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處*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户,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註)
備註: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制訂以下藥品及醫療器械(以下簡稱藥品)運輸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託乙方將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應提供道路運輸許可證許可證、提貨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複印件等,供甲方備案。
3、乙方應在甲方委託後2小時內,按《出貨確認單》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
4、甲方委託運輸藥品,須提供《出貨確認單》(見附錄樣單一),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運輸條件、價格及運輸目的地等。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後在甲方的《出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如客户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5、乙方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保持密閉。
6、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搬運、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個存儲、運輸過程中應保持温度為2℃至8℃,並避光。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
7、乙方需在接貨後xxxx將藥品安全送達目的地。
9、藥品送達客户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户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並在送達貨物日起2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並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户意見及問題。
10、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藥品盜搶、遺失等延誤或無法送達,乙方負全責。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戰爭、地震、大風、大雪等影響運輸安全的天氣條件等。
11、甲方託運的貨物的運輸價格為:
1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另行協商。
13、付款方式:月結。乙方憑每日結算清單和運輸發票向甲方結帳,甲方以現金或匯款及時付款,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3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xxxx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户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 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 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的 運輸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運輸範圍:至;
元/噸到項目結束。
三、運輸事項: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次日運輸量,如運輸量超過噸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通知的數量足量運輸(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災害、甲方發貨原因、道路運輸大檢查等)。
貨物出廠後,質量(自身質量除外)數量和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運輸數量與需方過磅數差距超過千分之三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負責人聯繫查明原因,經核實後確屬甲方責任的(供需雙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負責,如確因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數量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確後,由乙方按照當時的貨物出廠價格據實賠償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每月的日至按月憑需方的簽字單數量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結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時間:甲方應在乙方的運輸發票送到甲方後 付清。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6
甲 方:
聯繫電話:
營業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傳真: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 (貨物託運書)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對於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於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託運時,如沒有委託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運費的結算採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後一週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並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該限額同樣適用於外幣折算人民幣)則必須馬上結清, 甲方在收到帳單後2天內對帳並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係.但對於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於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議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7
一、客户發貨貨物名稱:
二、貨號編號;
起站地:到站地:
此貨屬本公司簡易包裝發貨,如出現損壞、泄漏、污染與本公司無關。
二、貨物保價(保險)只保整件丟失不保破損。
三、此協議須雙方簽字認可後生效(簽訂此協議後出現任何經濟、法律糾紛本公司不予承擔)。
特此聲明!
承運方: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渭南 分公司 年 月 日
託運方蓋章):
託運方個人(簽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8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於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船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
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__
保費________費率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部_____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9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件,主要有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證、法人機構代碼證等複印件;
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車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該押金不計利息。
三、乙方車輛必須各種手續齊全,防護用品齊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職能部門罰款、扣押及貨物丟失、淋濕、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四、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
五、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裝車和卸貨的數量一致,貨物完好,乙方籤甲方出庫單。
六、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方負責裝卸。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甲方出庫單收貨,確認貨物完好。
八、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費: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轉帳或現金),貨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內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車,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車輛,如乙方不能及時派車,甲方可另行租車,如所租車租金超過雙方擬定價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支付(在派車保證金中扣除);
十、乙方運輸貨物須在_________小時內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過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噸以上貨物如在_________公里範圍內,乙方需協助甲方提取且不計運費。如超過此限甲方須酌情補助費用;
十二、權利義務
a、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捆紮,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b、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按貨物運輸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指定的收貨人移交託運的貨物。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十三、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甲方應償付乙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協議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十四、本協議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協議,對方有權拒絕運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協議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協議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蓋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