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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4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1.92W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4篇

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對GPS車輛的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揮科技裝備在管理、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的作用,有效制止道路違法行為和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晉中燃氣汽車隊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GPS車載系統的使用管理

1、 GPS車載系統是為車輛準確定位和行駛提供安全保證,車輛在運輸途中GPS終端要處於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 自拆卸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車載終端若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向管理平台反映,以便及時維修。

2、 車輛出車前駕駛人員應仔細檢查GPS車載設備,保證行駛過程中GPS車載系統工作正常。

3、車輛在行駛途中,駕駛人員不得關閉GPS車載系統。

4 、車載系統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本汽車隊彙報。

二、GPS車輛的行駛線路及限速管理

1、所有安裝GPS的車輛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嚴禁擅自改道行駛。遇有特殊情況確需改道的(如塌方、道路阻斷等),要請示車隊領導後方可行駛。

2、駕駛GPS車輛的駕駛員應按照規定速度行駛,嚴禁超速行駛。 根據晉中市道路狀況,危險物品運輸車最高行駛時速為60/小時,縣鄉級公路限速40公里/小時。

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調動駕駛員的工 作積極性,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

1、危險物品運輸過程中,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裝卸危險物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物品脱落、丟失以及燃燒、爆炸等。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於危險物品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規定。途中經停,應當有人看守,並遠離建築設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許可以外的地點經停。

2、嚴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載、超限、超速運輸。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不得搭載其它普通貨物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許可證》及《危險物品運輸從業資格證》。

3、車輛必須安裝定位系統,並加裝安全防盜裝置。

4、 危險物品車輛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瞭解所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危害特性、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5、 危險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或者被盜、丟失事故時,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汽車隊領導和當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門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危險物品名稱,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和應急措施,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6、駕駛員未經車輛調度人員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不得將車輛交給外單位的.人員駕駛,也不能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危貨車輛資格的人員駕駛。

7、 車輛應按規定停放,未按規定停車造成車輛受損、被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

1、駕乘人員上崗前,應對口接受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2、駕駛員應在每次運輸前檢查車輛及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尤其檢查傳動、轉動、制動等部位,嚴禁病車運輸。平時應注意車輛安全設施的維護與保養,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5、在運輸中如遇火災,應停車待明火撲滅後再行通行,如遇火源,應在火源上風200米外或下風300米外繞道而行。

6、運輸中遇有雷電時,應將運輸車停放在空曠地帶上,並距人口稠密區和高大樹林不少於200米。停車後應關閉發動機,駕乘人員應撤至距運輸車200米以外。

7、當車輛在路途中發生故障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帶,放好警戒標示後避免無關人員圍觀情況下方可修理,修理中嚴禁運用明火。

8、在冬季,當發動機啟動較為困難時,嚴禁使用明火啟動。

9、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突然啟動和急剎車。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鎖好車門。

10、行車時應控制好車速,高速路面行車車速不應超過80Km/h,一般路面行車不應超過50 Km/h,夜間行車不應超過40 Km/h。遇惡劣氣候、路面及人口稠密區等,車速應適當降低或停駛。

11、車輛運輸途中,駕乘人員應服從交通警察及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對車輛及爆破器材的安全檢查。

12、車輛上路時,按交通警察支隊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通行。

三、車輛維修與保養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當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中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進行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1、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具備道路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

2、車輛每行駛5000到8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保養、檢修內容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按規定進行扭矩檢查,緊固車輛外露各聯接機件的螺栓、螺母,對潤滑部位加註或增添潤滑脂和潤滑油,保持各潤滑部位潤滑性能良好。

3、建立健全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修理檔案。

4、未經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在外修車車輛GPS管理制度

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 、法規 ,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本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第四條 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憑備案信息卡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繫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塗'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温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衞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第五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温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第六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範的監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在具備以下條件後,開展罐車修理、清洗業務:

1、依法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報批手續,並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許可證;

3、具備相應的`經營範圍、規模和專業人員;

4、具備完善的消防、勞動防護等安全設施;

5、具有完備的罐車清洗燻蒸設備和防爆檢測儀器;

6、殘液處置與廢水、廢氣處理達到環境保護標準;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第八條 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第九條 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誌。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第十條 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第十二條 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危險品運輸車管理制度4

一、車隊隊長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公安、交通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公司下達的目標管理任務,協調各科室的正常工作運作。

2、制定車隊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掌握全隊職工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保證各項經營目標的實施。

