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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保證書4篇

欄目: 保證書 / 發佈於: / 人氣:2.73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保證書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鮮見,保證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也具有法律效力。那麼什麼樣的保證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走讀生安全保證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4篇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1

甲方(學院):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

為維護全校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對申請校外住宿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管理,針對有特殊情況要求校外走讀的全日制本科學生的實際情況,各學院與經申請同意的走讀學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責任、遵章守紀等問題簽定保證保證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保證: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區制定的有關公約和制度;履行社會公民道德規範,做文明大學生,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飲食等環節上的安全。走讀在外住宿期間本人的人身和財物安全上出現的一切問題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3、認真遵守學校、學院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江蘇科技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校外走讀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學校、學院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修滿規定學分。

4、自覺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承擔學院團委、學生會安排的各項工作。注意保持與班主任和同學的經常聯繫。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聯繫電話有變動,將及時到學院登記,定期向班主任彙報情況(一月一次),保證有事能聯繫到本人,否則,若因此誤事,責任自負。

二、違反保證的處罰: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本保證保證內容,違反“保證保證書”,甲方將按校紀校規予以相應的處分,同時甲方將有權無條件取消乙方走讀資格。

三、本保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生處學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保證有效期自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畢業。如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保證有效期為申請走讀之日起至學生恢復集體住宿之日。

甲方:_______(簽名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

乙方家長:(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2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3

原國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中已明確規定,“學生未經批准擅自離校不歸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並自願簽訂《安全保證書》,保證如下:

一、 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

二、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院無關。

三、 不在學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 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並願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 經批准不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系學工辦彙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學生家長應隨時瞭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如住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一週內通知所在系學工辦。

  院系:

  專業班級:**級應用物理專業7班

  保證人(簽名):

  20xx 年 **月 ** 日

走讀生安全保證書4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定此,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鬆,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衞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後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