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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協議(集錦15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2.91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貨物運輸協議(集錦15篇)

貨物運輸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第二條、運輸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其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第三條、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______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______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______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籤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後,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税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裝貨地點,聯繫人,聯繫方式,貨物到達地。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6、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7、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藉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託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甲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甲方應償付乙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2、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八條、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 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 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4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

│ 貨物編號 │ 品名 │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 金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户銀行:__ 開户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貨物運輸協議5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運甲方,,從甲方運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

二、甲、乙雙方商定總運費為元,貨到目的地經收貨單位驗收無誤後,憑收貨單位簽收回單和乙方的運輸發票到甲方付運費。

三、乙方承運甲方貨物後,必須為甲方的貨物保險,且乙方在裝運甲方的貨物後,不得再在車裏配載其他貨物。

四、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如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乙方將賠償給甲方每延期一天元損失,如發現包裝損壞,產品損傷,數量少,雨淋,受潮,失竊等情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照出廠銷售合同價格賠償。

五、承運人車牌號:行駛證號碼:,駕駛證:駕駛員姓名:聯繫電話:住址:。

六、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經辦:經辦:

電話:電話:

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6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本協議所指貨物運輸保險內容如下:

甲方作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國內航空運輸一切保險。

被保險人:_________

貨物價值確定方式:按當地市場發貨價確定。

保險費率: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元(鮮活內免賠額:_________%)

一、保險責任範圍

本保險為貨物運輸一切險。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的聲明價值進行全額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他危險事故而被拋棄,或由於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或失蹤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3.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3.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4.本保險不負責賠償由於敵對行為使用原子或熱核製造的武器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5.本保險不負責賠償執政者,當權者或其他武裝集團的扣押,拘留引起的運輸途徑的喪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賠。

三、責任起訖

1.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運輸工具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地卸離飛機後滿三十天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內被保險的貨物需轉到非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2.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卸、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賜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貨地卸離飛機後滿三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保險單正本、提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出險時開始.在單證齊全的情況下,十個工作日全部賠付完畢.如涉及到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的情況下,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地卸離飛機後起計算,公安機關出據相關手續後,最多賠付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到如下協議:

1.甲方需按發貨計劃,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貨物起運前,甲方需將貨運單和發貨聲明價值及已填保單傳真給乙方,乙方以收到傳真貨運保險單作為回執,承諾予以承保。逢週六,週日或節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險公司傳真,承諾予以承保,並錄入電腦系統。

2.在貨物起運前,如發生與上述保險內容不相一致的變更時,甲方需及時傳真進行變更申請,以便乙方作相應的承保處理,以乙方接受傳真變更的批單為準。

3.協議雙方均需建立往來業務台賬,留存每批貨物原始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甲方須提供貨運保單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結清保險費。

(1)貨運單要按序號填開。

(2)保險單要按序號填開。

(3)甲方預交_________元保單代管責任金。

4.乙方須對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諮詢,有關的建議及時予以答覆,必要時提出上門服務。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7

甲方(委託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乙方(受託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第一條(合同的目的)

乙方將甲方指定的國際進出口貨物,按照甲方指示進行相關貨運代理業務,包括

⑴空運業務的訂艙、倉儲;

⑵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的拆箱;

⑶報關、報檢、報驗;

⑷繕制有關單證;

⑸陸運。

第二條(運輸貨物)

2.1 本合同的運輸貨物是指“附件一.運輸貨物”所規定的內容。

2.2 根據本合同乙方或乙方選任的實際承運人將散貨進行運輸時,甲方不論乙方 發行的B/L中是否記載艙面運輸條款,均視為同意上述散貨的艙面運輸。

2.3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國際進出口貨物在附件一中未列明或實際委託貨物與附件一所列貨物有出入的,其委託貨物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細節,詳見本合同期間每筆具體業務開展前,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貨物清單,甲方下達的貨物清單將構成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運費等的結算)

3.1 乙方完成定量的運輸業務後,並於次月5日向甲方發出對賬單並開具上月的發票。

3.2 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運輸業務的履行,為甲方代墊的費用按前款程序,同運費一併向甲方請求。

3.3 甲方收到乙方本條第1款及第2款約定的運費及代墊費用請款書之日起60日內須以人民幣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義務

⑴甲方同意於起運日5天前向乙方提供合法及必要之運輸、進出口報關資料。

⑵甲方按雙方約定日期、地點及方式將甲方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貨物交給乙方。

⑶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委託有害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屬於國家禁運或限運的物品。

⑷乙方將本合同規定的貨物,運抵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甲方應及時接收或指示其指定的收貨人收貨。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⑴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將B/L或AWB等出運單證提供給甲方。

⑵乙方在運輸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及時通知甲方並受甲方指示。

⑶甲方要求乙方辦理目的地通關,乙方可以執行,但通關責任、危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由乙方代墊後根據第三條請求運費時一併請求。

⑷乙方在貨物出運後,通知甲方貨物的到達及保管等其它出運貨物的明細。

⑸乙方將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迅速、正確、安全地運輸,盡力在甲方指定的期間內運至目的地。