3、審批車隊內部生產和非生產的各項開支,並上報公司領導批覆,抓好車隊車輛核算,同時對駕駛員、押運員進行考核管理。

4、負責組織和領導全隊職工每週一次開展的政治、業務和安全學習,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隨時檢查督促安全工作情況。

二、技術安全員職責

1、認真搞好分管工作,維護隊長的指揮權、決策權、積極協助隊長工作。

2、嚴格按公安交通部門和公司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協助好全隊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及車輛的技術狀況。每週組織駕駛員對車輛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組織安全學習,提高全隊安全意識、避免車輛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4、有計劃組織車輛檢測、駕駛員證件的年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定期評定車輛技術等級,編制車輛月、季、年度保養計劃及車輛保養維修。

5、建立健全車輛及人員檔案,按時購買車輛運輸運行所須的各項規費和手續,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投報、理賠有關事宜。

6、參於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案例的分析,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做好車輛事故台賬。

7、負責教育和檢查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則。認真執行油料裝卸、運輸的有關規定,保證人員和油料安全。

8、推廣先進、實用行車經驗,開展車輛的技術性能的.檢查,及時抓住分析事故苗頭,積極採取防範措施,對發生的事故要嚴肅處理。對不符合安全的車輛提出停駛待修意見,把好車輛質量關,修前要確定修理項目,完工後要逐項檢查驗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不準投入使用。

三、調度員職責

1、具體負責全隊運輸車輛的調度工作,合理安排車輛,完成上級下達的運輸工作任務,做好經營參謀。

2、應熟悉掌握車輛安全情況和駕駛員的身體精神狀態,做到心中有數,資源情況要清楚,路況、加油站情況、車輛容積要清楚,調派車輛一定要根據實際車況及駕駛員技術合理調派。

3、認真填寫各種單據、表格,對出行歸隊車輛核實路線、品種運量、過路、橋費、運費收入核算記載報財務部彙總,以便車輛安全行駛公里累計各級保養及維修使用。

四、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經過車管所考試合格,取得大貨車駕駛證、安全駕駛經驗,並具有《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經車隊審核合格方準進行車隊駕駛車輛。

2、服從車隊隊長的領導、技術安全員審查,服從調度調配,改善服務態度努力完成運輸任務及其他各項工作指標。

3、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道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確保車輛安全運行,積極參加公司安全活動。

4、搞好車輛出車前後的檢查,例保工作。愛護車輛保管好隨車工具及隨車證照的齊全。

5、努力節約油料、材料,降低運輸成本,提高經濟效應。

6、必須參加每週學習和每週的車輛檢查,執行任務不能回來的,要及時補課。在發現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向隊長及安全員彙報,不得隱瞞,以確保配送運輸安全。

7、加強自身道德修養,努力鑽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業務專業技能,中速行駛,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8、嚴格執行油料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裝氣時要接好靜電接地地線,注意檢查閥閘,不能離開現場,裝完油料後要注意取下鶴管,取掉靜電接地線,打好鉛封。卸氣時要報數量、密度、幫助和指導接好卸氣管和靜電接地線,配合卸氣員卸氣,雷電天氣不準卸氣,要監守崗位,以防萬一。

9、必須按照調度員安排的計劃嚴格執行,運輸過程中如改變計劃必須經調度同意方可變更。作好油料交接手續,並負責將收氣單位簽收的提貨單,派車單交回車隊調度員和市場部。

10、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十不準”

①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齊各種證件。證件必須真實有效,不準轉借,塗改偽造證件;

②不準將車輛交給車隊外駕駛員駕駛,私自教他人學車;

③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私自搭客載物;

④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在患有防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車門沒關好不準行車;

⑧嚴禁駕駛員私自打開氣罐鉛封,卸完車後不得私放餘氣;

⑨不準帶病車、問題車、消防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上路行駛; ⑩不準在油庫、加油站、油罐車附近吸煙或打手機、嚴禁煙火。

五、押運員職責: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確保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2、全面瞭解國家和地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和規章;

3、熟悉所押運貨物的性質和特徵,以及預防借施和急救手段;

4、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交接、承運、託運、單據、單證以及辦理有關手續的規定;

5、對不符合危險貨物標誌規定和包裝要求的危險貨物應拒絕起運;

6、瞭解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設施、裝卸設備的技術狀況和安全係數,確保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安全;

7、瞭解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過程、注意事項和安全要求;

8、掌握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保管過程的消防知識和預防措施;

9、熟悉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醫療知識;

10、押運員服從駕駛員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