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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流合同模板彙總10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1.55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流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物流合同模板彙總10篇

物流合同 篇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在提供公路運輸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貨物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1、運輸車輛

1.1乙方應證件齊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適於運輸本合同規定貨物的交通工具為甲方運輸本合同規定的貨物。

1.2乙方車輛必須保證證件齊全、符合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所有規定。駕駛員必須有國家核准的有效上崗證件。

1.3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應建立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檢查、交按制度。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變質、污染而被收貨人拒收時,乙方應無償將拒收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不得要求甲方就該筆貨物支付任何運費,且要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

2、運輸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車輛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有減損、變質、污染、滅失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損失。

第四條 運費及其結算方式

1、運費元/噸(含税),額外發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均不認可。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按批次結算,每批次運輸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後 天內轉賬支付。

第五條 其他

1、本公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與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2

甲 方:簽訂地點:武 漢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鋼材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105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武漢市區範圍內(根據材料堆放倉庫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

貨物到達地:十堰市區範圍內(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 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轄區內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户,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物流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

承包人(乙方):本鋼冶金設備修造廠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遵循平等、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本鋼發電廠熱機主廠房製冷管等管道更換

2.工程地點:發電廠廠區

3.施工單位性質: 集體 取費級別:執行本鋼審發[20xx]2號文件及本鋼設備發[20xx]77號文件

4.承包範圍:熱機主廠房製冷管道及輸煤皮帶通廊消防水、生活水等管道拆除、安裝及管道支架拆安等

5.定址碼: 143360159等

6.發包方式:直接發包

7.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4月 10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12月 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40 天

三、合同價款 總費用控制在合同額內

金額(大寫):人工、機械、輔材及規費暫估壹拾玖萬元(人民幣)

暫估:¥190000元(人民幣)

以公司工程預算處審批的預算為準

採用定額:

執行本鋼現行計價規則規定的定額。

四、材料及設備備件

1.材料供應:

1)甲供主材(主材範圍詳見“供應處工程主材供應品種表”),特殊情況由專業處室確認。

2)定額中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2、設備及備件:

五、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1.1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達到國家驗收”合格”以上標準;

1.2出現質量問題問題或質量事故,根據公司質量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1.3工程質量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31-98、GB50205-20xx,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經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2.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合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甲方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

2.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部分,一經發現,乙方應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並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兩份。

1.2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1.5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2.付款與結算

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進行付款及結算。

預留質量保證金為工程造價的10%。

七、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收到乙方報告後7日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3.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工程開工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防火防盜協議和環境保護協議,並上報專業主管部門。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本鋼集團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及本鋼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2.1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暴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3.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2甲方與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4.環保措施

4.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施工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措施等項內容,詳見雙方簽訂的“環保協議”。

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技術、物資準備工作。

1.2 工程開工前10日內,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等書面材料。

1.3 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對施工圖進行會審和技術交底。

1.4 派專人負責現場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簽證,並協調有關事宜。

1.5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汽接點,為工程施工創造條件。

1.6 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按合同工期和質量標準,合理安全文明組織施工。

2.2 乙方負責保管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2.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0日內,乙方負責將全部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交付給甲方。

2.4 嚴格工程管理,遵守本鋼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2.5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並負責安全保衞。

2.7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8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9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2.10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2.11僱傭勞務人員數量不得大於在職職工人數30%,特殊情況不得高於50%。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按“(10000+合同額 /10000)元×拖期天數”計算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及解決

1.若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 2 )

(1)由本溪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本溪市人民法院判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十四、其他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工程中含有部分特殊專業,需外委分包,應徵得甲方同意,履行審批手續後,方可進行。

2.本工程保修期為 壹 年,在保修期內(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應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它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

3.合同訂立時間:二〇〇九年 十 月十日

4.合同訂立地點:本溪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爭議解決條款及保修條款除外。

6.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拾貳份,分交有關各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監包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物流合同 篇4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5

託運人: 合同編號: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保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流合同 篇6

託運人(甲方):巨石集團有限公司

承運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產品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物流服務合同內容: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地址地點

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2、貨物的起運地點:甲方倉庫

3、到達地點:送達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產品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2、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產品,並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3、產品發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真實,合法的貨物營運資格;

2、甲方通過傳真下達計劃給乙方,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和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並符合裝車要求的車輛,並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

3、貨物到達後若出現造成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丟失乙方必須照價賠償(如果外包裝沒有破損,視為貨物完好,屬於甲方產品自然屬性或包裝缺陷引起的除外)。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損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4、乙方應為託運的產品辦理有關運輸保險手續。

5、乙方必須將承運的貨物按時、完整、準確地送達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發生未經甲方同意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後,甲方倉庫負責人或收貨人必需出示有效證件予以簽收。

7、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報告在途車輛的情況,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予以解決。

8、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標準:,運輸費用已包含了運輸保險等費用。

2、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乙方必須出具收貨單位的簽收的送貨回執單/託運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結算未簽收的回執單/託運單部分的貨款。

3、由於甲方係為客户進行代辦運輸,因此運輸發票按照甲方要求向客户開具,甲方提供客户的詳細開票資料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錯運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

