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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合同通用15篇

欄目: 設計 / 發佈於: / 人氣:1.71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設計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設計合同通用15篇

建築設計合同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設計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______%;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______%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_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_____%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_____%。

第七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__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户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 (項目名稱)提供設計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諮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

建築設計合同4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等、投資及設計費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的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注:

1. 按照付費次序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最終設計費按施工圖面積核定,在第四次付費時一併結算,多退少補。

3. 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員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 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6.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3 設計人按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4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5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合同規定的份數,設計人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產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綿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雙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7 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10除雙方簽名外,本合同條款原則上不認可手工痕跡,如確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手工增減、改動,須雙方均在手工痕跡處加蓋公章,方能認為手工痕跡有效。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建築設計合同5

一、建築設計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築設計企業合同管理能不斷完善建築市場經濟,加固建築活動監督管理,使建築市場秩序得以維護,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得到保障,並能不斷促進建築業的正常發展。企業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是被項目法人和建築企業在工程承包時完成的,建設工程合同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與此同時,建築合同也是工程施工檢測和驗收的主要法律依據,同時也為建築企業走進市場做出貢獻。建築工程合同的制定以及履行是和建築單位以及建築企業彼此有直接利益關係。由上述可知,我們需對建築工程合同的管理進行大力投入。要想我國施工企業能夠擺脱當前的困境,合同的管理尤為重要,我們要充分樹立合同意識,儘可能的維護企業的利益,努力提高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以及建築工程的合同履行率。建築企業合同管理不僅有助於提高我國施工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還有推動我國施工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二、建築設計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合同起草 、談判過程中易出現的問題

2.1.1 異地備案引起的“陰陽合同”

當建築設計院在其工商註冊地以外承包設計項目時,項目所在地建委會要求外地設計單位在當地建委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甚至有的地方建委還堅持在備案時必須使用當地制定的合同版本,目的是為了規範當地建築設計市場。然後有的建築設計企業初次在外地承包項目,不瞭解項目所在地建委的備案要求,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才發現備案有這種要求,於是不得不在備案時重新使用當地制定的合同版本來簽訂合同,“陰陽合同”就因此出現了。

2.1.2 “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顧名思義是一種不平等的合約。當設計院與成熟的大型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時,這種開發商會要求合同草案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設計的合同模板。這種合同中就無法避免“霸王條款”的出現了,比如雙方違約時違約金的支付比例相當懸殊等。倘若經營人員的簽約之前沒有仔細閲讀合約內容,或者在談判時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就會因此簽訂不平等的“霸王條款”。

2.1.3 設計進度約定為絕對時間

設計進度是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通過協商確定的,用來約定設計人提交圖紙的時間。這個時間在簽訂設計合同時要求在合同具體列出,比如文件×年×月×日提交施工圖設計。然而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中,設計者在晚餐前一階段的設計任務之後須有由甲方對其進行確認之後再開始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而且該設計還需要通過規劃、建委、環保、綠化等相關部門的審查取得各種批覆後才能進行後階段的設計工作。建設方的確認時間以及各部門的審查時間都是不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的絕對時間很容易導致設計者成為違約方。

2.2 缺乏規範化操作,法律意識淡薄

在1991 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為後續的市場行為和建築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做鋪墊[2]。然而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條款繁多而且內容繁雜,很多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仔細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研究,或者當事人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使用“口頭合同”等都是導致合同條款不完善,不嚴謹的原因,這樣的合同很可能不具備法律效應。

2.3 過分遷就業主,合同背離標書

招投標文件和招標書是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重要的一項參考。在簽訂合同的實際工程中,甲乙雙方通常會因為利益關係刻意避開招標書中不存在的內容和指標。與此同時,施工承包商為了項目的順利進行不得不遷就業主,按照業主要求籤訂缺乏平衡的條約,而且有時候霸王條款會推翻部分甚至全部通過招投標產生的合同條款。比如對索賠處理、合同糾紛等協調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等。

