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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標牌製作合同

欄目: 生活範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2.61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識標牌製作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1

甲方:南京 民醫院 合同編號:

乙方:南京 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南京大廠街道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南京江北人民醫院標識標牌 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製作、安裝

1、規格 、數量:見標識標牌製作報價附圖

2、材質:所有材質見附圖標明

3、要求:所有制作、安裝的標識標牌保修3年(人為因素損壞則不在保修範圍內)另KT板寫真和膠水板寫真不在質保範圍內。

4、安裝地點:南京江北人民醫院內(甲方指定)

二、質量標準

產品質量符合國標BS EN ISO 7823-3-20xx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標識標牌製作費(含安裝):本合同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形式詳見附件

2、支付方式:

製作安裝完成,經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的95%,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日起一年後14日內付清。

四、工程期限

1、合同簽訂日起15個工作日內(或以甲方通知為準)。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標識標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3、向乙方提供標識標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按本合同規定結算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7日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六、關於驗收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必須組織正式驗收,若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標識標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標示標牌質量、結構牢固。如產品在質保期內損壞,乙方應在3日內修復完畢,逾期未修復,每增加一日按餘款的5%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時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南京江 民醫院 乙方:南京邦暱 限公司(蓋章) (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司開户行:交通銀行大廠支行

公司名稱:南京 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2

甲方:醴陵泰安醫院

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醴陵泰安醫院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標識標牌製作

1、規格、數量:見標識標牌甲方技術要求。

2、材質與投標時所提供小樣材質相同。

3、標識標牌的顏色、規格、款式選擇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二:標識標牌安裝

安裝地點:醫院綜合大樓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標識標牌合同總價款:捌萬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2、支付方式:

安裝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二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5%,餘5%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餘款。

3、規格、數量增減按照乙方預算單價表及合同扣率執行。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0天,簽訂合同後第二天開始計算。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力、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2、向乙方提供標識標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規定結算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2)乙方權力、義務: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書面通知甲方,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在標識標牌安裝期間,乙方要嚴把質量關,保證標識標牌的安裝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隱患。

4、安裝標識標牌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5、在安裝標識標牌過程中不得損壞主體工程牆面及屋頂,如有損壞乙方負責恢復。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組織

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售後服務

1、樓頂不鏽鋼3年內不生鏽,不褪色, 3年內免費維修和更換,3年以後出現問題只收取成本費用和工時費;

2、標識標牌上的顏色在6年內不褪色、不變形,若出現褪色、變形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違約金1000元,工期順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時間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醴陵泰安醫院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xx年10月26日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將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經自願協商,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定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工程工程內容、範圍:詳見下表

合同總價:(大寫) 元整(¥: 元)第二條施工場地的提供無。

第三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工程合同價款總額: (大寫)元整(¥: 元)

3.2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製作、安裝施工完畢後兩日內驗收,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付清工程款給乙方人民幣 (大寫)

第四條製作安裝施工期限第五條工程驗收

6.1憑甲方認可的施工圖及報價單作為驗收依據。

6.2乙方製作,安裝施工完畢後,由雙方組織人員共同驗收。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7.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設計方案的規格、數量完成工作,否則應承擔返工責任。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8.1中途變更設計方案、規格、質量、數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實計算,工期經甲方批准後順延;

8.2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按乙方損失的全額賠償;

8.3逾期支付合同價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0.5%償付乙方違約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0.5%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事項

乙方製作、安裝、施工的工作成果質量保證期為壹年,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非人為原因損壞)由乙方進行免費維修,保證甲方正常使用。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人(簽字):

開户行: 賬號: 聯繫電話:

委託代表人(簽字): 開户行: 賬號: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門診大樓、住院大樓室內外標牌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項目及範圍 門診大樓、住院大樓室內外標牌的製作及安裝。

二、 合同價格

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元整)。最終結算金額以合同附件《產品清單》單價合計數量總價結算。

三、 材質、工藝要求、數量級價格明細

(見《產品清單》及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確認版》和《詳圖》);標識、標牌製作所採用的顏色、規格、團及字體必須按甲方簽字確認的圖紙進行製作。

四、 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預付貨款;貨到現場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項乙方至合同總價的70%;安裝驗收合格後(因甲方原因部分不能安裝除外),甲方須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規全額發票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5%;餘下5%作為質保金,在驗收合格後的三個月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 製作、安裝及驗收

1、 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照合同的具體要求進行生產。甲方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方案樣式圖>和文字等內容,並對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確認版、詳圖進行審核、簽字確認。

