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作投資協議書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1
服務單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户: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 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12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夥;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後,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並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形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在甲乙雙方以後共同的發展中,共同利用雙方資源,互相支持,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共同目標。由雙方共同意願,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遵守以下各項條款:
一、協議雙方簡介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經商議後決定,乙方以現金形式購買甲方_________________學校的股份成為項目投資主體。現甲方出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按______股計算,每股按照現金人民幣折算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出資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為______股。即甲佔股總出資的______%。乙佔股佔總出資的_____%。
三、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出資方未參與工作(即招生和上課)但不享有該項分配,參與方則享受該項補貼,即課時費補償,現就此項費用做以下規定。課時補償=該學生課時費總額×______%。
2、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且自願退夥後不享受其他任何補貼,以及不帶走學校的一切設施設備。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退夥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且退夥不享受其他任何補貼,以及不帶走學校的一切設施設備。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各方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各方無意願繼續續約,則合同屆滿,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公司。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___日內指定乙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合同效力
1、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