2.4 合同管理脱節,缺乏專職人才

建築施工企業通常把重心放在招標上面,而往往對合同管理掉以輕心。很多項目管理機構的合同管理體系及操作流程均不完善,甚至都沒設立合同管理部門,這樣就沒辦法對工程項目進行精確的.蹤跟以及動態的合同管理。儘管建築企業設有建築施工合同管理部門,卻缺乏專職合同管理人才,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高低不齊。

三、建築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

3.1 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風險觀念

增強施工企業的整體法律意識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企業領導應該學習如何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應該認真學習《建築法》、《合同法》等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還應該提高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意識,對於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風險要引起高度重視,並且及時制定有效措施對法律風險進行防控,儘可能的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

3.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專職管理人員

企業合同管理的關建在於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從而對合同管理的全過程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也是必要的,他們需要對合同管理中擬定、修改、談判以及解釋等涉及的知識瞭如指掌,精通工程技術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且還應該具備合同履行和索賠等能力。

3.3 提高簽約質量,依法簽訂合同

對於合同質量我們需要從頭開始,從而有利於經營風險的降低。首先,要深入瞭解所要投標的項目的理想情況、業主資金是否到位情況等,做好充分的準備,防止商業詐騙;其次還要認真分析招標文件和合同範本,防止合同中存在陷阱或缺陷。對於不平等條款,施工企業不可以就此妥協,而是應該據理力爭,爭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3.4 實施動態管理,加強過程控制

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組建一支專業技能較強的完整過程控制小組,對將要實施的合同制定一套完整的階段性預警、監控、應急方案,應對由於合同簽訂人員業務水平,法律意識而產生的疏漏,並且要及時處理好合同履行中的爭議問題,協調好合同主體之間的關係。

3.5 提高人員素質,適時組織培訓

根據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能力等去選拔企業所需要的能夠擔任合同管理人員的優秀人才。同時對這些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建立競爭與獎罰機制,對工作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導致重大問題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懲罰。

四、結語

合同的產生是由於商品經濟,它是受法律保護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築施工是需要和業主簽訂施工承包合約,還需要和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承包合同,還要簽訂採購合同等等,因此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顯而易見,建築施工企業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建築設計合同6

工程名稱:工業廠房工程工程地點:市合同編號:-珠(西)-011(由設計人編填)設計證書等級:發包人:設計人: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包人:設計人: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工業廠房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設計費(元)層數建築面積(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1廠房(包括廠房土建及裝飾工程、自動噴淋及消火栓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自動報警工程、空氣調節及淨化空調、動力及照明工程)28500√√0000.00包乾2總圖工程(包括紅線內廠區圍牆及道路、廠區綠化、給排水及電力系統工程)注:具體設計範圍以發包人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為準。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計委立項批文1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3建設用地紅線圖14規劃部門提供的設計要點15設計委託書及設計要求16工程地質勘察報告1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建築設計及總圖規劃方案3業主確認後7天2建築設計(單體)全套施工圖8方案審批後20天3總圖施工圖8施工圖審批後15天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為貳拾萬元人民幣(.00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

第二次付費75%單體全套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

第三次付費5%總圖施工圖出圖後五天內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與本工程有關的現行國家設計規範通則及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XXX。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5%。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貳份,設計人貳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XX編碼:

XX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蓋章)

(蓋章)備案號:

經辦人: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相關的規定和 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大寫: ,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 %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一種)。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8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萬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 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 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 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l.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 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年月日:

建築設計合同9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建築設計合同10

委託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就委託乙方進行" [暫名]之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一事,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計內容

1、基地與周圍環境的勘查。

2、建築平面設計。

3、建築立面設計。

4、能夠全面反映建築外觀的細部設計、材料搭配及外裝飾材料的局部設計大樣圖。

5、庭院植栽系統、户外傢俱和景觀範圍內的地面鋪裝、水景、小品等的規劃設計。

6、建築外觀泛光及園林景觀燈光設計(含燈具的搭配和選擇)。

第二條設計階段

中期彙報時,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據設計合同,[暫名]按下列工作進度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數據:

1.1合同生效日開始,且甲方提交具體設計任務書後,四周內完成建築方案圖設計。

1.2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建築詳細平立面設計階段後,六週內提交各層平面及各向立面圖。

1.3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建築細部詳圖、材質的搭配設計階段,六週內提交設計圖。

1.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內完成景觀方案設計圖。

1.5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環境景觀細部圖設計階段後,六週內提交設計圖。 1.6經甲乙雙方確定,進入燈光計劃圖面設計階段後,四周內提交設計圖。

第三條設計深度及要求

滿足甲方對下列各項設計的要求:

(1)總圖設計:

a、設計説明;

b、總平面圖、立面圖及詳圖(總體佈局、環境設計);

c、外部公共設施、小品等平面圖及詳圖;

d、綠化平面圖、綠化種植圖及與其相關的地表建築、構築物的外觀建築飾面詳圖、種植表;

e、景觀照明平面圖;

f、建築立面、景觀、露台等與外觀表現相關節點詳圖;

g、景觀道路及硬質地面鋪裝細部設計圖。

h、水池、噴泉、特殊小品等相關專業設計。

(2)建築平面設計:

a、各户型各層平面設計。

b、會所各層平面設計。

(3)建築外立面設計:

a、設計説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圖和剖面圖;

c、外部節點詳圖(外牆幹掛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關係及材質處理)。

(4)景觀水池繪製水深、出水口等與景觀效果有關的圖紙:

(5)外觀燈光設計a、設計説明;

b、建築外觀燈光設計效果圖;

c、建築外觀燈光設計詳圖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1.1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設計所必須的原始數據及有關技術文件(勘測圖、紅線圖....等電子文件)。

1.2向乙方提交預定的設計要求---例如外觀風格,外裝材質的檔次,或者其它需求。

1.3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數據錯誤,或所提數據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外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 、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1.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1.5甲方負責為乙方設計提供幫助並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2、乙方責任

2.1乙方給甲方提交的設計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乙方必須安排合同約定的設計人員來履行設計任務,如不經甲方同意,乙方更換合同約定的設計人員或減少合同約定的人員數量,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設計費用,同時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一切損失。主設計師:張文明、樑宇元。

2.2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組織服務於本項目的全部設計人員集中為本項目設計。如特殊情況乙方調整人員,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各階段設計文件,應視為違約,違約責任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2‰的違約金。

2.4乙方配合甲方進行建築外立面裝飾、門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單位的招標建材諮詢。

2.5甲、乙雙方應保護雙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轉讓與本合同相關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2.6乙方應在甲方方案報批過程中無償配合甲方進行方案彙報及講解,並且與當地規劃局針對方案規劃內容,進行必要的協調溝通。

第五條設計配合

1、方式:

有關規劃、設計部份由乙方於台灣作業完成(含尺寸、面積),甲方委託的設計院配合做施工圖面尺寸詳細的發展,乙方並與甲方及設計院針對結構、水電供暖細部平面作研討修正。

2、次數:

為配合甲方圖面和工程進度,乙方需至現場討論時,至大連市出差之工作人員食、宿、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討論次數保證以下八次:

2.1建築立面及景觀方案效果提出與討論。(兩次)

2.2平面、立面與甲方討論,並與設計院溝通討論、燈光方案效果討論。(兩次)

2.3外觀的細部、現場收頭指導。(兩次)

2.4庭院景觀施工現場指導和綠化種植討論和調整。(兩次)

上列八次之外,若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派員到大連工作之食、宿、交通費用[台灣往返大連之機票及當地出入之車費]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合計為元/m2,合同總價款暫定人民幣萬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進行:

2.1本合同簽字後三日內支付訂金,為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設計效果經甲方認同定案後,支付設計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2.3建築平面與立面的設計圖完成後,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二十。

2.4建築外觀與庭園燈光設計效果,經甲方認同定案後,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5建築平立面細部圖樣及材質的搭配設計完成後,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二十。

2.6庭園景觀設計及燈光設計細部圖樣(含園林植栽與户外傢俱之選擇或設計)完成後,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2.7材料的確認及現場指導,待工程完工後支付設計總價款之百分之十。

