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房產證辦理新規定
2014契税新政策:市民可在辦房產證前繳納契税
進入2014年,契税的`繳納期限由納税人完成納税申報20日內,調整為納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前。也就是説,您要辦理房產證了,才需要交契税,提前繳納契税可能會增加您的經濟負擔。
契税納税期限調整對納税人有兩大好處:
一是納税人繳税時間更加靈活,在2014年1月1日後購房的納税人可以在辦理房產證前繳納契税,繳税時間完全自己做主。
二是省去了納税人辦理補退税的麻煩,不再二次跑腿。
房產證辦理流程
1、準本辦理房產證所需的相關資料,具體包括身份證、户口本、購房合同、房屋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合同預售登記表、土地使用證等。
2、將資料準備齊全,帶到當地房地局,提出辦理房產證的申請,並填寫相關申請表;
3、房管局受理申請,審核資料;
4、資料審核通過,辦理相關業務;
5、房產證辦理完畢,申請人領證。
收費標準
辦理房產證所需的費用包括:
1、交易手續費:各地規定不一,一般按照房屋面積計算;
2、登記費,該費用各地規定標準也不統一,房屋面積越大,費用越高。同時,費用的收取還與是否為住宅相關。詳情可直接詢問當地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