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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欄目: 投資 / 發佈於: / 人氣:1.72W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投資甲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支配乙方投資的人民幣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

2、一年後,甲方返還乙方本金及投資收益 元(大寫:元)人民幣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投資經營過程中,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2、甲方在投資經營過程中,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方

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所投資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還乙方本金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支付本金的2%作為滯納金予以補償,並於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還清乙方;

2、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要求甲方返還本金時,需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扣取本金總額的2%作為違約補償;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1、甲方公司有效證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20年月 日 20年月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某某商貿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為了拓展建築材料市場,提高競爭力,實現優勢互補、效益共贏 的合作經營目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成XXXX公司,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雙方擬協作成立北京某某商貿有限公司某地分公司,雙方各出資500萬用於該分公司的經營,合作的內容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內的內容,協作的市場範圍為市場範圍。該分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各佔分公司的50%份額,並按此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供營業資質等法定依據,並辦 理分公司註冊、備案等必要的手續,在安徽省合肥市開設分公司。 2、出資500萬用於分公司的經營,在分公司成立後將出資打入分公司賬號,並確保在合作期間出資用於分公司的經營。

3、指定分公司負責人,並負責分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任免除本協議約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

4、依本合同約定享有利潤分配權、分公司撤銷後的資產分割權、經營權,並依本合同約定承擔經營風險。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為分公司在當地的經營提供便利,提供並盡力維護業務渠道, 促進分公司盈利。

2、出資500萬用於分公司的經營,於 年月日前將出資打到甲方指定賬號,在分公司設立後監督甲方將資金打到分公司賬 號用於分公司經營。

3、乙方有權瞭解分公司的經營情況,並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 納一名、銷售一名,上述崗位的任命和更換由乙方決定。

4、依本合同約定享有利潤分配權、分公司撤銷後的資產分割權、 監督權,並依本合同約定承擔經營風險。

第三條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及盈虧處理

1、分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分公司在實際經營中如與總公 司發生業務、資金往來,企業內部也應獨立核算。

2、分公司設立、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各項經營成本、税費,由 分公司承擔。

3、每年的月分公司應核算上一年度經營狀況,確定盈利和虧損情況。分公司上一年度有盈利的,扣除相應税費後,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甲乙雙方也可協商一致不分配或少分配利潤用於公司繼續經營。對於盈利和虧損狀況、利潤配方案雙方應形成書面文件確認。

4、雖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但本協議約 定的獨立核算、利潤分配、虧損承擔等相關條款對甲乙雙方具 有約束力。如合同期間因甲方的其他債務造成分公司的財產損 失,損失後果應由甲方承擔。同樣,如因分公司的債務造成甲 方的財產損失,損失後果也應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比例 承擔。

5、合同終止後,應註銷分公司、清算資產,並按甲乙雙方出 資比例分配剩餘資產,如有虧損,也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合同終止後如甲方決定不註銷分公司,則應以甲乙雙方決定終止本協議日期為準核算資產和債權債務,並予以分割。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六個月,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約。

2、合同到期前,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任何一方 不得單方擅自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 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___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合作成立的XX公司(以下簡稱____公司)為項目投資主體,預計總投資:________萬元。

2、雙方入股方式與出資比例:甲方提供廠地、廠房、現金流,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提供技術、成熟技術人員,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甲、乙雙方出資額以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的評估值為準)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資產為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委託________代表雙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本項目所涵蓋產品的研發、生產、安裝、改造與維修範圍內的各自職責與義務;

3、甲方職責與義務:

(1)負責公司組建期間的資料整理、註冊申報、許可審批等工作;

(2)負責籌建廠房、廠地;

(3)負責本協議所涵蓋項目的設備投資;

(4)負責其他人員招聘;

(5)負責產品的市場開拓;

4、乙方職責與義務

(1)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涉及研發、生產、安裝、改造、維修環節上的技術人員;

(2)負責提供公司技術人員培訓、考核;

(3)負責提供本協議內所涵蓋項目的在研發、生產、安裝、改造、維修各環節上的技術;

5、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資;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和變更

1、甲、乙雙方向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經甲、乙雙方同意;

2、甲、乙雙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經甲、乙雙方同意;

3、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甲、乙雙方均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禁止行為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甲、乙雙方在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後,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分擔;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則由該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從____簽定之日起,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____份。甲方: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夥;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後,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並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