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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國小法制作文

欄目: 生活範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1.88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小法制作文4篇,歡迎大家分享。

[必備]國小法制作文

國小法制作文 篇1

對於我們國小生也許你會覺得法制離我們很遠,但是,法制的重要性我們不可低估。

在生活中,未成年的權益往往被人們忽視,有的人不懂法,認為小孩子還沒有成人,對他們談不上尊重;有的則是故意違法犯罪,欺負小孩。所以,社會上國小生被欺負,被騙的現象時有發生,要想讓自己的權益不被大人們忽視,不被別人侵犯,只靠爸爸媽媽老師的保護是不夠的,國小生要適當瞭解一些與自己生活有關的法律常識和規定,要學會自己撐起法律這把傘,這樣,在很多時候才能保護自己。

有這樣一個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小永跟文文放學回家,經過小區附近的一個倉庫,遠遠看見有人正在從倉庫的窗户往外遞東西,還有人接過去裝進汽車。小永和文文覺得奇怪為什麼搬東西不開門呢?這幾個人鬼頭鬼腦還不進地向四周張望。他們立刻明白了,這是小偷。小永説:“咱們大聲喊吧!”文文説:“不能喊,得趕快告訴警察叔叔。”小永説文文膽小。文文説:“這不是膽小,我們倆根本打不過小偷,弄不好會被小偷打,東西最終會被偷跑。”文文讓小永快去小區打電話,自己則牢牢記住了汽車牌號,並緊緊盯住汽車開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據小永提供的線索,很快抓住了小偷。

國小生遇到壞人時,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並記住壞人的特徵。國小生年齡太小,力氣也小,打不過壞人,自己很容易受傷害,所以見到壞人壞事,要想辦法告訴警察。

還有一個例子值得我們深思:

一天,明明和表哥在湖邊遊玩,在湖邊他們驚喜的發現了一隻受傷的天鵝。兩人見到這隻天鵝喜出望外,心想:都説天鵝肉好吃,就是沒機會嘗,這回運氣真好,竟撿着一隻,又不是自己獵的,肯定不會惹麻煩的。於是兩人高高興興地把這隻受傷的天鵝帶回家,煮熟吃了。後來他倆吃天鵝肉的事被動物管理部門知道了。

你知道他們的'行為有什麼後果嗎?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説,一點貪心也不能有啊!

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們每個公民都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也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遵紀守法是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應該做到的。我們未成年人權益受國家和社會的特殊保護,我們應熱愛我們的國家,珍惜我們應有的權利。

國小法制作文 篇2

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維護國家秩序的一種制度。遵紀守法,是每個人都應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違反法則,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時期,人往往會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為總會發生在少年時代。

在我們身邊,也會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軌的事情。就在前一陣子,汽車站附近經常有許多青少年,虎視眈眈地盯着來往行人的錢包,只要人們稍不留神,錢包就神不知,鬼不覺的不翼而飛了。那天,我無所事事,便出門去散散心。來到汽車站附近,親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絕”的一幕:只見路邊出現了一個裝扮的灰頭土臉的'人,我仔細打量一番,那人皮膚黝黑,身着一件帶着灰塵的襯衫,留着一頭亂蓬蓬的頭髮,雖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麼也掩飾不住,他那張年輕的臉。他只是一個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只見他的眼睛不住地四處張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輛小型摩托車,説時遲,那時快,他一邊飛奔,一邊伸出那隻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錢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覺。路邊的行人立刻警覺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後長長吁了一口氣。

那些青少年們為什麼要偷竊他人的錢財呢?大部分原因是因為生長在比較富裕的家庭,往往會受到許多外界的影響,而誤入歧途。還有一種是生長在温飽還難以解決的家庭,沒有受到好的教育,導致前途盡毀。由於家中貧困,負擔不起學費,而剝奪青少年們對學習的渴望,這種父母是多麼不負責任啊,同時他們也觸犯了法律。

