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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重返狼羣》有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6.47K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你有什麼領悟呢?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後感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重返狼羣》有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重返狼羣》有感

讀《重返狼羣》有感1

四年級學生讀《重返狼羣》有感有本書給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這是什麼書?當然就是——《重返狼羣》作者李微漪曾説:其實我是一個記錄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書中所有故事的創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過我的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情誼,草原和狼......“狼女”是若爾蓋草原藏族牧民送給“80後”女畫家李微漪的帶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認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國第一狼女”的稱號,因為她不僅就狼崽,養小狼,野化訓練狼,成為將人養的狼訓練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寫了《重返狼羣》——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當事人自述的紀實體小説傑作。

我覺得李微漪真可能成為“李唯一”——中國當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驚動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權(第5篇)絕不把自己的命運牽在別人手裏(第6篇)只為那傳説中美麗的草原(第13篇)空中鷹為王,地面狼稱霸!(第23篇)錚錚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餓......(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後,我預祝《重返狼羣》走遍中國,衝出亞洲,最終成長嘯於世界的第二匹中國狼。

讀《重返狼羣》有感2

當作者“引狼入室”且帶着格林在城市裏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四個月,在權衡利弊後下定決心將格林帶回草原生活。為何?因為格林作為狼的習性和特徵已經顯現,而且強烈地渴望同伴和嚮往自由,城市已容不下他。愛子心切的狼媽不願看到格林終身困在城市的牢籠裏,從而選擇了爭取讓格林重返狼羣的艱辛之旅。

再次來到大草原,無疑是正確的,格林的狼性在這裏得以釋放,得到了更好的成長。在這裏,小格林與藏獒鬥智鬥勇,化敵為友;與作者共闖狼山,患難與共此刻,作者為格林付出的一切不是我們普通人能做到的。究竟需要多大的覺悟才能放棄城市舒適生活來到生活艱苦的大草原?究竟需要多深厚的愛才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險也要讓格林重返狼羣?現在我懂了,她視格林為親人。可讓我驚訝的是,格林也待作者如親人一般。作者生病了,格林會每天趴在窗前靜靜陪伴,也不去獵食了。護食的格林將唯一的口糧留給作者,就像懂事的孩子關心自己的媽媽。這些温情的一幕幕劃過我腦海,再次讓我內心也變得柔軟起來。愛是相互的,需要付出,需要灌溉。然而大多數人在感情中都是理所當然地考慮自己能否被人愛,從未想過自己本可以學會去愛,去給予。天下沒有誰義務對你好,但你若對他好,他必然能感受到。

同時,我以往不喜狼的'想法也得到了轉變。當我們去看待事物時,永遠不要戴上有色眼睛,用人云亦云的方法去看待。自古,狼給我們根深蒂固的印象是狡猾、奸詐,甚至出現了“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詞語。人人熟知的《狼來了》故事訴説着狼本性壞、殘忍及冷漠。可是,狼也有許多我們不曾發現的閃光點:團結、忠誠、感恩、執着和勇敢無畏。格林在逆境中不斷向前,積極地活着,無畏地活着,讀後感。作為一個強者努力活着。但我們人活着,會放不下用自由換來的太多東西,被枷鎖束縛,害怕未知,畏縮不前。何時,我們也能像格林一樣作為強者無畏地活着呢?

我一次次地被格林的成長所震撼,被作者與格林的感情所感動,覺得自己也在陪伴着格林成長,看着他從懵懵懂懂的幼崽成長為一匹勇猛的草原狼。每一個故事,總有完結之時,於淚眼中似乎看見格林離開時的情景:格林凝視着月光下曾經的家園,從深雪中拔出一支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若爾蓋在一片素白中恢復了寂靜,彷彿什麼也沒發生。

格林走向了自由,走向了野性,走向了生死未卜。我們相信他會努力地生存,走向強大,直到生命終止。

讀《重返狼羣》有感3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羣》是在去貴州夏令營的動車上,我們班的“小書蟲”鄒萃潔遞給我一本書,我隨手翻看了幾頁,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來的十多個白天黑夜,我發揚了90年代看瓊瑤小説的那股“痴狂”,看完了這本厚厚的書。説實話,讀完之後,內心五味雜陳,久久難以平靜,一種久違不曾有過的感動伴隨着一種震撼靈魂的東西在內心升騰,人和狼的真情演繹讓我頂禮膜拜。格林最後離開它日夜相伴的“狼媽”重返狼族時頻頻回頭,難捨難分的情景,是那樣讓人柔腸寸斷,潸然淚下。回想起來,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潤潤的!那是一種怎樣厚重的情感,才能讓人與狼之間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戀啊。在閲讀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們共同歷經無數次九死一生的艱難,一路相伴,不離不棄,相依為命,直到最後的離別。

還記得在大雪封山,糧盡彈絕,面臨生死威脅的時候,格林日夜狩獵,保護着自己的人類狼媽媽。狼是一種何等護食的動物,可它為了照顧人類狼媽,卻忍着飢餓,將它獵取到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類親人分享。這種信任與愛,是狼媽用無私的愛和巨大的犧牲換來的,“人類狼媽”與格林的這種厚重的母子深情,讓我深深地懂得:愛能改變一切!