第七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訂金款項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房屋開發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建築設計合同11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搞活經營機制,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願意和乙方就上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設計任務實行合作經營,甲方願意承包經營該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

第二條甲方將為乙方經營承包每一項任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2.1簽訂合同

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設計合同。

2.2設計費匯入和支付方式

本工程設計費應匯入甲方銀行賬户,建設單位每次將設計費匯入甲方公司賬户後的三日內,甲方扣下公司管理費後,將餘下的設計費轉入乙方賬户或支付現金給乙方,甲方不得將設計收費匯入其他賬户,由公司的財務部實行項目獨立核算,收入支出單獨列帳。甲方應協助乙方催款,由甲方開具設計費發票給建設單位。

2.3協助乙方協調處理與建設方、施工方等單位的關係,協助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甲方有關人員對乙方承包經營的設計項目可隨時進行檢查,調閲有關文資料,查詢有關情況,乙方不準藉故拒絕;

第三條乙方在承包經營中應自覺執行相關國家建設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承包的.工程設計任務進行科學公正地準確設計;要對建設單位負責。

第四條乙方應按下列比例上交承包金:

4.1按合同約定,設計費按工程實際合同約定收取。

4.2乙方按設計收費的次___________上交承包費,含營業税,營業税由甲方交。

第五條其他

5.1要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在乙方承包的上述設計任務完成後終止該協議。

5.3本協議塗改無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設計合同13

業 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建築設計費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建築設計費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二、工程量、 價格

1、單價: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談。

三、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 設計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

七、 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 施工機具和建築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十、 此工程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一、建築設計費合同爭議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建築設計費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 xx年月日

建築設計合同14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建築設計費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訂如下建築設計費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南湖影視基地

二、 價格

三、工程範圍

南湖影視基地大觀眾廳所有木工工作範圍,包括頂面開燈孔。

四、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發生收量,結算費用。 2、按施工總額的'3%作為保脩金,從竣工之日起1年後支付。

五、 設計與施工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如發現圖紙與實際不符,應通知甲方項目頸部,協商後再行施工,不允許自作主張更改設計,如自行更改,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施工前應與甲方項目經理部確定施工進度計劃表,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 六、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如遇所購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時,需乙方根據材料製作工期提前申請材料清單。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4、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7、乙方根據工程量開出所需材料清單,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開具的材料清單量進行審核其合理性,根據施工工藝要求規定其料損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場價扣除超出部分費用。

七、 工期

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損失扣除費用。

七、垃圾清運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堆放一起,保證進出方便。

八、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每月向甲方報工人工資表。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吃住。。

4、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九、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甲方承擔。

十、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 現場禁止吸煙及隨地大小便。

3、每一位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爬高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及安全帶由乙方自己負責。

4、乙方要嚴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違反操作規範出現工傷,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 十一、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兩天內及時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建築設計費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十三、裝修要求

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或監理單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處,乙方應馬上更改。

2、 乙方完工後,必須保證符合甲方及監理單位的施工要求。

十四、其它説明和要求:

1、工程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設備由施工承包人自備自理。

2、施工單位必須保證施工質量,發生施工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予以改正。如竣工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立即予以改正,在未達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權拒付人工費。

3、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蠻施工。要愛護現有成品,造成現有成品破壞,由施工隊賠償。

4、施工單位負責及時清理建築垃圾至規定位置,工程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負責場內建築垃圾清運,完畢後方可立離場。

5、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十五、如有違約,乙方將按照工程款雙倍賠付。

十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籤 章:籤 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建築設計合同1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總平方案規劃及各單體設計

二、設計費用

1、規劃方案:先預付萬(不含税),結算時在研發大樓單體設計總價中扣還給甲方。

3、研發大樓價格:(三期開發前雙方再行確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預支費用的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3、設計的時間: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即紅線圖1份,立項批文1份;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規範,乙方應配合進行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的設計成果需滿足建設主管部門對該成果的審核並達到通過。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