫單一式三份,倉庫一份、供應部門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財務結算時與發票一同交財務)。

三、出庫

根據開具的各賣場送貨單發放商品,出庫單應登記編碼、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批號、有效期、單位蓋章及送貨人、收貨單位及經手人、庫管,根據送貨單逐日逐筆登記商品明細賬。送貨人應在當日內把賣場簽收的回單交給財務,若有特殊情況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時交回,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出庫單一式四份,倉庫一份,賣場二份(一份賣場存根、一份結賬時與財務核對),一份交財務。

四、必須嚴格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登記入賬,做到日清日結,確保商品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每日工作結束,應將當日發生的入庫單、領料單交財務部門

五、原則上按先進先出法發放商品。

六、盤存

每月中旬定期盤點(總庫和賣場)。盤點包括存貨數量和質量的檢查。庫存商品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存在質量上的問題需處理的,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彙報,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准後才可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七、倉管員工作職責

1、準確地做好商品進出倉庫的賬務工作。

2、嚴格按照商品的驗收要求做好商品驗收工作。

3、不合訂購要求的商品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月報、季報和年度報表。

5、認真做好倉庫商品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6、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做到防火、防盜、防潮)及衞生工作。

7、認真做好倉庫發貨工作,堅持發貨原則:先進倉的貨先發。

8、認真做好退貨工作。退貨原則:確認報廢、過期的商品要求及時通知採購員退回供貨商並報財務;賣場退回的商品及時回收倉庫保管。

9、認真做好各賣場的銷售監控工作,避免商品丟失。

10、有責任提出倉庫管理的合理建議。

11、認真配合各分銷商或賣場做好各類商品的收發及調貨工作。

貿易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搞好醫療器械體外體外診斷試劑)產品質量,及時瞭解該產品的質量標準情況和進行復核,企業應及時向供貨單位索取供貨資質、產品標準等資料,並認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醫療器械採購:

1、醫療器械的採購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法經營。、

2、堅持“按需進貨、擇優採購”的原則,注重醫療器械採購的時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質量優、費用省、供應及時,結構合理。

3、企業在採購前應當審核供貨者的合法資格、所購入醫療器械的合法性並獲取加蓋供貨者公章的相關證明文件或者複印件,包括: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或者經營的許可證或者備案憑證;

(3)醫療器械註冊證或者備案憑證;

(4)銷售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的授權書原件。授權書應當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註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必要時,企業可以派員對供貨者進行現場核查,對供貨者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評價。

如發現供貨方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時,應當及時向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4、企業應當與供貨者簽署採購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企業、供貨者、數量、單價、金額等。

5、企業應當在採購合同或者協議中,與供貨者約定質量責任和售後服務責任,以保證醫療器械售後的安全使用。

6、企業在採購醫療器械時,應當建立採購記錄。記錄應當列明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者、購貨日期等。

7、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按本公司醫療器械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質量審核制度執行。

8、每年年底對供貨單位的質量進行評估,並保留評估記錄。

二、醫療器械收貨:

1、企業收貨人員在接收醫療器械時,應當核實運輸方式及產品是否符合要求,並對照相關採購記錄和隨貨同行單與到貨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交貨和收貨雙方應當對交運情況當場簽字確認。對不符合要求的貨品應當立即報告質量負責人並拒收。

2、隨貨同行單應當包括供貨者、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許可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數量、儲運條件、收貨單位、收貨地址、發貨日期等內容,並加蓋供貨者出庫印章。

3、收貨人員對符合收貨要求的醫療器械,應當按品種特性要求放於相應待驗區域,或者設置狀態標示,並通知驗收人員進行驗收。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應當在冷庫內待驗。

三、醫療器械驗收:

1、公司須設專職質量驗收員,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2、驗收人員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對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標籤以及合格證明文件等進行檢查、核對,並做好“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包括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供貨者、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果等內容。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必須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後2年,但不得低於5年;

3、驗收記錄上應當標記驗收人員姓名和驗收日期。驗收不合格的還應當註明不合格事項及處置措施。

4、對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進行驗收時,應當對其運輸方式及運輸過程的温度記錄、運輸時間、到貨温度等質量控制狀況進行重點檢查並記錄,不符合温度要求的應當拒收。

5、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

6、外包裝上應標明生產許可證號及產品註冊證號;包裝箱內沒有合格證的醫療器械一律不得收貨。

7、對與驗收內容不相符的,驗收員有權拒收,填寫‘拒收通知單’,對質量有疑問的填寫‘質量複檢通知單’,報告質量管理部處理,質量管理部進行確認,必要的時候送相關的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確認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制度進行處理,為外在質量不合格的由質量管理部通知採購部門與供貨單位聯繫退換貨事宜。

8、對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要逐批驗收,合格後放入合格品區,並做好退回驗收記錄。

質量有疑問的應抽樣送檢。

9、入庫商品應先入待驗區,待驗品未經驗收不得取消待驗入庫,更不得銷售。

10、入庫時注意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不得入庫。

11、經檢查不符合質量標準及有疑問的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作好標記。並立即書面通知業務和質量管理部進行處理。未作出決定性處理意見之前,不得取消標記,更不得銷售。

12、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合格品庫(區),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或有其他問題的驗收不合格醫療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庫(區),並與業務和質量管理部門聯繫作退廠或報廢處理。

附:1、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3、購銷合同(記錄)

4、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質量標準)複印件材料(並蓋章為準)。

5、醫療器械驗收記錄。

6、隨貨同行單

7、拒收通知單

8、質量複檢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