當我們坐在寬敞而又明亮的教室裏,無拘無束地遨遊在知識的海洋。那時,我們可曾想過那些失學的兒童。曾經在一個偏僻的山區,有一户人家,有着五個孩子,兩男,三女。因為家中非常貧困,不能負擔五個孩子上學,於是這些孩子的父母便強迫三個女孩輟學,讓兩個男孩去上學。十年過去了,兩個男孩總算幹出點事業,但三個女孩在這十年中,每天都在幹農活,不是種地就是插秧。三個女孩的一生就這樣完了。

真是令人心寒啊,但願普天下所有人的心中能多一份真誠,少一分罪惡,為世界添上那一絲光彩。

國小法制作文 篇3

老師給我們全班同學都佈置了一個任務,每人回家寫一篇題目“法在我身邊”的作文。

星期天,我就開始寫作文,可我在桌前坐了半天也沒有一點兒頭緒,一個字也沒有寫出來,只好向媽媽搬救兵,問她:“法是什麼?”媽媽説:“我們先來做個問答題,我問你答,做完後,你就知道了。”“好。”於是,媽媽問了我第一個問題:“在我們老家,國家明明規定不許焚燒秸稈,可是還是有人燒了,給空氣造成了污染,滾滾濃煙使得高速公路上帶來危險,造成交通事故,你説這算犯法嗎?”我毫不猶豫的説:“這還了得,找到這些人,嚴懲。”接着,媽媽又説:“一個人剛要過馬路,可這時綠燈變成了紅燈,由於馬路上剛好沒有汽車經過,他還是過了馬路,你説他這種行為算不算違法?”“當然算,因為他違反了交通法規。”媽媽説了聲“好。”接着問第三個問題,”“隔壁兩夫妻吵架,女的用菜刀劈傷了丈夫,你説這算不算犯法?”“當然算,這是家庭暴力。”……聽着媽媽舉的例子,我忽然想起中央電視台舉辦的`“模擬法庭”活動中,它講的是一個學生在食堂排隊拿飯時由於另一個學生插隊到他前面而打架,被老師拉開、批評後懷恨在心,於是,他就叫兩個朋友一起把那個插隊的人打得頭破血流,因此犯了法,被送上了法庭。“知道法是什麼了嗎?”我聽見媽媽問我。我點點頭説:“法就是維護人民財產、生命安全的規則,許多事都和它有關,它就在我們身邊。”

焚燒秸稈,家庭暴力,亂闖紅燈,故意傷害……這些事情在我們身邊時有發生,在不經意中已經觸犯了法律,是啊,法就在我們身邊,它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無處不在,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有一點法律意識,那麼我們生活的環境就會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國小法制作文 篇4

他給我們講了四個主題:違反法律的行為·不尊重他人的行為·消極悲觀的行為·不道德的行為這四個主題。我從黃叔叔的口中知道: 這是耳熟能詳的《三國演義》中劉備去世前給其子劉禪的遺言,勸勉他要進德修業,有所作為。好事要從小事做起,積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壞事也要從小事開始防範,否則積少成多,也會壞了大事。所以,不要因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人要會勤·儉· 勞·德, 做人首先要有品德,除了從父母老師和書本中學習做人的.道理以外,我們還要多學法律常識。只有明確什麼事情能夠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才能心中有把握,才能做好事情,得到他人的認可和尊重,做一個以德服人的人。

我們還要做到下面幾點:v

1.珍惜學習機會。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2.提高鑑別能力。學會識別善與惡,不要隨便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行為,凡是多向他人請教。

3.謹慎交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

4.切莫虛榮攀比。要克服虛榮、攀比的心理,説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別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 .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學會保護好自己,然後求助於成年人,不要蠻幹,要學會以智取勝。v

6.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打開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講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物不要輕易接受。

我們很高興能聽到黃叔叔的講座,長大了我要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