2、因乙方原因(含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盜、被搶)造成產品毀損、遺失等,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第六條:變更及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並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糾紛解決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它

1、乙方制訂的託運單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涉及的內容以託運單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物流合同 篇7

甲方:嘉和眾美零售連鎖機構 地址:大同恆安新區E區手機:

乙方: 地址: 手機: 戰略合作關係,規範雙方商業行為,保障各自利益。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義務:

甲方承諾:

1。 在乙方保證價格、速度優於其他物流站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多店與乙方合作。

2.甲方承諾貨款當日算當日結,概不拖欠。

3.甲方承諾: 如有丟貨、殘損貨經查實是其他人員造成,不屬於物流站問題的,甲方決不給乙方添麻煩,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二)乙方義務:

乙方承諾:

1。乙方負責託運甲方貨品,負責線路2。價位:鞋箱:皮鞋標準箱服裝包:價格為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必須按此價標準執行。

3。乙方保證甲方貨源運輸的流暢(貨源:)

4。乙方必須把甲方的退貨、回貨第一時間優先裝車運輸。當有貨物運到時,當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物流隊長。

5。如發現丟貨(甲方退貨、回貨)現象,經甲方查明屬實為物流站原因,

物流站承擔責任(按丟失貨物金額賠償)。破損貨物,根據損失數量金額對應賠償。

6。回貨票據必須同原始票據價格相同,如發現私自改票,價位不符(偏高), 情節輕者,賠償當次貨款10倍金額。情節重者,終止雙方合作關係。

7。如果是北京三輪車送貨人員從中提錢,甲方概不付其運費。

8。大同市內免費送貨到甲方貨車上。

注:

1。20xx年3月15 日至 20xx年3月 15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有效期限。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4。 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必須誠信。

5。 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嘉和眾美零售連鎖機構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蓋章:蓋章:

物流合同 篇8

包 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包機人於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機費總共人民幣__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本合同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

()海運計字第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物流合同 篇9

合同甲方(託運人):

合同乙方(承運人):

為及時安全完成石灰石的運輸業務,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及合作關係

在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公路運輸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條款:

(1)運輸方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為甲方及時安排整車或零擔運輸。

(2)運輸條款:甲方原則上委託乙方的運輸業務為門到門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指令為甲方提供提貨及指定點派送等公路物流運輸服務。

(2)運輸時限:自接乙方到運輸指示單算起,扣除等待裝車及裝車時間,乙方保證在以下時間內送(不包括零擔類)達交貨地點。路程<500km,1天;501—1000km,2天;1001—20xxkm,4天;20xxkm以上,5天;若出現長時間堵車,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每超過1小時,扣除當次運費1%,但累計扣除額不超過當次運費的40%。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延期到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須給予賠償。

(3)貨物安全:乙方自行安排車輛承運甲方貨物(所有車輛保證有貨物保險),乙方對所承運貨物負有完全責任,丟失時按甲方成本價價值全價賠償,損壞時按如下方式之一處理。

a、本產品因運輸原因引起產品報廢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全價賠償。

b、因運輸引起產品價值下降時,乙方負責承擔直接損失。如:包裝破損或污染造成貨物折價。當賠償協議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簽字後十日內乙方將賠償金支付給甲方。

(4)乙方所使用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內交通管理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無法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等),由乙方全部承擔。

(5)車輛保證:在甲方確定提貨時間後,告知乙方,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提供提貨司機車號和姓名,證件號碼(駕駛證號),保證甲方向乙方及時發出《運輸協議書》。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協議書》進行簽字蓋章確認後,傳到甲方。乙方及時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進行提貨和運輸。

(6)乙方在沒有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按時送到目的地時,需及時告知甲方,包括延遲的原因,解決的辦法和司機的聯繫方式,以保證甲方隨時掌握貨物動態。

(7)貨物送達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準備結帳憑據(收貨人簽收的收貨單據和運輸發票等)。

2、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8)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的合法性,對貨物內在品質及貨物本身的有關問題負責。

(9)甲方應儘早根據銷售情況通知乙方備車(供乙方參考,甲方不負責任),確定發貨時間後向乙方發出《運輸協議書》。

(10)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運輸協議書》,應明確貨物的名稱,數量,包裝和件數;提貨的時間和地址;收貨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甲方收到乙方簽字蓋章回傳的《運輸協議書》後,安排乙方提貨。

(11)運費結算:貨到後開出發票付款。

(12)在乙方需要解決交通事故時,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需要發貨方出具的證明,包括產品説明書,產品安全指標和該批貨物的檢驗報告等。

(13)其他條款:由甲方客户直接付款時,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客户後,甲方客户將運費直接付給乙方,乙方負責給甲方開發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方將負責進行處理。

四、保密:

1、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業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2、在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業務

五、因運輸業務的複雜性,本合同未涉及而出現的事宜,雙方具體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六、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由甲乙雙方法定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七、〈〈運輸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九、每次運輸價格按單票確定的實際價格進行結算。

十、特殊運輸涉及到要另外簽署小零擔《貨物運輸協議》或者合作過程中其他文件,直接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末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