狼,在人們的印象中是兇惡而又殘忍的,是一種恩將仇報的冷血動物。可看了《重返狼羣》之後,狼在我的印象中徹底改變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當李微漪因為肺水腫必須離開草原回成都治療時,他與亦風兩人將格林暫時託付給當地可靠的牧民,兩人離開時,依依不捨的格林,跟着車、拼命奔跑。當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們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並將兩塊壓縮餅乾埋在原地作為交換,而食肉動物的格林發現食物被拿走了,猶豫片刻,將壓縮餅乾吃了。

亦風對李微漪説:“格林再藏食物,一定會揹着我們,換個地方藏起來。”但讓兩人大為驚訝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獵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淚眼中,我想到一個真實事件:一羣人因事故被擱淺在荒島,人性中的殘忍徹底被激活,人吃人拉開序幕……而格林卻懂得撫養它長大的狼媽媽也會飢餓,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傷了腳,無法行走,格林圍着狼媽媽轉幾圈才離開,卻從山背面牽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馬,整整走了40分鐘,終於將馬韁繩遞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媽媽受傷,從背後用兩隻前爪幫她助力站起!

看到這裏,我眼淚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來。

作者曾經説過這樣一句話:她知道會遇到怎樣的狼,但卻不知道會遇到怎樣的人!在荒無人煙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當飢餓和生存環境威脅到生命時,他們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為他們怕遇到兇殘無情的人類獵手。

當今社會,人們豐衣足食,無憂無慮。可隨着社會的進步,信仰卻消失殆盡了,什麼都不信,什麼都不敬,唯對金錢和權利頂禮膜拜。銅臭味讓他們喪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後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後勾心鬥角的人,玩弄一些讓人不齒的潛規則,自欺欺人,讓我覺得人類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種族。

格林和人類狼媽之所以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讓它感動。

我想李微漪心內的聲音一定是:愛,就是付出;愛,就是尊重;愛,就要給它自由!面對不斷惡化的環境和蜕變的人性,我們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們要學會並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讀《重返狼羣》有感4

這是一本以命換來的書,它帶領我們,踏着毛主席的足跡,一覽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畫家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一隻父母雙亡的狼王遺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微漪內心最柔軟的地方,她將它帶回了成都。但狹窄的城市公寓禁錮了日益膨脹的狼性,於是,她們重返草原,無論草原多麼兇險,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強堅強,始終向大草原深處走去,微漪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訓練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徹心扉的重返狼羣!一來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強大的藏獒羣中,這看似是危險的做法,實際是勇敢而智慧的舉動。小狼格林在藏獒羣中經歷了多次九死一生後融入了藏獒羣,在與藏獒羣相處時可以學習羣體生活中必備的本領,也是作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領。對於藏獒來説,關起門來狼獒再鬧騰那也是家務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門來那絕對不行。和其它獒羣的大戰裏,獒王為了格林遍體鱗傷,喪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裏每日温柔地撫摸獒王,用唾沫融化傷口上的冰霜,於是,某個夜黑風高的時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詳地離去。那個夜晚,天空中迴盪着悲涼幽咽的狼嗥。

這還是人們口中冰冷殘酷的狼嗎?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敵”,卻被人為造就成“宿敵”,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納,是因為藏獒是忠誠守家的動物,狼是羣體觀念極強的動物,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重情重義!藏獒以憨厚接納格林,格林以智慧佔得一席之地。

可是,這個時候,獒王的主人卻在一旁抱怨:“還什麼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來能賣個好價錢,這下不值錢了,誰還買呀,只能拿去配種嘍。”

對有些人而言,飼養動物就是一個商品,只要榨乾動物能帶給人的所有利益,怎麼會在意它們的感情和思想!這樣的人對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嗎?在人的價值天平發生重大傾斜之後,拋卻血統、品相、價格與市場的干擾,有些真正的內在價值才彌足珍貴啊。