第五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5.1 甲、乙雙方在任何一方符合以下各項中任何一種情況時,經書面通知後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⑴對方發行的匯票、支票等被拒付或交易被中止時。

⑵對方主要財產被查封、扣押等保全處分或強制執行或被申請重整、和解、破產或自行申請時。

⑶收到監督機構的撤銷、停止營業等處分。

⑷其他因違反本合同而從對方處收到改正催告之日起30日內仍不予改正時。

5.2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對損害賠償的請求不產生任何影響。

第六條(權利義務的禁制轉讓)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及義務,不經對方事前同意不得向他方轉讓、提供擔保或處分。

第七條(保守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取得的有關對方的經營信息、交易內容以及業務、營業、技術祕密等諸事項須保守祕密。若因故意或過失地泄露祕密,無論本合同是否終止均需賠償對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本合同包含或替代就本合同相關運輸業務甲方及乙方當事人先前簽訂的所有的書面合同或口頭協議,本合同內容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合意,不得更改。

第九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合同期屆滿之前1個月,任何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本合同則自動延長一年。

第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運輸相關法規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若有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上海市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甲、乙雙方為證明本合同的簽訂事實及其內容,制定兩份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託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2.由於託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貨物運輸協議9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10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託運

1.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託運單》,明確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和聯繫方法。

1.2甲方託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並可運輸。

1.4甲方委託乙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乙方。

1.5甲方不得提出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用途的要求,若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温度等特殊要求的,應書面形式作出説明。

1.6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並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並安全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繫,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並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5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於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6 乙方應承擔在貨物卸貨時由於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甲方貨物損失。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核定價格表)。但不侷限於運輸價格表中的價格,具體價格根據單次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3.2隨着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3乙方應當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1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帳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5、交貨方式與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並委託乙方提供卸裝服務(在甲方指定地點裝貨及在甲方的收貨方卸貨),卸貨費一併計入運費中。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貨物運輸到達後,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或收貨無故拒絕收貨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妥善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4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應於出車的前一天下午通過電話、傳真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託,通知乙方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並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並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後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後的20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

7、保險

7.1甲方應對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負責保險,所需要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7.2甲方若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應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要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貨險,乙方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甲方進行理賠。

8、權利義務

8.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客户信息、經營信息、費用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免責條款

9.1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失滅、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a、不可抗力;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c、貨物的合理損耗;d、甲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9.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災害及戰爭狀態;b、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c、政府活動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無法彌補的延誤;f、國家法律禁止條款的變更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於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範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故意隱瞞,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甲方報錯、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等,造成乙方錯送、車輛放空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1.3甲方對運輸貨物有擺放、拼裝、温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書面形式作出聲明的,乙方不承擔由於甲方未聲明而造成的損失責任。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當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11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月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簽署日期:____簽署日期:____

貨物運輸協議12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xxxx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户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13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有鑑於

甲乙雙方進行貨物運輸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説明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本合同為雙方貨物運輸合作總合同,就具體貨物運輸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單 項運輸協議》,明確貨物名稱、性質、規格、數量、質量、重量、包裝要求、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情況、運輸期限、運費及結算等內容。《單項運輸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約束雙方的具體貨物運輸合作行為。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運輸到至到達地;

2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3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二)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貨物相關情況,不得虛報或隱瞞;

2甲方應當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

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根據乙方實際需要,甲方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使用;

4甲方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作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向其支付運費;

2甲方明確標示拒絕支付運費時,乙方對對相應的貨物享有留置權;

3對於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4貨物無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絕處理的,乙方有權對相應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處理。

5對於甲方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將貨物運輸至到達地;

2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運輸安全,對於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所致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行政處罰等),乙方均應全部予以承擔;

3貨物交付收貨人前,甲方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的,乙方均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 貨物交付及風險移轉

1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以貨物裝載至乙方交通工具為準,乙方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即視為貨物符合約定。裝載完成後至貨物交付收貨人前,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貨物運輸至到達地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期限內對貨物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進行妥善處理並馬上書面告知甲方;收貨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符合約定;

3乙方向收貨人交付貨物以收貨人在《單項運輸協議》上簽收為準,簽收後,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收貨人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虛報或隱瞞貨物相關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甲方逾期支付運費,應按照逾期支付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以及未按照約定時間將貨物運輸至約定地點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運費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以下情況除外: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貨物的合理損耗;

(4) 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因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違約行為致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該損失。

第六條 其他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貨物運輸協議14

簽訂地點: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其他。

第二條包裝要求: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2.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第十條違約責任

1.託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的,託運方應賠償承運方損失。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託運方違反合同約定,除賠償由此給承運方造成的損失外,並應承擔運輸貨物價值%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承運人免責情形

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託運方及收貨方本身的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承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貨物運輸協議15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為確保甲方的XXXXXXXXXXXX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託乙方辦理,並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於與乙方聯繫、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並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並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後,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後,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託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繫、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後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並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後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並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於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後XXXXXX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後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後的XXXXXXXXX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