2、 甲方負責安裝位臵的確認、安裝現場的指導協調工作。乙方負責組織專業的安裝隊伍,配備必要的安裝工具和安裝材料,按照甲方指定的位臵保質保量完成安裝工作。

3、 安裝完畢後,及法醫雙方共同到現場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六、 工期

在所有產品圖紙確認後25天內完成全部製作及安裝。為了確保工期要求,甲方需對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確認版》、《詳圖》文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同步確認,因甲方不能及時確認,乙方的製作及施工工期將順延。如因乙方原因,,致工期延期,逾期一天,將按5‰進行罰款。

七、 維修及售後服務

所有產品因質量問題免費維修一年,在維修期內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到達現場,免費進行維修、更換工作、如因甲方使用不當、人為損壞及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的問題除外,乙方應積極破誒和維修並收取適當費用。保修期滿後,乙方繼續提供優質服務,定期回訪,提供終身配件及維護。

八、 本合同附屬的《產品清單》、《方案確認版》、《詳圖》等文件圖紙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十、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備註:如新增其他項目以補充產品清單協議製作及結算。

甲方:(蓋章)

負責人: 乙方:(蓋章) 負責人:

20xx年8月8日 日期: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晉寧縣人民醫院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標識標牌製作

1、規格、數量:見:標識標牌採購項目談判文件一覽表技術要求。

2、材質與投標時所提供小樣材質相同,若材質不一樣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3、標識標牌的顏色選擇必須按的要求完成。

二、標識標牌安裝

安裝地點: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標識標牌合同總價款:共

2、支付方式:

進場安裝7天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全部完工後在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合同總金額20%,餘10%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餘款。

四、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5天,簽訂合同後第二天開始計算。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力、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2、向乙方提供標識標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規定結算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2)乙方權力、義務: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書面通知甲方,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在標識標牌安裝期間,乙方要嚴把質量關,保證標識標牌的安裝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隱患。

4、安裝標識標牌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5、在安裝標識標牌過程中不得損壞主體工程牆面及屋頂,如有損壞乙方負責恢復。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售後服務

1、樓頂發光字3年內不脱落,不掉漆,LED燈在3年內不能衰弱10%,3年內免費維修和更換,3年以後出現問題只收取成本費用和工時費;

2、標識標牌上的顏色在6年內不褪色、不變形若出現褪色、變形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違約金20__元,工期順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時間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違約金20__元。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6

甲方:遵義天華源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新概念廣告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維也納小區標識標牌 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製作

1、規格 、數量:頁

2、材質:所有邊框材質見附圖標明(涉及不鏽鋼製作的必須採用長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裝、製作的標識標牌等保修3年(因人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產品的損壞,其外物影響損壞、則不在保修範圍內)。乙方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二:廣告安裝

安裝地點:寧波路維也納小區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標識標牌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20545.0元,大寫:貳萬零伍佰肆拾伍圓 整。

2.支付方式:

製作安裝完成,經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合格後,在完工後 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寫:壹萬玖仟伍佰肆拾伍圓 整。

後13個月內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標識標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3、向乙方提供標識標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按本合同規定結算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

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六:關於驗收

1.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3個工作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標識標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 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 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7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攬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標識、標牌製作、安裝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識製作概況

1.1標識製作名稱:標識標牌設計、製作、安裝標識製作。

1.2標識製作地點:。

第二條標識製作承包範圍

2.1本標識製作承包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承攬方負責按照加工方確認的設計圖紙製作並安裝標識標牌,具體位置由甲乙方現場確定;

(2)一切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雜項和勞務,無論是否明確列示於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條合同工期

3.1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書面通知的開工日期為準。

3.2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經承攬方書面同意的延長期限)。

3.3合同工期:個工作日。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材質標準

4.1按照國家及市現行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達到合格等級。

4.2材質標準:全部材料使用國家標準規範材料。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總價款:元整(小寫:¥元整)。

備註: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組成詳見附件一:標識製作量清單。

5.2付款方式:

(1)驗收完成後日內,加工方支付合同結算總價款的%,即¥元整;

(2)標識製作總價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質保金”),加工方在質保期(本合同規定為年)滿以後的日內,向承攬方一次性付清,質保金不計任何利息。如在質保期內存在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或更換的,而承攬方未能及時響應的,直接扣除質保金支付,不足以彌補加工方損失的,由承攬方補足。

5.3加工方向承攬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六條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標識製作量清單(A4×1P)。

第七條標識製作的實施

7.1承攬方在標識製作實施過程中不得使用非國家標準的材料、設備或使用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材料、設備,如有使用,承攬方應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換,並且發生的材料和設備的費用由加工方在合同總價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對標識製作實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損失的均由承攬方負責。

7.2承攬方向加工方承諾按照經加工方確認過的設計圖紙進行製作和安裝施工。按照約定日期竣工,並承擔標識製作質量保證責任。且未經加工方同意,承攬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標識製作向任何第三方轉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標識製作實施、竣工及修補質量缺陷的過程中,承攬方應當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標準,遵守安全施工的規定;應當採取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保持現場和標識製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發生安全事故,並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事故的責任和費用;設置必要的防護與警示牌,保證鄰近地區人員和財物的安全;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承攬方負責對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和財物的安全負責,如果在標識製作實施、竣工及修補質量缺陷的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導致的人員損傷、財產損失,由承攬方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造成標識製作工期延誤的,承攬方並應承擔逾期交付標識製作的違約責任。

