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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考試承諾書

欄目: 考試 / 發佈於: / 人氣:1.48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承諾書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那要怎麼寫好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試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考試承諾書

考試承諾書1

我已仔細閲讀xx省20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並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20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政策。

二、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並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三、誠信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虛報、瞞報,不騙取考試資格,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

四、誠信考試,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考後不散佈、不傳播考試試題,不參與網上不負責任的議論。遠離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法高壓線,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終生。

五、誠信履約,珍惜機會,不輕易放棄,珍惜信譽,認真對待每一個招考環節,認真踐行每一項招考要求。特別是進入面試環節後,不臨時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取資格,以免錯失實現職業理想的機會,影響其他考生權益和招錄機關的正常補員需求。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我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試承諾書2

為了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然後班上召開考試誠信教育主題班會,全體同學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已認真閲讀並知曉《黔南民族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讀本》中的《黔南民族師範學院考試紀律與違規違紀處分規定》(《考試紀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分類》、《考試違規違紀處分》、《考試違規違紀處理程序》)等章節內容。

2、保證自覺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統一安排,然後持考試證(或身份證和學生證)進入考場。自覺接受和配合監考人員的'安排、檢查和監督。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相關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然後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覺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學校相關規章制度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覺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特別提醒:按照相關學校規定:考試一次作弊者,作留校察看一年處分並不予頒發學位證書;考試作弊達兩次者,作開除學籍處理)

考試承諾書3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xx

  考生(簽字):xx

考試承諾書4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xx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承諾書5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並瞭解《xx—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xx

  xx學院全體學生

考試承諾書6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並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願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閲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藉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後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後,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准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後果自負。如考生故意塗改、亂寫,經查明後,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准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後只能閲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塗;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製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塗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並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後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並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並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閲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塗,否則無效。如填塗不符合要求,後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xx

xx月xx日

考試承諾書7

本人在參加20xx年xx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時,自覺遵守國家關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證做到以下各條:

1、一經報名,必須參加考試,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學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2、考試時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3、所提供的有關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實可靠;

4、不請人代着考、不夾帶、不抄襲、不帶通訊工具等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5、按照考試規定,不在考試中途退出考場;

6、不干擾監考教師正常的`監考工作,自覺服從監考教師安排;

7、一經作弊或違紀,願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學位等相關文件處罰。

以上各點是本人的承諾,如有違反,自覺接受相應的處罰。

  承諾人簽名:xx

  學號:xx

  xx年xx月xx日