為了讓格林找到它的親族,格林和微漪來到了寒風凜凜的狼山,一切的食物來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樣在外拼搏覓食,以此養活它和母親微漪,它已經習慣了每日給母親留食;在尋找狼羣蹤跡時,微漪傷了腿,格林將微漪放置好後,從山的東面為了牽一匹馬到山的西面給微漪騎,它花了整整一個半小時;在高原難免不適,微漪早上又不顧格林勸阻去放牧,結果被冰雹淋一天還得了肺水腫,不得不出門尋醫,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裏望母親,眼神裏滿滿洋溢着無助,它不再回窩,連打雷都執著地趴在窗口聽夜裏母親的咳嗽聲。微漪看病回來剛下車,格林就遠遠聞到母親的味道,躍過兩米高牆向她奔去,它絕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兩個好朋友都被賣了。

作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親,五個月大的它相當於五歲的兒童。當今社會長大後忘恩負義的人還少嗎?相比之下,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從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現代的《小紅帽》哪一個不在誣陷狼?世界傳統意識該被打破了!

其實每一個生物都是一樣的.,説狼兇,説虎猛,人又殺害了多少動物呢?人為了面子和金錢剝奪六百二十隻狼的頭皮可是屢見不鮮呢。“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是動物捕食的虔誠,但人卻只為了欣賞為了炫耀就讓某種動物在這個地球上消失得一乾二淨。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們擁有堅硬的角與蹄,也是一個強大的戰鬥者,但被人馴化後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傷害的對象不是人,所以人覺得它是善良的罷了,可對於樹來説,鹿是絕對的兇狠。

據説,重返狼羣后的格林,因為受到獵人無情的追捕,已經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為微漪送食,它的後代紛紛倒在人類冰冷的槍口下,倒在獵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國最大的狼羣竟不到十二隻狼!

當然,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會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個善良的人,它有機會代表狼羣向全世界伸冤。這段生死奇緣之後,微漪發出這樣的叩問:我救下的是一頭孤狼的命,但我們能改變整個狼羣的命運嗎?

人與狼用勇敢譜寫了一曲生存讚歌,但願,它能在你鐵一般的心中,波動一絲漣漪……

讀《重返狼羣》有感5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作家李微漪寫的《讓我陪你重返狼羣》。講述的是作家李微漪在若蓋爾草原寫生時,救下一匹瀕死的小狼把小狼撫養長大後把它放回狼羣的故事。不難想象,在兇險的茫茫大草原上,把一匹狼放回狼羣,這是多麼的危險!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讀過《狼圖騰》這本書吧。這本書的作者姜戎也想放狼歸山,可人養大的狼帶着類似家畜的依賴性,不會捕獵,難以適應大自然優勝劣汰的殘酷環境,最終失敗。而李微漪卻成功了,這件許多人想做但從未成功過的事情,她卻成功了,真是一個奇蹟!離不開她對小狼格林如母親般的耐心、呵護,這份善意的温柔深深地震撼了我,讓人動容。

讀這本書時,我時而冷汗淋漓,時而熱血沸騰,時而潸然淚下。當我讀到李微漪打算把格林寄養到動物園後卻又不了了之,我有些奇怪,為什麼不把格林放到安全的`動物園呢?讀到後面我才明白,原來作者考察了動物園,發現動物園裏的動物們生活並不好,它們更像是囚犯而不是生靈,把一匹驕傲不羈的狼放入安全卻沒有自由的牢籠裏,她是不會答應的。因為狼,天生屬於大自然,自由比安全更重要。這是李微漪對小格林獨有的温柔。

格林是頭好奇的小狼,吃了不少好奇的虧;被畫室的馬蜂蜇、掉入池塘差點淹死、招惹藏獒……我邊看邊替格林擔憂,不禁感歎:“傢伙還要經歷多少次這樣的第一次才能長大呀!”可就是這樣一匹懵懂衝撞的狼,陌生人面前唯獨親近李微漪;在她生病時叼着自己的食物來到病牀前;在格林成為草原狼王之後,仍沒有忘記他們之間約定的哨聲……

這本書推翻了人們心中狼兇狠殘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讓我們看到了狼最温柔的一面,它屬於自然,卻也可以是人類的朋友。李微漪是温柔的,格林亦是温柔的,他們讓我們看到了自然之中無言的大愛。出乎人性,止於天性。

讀《重返狼羣》有感6

《重返狼羣》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間的一個酸甜苦辣鹹的故事。李微琦在若爾蓋草原救了一隻小狼,並給狼取名為格林。她把小格林帶回家撫養,那時小格林四個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瑋琦把它帶到草原,教會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後,李微琦生病了,高燒不退,格林每天都守護在他身邊,時不時舔舔他發燙的臉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給李微琦。

看完這個故事,我思緒萬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別大,我正在發愁怎麼回家的時候,突然在雨中出現了媽媽的身影,她打着傘一路小跑着向我走來。然後把我也拉進傘裏,可是傘很小,但我抱着媽媽卻覺得很温暖,我問媽媽:媽媽,你冷嗎?不冷!媽媽微笑着回答我。不一會兒,我們到了家。收起雨傘時我才發現,我身上一點雨水也沒有,可是媽媽卻濕了大半個身子。