7.3承攬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執行安裝標識製作,隨時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檢查查驗,為檢查查驗提供便利條件。如果檢查、檢測、檢驗的結果表明,材料、設計或者工藝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加工方有權拒收此材料、設計或工藝,承攬方應當立即修復上述缺陷並保證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約定。

7.4承攬方應保證標識製作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如實施的標識製作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加工方可隨時要求承攬方返工,承攬方應在加工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並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5承攬方在標識製作實施完畢後,加工方日內安排與承攬方共同進行標識製作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的,承攬方應在加工方要求的時限內完成修復工作,並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給加工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承攬方並應賠償。

7.6承攬方負責實施的標識製作通過加工方的驗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費用的,不免除承攬方對於項目標識製作的質量保證責任。承攬方保證交付的標識製作符合標識製作所要求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如標識製作出現任何質量問題,承攬方應負責修復並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承攬方實施的標識製作質量不合格導致安全事故,對於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攬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攬方實施的不合格的標識製作而遭受任何損失的,承攬方應向加工方進行賠償使加工方免遭損失。

7.7如承攬方和加工方對實施的標識製作質量有爭議的,雙方共同委託一家質量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如果鑑定結論認定承攬方實施的標識製作存在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則鑑定費用由承攬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用由雙方分擔。

7.8標識設計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業產權、知識產權、版權、使用權、肖像權等相關法律問題其責任由加工方承擔,承攬方不當使用的除外。在標識製作安裝完成之後,承攬方應將加工方提供的資料全部返還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複本,承攬方亦不得將加工方提供的資料內容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攬方製作完成的標識,其知識產權以及畫面載體的所有權歸屬於加工方所有。

7.9承攬方保證其具備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標識製作、安裝等)的資質和條件。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承攬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標識製作實施,每遲延一天,應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加工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攬方承擔合同總價20%違約責任。

9.2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額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0.05%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

逾期超過30天的,收款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付款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凡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二條其他

標識製作報價清單屬商業機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獲得對方書面認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及相關的信息,否則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共同簽署: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電話:

傳真:

合同執行負責人: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署時間:年月日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電話:

傳真:

合同執行負責人: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署時間:年月日

標識標牌製作合同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攬中國石油聯合生產指揮中心基地停車場車庫及户外導視系統標牌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製作內容及要求

1.1甲方委託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製作安裝符合甲方要求的標識、標牌;

1.2具體規格、數量與邊框材質詳見附件一《停車場車庫及户外導視系統標牌製作內容及報價單》所確定內容;

1.3乙方在製作安裝的標識標牌必須保證質量,保修期為三年(因人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產品的損壞,外物影響損壞、則不在保修範圍內)。乙方在接到通知後72小時內處理完畢;

1.4安裝地點為:新疆烏魯木齊市;

二、項目費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項目製作、安裝及維護總費用計人民幣:壹拾陸萬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簽訂後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額發票,甲方須在收到發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項目總額的50 %預付款,即人民幣:捌萬壹仟玖佰陸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製作完成甲方驗收成品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總額的40%項目餘款,即人民幣:陸萬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貳角整(¥ 元);

2.4安裝完成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甲方支付乙方項目總額的 10 %項目餘款,

即人民幣:壹萬陸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轉賬或電匯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項目製作安裝期限

3.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五天內完成合同所定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3.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四、雙方權利義務

4.1甲方的權利義務

4.1.1辦理標識標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4.1.2有權對乙方的製作、安裝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4.1.3向乙方提供標識標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標識標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4.1.5甲方協調好乙方在安裝過程中的現場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產生窩工和停工的損失。如情節嚴重,乙方有權利向乙方索要誤工費;

4.1.6乙方在製作、安裝及維護過程中,如發生工作人員受傷、傷病等任何安全問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2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4.2.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溝通,並與甲方協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製作安裝過程中,不僅要保證製作質量,應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製作物符合規定的品質,接受甲方的意見和建議;

4.2.4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完成有關工作;

4.2.5由於乙方製作安裝錯誤產生的問題,乙方有責任在設計製作上進行修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執行時,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5.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製作、安裝標識標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5.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返工的相應損失,並承擔由於製作及安裝質量問題所致的一切後果;

5.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5.5如屬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項,乙方須根據實際情況賠付甲方損失費用;

5.6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甲方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五個工作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6.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在補充條款中進行説明或簽訂補充協議。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七、其他條款

7.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7.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糾紛,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簽章):

電話: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簽章):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