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患抑鬱被炒 女孩告就業歧視索賠7.4萬

欄目: 就業前景 / 發佈於: / 人氣:2.1W

剛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卻因患上抑鬱症被解聘。

患抑鬱被炒 女孩告就業歧視索賠7.4萬

昨日,大連女孩小雯(化名)將首都航天機械公司告上法院,認為其侵犯了精神障礙患者的平等就業權,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7.4萬元。

知名公益律師李方平告訴記者,這起訴訟也是"國企抑鬱症就業歧視第一案"。

2011年9月,小雯通過校園招聘與首都航天機械公司達成就業意向,2012年7月27日簽訂五年期勞動合同。沒想到,剛上班還不到一個月就被單位解聘了。

2012年8月初,小雯參加公司的集體培訓,期間表現出了抑鬱症的症狀。"當時那段日子特別忙碌,學校的畢業論文,到公司後面對的陌生環境等,各種因素導致我出現了抑鬱症狀,有些沉默寡言。"小雯説,培訓進行到一半時,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培訓的工作人員給家人打了電話,建議她暫時回家休息。"從北京回到大連後,經過約一個多星期的心理輔導和治療,我的抑鬱狀態完全消失,情緒狀態均非常好。此時,單位通知我,月底到單位進行入職考試。"8月30日,小雯如約前往單位,卻收到了一份解聘通知,"那上面寫着:因你患有抑鬱類疾病,根據你我雙方簽訂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接收協議》第二條第5款之規定,你不符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將你的檔案退回學校。"

在大學老師的幫助下,小雯聯繫上了該公司一位領導,"這位公司領導也表示,我的精神狀態很不錯,但最後還是沒能協商出結果來。"

無奈之下,小雯昨日將首都航天機械公司告上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代理律師陳繼華表示,首都航天機械公司因為當事人患有抑鬱症予以辭退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應受到歧視。而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精神衞生法》更是明確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勞動權益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精神障礙患者的實際情況,安排患者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

專家:患抑鬱症也能成職場精英

昨日,著名精神衞生法專家黃雪濤表示,抑鬱症已經是一種非常常見的心理病症。

抑鬱症不是精神病,更不會發展成精神******症;抗抑鬱藥物的副作用並不可怕,不會有持久性的傷害,停藥後,副作用大多即可完全消失,且大多患者不需要終生服藥,目前抑鬱症的臨牀治癒率高達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