夜裏,媽媽發燒了,我起牀倒了一杯水給她,媽媽誇我懂事,心疼地説,快去睡吧,媽媽沒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羣》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對,我們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樣,感恩生我們,養我們,幫助我們的人。感恩不需要什麼榮華富貴,只需要奉獻我們的孝心去陪伴,愛我們的人一樣會覺得快樂幸福。

讀《重返狼羣》有感7

書架上靜靜地矗立着一本書——《重返狼羣》,許久未看,已經落上了薄薄的一層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腦海裏又浮現出第一次看時,為了人狼分別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嘩啦的我,禁不住記憶的召喚再次翻開書,尋找記憶中漸漸遺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隻還沒睜開眼卻已父母慘死、兄妹盡失的小狼。她動了惻隱之心,於是帶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長大,直到它可以獨當一面這才陪小狼重返若蓋爾草原尋找狼羣,最終以小狼的迴歸落幕。

説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戀一本書,説它淒涼,可偏偏妙趣橫生;説它冰冷,可偏偏鐵骨柔情;説它慘烈,可又偏偏絕處逢生。饒是這般,卻依舊不變桀驁,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説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也許吧,當初那樣弱小的一個生命,還未睜開眼就經歷了一番腥風血雨,可饒是如此,卻仍沒有人給它時間,哪怕寸縷的悲傷也不肯留給它,就又把它丟到了另一個萬丈深淵,直到她們的相遇。那裂縫中的陽光終是會銘刻一生吧。説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沒有草原,沒有夥伴,甚至沒有來自大自然的磨礪,卻要在這金鐵之地步步維艱。幸之,它還有它的狼媽,那個亦師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終是回了草原,到來的不是血濃於水,不是迴歸樂土,而是生存的碾壓,生死一線間。瞭然,沒有陷入絕境,怎會不擇手段;沒有經歷背叛,怎會冷血無情;沒有絕處逢生,怎會兇厲狠辣。貪婪、殘忍、狡詐,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終是要被淘汰的。不論你多麼大愛無疆,死了就是死了,沒人會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藉口。在狂風黃沙的摧殘下,它終於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讓處處保護它的.媽媽微笑地在它身後。

它做到了不是嗎?它做得那麼好,好得讓人心疼。它迴歸了狼羣,憑着自己廝殺於天地間,終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為何月下的孤影還是那般清冷?它該驕傲的!不必哀傷歷往,沒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沒有勇闖天涯的膽氣,沒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備獨立自強的狼性!狼的確是一種複雜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熱烈温柔,既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獻,對仇者睚眥必報,對親者以命相愛,既多疑有多情。狼的愛不輕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時她或許也會莞爾,如今的它已經迴歸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羣,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為什麼仍然忘不掉雪地裏面,它一步一回頭的身影?

也許你會不屑於這個故事,但我卻要感謝它,感謝它告訴了我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情誼、草原和狼。

讀《重返狼羣》有感8

看完《重返狼羣》這部電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我曾不知狼與人為何會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雙方飢餓的狀態下,狼會把僅有一點食物讓給別人,更何況是人。帶着這個疑問,我查詢了百度,當我得知這部電影是真實故事時,我震驚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來。

《重返狼羣》這部電影主要講了: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出生的小狼,從此開始與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帶回家中,並給它起名為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同時也陷入了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李微漪決定帶它回草原,讓它重返狼羣,在草原上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到處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遇猛禽的攻擊,天氣突變,彈盡糧絕,長大後的格林佑着"狼媽,格林最終重返狼羣。

雖然這部電影並不是那麼精彩,也不是那麼引人入勝,卻讓我受益匪淺,懂得一個個真理,其實狼並沒有我們想象那麼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動物,而是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麼做,後果可想而知。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句話對自然界最好的詮釋。如果真要與狼作個比較的話,狼是沒有人類殘忍的'。狼吃動物,難道人不吃嗎?人類吃得品種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麼烤全羊,烤乳豬,紅燒雞,魚鴨等,甚至把我們忠誠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鍋。若長期這樣,恐怕可憐的動物會被滅絕了,大自然失去生態平衡。大家一起善待動物吧!

善待動物,還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時間間,在合肥大街上一個男人帶着一隻猴子四處乞討,猴子沒有討到錢,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連天,周圍的人目光轉向男人,彷彿是對他的指責,又轉向猴子,彷彿是對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説自己愛動物,那就行動起來吧。對它減少一點傷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氣,動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場電影中,連兇猛的狼也能與人共處。要善待動物,就像保護大自然一樣,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將會遭到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